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暗的光线下,我的手一直在微微的颤抖着,身体再次冒出无数的虚汗,不断地发着抖。
杜清歌的眼神黝黑,眨也不眨地看着我。
我无比的胆怯,手一直放在他的下颌处,再也下不去手。
杜清歌见我一直没有动作,干脆自己抬起手来,伸手就欲揭掉自己的人皮面具。
我慌乱无比,连忙伸手压住他的手,“不必了,我不看了。”
“你不想见我的真面目?还是说,你害怕我不是李墨白?”杜清歌的声音很是低沉,似乎带着蛊惑一般,缭绕在我的耳畔。
我松开手,垂着头,不说话。是的,难道说,我就一辈子带着这个遗憾下去吗?
一辈子都去猜想,杜清歌到底是不是李墨白?
可是,如果他不是李墨白怎么办?
如果他真的不是,我该怎么办?
我抖着手,死死地压住杜清歌的手,心里泛滥成河,“我现在不想看,可以不看吗?。”
“好。”杜清歌淡淡地回答,清冷的黑眸看了看我,似乎倦极,闭上了眼。
我一直抖着手,缩着身体窝在床边,直到心绪渐渐地平复下来。
看着杜清歌面无表情的脸,我甚至开始庆幸自己方才的决定,只要不能确定他不是李墨白,我便可以将他当作李墨白。这样,我的心里才会有依靠。
不管他是不是,不知道真正的答案,他便是。这是自欺欺人,可是,我愿意他是。所以,我不能知道答案。
迷糊地笑了笑,我也倦极,俯在床畔睡了过去。
醒来之时,忽然发现自己睡到了床上,而且整个人如同八爪鱼一般窝在杜清歌的怀里,也不知道有没有压到他的伤口。
看着他近在咫尺的容颜与黑密的睫毛,我愣了愣,下一秒如同火烧眉毛一般猛然坐了起来,利落地翻身下床。
想起方才的姿势,禁不住的脸红心跳,摇了摇头,看着从门缝里倾泻进来的晨曦,意识到天色已亮。
肚子里咕咕作响起来,想着那个坛子里面有些大米,便弄了一些洗净放到锅里,加了些水,再次将火烧了起来。
如今我已经会生火,可是这做饭,我脑海里可是一丁点的知识都没有。
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干脆煮粥。
不是说病人要吃些清淡的东西吗?煮粥正好。
哪知半刻之后,当我揭开锅盖一看,满锅的白粥竟然成了白米饭?
我意识到自己的水放少了,正想去舀写水添进去,身后忽然传来杜清歌的声音,“你会煮饭吗?。”
我面上一红,哪里会否认自己其实根本不会,看着锅里的白米饭,当即承认下来,“嗯,可是只有饭,没有菜,你要将就些。”
边说,边拿起一旁的瓷碗装了一碗递到他的面前,顺手又递过筷子。
杜清歌看着碗里分外黏糊的米饭愣了愣,却也没有说什么,撑着身体想要站起来,我慌忙将碗筷放到一边,扶他做了起来。
尽管只是这轻易的起身,他却似耗了极大的力气,唇色越发苍白。
我拿起一旁的碗筷递到他的手上,心知他伤得很重,必须尽快得到治疗,所以轻声地开口,“这里有房子,说明前面肯定有村落,吃完饭我们就去吧”
杜清歌愣了愣,摇了摇头,“我的右腿毫无知觉,只怕无法走过去。”
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就差点落下来,慌忙低下头,然后抬起头来笑看着他,“放心,我背都一定会将你背过去。”
“我是认真的。”见杜清歌想要反驳,我斩钉截铁的再加上一句。
杜清歌再次愣了愣,似乎弯了弯嘴角笑了,“好。”
虽然我想着昨天背着昏迷当中的杜清歌都走了很远,如今他醒着,好歹能靠左脚支撑一下,应该不会很重才是。可是当我扶着他,走了将近一个时辰仍旧没有见到村庄时,我的虚汗已经流满了全身,转头看向同样累得不行的杜清歌,“我们是不是走错方向了?”
杜清歌喘了口气,再也控制不住,身上的大半力量都压在我身上,摇头,“应该没有。许是我们昨天逃避老虎时偏了写方向,前面应该是怀州没错。”
“怀州?”是没有什么印象的一个地方,“你估计还要多久才能到?”
杜清歌微抬头看了看前方,摇摇头,“估计还要一段时间,你看这两边都没有来往的人,可见离那里还有一段距离。”
我心里叹息着,嘴上却不得不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哦了一声,将杜清歌扶好,稳了稳身形,继续蹒跚着前进。
“先休息一下,你也累了。”杜清歌似乎有些歉意,声音也有些凝滞。
我低头看了看杜清歌完全无力的右脚,经过这一番折腾,又有血丝冒出来,当即摇头,“我没事,你再忍忍。”
杜清歌眼色复杂的看着我,半晌才点了点头。
我搂着他的肩膀,扶着他的手,感觉自己的手已经麻木得快要断掉,才终于见到有人从路上经过。
我喜上眉梢,当即拦住他问路,才得知不要半个时辰,就可以到达怀州,当即振奋起来,看着杜清歌笑得眉眼弯弯。
杜清歌略有不自在,别过脸去。
我也不介意,以为他是不好意思被我一介弱女子扶着,尽量在护着他右脚的情况下走得很快。
长途跋涉之后,在终于见到怀州的街道时,我差点流泪。
杜清歌同样很高兴,虽然隔着人皮面具看去依旧面无表情,他眼里的光芒却变得很璀璨。
我抓着路人问路,带着杜清歌终于走到那个什么有最好的大夫的医馆前,小心翼翼地扶着杜清歌走了进去。
那个跑堂的伙计看见我们,一眼就看清杜清歌身上的伤势,将我们迎进内阁,慌慌张张地去请郎中来看病。
不一会,一个胡子花白的老头便推门走了进来,仔细地拿起杜清歌的脚查看一番,脸色大变,为难的摇头。“这位公子,你的腿已经没救,只怕要废了。”
我大惊之下大怒起来,愤然地抓起花白胡子老头的衣领,强行将他扯了起来,“我带他到你这里来,不是来听你这句话的。要是你治不好他的脚,我看你这个大夫也不要做了。”
那个老头被我强行提起,脚在地上颤巍巍的抖着,看上去好不可怜。满是皱纹的脸上,一双没有神采的眼睛无奈的看着我,“姑娘,他的脚受伤这么严重,又失了这么多血,能够活下来,已经是万幸。”
“姑娘。”杜清歌在一旁看着,想要阻止,奈何动弹不得,于是轻声开口呼唤。
我看着那个白胡子老头,知道他没有在说谎,松开手,倒退一步,倔强的抬起头,控制了好久情绪,才转过头去看着杜清歌,勉强笑了起来,“不怕,我一定会治好你的脚,你相信我。”
听见我的话,那个白胡子老头不断地摇头,“姑娘,为了这位公子的性命着想,你还是尽快把他的腿截掉,否则会有生命危险啊。”
“闭嘴。”我恶狠狠地看着这个白胡子的老头,心里针扎一般的痛,却不能表现出来。忍着眼中的泪水,我语带哀求,“就没有其他的办法吗?。”
白胡子老头摇头,“姑娘,你看你们这穿着打扮,就算有其他的办法,你们恐怕也负担不起呀”
“就是说有办法?”听见这句话,我喜上眉梢,本来沉到谷底的心稍稍带上些微希望。“银子的话你不要担心,本姑娘有的是钱。”
“姑娘,你莫要说大话,你看你们这打扮,哪里像是富有人家?”那个白胡子老头看着我们二人直叹气,神色里不带不屑,只有怜悯。
听了他的话,我才低头看了看自己,衣裳破烂,发丝又因着赶路的原因凌乱不已,甚至满是烧火的灰尘,的确很不好看。
我又转头看了看一旁躺着的杜清歌,他的衣裳早就变成一块块的破布,勉强挂在身上,加上满身的血污,看上去比我还要狼狈。
这个医馆见我们衣裳破烂却没有嫌弃,依然迎接我们进来,这个白胡子老头也没有看不起我们,只是担心我们出不起那昂贵的药费,可见,这的确是个很好的医馆。
要是搁在现世,我们二人恐怕连这个医馆的门都进不来。想着,我带着歉疚看向那个白胡子老大夫,“你放心,只要他有救,无论需要多少银子,我都能够拿出来。所以什么好的药材,你尽管用就是,银子我会付给你。”
边说,我便翻出杜清歌的包袱,正预备翻弄一下,杜清歌从身上扯下一个绣着福字的钱袋,递到我的手边。
我接过来,感觉沉甸甸,看起来应该有不少的银子,当即扯开来给那个老大夫看。
我倒不怕他是坏人,也不怕他打这些钱的主意,只要能治好杜清歌的脚,多少钱我都愿意出。实在不行,我可以让杨少临给我送些银子来,反正我不花他的钱他的钱也没有其他的地方花。
那个老大夫有些惊讶,不过也算见多识广,知道我们是落了难才会如此狼狈,却还是有些犹豫,我不耐,忙问他还有什么疑虑,快说一类。
那个白胡子大夫依旧摇头,“这位公子的情况,我无法治,整个医馆都没有人能把他的腿救下来。姑娘别急,先听我说完。”
见我又要动怒,那个白胡子大夫慌忙摆手,“可是有人能治,全天下也唯有他能治。”
“谁?”听到有救,我的心就安了下来。
“素有‘神医’之誉的大善人,慕容宫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