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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眷恋1七七七夜未央1chengqian1冷宫格格1大盗木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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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尘一笑2送了5朵鲜花
------题外话------
明日便是除夕,对于晚上即将举行的宫宴,宓妃始终觉得心里不太踏实,总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也不知是不~是她想太多。
谁让她是温相的女儿,偏还是温相嫡出的女儿,更是被温相视为眼珠子般的女儿,好在因着半年前那次退婚事件,她的婚事被摘了出来,否则只怕麻烦更多。
她知道,她的出身,注定了她的后半生,都与朝堂之争月兑不了干系。
“嗯。”车夫再次赶着马车朝着相府驶去,宓妃半瞌着眸子,思绪翻转。
“好了,不想那么多,咱们先回府。”
或许,她也应该试着去交交,体验一下不一样的生活。
无论前世还是今世,貌似她都没有。
故而,温绍轩会在墨寒羽的问题上看不清楚,宓妃很能理解。
“大哥是当局者迷。”她家三个哥哥皆是重情义之人,与墨寒羽相交并不是因为他是亲王,而是因为那个男人是个可以真心相交之人。
“倒是大哥愚昧了,还没有妃儿看得透彻。”
既然那些人一个个眼巴巴的赶着去送死,宓妃自问,她为什么要阻止。
甭管他们现在怎么蹦哒,一旦那个男人真的绝情冷心之时,这些人统统都阻挡不了他的脚步。
纵观金凤国整个皇室,上至皇帝,皇太后,皇后,下至众位皇子,在宓妃看来,就没有一个是真斗得过寒王的。
宓妃从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相反,她的这双手染上了无数的鲜血,也杀了无数条生命,但她自认问心无愧,活得自在。
“佛语有云,种善得善,种恶得恶,有因便有果,善恶终有报。寒王也好,他的那些兄弟也罢,今日种何因,来日得何果,大哥实在不用为之操心。”
马车里,温绍云温绍宇两兄弟双眼直勾勾的落在宓妃的身上,马车外温绍轩也是留下脚步,细细品味宓妃话里的意思。
他的叹息虽轻,却也没有逃过宓妃敏锐的听觉,“一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也无法改变自己的成长环境,但却可以选择自己未来要走什么样的路,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温绍轩一怔,耳边反反复复回响宓妃的这句话,顿觉眼前的黑暗悄然散开,一缕阳光照射了进来。
“人的是无穷无尽的,人心本就是不知足的,今日你给了他一座银山,明日他还要巴望着你给他一座金山,永远都不会有满足的那么一天。”
他明明什么也不争,什么也不抢,一再的退让再退让,为何还要一再的逼迫于他,非要闹个你死我活方肯罢休。
望着渐渐远去的马车,温绍轩好半晌都没有收回目光,黑眸深处似是涌动着无尽复杂难言的情绪,最终化为一道轻浅的叹息。
“是,王爷。”
“幽夜,进宫。”
朝堂这池水,要乱了。
“绍轩多谢王爷。”温绍轩仅是微怔片刻,而后垂眸语气恭敬的道。
有些人,天生就是贱骨头,给脸不要脸,既然不要,他是不介意让他永远都没脸的。
墨寒羽很多时候不是在边关就是宿在军营里,寒王府都极少回,早朝更是从来不上。但是,金凤国上下极少有事情能瞒过他的眼睛,以前他是不想管,可眼下嘛,他突然就想管了。
饶是如此,这位创造了无数战场神话的王爷,依旧傲然的站立着,不曾后退,不曾倒下。
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种声望,使得墨寒羽的处境越发的危险重重,稍不留神就会丢掉性命,一个月下来平均都要面对五次以上的暗杀。
这种信仰让他们,金凤国只有寒王在一天,他们就不会受任何一个国家的欺辱。
墨寒羽手少年成名,手握重兵,征战沙场,在军中有着无尚的威望,比之一国帝王都不逊色。对于这位以身中剧毒的残破之躯,守护了金凤国万千百姓安居乐业的第一亲王,百姓对他又敬又畏,更多的却是将他当作了一种信仰。
他唯一欠缺的,就是一具健康的身体。
在金凤国,他虽不是太子,但他却比太子更加的尊贵,也拥有更多的民心。
故而,他失了原本名正言顺的太子之位,在先皇大去之前,亲赐他为第一亲王,拥有监国之权,后世帝王所赐封之亲王,皆尊贵不过他去。
以他的身份,本该是金凤国最为尊贵的存在,偏偏他自幼丧母,更是几度身中剧毒命悬一线。即便他一次又一次死里逃生,却也落得这么一副残破的身子,如何挑得起一国储君之位。
太师府近年来行事越发没有收敛,一再挑衅皇室威严,墨寒羽表面上一来不过问朝堂之事,二来也不理会朝臣之间的明争暗斗。
“相府与王府不同路,你且先回相府,本王还要进宫一趟。”墨寒羽隔着马车出声,紧闭的双眼仍未睁开,“你们遇刺一事,本王会如实向皇上禀报,一定还你们一个公道。”
另一边,苍茫幽夜也将马车停下,就见温绍轩站在马车外,温润如风的嗓音响起,“王爷。”
“好。”兄妹三人点头,温绍轩先是吩咐车夫将马车赶到路停下,而后才推开车门跳下了马车。
“王府跟咱们相府不同路,大哥去跟寒王说一声,然后就直接回府。”
只是单给哥哥们做,他们铁定不乐意,于是就先给自己做了一套,这才动手为他们做。
那天穿出去那件,裙角被她割了一块,回驿馆换下来之后就随手扔了,反正她是不缺那么一两套衣服换洗。
琴郡是很繁华不错,却也是比不上星殒城的,宓妃挑挑捡捡也没选到特别满意的布料,因此,只分别给三个哥哥一人做了两套衣服,顺便也给自己做了一套。
外面的百姓如何看,如何想,丝毫没有影响到宓妃,她将一件件做好的衣服叠好,的装进包袱里,只等拿回府里清洗一次,哥哥们就能穿上身了。
低调奢华的马车里,想当然乘坐的人定是非富即贵,可偏这辆马车的旁边还跟着一个骑马随行在侧,容貌不俗的妙龄少女,后面还跟着三辆只比普通人家马车稍微好一点点的马车,这样的组合怎么瞧,怎么觉得怪异。
故而,热闹喧嚣,人头攒动的大街上,成群百姓看到这一幕,眼神就飘着些怪异的味道了。
墨寒羽乘坐的马车看似朴实无华,实则却是透着低调的奢华,皇城里的人不说个个是人精,但眼力劲儿什么的,比起其他地方的人还是要尖一点的。
宣辉十五年,腊月二十九这一天午时,四辆马车依次驶进了星殒城北门。
如此,一路无话。
心中打定主意,溥颜也不再开口。
他与宓妃虽无交情,好在他们的师傅还有所交情,她至少不会太落他的面子。
待回王府之后,他再抽空去探探宓妃的口风。
“哎,既然你心中有数,我就不多说了。”轻叹了一口气,溥颜深知多说无益,还不如节省一点儿口水。
无论哪种结果,都不是墨寒羽想要的。
更何况,若以她的兄长为筹码,那他想要走进她的心里就更难了。
那丫头就是个黑心黑肺,凉薄无情的主儿,若是入不得她的眼,哪怕就是把刀架在她的脖子上,她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
他不会向温绍轩兄弟开口,不是因为怕他们会拒绝,也不是觉得温绍轩兄弟不关心他,而是他比任何人都看得明白宓妃。
“本王心里有数。”墨寒羽没有睁眼,低沉冷魅的嗓音淡淡的。
这样的话,墨寒羽体内的毒就能解了,而且,他在朝堂上被动的局面也会随之改变。
温家三兄弟是寒羽的至友,偏又是君臣,无论于情还是于礼,如果寒羽开口,温家三兄弟一定会让宓妃出手的。
“寒羽,五彩鸟现世,药王谷……”溥颜直到这个时候,脸上的激动之色都没有退下去,他就说宓妃如何能拿出那样有奇效的药,原来她出自药王谷,如此就能解释得清楚了。
又或者,他有没有机会能让她常伴左右,有没有可能走进她的心里,有没有可能也让她在意他……
那样,他是不是就能有她那样一个。
若能不生在皇家,他真的很想很想投生在温的肚子里。
宓妃没有用手语,而是用千里传音跟三个哥哥交流,纵使她把的音量把握得极好,墨寒羽依旧把他们兄妹的谈话听了个七七八八,不知为何越听心越疼,却又生出几分羡慕。
另一辆马车里的墨寒羽靠在软榻上,双眼紧闭,浓密的眼睫在眼睑处投下一片阴影,薄唇微微上扬,心情似乎极好。
欢快的笑声从马车里传出去,连那漫天飞舞的冰雪都似乎暖了些,有了淡淡的温度。
微微有些尴尬,三个纯情哥哥被宓妃笑得微红了俊脸,突然也觉得自己有点儿过了,不由都咧嘴笑了起来。
宓妃笑得眉眼弯弯,整个人都暖洋洋的,好幸福,幸福得快要冒泡泡了。
“呵呵…。”唔,她家三个哥哥真是太可爱了,简直就让她爱死了。
只要一想到她被四个师兄霸占了半年,三个亲哥能受得了才怪。
咳咳,她怎么就忘了她有三个妹控哥哥呢?
眼见温绍宇咬牙切齿,另外两个哥哥也露出同样的表情,宓妃不解的眨眨眼,再眨眨眼,难道这是醋了?
一想到还有三个家伙也对他虎视眈眈的,心里越发不是滋味了。
“虽然是师兄,但妃儿还是要离他们远一点。”温绍宇想到云锦那个家伙,当着他的面就敢抢他,实在可恶至极。
那是她心甘情愿的,哪怕没有要保护家人这个目的,宓妃也绝不允许自己有软弱下去的一丝可能。
至于自己努力将古武修炼至第四级练筋锻骨所吃的苦,流的汗,宓妃觉得没有必要说出来。
其实,在药王谷她真的过得很开心,几乎没有什么烦心的事情。
面对三个哥哥期盼的目光,宓妃哪能说是一个‘不’字,只得挑出那些她跟四个师兄之间的打打闹闹,以及他们合伙把师傅药丹气得跳脚的趣事一一说给他们听,其中参杂些她练武的事情,别的就什么也没说。
“妃儿还能讲讲你在药王谷生活发生的其他事情么?”
哪怕是出名的绣娘见了,都说不出一个‘不好’来。
但凡她亲手缝制出来的衣服,针脚细密且针法奇特,旁人模仿不得;但凡她亲自绣出来的绣品,绝对堪称完美。
熬过了头两个月,宓妃收获了丰硕的果实。
不就是拿着绣花针缝衣刺绣么,再难能有多难,不就是反反复复被针扎么,比起在枪林弹雨里寻求一线生机,又算得了什么。
然而,骨子里天生执拗的一面,让得她一旦认定一件事情,就算万般艰辛,她也不会后退半步。
作为特工,拿刀杀人她会,但让她拿针绣花,真真是难为死她了。
至于针织女红,说实在的,因着这个,宓妃是真的吃足了苦头,十根手指不知道被扎了多少次,流了多少血。
勤练武功,她前世就是一个顶级古武特工,别说天生为强者的她不允许自己在今生变成一只软脚虾,就是没有武学基础与天赋,她也会想尽办法让自己变成一个超级强者的。
读书识字,她前世接受过系统的专门训练,说是博览群书也不为过。
若是此时宓妃抬头,看到三个哥哥尚未收回的表情,以及得知他们心中所想,肯定会惊得瞪圆双眼,仰天大吼一声:这是个误会啊,真是个美丽的误会。
暗暗发誓,以后要对宓妃更好。
这个时候听她说得云淡风轻,越发让这三兄弟心里像压了块石头似的,整颗心闷得生疼。
短短半年,她在药王谷,不但要读书识字,学习针织女红,还要勤练武功,可想而知她过的都是什么样的日子,一天只怕没能睡上二三个时辰。
他们的失声之后,不但自卑怯弱,性子更是孤僻,不喜与人接触,别说读书习字,就是普通的针织女红她也是不懂的。
她说得随意,温绍轩三兄弟听得认真,心里除了满满的自豪感之外,还有说不出的心酸。
“不过几件衣服罢了,累不到我的,在药王谷修练漫天花雨的时候,为了练习用针的速度,一天做十套衣服也是有的,有时同时用几根绣花针刺绣……”宓妃绝美小脸上带着浅浅的笑容,手上的动作丝毫不慢,速度极快,软糯的声音讲述着她在药王谷的生活。
温绍云泪流满面,他招谁惹谁了,他是心疼宓妃啊!
温绍轩温绍宇狠瞪了温绍云一眼,敢让妃儿不开心,这是不想活了。
“没有没有,妃儿做的衣服最好了,二哥非常喜欢,巴不得天天穿在身上。”
“可是……”温绍云想说点儿什么,宓妃望着他,打断他的话,模样甚是委屈的道:“二哥不愿意穿妃儿做的衣服?”
任何胆敢妄图打她主意的人,她必将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我不困,等把这几件衣服做好,应该也就进城了。”关上的车窗成功阻挡了溥颜离慕的注视,而宓妃显然也没有把墨寒羽放在心上。
听明白了似的,彩儿张开翅膀,一飞冲天,瞬间就没入了云层之中,五彩的小身影消失无踪。
啾——
彩儿叫唤了两声,蹭了蹭宓妃的掌心,就着推开的车窗飞了出去,在上空徘徊两圈之后,听得宓妃交待,“飞得高一些,要是被别人抓住,我一定不去救你。”
啾啾——
不能一味的纵容彩儿,否则终有一天会害了它。她既然已经将彩儿收为已用,又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那么她就不能允许旁人打彩儿的主意。
摇了摇头,宓妃拍了拍怀里彩儿的脑袋,道:“现在去找三师兄,未得召唤不许出来,不然后果就自行负责。”
“至少还有半天时间才能进城,妃儿躺下睡会儿吧!”
修炼之前必须要服用的洗髓丹,赶在离开药王谷之前,宓妃就已经炼制出来,只等一个合适的契机让三个哥哥服用,然后入门即可。
宓妃本是古武修炼者,进入药王谷之后又修习了古代武功,经过这段时间的不断试验与融合,她发现古武与这个时代的武功是可以相辅相成的,因此,她打算让三个哥哥跟着她一起修炼古武之术。
不说要称霸武林,至少得要自保有余不是。
因此,对他们最好的保护就是让他们习得一身好武功。
她纵使有心,但也不可能时时刻刻跟在三个哥哥身家,更何况他们终究是要娶妻的,哪有她一个夹在中间的。
常言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好啊。”宓妃点头,她在药王谷的时候就有这样的想法,只是苦于一直没找到机会罢了。
可现下,他们三个跟宓妃一个,遇到危险谁保护谁还说不准,真真是又郁闷又心塞。
保护不单单是要嘴上说的,还要实际的行动不是。
“等回了府里,妃儿指点一下二哥的武功呗。”现在他们兄弟三个加起来,也不是宓妃的对手,温绍云真是想要迫切的变强啊。
说了也等于白说,下次还会再犯的。
对于自家大哥这一激动就喜欢揉她脑袋的习惯,宓妃表示已经无力吐槽。
“好,妃儿负责貌美如花,哥哥们负责赚钱养家,还要勤练武功,保护不受欺负。”温绍轩笑得一如既往的温润如风,一只大手却是不受控制的揉着宓妃的脑袋。
温绍云捂着肚子,笑弯了腰,这丫头究竟是从哪里学来这些话的,真真是要笑死他了。
“噗——哈哈——”
为了这幸福,她甘愿奉献自己的生命。
今生有他们,她很幸福。
“嗯嗯,以后妃儿就负责貌美如花,哥哥们就负责赚钱养家。”明媚笑颜,灿若娇阳,绚丽若烟花,似能驱逐黑暗还以光明,宓妃抱着温绍轩温绍宇的胳膊,冷硬的心软得不能再软。
违者,她必百倍千倍还之。
一如前世,她不需要保护,但是,今生她却会为了她的爹娘,她的兄长而战。只要有她在,谁也别想欺他们一分,辱他们一分。
只是,在他们保护她的同时,她又怎能躲在他们的身后。
罢了,如果这是他们对她的期盼,她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呢?
然而,此时此刻面对三个哥哥满含笑容,满是疼惜的目光,宓妃只觉喉咙发痒,发涩,却是说不出半句拒绝的话来。
她的一颗心,早已硬得不能再硬,黑得不能再黑了。
却是不知,宓妃自小面对的一切,远远比他们所能想象的还要黑暗,还要残酷,还要灭绝人性。
哪怕他们已经亲眼见识过宓妃杀人时的冷血残酷,却仍是固执的认为,他们的值得这个世间最美好,最纯真无暇的一切。
无论在他们眼里,还是在他们的心里,都不愿宓妃接触过于黑暗负面的东西,哪怕只是一点点都不愿。他们只愿她平安喜乐,一生顺遂。
温绍轩温绍云对视一眼,立马敛去自己的思绪,笑望着宓妃,柔声道:“是啊,我们家妃儿只要每天开开心心的就好,其他的事情不要操心。”
“妃儿别想太多,三哥会保护你的。”温绍宇抬眸,却见宓妃眉头紧锁,不由扬起笑脸握住她的小手,虽然以他现在的武功,根本就保护不了宓妃,但在危险面前,哪怕用他的命,他也会护她周全。
这辈子,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抬不起头来。
既然你让本在意的人不痛快了,那么本必定搅得你家宅不宁,鸡飞狗跳,纵使不死也要让得你自此颜面尽失,从此身败名裂。
当朝太师么?
从此,宁可她负尽天下人,绝不叫天下人负她分毫。
伤她父母兄长者,杀无赦。
自她决定忘却前世,将自己当作真正的温宓妃开始,她便对自己立下过誓言,欺她之人,辱她之人,宁可错杀三千,绝不放过一个。
宓妃将三个哥哥的神色尽收眼底,清浅的眸子闪烁着盈盈笑意,眸底却涌动着化不尽的冰霜,那笑越是明媚,那股无所不在的冷意便越是冰冷。
暗暗在心中下定决心,他们相府从今往后与太师府是要不死不休,死磕到底了。
“嗯。”温绍云温绍宇纵使心有不甘,却也只得点了点头。
故而,他们只得暂且隐忍不发。
不过,正如父亲所言,如今无论是天时,地利还是人和都不足以将对方拉下马,反而会弄巧成拙惹火烧身。
尤其是其中一个人,几乎就能认定那人便是最终的幕后黑手。
事发至今,线索一断再断,可不管那些痕迹被对方如何清理,发生过的事情不可能当作没发生,做过的事情就会留下痕迹。哪怕没有确实的证据指向围杀他们的幕后黑手是谁,但明察暗访了这长一段时间,他们心里已然锁定了几个人。
“既然父亲已经做了安排,这笔账咱们就暂且先行记下。”话落,纸条便在温绍轩的手中化为灰烬,消失得干干净净。
看到纸条上内容的瞬间,宓妃似乎就能想象得出,她家便宜爹在书房写下这段话时,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狐狸样。
既然本金一时半会儿收不回来,利息就要收得越多越好,越多越解气。
单就目前掌握在手里的情报与资料,温相想要搬倒对方的确很困难,甚至一个不反会弄得一身腥,但如何利用优势将对方弄得伤筋动骨却是没有问题的。
虽然对方根基深厚,势力也极为庞大,但与之相比,她家老爹也不差,同样都是在朝堂混迹的,谁胜谁负尚未可知。
一而再,再而三的对三个哥哥出手,已然是彻底触犯到了老爹的底线,幕后之人此时要想全身而退是没可能了。
她果然没有猜错,其实她家老爹就是一只狡猾得不能再狡猾的老狐狸。
“给。”便宜爹传来的信息很简短,宓妃只一眼就看完了,心里偷笑了笑。
毕竟,药王谷摆在那里,无论是朝廷还是江湖都会忌惮三分,冒然不会出手。
宓妃用彩儿传信,虽说是大胆了一些,但一般人倒也不敢打彩儿的主意。
“父亲说了什么,对我们可有指示。”温绍轩倒没有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他之所以没有传递消息回去,无非就是担心不安全。
就怕传递回去的消息会被他人截获,反倒带来未知的危险。
他们兄弟此行不可谓不凶险,哪怕是月兑离了危险,只要还没踏进星殒城的城门,他跟大哥都没打算写信告知父亲。
“你们给父亲传了信?”温绍云微愣,他还以为彩儿带来的消息是药王谷传来给宓妃的消息,压根没有往温相身上想。
信中所提及的内容温绍宇是知道的,他迫切的想要知道温相得知一切之后会有何安排。
在雷县外接到大哥二哥,再到琴郡拿下了秀水村,一切看似风平浪静之后,妃儿才招来五彩鸟传了信回去给父亲。
温相迟早会发现他们没在别院,因此,温绍宇特意留下了口信,一来是为了不让父亲担心,二来也算是交待一下他们的去处,以防万一。
“妃儿,父亲来信说了什么?”离开前温绍宇就知道,他们兄妹两个说是去别院小住几日,骗得了娘却是骗不了爹的。
虽然主人对它很严厉,可是主人对它真的很好,非常好,它也舍不得离开主人。
它不想再回到禁地,那它就只能收起自己的性子,乖乖的听话,否则主人一定会送走它的,而它也再没有机会留在主人的身边。
于是乎,在它多番的努力之下,美丽的主人总算愿意把它收在身边,它也终于可以走出禁地,自由自在的在天空中翱翔了。
不过,它是谁啊,它是打不死的小强,呸呸,它不是小强,它是打不死的五彩神鸟,遇到困难坚决不会退缩,它要迎难而上。
然而,这个高贵冷艳,却又奇异融合了妩媚雅致,美得笔墨都无法形容的少女,丝毫都瞧不上它,甚至在它扑向她的时候,连连将它扔出去了不下三次,差不点就摔掉了它的一条小命。
看到宓妃的那一刹那,彩儿只觉得天地万物都为之黯然失色,站在它面前的少女,是它见过最美,最纯净无暇的。
直到药王再次收了关门弟子,它终于有了重见天日的一天。
没有人知道,它有多么的羡慕它的那些兄弟们。
彩儿也知道自己爱看美男,还很迷糊,这样很容易被骗,但那也是因为它性子单纯,可它还是因为这个被药王困在禁地里,每天只能在那方天地间孤独的飞翔。
原本它们是七兄妹的,最开始药王跟水灵长老将老大跟老二挑走了,紧接着药王的四个弟子也依次挑走了老三,老四,老五跟老六,最后只剩下它一个孤零零的。
这…这真是什么时候都忘不了美男。
彩儿扑腾着翅膀,飞到宓妃的怀里,伸出长长的,尖尖的嘴巴,讨好的轻啄宓妃的手心,宝石般的眸子直勾勾的望进宓妃眼里,它会好好听主人的话,主人不让它看的美男,它保证不看。
啾啾啾——
宓妃抽着嘴角,睁着大大的双眼望着她家二哥,什么叫做犯花痴要记着在安全的地方?有他这么教育人…。呃,教育鸟的么?
“以后要犯花痴,记着要在安全的地方。”
“万一真遇到坏人,你的下场会很凄惨的,世间不知有多少人想要得到你这药王谷的神鸟,试想他们会如何待你。”
“彩儿,你这毛病得改知道吗?”。
故而,妃儿责骂于它,是真心为它好,但愿这小东西能明白。
倘若遇上对它别有企图之人,甭管彩儿是否通灵性,怕只怕也会凶多吉少。
要是他不出去,估计这会子彩儿还飞在天上盯着溥颜看,顺便流点儿口水。
要说,这彩儿当真挺花痴的,温绍宇想到他出去之前,这彩儿可不就是看着倾颜才在半空中反复徘徊,不肯落下来么。
温家三兄弟听了宓妃一本正经的话,皆是喷笑出声,眼里险些笑出泪来。
“噗——”
怪只怪美男太美,根本不关它的事。
每每还要被主人各种嫌弃,它也不想看到美男就走不动路的,可它忍不住嘛!
呜呜,为什么它要觉得主人是美人儿,死活都要缠着跟着主人。
“除了看出它花痴之外,还真没瞧出它有别的优点。”宓妃撇了撇嘴,屈指弹了弹彩儿的脑门,疼得彩儿又是一阵扑腾。
常常看到美男就挥不动翅膀,因而,师傅药丹为免它飞出药王谷而落入他人之手,在收她为徒之前,彩儿就被困在药王谷的一方禁地之中。
偏生,彩儿极具灵智,性子欢月兑不说,还迷糊成性,尤其喜欢各色美男。
至于师傅跟水灵长老所属的,那可比师兄们得到的还要早,因此,宓妃根本就是毫无选择的拥有了彩儿这只五彩鸟。
她是师傅收的关门弟子,在药王谷排行最末,年纪也是最小,在她之前四个师兄早已经选定所属的五彩鸟,剩下最后一只则是属于她的。
“妃儿,这小东西怎生如此可爱。”就连温绍轩这谪仙般的人物,竟然也被彩儿给萌到了,宓妃当真始料未及。
美好的东西,不管是人还是物,谁不喜欢了。
彩儿拉耸着脑袋叫了两声,表情很委屈,可它就是天生爱看美男啊!
啾啾——
宓妃见它又蹦又跳的抗议,以表示它的不满,不由伸出手指头点了点它的脑袋,撇嘴道:“就你这智商,别人把你卖了,你都还在替别人数银子,以后学得机灵一点儿,不然你就哪里来回哪里去。”
它是神鸟,它是非常聪明的神鸟,只看好美男,不看坏美男的。
一听要扒它毛,还要把它烤来吃了,彩儿又开始叫唤,还在温绍云的腿上又蹦又跳,以示它的强烈抗议。
啾啾——
取下绑在彩儿腿上的竹筒,宓妃拿出里面的小纸条,笑骂道:“彩儿,爱看美男不是你的错,但你可别什么样的美男都看,仔细把你抓去扒了毛,烤来给吃了。”
宓妃用千里传音,若非他们自幼就习武,内力尚算深厚,否则都听不到宓妃的声音,貌似彩儿却能听懂宓妃说的话,这真的很神奇。
瞧得彩儿的动作,温绍轩跟温绍宇都忍俊不禁,暗忖:这鸟还真灵性。
闻言,彩儿浑身又是猛的一颤,微睁着小眼睛讨好的瞅了宓妃一眼,小脑袋又朝抱着它的温绍云怀里靠了靠,然后伸出一条腿儿。
“没出息。”见彩儿如此,宓妃黛眉轻蹙,真没搞懂她怎么会养了这么一只鸟,“腿伸出来。”
这小东西可真有意思,没曾想他还有缘亲眼得见只有药王谷才有的,被世人誉为神鸟的五彩鸟。
“呵呵。”温绍云垂眸,看着腿上闭眼一脸享受的彩儿,不觉轻笑出声。
典型的就是好了伤疤忘了痛,该要好好的教训教训,省得以后被谁拐去卖了都不知道。
大手轻轻顺着彩儿的羽毛,某个前一刻还在伤心欲绝的小东西,下一刻立马就舒服的眯起眼睛享受美男的顺毛服务,可把它给美得。
“妃儿,你别折腾它了,瞧这小东西可怜得。”温绍云赶紧从宓妃手里将彩儿夺了过来,彩儿拉耸着脑袋,无精打彩的靠在他的怀里,小眼睛盯着落在绒毯上的羽毛,真的好伤心,主人生气了。
主人,你好坏坏。
彩儿被宓妃倒提着,不停的直叫唤,双翅也不停的扑腾再扑腾,带起一阵阵的风,色彩鲜艳明丽的五彩羽毛似乎都因为它的动作而掉落了几根下来,可把彩儿心疼得眼泪汪汪的,小模样别提多可怜了,呜呜,它的羽毛,它的毛……
啾啾啾——
啾——
你说,药王谷中五色鸟有七只,怎么就留了这一只小色鸟给她,早知如此,她应该跟三师兄交换的,省得一见到美男就这副没出息的模样,简直把她的脸都丢尽了。
“色鸟,花痴,真没出息。”宓妃伸出两根手指头倒拎着彩儿的两只脚将它从温绍轩的怀里提了出来,脸上带着笑,语气满是无奈,真真是一副又爱又恨的模样。
咳咳,如果它不是一只鸟,估计连那流口水的花痴模样都得暴露出来。
药王谷也盛产美男,不过它看得多了,渐渐的就有视觉疲劳了,如今再看别的,顿觉眼前一亮,扑腾着翅膀就从温绍宇的怀里蹦哒到了温绍轩的怀里,一双晶亮的小眼睛,简直就是闪闪发光。
呜呜,美男,主人的哥哥都是美男,它真的好喜欢,好开心。
“妃儿,你快看看彩儿带回了什么消息。”温绍宇是见过彩儿的,因此,他倒表现得很平静,坐在他旁边的温绍轩跟温绍云就不同了,一双眼盯着彩儿打量,瞧得彩儿都害羞的低下了小脑袋。
这一幕落到溥颜眼里,竟是直接让他从马车上掉了下去,差不点就摔了一个狗啃泥。
那他是不是该庆幸,他长得还不错,让这小东西给记住了是他的荣幸。
果然么,彩儿喜欢美男,还是很喜欢的那种。
想起宓妃说彩儿好美色还最喜欢美男,见到美男就会投怀送抱,以前温绍宇没太当真,现在嘛,他可算是见识到了,不由怀抱着彩儿,“哈哈哈…。”的大笑出声。
它叫唤了这么长时间,主人都不理它,而它险些就被溥颜那张俊美给忽悠了,若被主人知晓它就惨了。
果然,一直在半空中徘徊的彩儿看到温绍宇,先是‘啾啾啾’的一阵叫唤,又眨了眨宝石般的眼睛,确定自己认识这个帅哥之后,方才朝着他俯冲而下,没有落到温绍宇的手掌上,反倒是直接砸进温绍宇的怀里。
“彩儿,来。”这厢溥颜还在沉思该如何对待这只鸟儿,旁边马车里的温绍宇听到这熟悉的叫声,则是从马车里蹿出来,站在车头伸出一只手,扬起笑脸轻唤。
马车里的墨寒羽原本紧闭的双眸,却也在听到‘药王谷’三个字的时候,猛然睁开了,长袖中的手微微一顿,一抹亮光划过幽深的眸底。
说不准这只五彩鸟的主人就在这附近,要是因她而坏了事,她岂不要自责而死。
“不知道。”摇了摇头,离慕有心想要抓住彩儿,但却不敢冒然动手。
至于他们天山一门与药王谷之间的较量,则可以等到相聚五华山再说,输就是输,赢就是赢,又没有什么可在意的。
并非是他要灭自家师门的威风,而是每每看到墨寒羽毒发,备受折磨,他当然是希望有人能尽快解了墨寒羽体内的毒。
“这的确是五彩鸟,难道药王谷有弟子出世在星殒城历练?”溥颜的声音也是微微一颤,黑眸掠过一抹光华。
要不,远远看着高空中那五彩的鸟儿,离慕也不至于如此的激动与兴奋。
他们的师父天山老人与药王谷药王虽为至交好友,但却连他们的师父都不知道药王谷身在何处,只是相约每隔十年聚在五华山切磋比武,而各自的弟子较量医毒之术,否则以师傅对王爷的疼爱,定是老早就向药王求救了。
如果是,王爷的毒是不是就能解了。
她的音量,一句比一句提得高,这真的是药王谷的五彩鸟么?
离慕望着那在空中徘徊不去的彩儿,红唇轻启,惊喜的道:“师兄,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五彩鸟,相传只有药王谷才有的五彩鸟。”
“到底发生什……。”推开车门,溥颜刚刚站起身就看到已经飞得很低,不停‘啾啾’叫唤着的彩儿,嘴里的话顿住,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颤声道:“这是…这这是五彩鸟。”
可是眼前这生有五彩羽毛的鸟,却是她亲眼所见,自然要真实许多。
凤凰虽美,但却无人得见,甚至只能在书上才能见到描写它的寥寥数语。
如若不是亲眼所见,离慕一定不会,这个世间真有生得如此美丽的鸟,就是这鸟的叫声……。
“不出来看看你一定会后悔的。”
溥颜看了看闭目养神的墨寒羽,清了清嗓子问道:“怎么了?”
“师兄,你快出来看。”双眼紧盯着高空中那抹玲珑小巧的身影,离慕真怕自己眨眨眼,它就消失不见。
一切,不过只是她的单相思跟一厢情愿罢了。
可她不明白的是,即便没有这些,墨寒羽对她也没有男女之情。
虽说沧海他们全都昏迷着,但叫离慕坐在那辆马车里也是大大的不妥。当着她深深喜欢着的男人,与其他男人近距离接触,离慕只是想想就觉得墨寒羽会厌恶嫌弃她。
想想就不靠谱,她是出身江湖不错,不拘小节没有贵族女子那么多的讲究也对,但她还是知道男女之防的。
墨子钰走了,也根本就没有多余的马车让离慕乘坐,纵使她百般不愿意骑马,想跟着墨寒羽坐马车,但无奈人家不乐意啊,难不成她还能去跟宓妃的几个护卫挤在一起,虽然云依就被丢在那辆马车上。
眼见除夕将至,理郡王不得叫儿子赶紧将王妃和女儿接回去么。因此,墨子钰那晚都躺到床上准备就寝了,收到传信之后硬是爬了起来,穿上衣服连夜起程赶往清镜城。
霜慧郡主今年七月已举办了及笄礼,但却尚未定亲,倒是不怪都临近年关了,理郡王妃还带着她住在普陀寺,一参拜就是整整半个月。
故而,清镜城常年都极为热闹,来来往往的人还非富就即贵,甚至是很远很远地方的人都慕名而来。
相传,女子及笄出嫁之前,只要前往普陀寺诚心参拜,并且求得上上签,必能觅得一段美满良缘。
还有便是清镜城内座落着一座姻缘寺,名为——普陀寺。
因而,无论是贵族子弟还是平民百姓,待到樱花盛开之际,都会前往清镜城赏樱花,不少的文人墨客也极爱在那个季节里,约上三五同窗好友在樱花树下吟诗作画,附庸风雅。
然而清镜城之名却是丝毫不逊色于琴郡之名,只因清镜城内满山遍野都是樱花树,每到樱花盛开的季节,就美得如梦似幻。
清镜城名为城,实则只是一个小镇。
霜慧,乃宣帝赐予的郡主封号,墨子钰的嫡妹原名墨子萱,随着被册封为郡主,又有了封号,很多人也渐渐忘了她的本名,都称她为霜慧郡主。
当天夜里,墨子钰就接到理郡王传给他的消息,让他赶往琴郡东南方的清镜城,接应他的母妃理郡王妃跟他的嫡妹霜慧郡主。
墨寒羽原就是乘坐马车的,他的车夫想当然正是幽夜跟苍茫,而溥颜死活不愿意骑马,赖在墨寒羽的马车上,独留离慕一个人骑着马跟在马车旁,一路上倒是接收了各种各样奇异的目光礼。
那日过后,第二天一早他们这一行人就起程离开琴郡,温家四兄妹乘坐一辆马车,相府受伤的六个侍卫单独一辆马车,沧海悔夜五人也独乘一辆马车,雇了三个车夫,加紧速度往星殒城赶路。
“师兄,师兄……”马车外,离慕一声接着一声喊着马车里的溥颜,语气显得格外的激动。
啾啾——
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