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打工的日子 28 工伤(五)

作者 : 云儿

第一次在一起协商未果,厂方又接着安排他们双方在一起商议了两次还是没有结果。

这事也不能怪谁,因为吴存良也是十分不情愿的,因为这事根本就不是她把别人搞摔倒的,可是却要承担全部的费用,实在有点冤了。

邓丽梅却无所谓,可是她母亲一进来,在钱的诱惑的本质下,这事就变得更加复杂了,不管遇到谁,都很难达成协议。

老板就是老板,他才不想为这些事情付一分钱,他总觉得这事与他无关,为什么要他出钱呢?那是两个人在打架,其中一人受伤了,老板不参与其中,为何要去承担这费用呢,再说了,他们这两人都是在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发生这种事,如果还去给他们付医药费,那么到时候厂里人人都要打架闹事,老板不知要为这些事付出多少钱。

想一想,他们各自都有道理,所以他们谁也不肯让步。

当然了,既然都已经是有道理了,为何还要让步呢?

似乎想起来都是道理!

最后,老板给大家一个总结性的结论,不管谁听还是不听,接受还是不接受,都那样办了:

除了对吴存良和邓丽梅进行50元的罚款外,邓丽梅的全部医院共3500元,厂里出500元资助,邓丽梅自己出1000元,吴存良出2000元。全部费用先由工厂和医院结算,邓丽梅的1000元由次月的工资中一次性扣除,吴存良的2000元分别于次月和次次月两次扣除,每个月扣除1000元。以上结果为最终结果,如果有不服者,可以随时到相关部门申诉,工厂随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此事。

老板的此文一下,一切都按此执行。

因为老板没有什么可考虑的,不怕执行不了,也不怕收不了钱,每个人都押得有一个月的工资在厂里,如果你不想做就自离,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拿不到,少说一个月也有一千多块钱。

双方都看到了这样的处罚结果后,都很不服气,所以各自想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这是应该的,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力。

法律是有的,可维权的路更是艰难的,这就是维权成本。

任何事情都是有成本的,维权也不例外……

“叮叮叮……”中午的时候,人事行政部办公室的电话又响起来了,肯定又有事了,人人都知道,只要电话一响准有事,因为打电话进来都是有事才打的。

“你好,请问你什么事?”王芳拿起电话机道。

“你们厂怎么没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呢?”电话里传来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

“没有啊,我们厂每个员工都有参加了工伤保险了呀?”王芳道。

“你说什么话,我是社保局的,你们厂的员工吴存良现在就在我办公室里,他投诉你们没有给厂里办工伤保险。”电话那头又传来了声音。

看来,这回真的有事了,“你是说吴存良的事呀,是有这么一回事,不过吴存良的工伤保险是有的,而且他本人没有发生工伤,怎么可能跑到社保局去告我们呢?”王芳回答道。

“既然都交了,你们厂里发生工伤,怎么叫他赔钱呢?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知道吗?”电话那头道。

“哦,这件事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吴存良和厂里的员工无视厂规厂纪,在车间里打闹,把别人弄伤了,当然是他自己赔钱了,他自己把别人弄伤了,肯定是要负责任的。”王芳道。

“虽然他们违反规章制度,你们可以处罚他们,但是不能叫他赔钱呀,这样做是不合法的。”电话那头的人道。

“那我们也没有办法,如果他把别人弄伤了都不赔钱,我们只有去报案了,让他们自己去治安队处理了。”王芳道。

“你们报案了没有?”那人问道。

“当时我们考虑到他们之间是同事,而且为了保住他们自己的声誉,所以没有报案,如果报案了,可能对吴存良更加不利。”王芳道。

“既然这样,怎么不当作工伤来处理呢?”那人问道。

“这事又不太符合工伤的条件,是他们两个人自己打架造成的,不是上班时不小心摔倒的,所以我们不断定为工伤。”王芳道。

“你们怎么能这样的呢,劳动合同法上不是写得很明确吗?如果是在上班时间内发生的事,都算是工伤,怎么说不太符合工伤呢?”那人问道。

“可是如果这都算工伤,以后我们厂里员工上班时间在车间里打架都算工伤,工厂怎么管理呢?这也不符合道理呀?”王芳道。

“我不管你们打架不打架,在上班时间内,在工作场所里发生的事情,都可以算是工伤。”那人道。

“那我们还不如把厂关掉了,免得以后什么事都找老板麻烦!”王芳回答道。

“你们厂的员工都参加工伤保险了吗?”那人又问道。

“当然了,全部都参加了!”虽然有很多人都没有参加,但是王芳心里明白,对外界一律都是一个口径,不能说有人没有参加。

“那邓丽梅有没有参加?”那人问道。

“邓丽梅没有参加?”王芳回答道。

“既然邓丽梅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你怎么说全部员工都参加了呢?”那人始终追问不放。

“邓丽梅才刚进我们厂,正在试用期,所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这也是很合乎情理的。”王芳道。

“你们这样做是违反法律的。”那人道。

“天下还有什么事不违反法律呢?我们厂里每天进出的人那么多,我们有时间和精力来完成这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作吗?而且新进员工的自离率那么高,你能办得过来吗?肯定办不过来。而且试用期的员工没有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我也不能给他办理工伤保险。”王芳道。

“难道只有签定了劳动合同的才可以办工伤保险吗?”那人问道。

“当然不是,但是我的员工自离率太高,大多都是上几天班就自离了,所以我们不能给他们办工伤保险。”王芳道。

“我不管你们有什么难处,反正不办工伤保险就是你们的错,希望你们以后把那些没有办好的办了。还有吴存良的这个事情一定要给他处理好,希望他不要再来我们这里投诉了。”那人显得有些无奈了,谁有办法呢?他又不是管工厂的,再说是管工厂的也得找个借口吧……

“好的,好的,一定一定把那些补办好!”王芳话是这样说,肯定是不会办的,说是办工伤保险,实质是交钱。

“那好,我就先劝吴存良回去,你们一定要把他的这件事处理好,不能罚款的,知道吗?”那人又道。

“好的,好的,你先叫他回来吧,我们会好好处理的。”王芳应道,这是客套话了,再回来也是这样子,你以为吴存良跑了个社保局就能翻案吗?不可能的,就是跑到天上,已经很难翻案了。这又不是什么命案,也不是什么大案,不管你跑到什么相关部门,人家也是能推就推,不能推就做个样子给你看看罢了,既然是相关部门了,还可能给你认真去处理这些小事吗?不可能的,踢皮球就是他们相关部门最好的办事方法。

王芳也很清楚,不管有什么事情,只要有人到相关部门去了,从相关部门那里打来电话的,第一就是想办法把那些人“请”回来,话是说回到厂里来好好处理,可是想想有什么好好处理的,如果能处理得好,早就处理好了。

之所以叫把他们“请”回来,是让他们不打扰相关部门上班,不让那些人产生烦,并不是“请”他们回来好好商量的。

当然,这招也是缓兵之计,也是踢皮球,让这些人在工厂和相关部门间跑来跑去,一直到累,一直到跑不动,一直到认输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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