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文龙左手伸进口袋迅速掏枪,他的手还未及拔出枪来,芳菲已经落在他面前,冷冷的枪口抵在他额头上。她依旧笑着:“我比你快了一点点。”
钱文龙自嘲地笑了,自信地说:“你不会开枪的,枪声会让你暴露。”
“我敢杀汉奸,就没怕过死!”芳菲的脸于刹那间变得冰冷如霜,这样的凛冽持续不过一秒,就又化作了千娇百媚的笑:“不过,我确实不会开枪,因为已经用不着了。”
“你何时下的毒?”钱文龙不甘心地问。
“沏茶时。”夏芳菲得意地笑了,举起自己的左手,小拇指上又尖又长的指甲上涂了鲜红的指甲油,格外夺目。在她的指甲里,还隐隐散落着一些白色粉末。
一阵剧痛自月复部传来,钱文龙不由自主地弯下腰去,依然惨笑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芳菲重新坐回沙发里,用冰冷的目光看着钱文龙,他扭曲着躺倒在地上,黑红色的血从他的眼睛、鼻孔、耳朵和嘴角一起渗了出来。芳菲伸手试探他的鼻息,他已经完全没了呼吸,她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果断地斩向他的颈项。
今夜,团团乌云遮住了月亮,似乎也想助芳菲一臂之力。芳菲趁着夜色来到南京路,白天,这里是上海滩最为繁华的地区,而此刻,凌晨四点钟,昨夜的喧嚣已成为过去,今日的繁华还未升起,四处无人、格外寂静。芳菲挑选了一个最醒目的位置把钱文龙的头颅高高地挂了上去,他的眼睛还睁着,眼眶里滴着血,样子甚是恐怖。芳菲沾着他的血,在他头颅边写下十个大字——为汉奸者,人人得而诛之!
远远地看着自己的杰作,夏芳菲终于发自内心地笑了,她知道明天一早各大报馆都会以头版头条报道这则特大新闻,新闻的题目将是:中孚银行新贵钱文龙离奇被害,疑为军统锄奸团所为。
天快亮了,芳菲回到她位于郊外的另一处住所。这是一个极不起眼的小院落,和周围的所有民居一样,没有任何特异之处。进门后可见三间不大的房间,都是一眼便可望到底,房内稀稀落落地摆放着简陋的家具,处处透出主人的寒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