深吸口气,勉强压制下内心的不耐,有些漫不经心的随意:“在下是个生意人,平时喜欢四处游历,当日救如夫人,那纯属巧合,既然如今如夫人安全送到,在下也就不多打扰了,这就告辞了,至于如夫人口中的酬谢,在下看就算了,不过举手之劳,您实在不必太在意。”
尤其在‘太’字上加重语气后,苏静心理狂喊着,快拿钱吧!快拿钱呀!
拿完钱,姑女乃女乃好赶紧走人,你不管心理有什么打算,和我可都没关系了。
其实韩垒的心思,苏静多少能看出来些,她听东方浩说过,这个时代的很多贵人,都喜欢招纳有能之士,只是她自由惯了,没兴趣为任何权贵效命。
韩垒不由得一阵憋闷,感情这人是跟自己要报酬呢,什么如夫人口中的酬谢就算了。真想算了,你跟进来做什么?怎么不把人送到就走人啊?
想是这么想,身为王爷,该有的气度还是要有的,就算心理已经气恼,嘴上却不能这么说,他也听护卫说了当时的情况,自己派去的五十护卫,被那五个刺客斩杀四十多个,剩下的这七个护卫,也是死里逃生,幸亏着苏静来的及时,不然包括娴儿在内,全部难逃毒手。
如此了得的身手,自己实在不想错过,就算这个看着就吊儿郎当的小子不肯为自己所用,鉴于他是元国人,看样子没有在这里长住的打算,自己实在没有必要与他交恶。
“救命之恩加上一路的护送,怎能算了,只是侠士如此好的身手,却行贱业,委实可惜了,凭侠士的身手,完全可以建功立业,闯荡出番名堂的。”
招揽之意已经如此明显,韩垒想,但凡天下丈夫,哪个不希望建立功勋,扬名千古?
“王爷说的是,只是在下祖上传下的家业,不好到我手里舍弃了,人各有志,我心不在仕途,何况王孙贵胄也好,贩夫走卒也罢,每个人活着,各有各自的乐趣,官宦高居朝堂固然心喜,樵夫深山砍柴也未必不快活,志向不同,心境不同,活法也不相同而已。”
她是想告诉对面这小子,你当王爷未必就比我这个经商的活的快活,你也不必在这里和我‘贱业’‘贵业’的叨叨,我不爱你说的那个,你就知趣点,闭嘴吧,赶紧掏钱。
“哎,好吧,既然侠士如此说,那就算了,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侠士有心仕途,尽管过来,定不让侠士失望。”
边说着,边示意下首的大管家,把准备好的黄金端上来。
当样子谦卑的管家捧着一个木托盘上来时,看着托盘里黄澄澄的金条,苏静顿时眉开眼笑:“这怎么好意思,我都说算了,王爷您还是这么客套,那在下就却之不恭了。”
边愉快的笑着客套,边拿起托盘,把早就准备好的布袋从怀中掏出来,拿起托盘就往口袋里倒金条,边倒边连声道,对方太客套了。
见她一副见钱就眉开眼笑的样子,韩垒眉梢抽搐,满脸的惋惜,如此高人,如此年纪,怎能如此迷恋这些俗物,大好男儿,竟然不想着建立功勋,却执着这些黄白之物,委实可惜了。
尽管韩垒再三挽留,苏静还是饭也没吃的就离开了。开什么玩笑,这一个来月护送你小老婆,姑女乃女乃够累的了,哪里还有闲心在应酬你,自来杀手杀人都不喜欢白忙活的,如今钱到手了,多一分钟她都不想呆。
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苏静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勾心斗角的交际应酬。建功立业那是男人的事,她要做的,只是随性而为的活着而已。
怀里多了大约五十金,苏静走在街上,美的身子都轻了很多,她不是怎么的在乎钱财,她在乎的是钱财背后代表的意义。从前她一直回避一个问题,这一世经过这两年的沉淀,她终于面对自己。
她不再否认,她骨子里是个嗜血的人,她不清楚是什么原因引起的自己这一性格突变,如今想来,自己应该是天生吧?
天生的喜欢追逐血腥刺激,喜欢生死一线带给她的那种心跳感觉。
每天如所有富家的女孩子那样,只为吃穿和找个好归宿而活着,她觉得自己一定会在疯狂中腐朽的。
重活一世,不必再因为顾及父母而隐瞒躲闪,这是她唯一觉得满意的地方,没有任何的钳制束缚,自己想怎么活就怎么活,虽然孤单了点,也算是不错的结果了。
坐在一家看着好象不错样子的酒肆里,苏静尽管饿了,却还是没多大兴趣,意兴阑珊的扒拉着桌子上的吃食。
一大碗粟菽饭,一盘煮野猪肉,还有一盘牛肉煮野菜。这个时候的饮食多以谷物为主食,以蔬菜、肉类、水产、果类为副食。
粟是小米,菽就是大豆,这里这时已经有了石磨,改变了大豆的食用方式。过去是直接将大豆煮成豆饭吃,而大豆又是很难煮烂的,食用就很不方便。有了石磨,就可将大豆磨成粉和豆浆,
这里也已经有了麦子,麦子磨成面粉,粒食就改为粉食,可以蒸煮成各种各样的面食,既可口又易于消化,极受民众
的欢迎。
作为现代人生活中的主粮水稻,这里虽然也有种植,但面积不大,是珍贵的食物,只有上层贵族才能食用稻米。
而这里的副食也非常丰富,这时已经有六畜为主要副食。所谓的六畜,就是马牛羊鸡犬猪。唯一令苏静不喜的,东西虽然种类够多,却都是煮食,缺滋少味的,实在难以下咽。
勉强的吃了半碗用牛肉汤拌着的饭,就着野猪肉吃完,抬身准备走的时候,从外面走进一群人。
当先进来的是一个一袭墨兰色锦袍,外罩一件黑色大氅,俊容被斜阳映照如玉,墨发如流云垂下。垂眼抬眸间,乌发半掩眉目清朗,脸上挂着招牌般清淡的笑,明眸顾盼生辉,微微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
苏静一直不是个在意外貌的人,如果真要评比,东方浩甚至比这人要更出色些,这人属于儒雅温醇的君子,而东方浩则多了豪爽和不羁。
苏静所以注意这个人,是因为他身上有种和他外貌完全不符的霸气,一种久居上位者才有的从容,自信。而隐藏在他温和笑容下的,是和他完全迥异的凛厉与冷漠。
原本要走的苏静,鬼使神差的又缓缓坐了下来。端起桌子上未曾动过的茶汤,一点点的抿着,眼睛则狼发现猎物一样,死死的盯着这一行人。
好象感觉到了她这火辣辣的注视,那男子似随意的转头扫了她一眼,或许是惊讶与苏静的文雅从容,也或许是对于苏静那几乎是含着侵犯的目光过于惊奇,随即似醒悟般,那男子目光一窒后,随即微笑着轻点了点头。
一直见这一行人上了二楼,酒肆的老板亲自招待着,苏静才轻嘘口气,心情有些恍惚的放下茶杯,拿起放在塌几旁的青铜剑和弓与箭筒,起身走出酒肆。
一走出酒肆,苏静从魔障中终于解月兑出来,边走边自嘲的笑了笑,自己是不是到了思春期了,竟然对一个素不相识的陌生男子起了如此浓厚的兴趣。
生平第一次为一个只见一面的异性而砰然心动。不过理智很快主导她的行为,一见钟情,历来不是她这种人该有的情绪。
漫步在异乡的街头,严格的说,不管是这里,还是住了五年的元国,都让她产生不了归宿感,不管身在哪里,她都觉得自己是身在异乡。
看着四周穿梭的人流,祈国应该是个比较保守的国家,这里很少看见抛头露面的女子,就是贫贱人家,能走出家门的,也大多是四十一外的中老年妇女。
偶尔出行的小娘子,也都仆婢如云,车马随行,即使是坐在马车里,也都车帘子挡的严严实实。
因为没什么急事等着苏静去办,苏静也乐得慢慢的游玩着,并不急着回元国。
晚上住在此地最大客栈内,所谓最大,也不过前后两进院子,二十来间客房,占地面积和她在元国的小家差不多,站在院子里,能清楚的听见街道里的熙攘人流声。
把自己好好清洗了一遍后,苏静简单的穿了件罩衫,披散着湿漉漉的头发,在晚风轻浮中,纵身到屋顶,手里拿个一小坛能容纳一斤左右酒水的小酒坛,浅饮口寡淡的酒水,抬头遥望着天边的明月,李白的将进酒顺口流泻而出。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苏静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感性的人,但是她此时此刻,不由自主的,就想起了平生最喜爱的这首古诗。
“好!好诗!好才华!好胸襟!好气魄!好一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好一个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小兄弟大才啊!”
就在苏静出神之际,客栈的院子里响起几声清脆的击掌和赞叹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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