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世冤家要成亲 楔子 欢喜冤家

作者 : 寄秋

“窦副总,妳还不下班呀?”

原木办公室桌椅前正坐着一位面容精明、神色略带疲惫的清艳女子,年约三十岁上下,脸上画了妆,外表看起来比实际年纪小了几岁,而她精致的妆容让她显得沉稳干练。

她的目光专注在面前的屏幕上,头也没回地对刚收拾好厨房、一边和她说话的二厨轻应了一声。

“加班。”

“又加班呀!妳可真拚,自己的身体要顾,现在仗着年轻硬扛,等妳老了可就那里痛、这里酸的,妳的用心我们都看得出来,简直把老东家的心血发展得淋漓尽致……”

只是做再好有什么用,老东家姓张、她姓窦,八竿子打不着关系,她再费劲也不是她的。二厨心里不禁为她叫屈。

“不加班不行,外面的竞争太激烈,若没有吸引客人回流的特色,咱们餐馆就会被远远扔下了。”这是她所不愿意见到的,对于这间“福记餐馆”她投注相当多的感情。

看着不如往日的营业金额,眉头微皱的窦青青实在没法开心,加上对面又开了一间怀石料理和烧烤店,餐馆的来客数明显下降许多,况且一些年轻族群还是偏向无须等待太久的餐馆。

而中老年族群虽然是较为固定的客源,可随着高龄化以及荷包的缩水,大多数都开始减少外出用餐,除非是必要的应酬或聚餐,包场的情形越来越少,预定的人也比以往少上很多。

她知道这是经济不景气的缘故,也和他们餐馆的菜色少有变化有关,餐馆内的老师傅都年岁不小了,偏偏还刚愎自用、任人唯亲,旁人的建议一概听不进耳朵,一意孤行,自认为手艺一流,不肯做些新的变化,坚持所谓的传统。

传统不是不好,的确有不少老客人好这一味,问题是几十年不变的口味,那些老饕们早就吃腻了,他们也想吃吃新菜色,毕竟一成不变的东西吃多了没意思。

可是那些固执又自以为是的老师傅个个架子摆得可高了,不管怎么好说歹劝,依然不为所动。

好在她窦青青打小就在餐馆打工,从洗碗小妹一路做到目前的副总位置,眼看着就要升总经理……

眼中闪过隐隐的光芒,带着些许复杂。

老师傅们是看着她长大的,脾气是大了些,但对她算是疼爱有加,除了坚决不改菜色和做法外,其他部分和她倒是有商有量,平日也把她当小辈看待,有说有笑、和乐融融,宛如一家人。

这也是她始终不离开的原因,她太重感情了,舍不得这些人,即使外面高薪聘请她去饭店当主管,她考虑再三还是留下来了。

只是……

眉间的皱褶微微透露出忿然。

“哎呀,妳别加班了,快回家去,妳做再多餐馆也不会是妳的,留给那个谁去头痛,不是说老东家很看好他吗?年一过就要交接了,传给下一代接班人。”

新接手的那人根本不懂厨艺,对餐馆经营更是一窍不通,何况叫一个拿枪的改拿锅铲,能看吗?

二厨比窦青青大六岁,是中年转业,靠关系、走后门进来的,不过人很勤快又肯学习,已经快升主厨了。

他唯一的毛病是嘴碎,仗着上面有人罩着便口无遮拦,什么都敢说,没想过少说话少是非的道理。

人和人相处久了自然有感情,在二厨眼中窦青青像自家妹妹,他当然多了一份偏心,妹妹受了委屈,他不忍之下也有所不平,却没法为她讨公道。

毕竟是老东家做的决定,下面的人不好说什么,人家想把餐馆交给自家人没什么不对,这叫传承。

一提到“那个人”,原本心情不快的窦青青更加郁闷。

“没事,老东家这把年纪也该退休享清福了,给年轻人发挥的空间……”

可为什么是他?她心中无限怅然。

两、三年前,年近七十的老东家就提过要找人接手,他体力不行了,想回乡下养鸡种菜、安享晚年。

那时她以为他在暗示要将餐馆交给她,让她多努力些,想必不会亏待她,谁知道在她万般期待中却有了变量。

谢明朗,老东家张东福唯一的外孙,一名不畏死、游走国际间的国际刑警。

张东福没有儿子,只有一名嫁给公务员的女儿,女儿身体不好,就只生下谢明朗一个孩子。只是谢明朗从小就喜欢舞刀弄枪,讨厌厨房的油烟味,十来岁便往外跑,鲜少待在家里,张东福一年见到这个外孙不超过五次,而且谢明朗早就放话不会接手“福记餐馆”,让外公另外找接班人。

随着时间过去,张东福老了,背也挺不直了,而在餐馆干了十七年、又和谢明朗算是青梅竹马的窦青青是众望所归的接班人,她的付出大家都看得见,连张东福也属意她。

只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在一次的任务中,谢明朗被自己最信任的属下背叛,和他一起出任务的搭挡没能活着回来,而他是唯一的幸存者。

这一次他伤得很重,手脚严重骨折,还有肺血肿等等,是靠专机紧急送回国抢救了三天三夜才勉强抢回这条命,之后他住院三个月又复健半年,人才稍微恢复健康,至少能自行行走。

不过这次的受伤把几个长辈吓坏了,一个个疾言厉色不许他再回到国际刑警岗位,而他大概也不想让父母、外公担心难过,干脆把工作辞了,打算休息一阵子自己开间侦探公司。

可是还没等他盘算好,张东福因一脚踩空从二楼滚落一楼,伤了腰椎,必须长期卧床治疗,老人家一心惦念着餐馆,奄奄一息地捉住外孙的手托付,他拒绝得了吗?

其实这是两家人想逼唯一的后代安定下来的法子,不要他再从事高危险工作,张东福是伤了腰,但没有他对谢明朗说得那么严重,请个看护照顾还过得去,衣、食、住、行尚可自理,不到动不了的地步。

然而这样的决定,对窦青青来说却是晴天霹雳。

“哪是没事,看妳两只眼睛都发红了还不休息,妳呀!要为自己多想想,别拚过头把身体搞坏了,都说了,妳做得再多人家也看不见……”

二厨的语气有些阴阳怪气,毕竟他不是走正当管道进来的,空降进来的接班人对后厨人员都不熟,所以很难说情、看情面,不像窦青青这样重情义,他很怕被裁员。

“算了,周大哥,我做好分内的工作就好,不强求,你也赶紧回去,你家胖胖可在等爸爸回家陪他玩乐高呢!”窦青青笑着提醒,二厨三岁大的孩子正调皮,也很黏爸妈。

周大哥大大叹了口气。“皮呀!这小屁孩,一拿到玩具就不放手,好了,我也不啰嗦,先走了,妳也别太晚下班,咱们门口这条路最近事多,对面的夫妻又在吵架……”

他都说不说了还念叨了将近半个小时才走,爱说话的人不让他说个过瘾会憋死人,加上他跟的大厨为人十分严谨,平时最讨厌话多的人,可见这位舌长三寸的二厨工作时憋得多狠,一见到窦青青便无法闭上嘴,老是说个没完。

“唉!总算走了……”耳根子清静了。

又投入工作中的窦青青紧盯着计算机屏幕,安排下个礼拜的菜单和确认订位人数,同天有两场喜宴共七十八桌,其他非包场的订单有七单,分别订了三桌、五桌……订单桌的比较少,中午晚上不到二十桌,还有特殊点菜要求的……

墙上的电子钟一分一秒的跳着,不知不觉中,又是几个小时过去,全身骨头僵硬的窦青青揉揉酸疼不已的肩颈,拿出一块高纤饼干吃着止饥,然后拿起放在桌上的咖啡,大口一饮——

咦!没了?

再抬头一看,快十二点了。

发现时间将近午夜,又饿又累的她整个人突然就没力气了,吃完最后一块饼干又到饮水机那边喝了杯温水,这才准备收拾凌乱的桌子走人。

她明天还有个早晨会议要开,讨论最近的进货是要改用价格较贵的有机蔬菜,或是农民自产自销的蔬菜。

太晚睡怕又爬不起来,这一、两个月爷爷女乃女乃的身体又不舒服了,她打算连络北部开医美诊所的二叔、三叔,让他们带两位老人家去他们认识的诊所做个全身健康检查,有病治病、没病调养,两人也该尽尽身为儿子的孝道。

窦青青的爷爷是开中药铺的,早年铺子生意还不错,拉拔大了三个儿子,只是除了老大,也就是她父亲之后从事中药中盘商这一行外,其他两个儿子都成了西医,毕业当上医师并且搬出去后就很少回来。

窦青青十三岁那年,她父亲载着母亲去吃友人喜酒,回程时遇到酒驾事故遭人追撞,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送医不治。

然而一夕之间成为孤儿的她不仅没有得到叔叔婶婶的照顾,反而利用爷爷女乃女乃忙着处理她父母丧事时,假意说要协助处理保险以及理赔相关事宜,趁机将那些钱都占为己有。

随后两人合开了间时下最盛行的医美诊所,把所有的钱全花光了,等爷爷女乃女乃忙完丧事,这才发现钱已经没了,想要也要不回来,手心手背都是肉,又不可能为此将剩下的两个儿子告上法庭,为此爷爷女乃女乃两人都气出病来,身子骨一日不如一日。

加上随着医疗技术的发达,中药铺慢慢成了夕阳产业,抓药的人少了很多,他们又没有合作的中医诊所,加上和叔叔们呕气,爷爷女乃女乃不愿意收他们的钱,因此日常生活就过得比较艰难,光靠中药铺的收入没法应付一般开支和窦青青的学费。

所以她一下课,以及假日、寒暑假便去打工,“福记餐馆”的老东家张东福和她爷爷是多年好友,老东家人很好心,让她算钟点计费,什么时候去都可以,不必特意排班。

有感于老东家的心肠好,窦青青打从开始在“福记餐馆”打工就特别用心做事,之后也一直没离开,毕业后甚至直接在餐馆里工作,被人挖角也不走,只为回报他的照顾。

“啊!饿死了,好想吃泡面……”

饿得受不了的窦青青翻找起储物柜,打算吃完东西再走,谁知里面空空如也,她忘了补货了,看看时间也晚了,她将随身侧背包往身上一挂便要关灯离开去买东西吃,毕竟饿太久胃会受不住,她有轻微的胃病。

走到一半,蓦地,她想起自己忘了东西,又转身回到办公室。

那是一双环保筷,纯银的,上面刻了她的名字。

这是她二十岁时爷爷送她的礼物,银色是她喜欢的颜色,而且银箸能试毒,这算是爷爷的一种幽默吧。

此外这副筷子设计得很有巧思,将筷子的一端轻轻旋开,里面是细薄刀刃和双头叉,可以用来切肉、叉东西吃。

窦青青很喜欢这副筷子,一直带在身边,每到用餐时间便会拿出来用,于是她匆匆地赶回三楼。

“福记餐馆”是三层楼建筑,一楼的一半是大型宴客厅,能容纳六十到七十张桌子,另一半是厨房,放置各种生鲜食材和厨具,二楼是迎宾厅,主要供小型的宴会或商务聚会使用,一共辟了七间,最小的一间可以放置三张桌子,最大的一间则是圆桌加长方型桌子,能坐八十人。

三楼除了VIP包厢外则是员工休息室和办公室,以及提供员工自行料理的小厨房,食材自备,有需要的人可以自己煮食。

从三楼下来的窦青青是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她关上门,上锁,一出店门来到人行道上,一阵冷风吹来,她下意识拉拉衣领想挡风,可是冷风已经忽地灌入衣服里头,冷得她打了个哆嗦。

“来杯热可可吧。”

突地,微热的触感贴上脸颊,吓了一跳的窦青青连忙往左边一看,一道颀长的身影就靠在门口柱子旁,手里还拿着一杯热可可。

“又是你,谢明朗!”他简直阴魂不散,每次回头总能瞧见他,好像他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似的。

本来平静下来的心情一瞧见这个人又不平静了起来,两人相识超过十五年,然而每回见面就像结了八辈子仇一般,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惹人厌,随口一句话就能吵上半天。

后来长大了,彼此稍有收敛,不过还是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人见面就是大眼瞪小眼,简直要瞪成斗鸡眼。

再后来,谢明朗当上国际刑警,他们见面的时间就少了,彼此也更加成熟了,不管过去是否吵翻天,甚至大打出手过,近几年已经会心平气和的聊上几句,就像是朋友一般,不再剑拔弩张。

然而这也只是开头几句话而已,说没几句两人又会故态复萌,互相毒舌一番。

周遭的人笑称他俩是不吵不闹不成对的欢喜冤家,越吵感情越好,她曾不以为然的抗议,反对被硬凑成对,可是身边的人却因为她的反驳而更加起哄,认为两人是天生一对的合拍,尤其两人都嘴贱。

“不是我还有谁,女孩子别老走夜路,一间破餐馆而已,不值得妳卖命。”

一脸嘻皮笑脸的谢明朗将手中从便利商店买来的热可可往前一递,一口雪白牙齿在夜里特别显眼。

接过纸杯,窦青青没好气的横了他一眼。“别让你外公听到这话,不然吐你一缸子血。”

“哈!我准备好降血压药和CPR急救,当他的面我也这么说,餐馆内的器具老旧不堪,那几个倚老卖老的厨师食古不化,不肯学习新菜色,餐馆为什么不能做柠檬鸭、泰式料理、咖哩料理?偶尔做一些有什么关系,我只说来一道牛肉炒河粉,妳看看他们,一个个眼睛瞪得跟牛眼似的,还老说我不懂什么是真正的传统……”

能吃饱就好,吃得满意便是美味,十大菜系各有各的好。

想要月兑颖而出,就得创新,不能一成不变,“福记餐馆”走的是中高价位路线,若没法满足客人的口月复之欲,迟早也会流失客源,步向下坡路,现在不就是如此?

“你的伤好了吧?没留下创伤后压力症候群?”她扯开话题,不提看着她长大的老师傅们,一是尊重,一是念旧情。

看她明明瑟瑟发抖还拿着饮料,他催促道:“喝吧,喝吧!我没下毒,妳暖暖身体。我的伤不打紧,是他们在那穷紧张,不过断条腿、手骨折、肺血肿而已,小事小事……”

他不在意的挥挥手,似乎三次停止呼吸、差点宣告不治的人不是他。

“小事?”她呵了一声,喝了一口热可可,温暖的热饮一入胃,整个人顿时暖和了起来。“你没把命玩掉都是小事,对吧!”

眼神精明锐利的谢明朗露齿一笑。“不就是小事嘛,干我们那一行的,是没把命当回事的。”

他追求的是刺激,除暴安良倒在其次,身为国际刑警,查缉的大多是高知识分子所犯下的案件,与这些人斗智、斗胆量,斗谁的动作更快一步,追捕的过程中肾上腺素高飙,重重惊险,紧张又刺激。

“那你活着干什么,直接从高楼往下跳不是更刺激,享受迎风而展的快感,落地时砰的一声,脑浆四溢。”看他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窦青青忍不住说两句挖苦话。

她看不惯他生死由命的态度,一点也不爱惜父母给予的生命,从没想过他身边关心他的人,失去双亲的她知道那种心挖空的痛,若能时光倒流,她希望爸妈还能活过来。

“怕妳孤独,给妳送热饮来。”他并未正面回答,眉一挑,带着几许痞子的意味,好似他专为护花而来。

窦青青面色不变,但心跳略微加快。“我下班了。”

意思是她下班了,不用他这个老板费心,他们的关系没好到他特意多此一举,她走她的阳关道,他过他的独木桥,彼此不相干。

“下班了也要关心,妳在餐馆工作了十几年,也算是老员工,我这是老板福利。”深夜送热饮,爱心满满。

“你是来找我吵架的吗?”一想到她原本要升的总经理位置被他占了,积了好几天的不满一下子爆发开来。

看她脸色一沉,目中含怒,笑意一僵的谢明朗赶紧灭火。“非也、非也,跟我无关,我对餐馆一点兴趣也没有,妳要怪去怪我外公,走,我陪妳去骂他。”

他说着便拉起她的手,神色自若、旁若无人,彷佛两人常常有这举动,习以为常。

事实上他俩的确是众人口中的欢喜冤家,然而平常吵归吵却少有肢体接触,更别说做出现在这种主动“牵手”的动作,甚至表现出如此理直气壮,一副“妳是自己人,我牵妳是理所当然”的态度。

“放……放手,谢明朗,你又在发什么疯,得了便宜还卖乖!”明明吃亏的人是她,他这个既得利益者却在一旁帮她跳脚,实在让她心情复杂。

“咱们认识几年了,妳还连名带姓的喊我,不别扭吗?改口喊我明朗。”这种称呼彷佛和她相隔千山万水,多生疏。

当他出任务时发现自己被同伴出卖,从奔驰的货柜车车顶推落,在他落地前,脑海中浮现出的不是回顾一生的跑马灯,而是一张神采飞扬的笑脸——

她手上拿着大学毕业证书在他面前炫耀,虽然晚了一年,可也半工半读完成学业,她可以成为“福记餐馆”的正式员工了。

那时候他才忽然明白,原来他的心里一直有她,不管他走得多远、去了哪里,她就是拉着风筝线的人,只要手指轻轻一扯,他便会回头,不需催促地回到她手中。

这是一个烙印,烙在心坎里,在面临多次的生死关头时硬将他拉回来,而在这次浮啊沉沉的生与死之间,他撑着一口气在心里想着,他一定要活下来,亲口告诉她——

“我喜欢妳,做我的女朋友吧!让我们以结婚为前提交往。”

只是他真的活下来后,那一句“喜欢”偏就说不出口,每每一见到面,没讲三句话就如平日一般的斗嘴,告白的话好几次冲到嘴边,可是总会遇到种种的意外阻拦,不是刚好有人从旁边经过,便是路边有人按喇叭,甚至还有直升机低空掠过,将他的声音掩盖掉……

他的运气比踩到狗屎还糟糕,没一次是顺利的。

窦青青用古怪的眼神看他,“你真的病了。”

而且病得不轻,他们之间一向是互喊全名,有时还“窦胖子、谢疯子”的喊。

窦青青年少时期是有点胖,肉肉的,但自从被取笑后就不敢多吃,力行节食,还研究了不少健康的轻食吃法,这才瘦回标准体重。

“我没病,我是想对妳说……”手心有点冒汗的谢明朗吞了吞口水,准备大胆示爱。

“咦!你看,那两个人在干什么?”不太对劲。

手被握住,窦青青有些不自在的连他的手一起抬高,指向对街的小吃店。

小吃店的隔壁是瓦斯行,一对中年男女正在门口拉拉扯扯,男人拿着打火机状似要点,好像威胁要烧女人,女人一边大叫一边闪避,男人见状更加激动,对女人又打又骂,女人不甘示弱,还手打了回去,男人愤怒不已,啪的一声点燃了手上的打火机。

“青青小心!”

基于国际刑警察觉危险的本能,谢明朗反身抱住身高只到他肩头的窦青青,顺势将她压倒在地。

同时轰地一声,地面产生一股剧烈震动,一波强大的气旋由对街冲出,瞬间的气爆将瓦斯行连同停在路边的车辆通通炸毁,爆炸声和玻璃碎裂声混杂其中,随着气爆冲出的各种碎屑残骸,让附近甚至对面的人事物都受到波及。

先前吵架的男女首当其冲,已经鲜血淋漓的倒在地上,火光冲天,瓦斯行烈火熊熊、浓烟密布,被炸出的铁门、家具等等满地都是。

而窦青青和谢明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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