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世录 第一章 百七

作者 : 木汉

中原以北的一处山脉,因某夜一天外陨星坠落,造成一长宽数十里的平地,故而取名坠星国。

坠星国,靠近万兽森林,地势多以高山峻岭为主,西北环山,分别为夕暮山及风蛇山。这二座大山高耸入云,悬崖峭壁,山上林石密布,飞瀑奇岩,常人难以攀越。至于东面所在,便是人们谈之色变的死亡沼泽,此处气候潮湿,一年之中,十日里有七、八日是下雨的,向来是世间恶兽毒虫所居之处。但坠星国适合农牧生长,气侯怡人,甚少天灾**。

坠星国的国民日出而作,日落而归。久而久之,似乎已被这片大陆所遗忘。

坠星国有一个小城镇,名为丰镇。一天正午,路人稀稀松松走过,偶尔一两辆马车穿插而过。路中有个酒楼,名为香溢楼,楼前石阶铺路,大门略显陈旧,一对石狮子昂首挺立,似乎在向过往路人耀武扬威。进楼的客人三两成群,络绎不绝。

石狮子下方坐着衣衫褴褛的三个小乞,看上去均十多岁模样。赤脚着地,稚女敕脸上沾满尘灰,偶尔伸出的小手,青肿一片,可见平日除了生活艰苦外,还没少受到他人欺辱。

正所谓“朱门酒肉臭”,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贵贱贫富。在这个小城镇里,也不例外。

“七哥,今天是啷个回事?都大半天了,不见一老爷打赏!”一个稍小的乞童捅了捅身旁的小乞。

那小乞儿嘴里含着草根,紧闭的双眼,缓缓睁开,打了个哈欠,左右盼了盼,狠狠留下一句“小爷刚才吃着烧鸡,怀里抱着这香溢楼的女少东喝酒哩……”又继续合上眼睛。似乎一点也不为今日的温饱感到担心。

这名乞儿名唤百七,自幼无亲无故,被人丢在大街上,啼声震天,路上行人纷纷绕路而行,几个好事的,便围在一起指指点点:“这是哪家姑娘与汉子偷生的啊?”,“听说城东李员外的小女已不见外人半年了。”

“胡说,见他那模样,分明像城西私塾的小张。”

…………

幸好被一入敛师抱走,但各种谣言不但没有消停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直至数日后,也许是人们太健忘了,也许是一个话题久了,对于贪新鲜的人来说实在无趣,才慢慢淡下来。也正好那天,那名入敛师帮一家富人做完法事,得了一百零七铜钱,故而取名百七。

那时候,对于无亲无故的小百七来说,是幸福的。老入敛师把小百七当成是亲生的孩子,认为是苍天有眼,给他这个一生孤苦的老光棍送来生命的延续,所以把一生节俭省下来的积蓄都花在了小百七身上。四岁那年,百七上私塾了,老入敛师更是早送晚接,他要把他的孩子培养成才。

城外有条河,名为清源河,宽数百丈,是贯穿半个中原的尼罗江的一个分支,清澈见底。可以毫不夸张得说,是这一条河,撑起了一个丰镇;也是这条河,见证了无数个童年欢笑。跟其他小孩一样,百七有半个童年在这里度过,练得一身好水性。

曾有一次,百七被急流冲走,幸得老入敛师相救,逃得性命。而老入敛师手背被水下硬石所划,留下一道长长的伤疤。至此,百七把对老入敛师的称呼由“老头”改为“老爹”。

百七也不负老人家的期望,自幼聪慧,深得私塾生先的喜爱。短短二年,便能把字认个通透,且能言善辩,机灵不凡。后几年,开始阅读私塾里的藏书,他最喜欢名人传记与江湖传说,对于书中所说的英雄人物自是崇拜不已。百七对于书的喜爱有些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天天手里拿着书本,日日翻,夜夜读。

毕竟只是一个小镇的小私塾,藏书不多,百七把能翻的都差不多翻了个遍。这段日子是百七最开心的日子。

但不幸,又一次降临在小百七身上,一年多前,一群身穿锦袍的江湖怪人,扔下几锭银子,硬拉着老入敛师探索一座古墓,然后,一去不归。至于为什么没有回来,没有人说得清楚。有人说,他们扰了阴冥清静,已受了天遣。也有人说,那些江湖怪人得了富贵,把入敛师灭口了。

过了一个月左右,有人离清源河边发现了几具尸体,尸体开始腐烂,但百七认得尸体上的衣服。哪怕是烧成灰,他也忘不了,因为衣服正是那几个怪人的。却找不到老入敛师,哪怕是一件随身衣物。

老入敛师一生施恩无数,许多无钱送葬的人,无财做法事的家庭,也从不赚贫,一一做足。“死者为大,入土为安。”这是他常挂在嘴边的话。他一生之中,不知帮多少人完成了离开世间后这一重大心愿。

稚子年幼,少不更事,百七终究还是没有守住老入敛师留下来的家当。被他人连哄带骗,抢了过去。至此,百七流落街头,靠乞讨为生。并结识了两个同样乞讨的二牛和狗子。

是人类欺软怕硬的天性,还是真的可能祸不单行?这一年里,百七过得并不好,时常受他人的欺负与痛打。但凭着些许聪明,一行三人,相互扶帮,总算坚持了下来。

“啪”一声巨响,一身着灰色长衫的汉子,有巴掌甩在七哥乞儿脸上:“小子,你说啥?有种再说一次?就你这德性,也配提我们家小姐?”接着把三人跟前的破碗摔成碎片。

周围行人纷纷转头过来,准备瞧这一出免费好戏。

百七只觉得如遭电击,头晕脑旋,猛得睁开双,恨恨地盯着前面的大汉。二牛和狗子则露出惊恐的眼神往百七身边挪了挪。

“小子,没听过祸从口出么?几日不见,是不是又皮痒了?”

百七认得这汉子,乃是这香溢楼的几个车夫之一,名为铁三。他站起来,发现香溢楼门前的大马车,晓得东家赵新今日要外行,自己无心之言引来这随行汉子的痛打,便朝两个伙伴使了下眼色,然后露齿一笑。三个人纷纷往后退了一步,一转身,撒腿就跑,想来是见惯了这种场面,已不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横祸,一边跑一边叫嚷“就那小娘皮,除了小爷,还没人要哩!”

“是啊,是啊,俺是打死也不会要的……”

两个小伙伴非常有默契的应声道,后面大汉碍于东家出门,不得离开,气得直跺脚。行人不禁一阵莞儿。

一阵快跑之后,三个小伙伴停了下来。“七哥,咱们都一天没吃东西了,接下来啷个办哟?”二牛弯着腰,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道。

三人沉默。

百七没来由得问了一句:“摔人饭碗与杀人父母无异,这句话很熟悉,是谁说的?”

两个小伙伴抬头盯着百七。异口同声道:“好像你说的!”

百七理所当然的自得了一下,接着将嘴里有草根一咬而断:“既然此仇不共戴天,你们能忍么?”

二人果断得点点头,想了一下,又摇摇头。

“你们想吃烧鸡么?”

二人这次头点得用力多了,嘴角的哈喇在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

“没出息!”,接着又恨恨说道:“拼了!”接着,三个人蹲在一起交头接耳了好一阵。

很快,三个人又一路小跑,来到溢香楼前,这里依旧客人不断,笑声不绝,有豪客敬酒声,有姑娘发嗲声,有酒后拍桌声,还有跑堂伙计端菜声,此起彼伏。

百七感觉心跳加速,咽了咽唾沫。胸口一挺,绕过一旁,看到侧门一女子刚好出来,只记得是这香溢楼的丫鬟,迅速跑过去,上气不接下气,作紧张样:“今日东家可是出门了?”

丫鬟打量了一下三个小子,转身欲走。

“可是坐得四马大车,马是黑马,且一马蹄上有白色,一马身有花纹?”

丫鬟不作停留,继续前走。

“可是一个身着灰色衣衫的人赶的车,好像叫什么铁三?”后面二人作惊恐慌状“咦”,丫鬟回过头来惊讶道。

“可是往东城门而去?”

“你啷个晓得?”

“这下糟了,那白蹄马儿不知是啷个原因,发疯似的,出了城门,直往河边跑去,车上东家,一边叫着铁三名字,一边挥手救命,不知现在如何了?”后面牛二和狗子指指点点,煞有其事。

话未说完,那丫头飞快跑进侧门,大喊“东家出事了,东家出事了……”,又喜又忧,喜的是今日有所功劳,忧的是东家出现了意外,更忧消息被他人捷途先报,门都未锁。这让准备了各种手段破门而入的百七三人一阵无语。

但谁也没注意,在远处城门上,一个裹在黑袍里的人影正默默看着这一切。嘴角勾起一丝微笑:“有趣得小鬼,老道便助你一次!”

不多时,整个香溢楼的熙熙攘攘,一阵骚动。一大群人,在一个身着香丽的妇人带领下,拼命般往东门而去。路上行人又发挥他们空穴来风,管中窥豹的本事,纷纷谈论着。估计今日过后,又会成为一大谈资。

就在所有人都在谈论的时候,三道瘦小身影闪进了这溢香楼后门。接着传来一阵咀嚼与摔破盘碟的声音。

时间很快,在这个不算热闹的小镇里,尤其是人们有了谈资之后,时间就更快了。

响午过后,一座破庙,断壁破瓦,绿苔沿着台阶爬了上来,偶尔还能听到一些虫子的鸣叫声,以及不协调的打嗝声。如果细听之下,会发现稀稀松松传来一些声音。

“七哥,那几个馒头藏好了么?”

“嗯哩”

“那我不舍得吃,放里裆里带回来的烧鸡腿呢?”

“嗯哩”

“牛二,你啷个尽打嗝?你带东西回来了么?”

好一阵子没有声响,想来是牛二那孩子睡着了。

“七哥,那馒头你可要藏好了,别让八皮那臭家伙给吃了?还有灰子,据说,它鼻子可灵了!”

“嗯哩”

“七哥,你说,我们这次可以几天不用吃食了?”

“嗯哩”

“明日我们还出门么?”

“嗯哩”

……

许久之后,不再发出聊天声了,只剩下隔时间的打隔声。这几个天真的孩子,在裹饱肚子之后,十分舒服的做着他们的温饱梦了。

二牛和狗子,做梦也想不到,这一偷,偷出他们今后数年富贵。

只是百七无神的望着横梁上方那看起来随时要掉落的瓦片。看得出神了,好像破庙顶的有什么有趣的东西吸引住他一样。只是眼睛有些发红。

“老爹,一年多了,你啷个还没回来?今日过后,你若再不回来,七儿便要寻你去了!”百七暗暗想到。这一年多来,百七深深体会到,老入敛师对自己的情深义重。

对于这个小镇的人来说,老入敛师只是一个茶余饭后的谈资。有些受过入敛师恩惠的人也只是在心里替他可惜。“多好的人啊,多可怜的孩子,真惨!”

然而百七从未想过,第二天,当他踏入那个古墓的时候,他的人生走上了另一条路,一条不同于凡人的路,一条惊心动魄,满是迷底与阴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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