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基山脉,一巨大的黑深的天然石洞中。她,也终于醒了。
“呜呜呜……”
粘稠冰冷的液体包围她的赤身,滚烫的四肢微微抽搐着,痉挛中她呕吐出一大滩白色混着泡沫的水。
历时五年的长眠耗损生灵的耐性,就快繁殖富荣的一代的景象,毫无遮掩地暴露了它的侵略性,甩着头发,蠕动身子去触模久违的阳光,因为“朔”而破损的身体长出了新的完整柔软温热的内脏。
————莎莎,如若你醒来了,到我的身边。
————蛇妖,你有两个选择的。
大难不死在狂暴的“朔”中留着一条小命,退去的皮杂乱堆在附近,莎莎睁眼,看到一个十分虚弱的人类孩子,那个孩子瑠璃紺色的头发浸渍在湿漉漉的水塘里,脸朝下,四肢都蜷缩着,皮肤大部分发青,缕缕微微浮动的发丝像倒映在水面的蓝天。
近神者又在做坏事,那个令蛇妖心中本能地感到畏惧的白衣男人。这次又捡了个东西回来要她照看。
是照顾这个孩子,还是将奄奄一息的他吃掉?
“你也是被强迫骗来的吗?人类,人类。”莎莎戳几下小孩的脑袋,低声喃道。
我帮你解除秘术遗留的效果,但那个过程你会感到彻骨的痛苦,没有可以消除任何负面秘术作用的宝石在,别指望可以轻松过关,要复仇就先锻炼心智,用你的寿命交换。
“小小个子的人类,你再不醒来莎莎就将你吃掉。”
蛇妖的眼神是与话语截然不同的柔润和忧郁,氤氲的水雾盛在尖尖的蛇瞳里,她嗅了一下,然后笨手笨脚地将小孩抱起来,两个衣衫褴褛接近坦然相见的生灵慢慢接近。
从她苏醒一年半后。
底比伦国境之内,一位外来的年轻少年排除万难,成为了底比伦国东乌珠尔城的新城主,这位年纪与阅历完全不成比例的老成少年整天沉默寡言,并闷闷不乐,但他还是很好地胜任了城主的职位,他为好似蛋壳般脆弱的东乌珠尔城带来了新的进步,至于那些地下的半妖们,狼军们已经处理掉,按照狼军的说法,他们面对的是一个已经被遗弃的空壳,空旷有着奇异美感的地下城被封闭,这道曾给城里居民带来极大恐慌不安的伤疤悄然就被粉刷掩饰了。
“觖她走了,她走出底比伦了。大概她要回到帝国了,怎么办?”
用一个仓促的转身掩盖涌动的负面情绪,少年牵着有翠绿色长发蒙住双眼的少女,一起站在高耸的城墙上俯瞰这个沉睡安宁的城,他的城。耗尽生命时间而变得提前苍白的两鬓是掩饰不了他的全部辛酸,旁人还道新城主劳心劳力,伤神过度,蛇妖的手是冰冷的。
听到这一句话,少年的声音比这漫天的风雪还尖锐刺骨。
他幽幽地说,“这世界再没有一个认识这个人的愚笨家伙,我已经为所有人准备好下葬的棺柩。”
这回会是一个周游于堕落和自虐的过程,任何仁慈和软弱都一律被驱逐,有些人会放下仇恨,有些人却会踏着那脚步将它拾起并如同勋章般别于胸口,“你喜欢觖,对不对,你曾经爱上过她。”蛇妖受不了冬季呼啸的冷风和扑面而来的雪,她浑身僵硬,并接受来自少年的粗暴充满戾气的一吻。
莎莎忽而觉得当年将这个人类吃掉才是最省心省力的选择,现在后悔好像迟了,呜呜呜呜。
“半妖们走了?不。只是新的交易开始了……”
新的纪元,开始。
顿泽契尔国,王殿。
“皇儿,底比伦来消息了,你前去加德城吧!”
“是,父王大人。”
风雪被莎多大陆的人们比喻为神灵的叹息,是神灵宴席之上的酒杯中的水,倾洒的水经过云层凝结为了雪花,这种天然精致的艺术品,寒冷的天气冻结人们躁动不安的,人人似乎遭受一次洗礼。
这么地冷,透彻心扉,即使彼此紧密地拥抱,也无法取暖。
伊来斯卡帝国,是个即便有冲突或者身体里已经酝酿着激烈不可抑制的感情是时候,都必须用温和的礼仪和含蓄深刻的语言表露的国度。
加德城其实是一个很小的城市,城上最宽的街道也只有3米宽,马车根本不能在这样的街道上行驶,但也因为它小,人民都就像生活在同一个家族中,和气团结。加德城虽小,但五脏俱全,街道四通八达,商业旺盛,加上坎里希一族,“十字军团”的强力守护监理,整个城神会治安极好。
强大无可摧毁的皇族贵族学院——登伦麦学院还为加德城带来的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活力,加德城就成为帝国人民向往的完美城市之一。
又到一年一度登伦麦学院招生的季节。从上个月开始就陆续有从帝国各处赶来的年轻人进入加德城,小小的城就如二八的花季少女一般焕发无限青春朝气。
守城的士兵忙死了。戴着半个手臂长度的长毛帽子和标枪,老实地审查着进入人口,一整天都有大量人流入城,他又不能任着人进。上头下了命令,现在是多国交战的困难敏感战争时期,城门要看紧着点,小心敌国近来的间谍和携带阴谋的不怀好意者。
士兵心想,这儿可是有“十字军团”的加德城,不长眼也没脑子的间谍才不会冲这儿来!而且这时候来城的年轻人,绝大部分是各地和属国的贵族甚至皇族后裔,跑去强硬地搜查这些贵人?惹得人家一个不高兴,他小小的守城兵可吃不起这罪!
抱以这样的想法,加德城的守城兵对来城者的检查都很简单,看几眼就放人进了。
在城门外退去了个样的华丽的马车,这些贵族后代以高傲的步伐走入城,一看就是狂妄,目空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主子。让这类人集中在一起就是祸害,但在坎里希一族的威慑下,这些人也会掂量一下轻重,所以每年如此也没发生什么太大的事。
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通过了城门,走进了加德城。这男子步伐有力,从外观上看。深褐色的短发有点狂乱地卷起,乱发下有一张棱角分明的帅气的脸,一身深色的皮甲,腰上有一把厚背长剑,高达的身材,全身结实有力的麦色肌肉,整个人散发出强烈的男人味。
男子碧色的眼眸望一眼熟悉而陌生的街道,有点感触,不禁感叹自语说:“想想也有七年了吧,终于回到这儿了。”这把磁性的声音带有无限的感慨。
男子名叫沃肯,原本是加德城的人。十多年前因为一些事情,以幼小青涩的年龄就离开了。今日,为了登伦麦学院,他又回到了家乡。
感慨完了,他回头大笑说:“兰斯,你看,这就是我的家乡了。”
是的,多么压抑,多么熟悉得令人战栗的气氛和环境,欢迎您回来了,挚爱的人,帝国亘古地向任何人展示它超然的高度。
男人身后站着一个比他矮上几许的人。
这人身披雪白色的衣蓬,帽边是华美松软的白色绒毛,整个衣蓬身价不菲,一看就知道这人身份不简单,风雪簌簌地落在肩上,又无声地滑落。
兰斯拉下风帽,露出一张稚气的脸。他的发色与眼眸的颜色都是淡淡的,一眼看上去像是白银的浅金色,非常美丽精致,加上秀美宁静的脸,这位年轻人整个人就像是优雅的精灵,神灵出色的造物,恍若天之骄子。
兰斯望一圈热闹的街道,温雅地对沃肯说:“很美。”
有人赞美自己的家乡是谁都会高兴的,沃肯对这位兰斯的好感又上升了许多。
他与这个名叫兰斯的年轻人是在来加德城的路上认识的,有缘同路的两人就约在一起走。多天相处下来。沃肯发现兰斯是个挺好相处的温和的人,慢慢地,两人的友谊也就产生了。
“兰斯,我让你见个人。”沃肯说。兰斯点头。两人穿过几条热闹的街,来到一幢华美的建筑前。
不知是哪个贵族家族的本家,精美的铁栏上爬满了花藤,紫红色的蔷薇花迎风开放,门前还有用黄金铸炼的家族徽章——一个白鹰鹰头侧面像,两边是各有一朵盛开的玫瑰花的花藤。从家族徽章上可以看到一个家族的历史,这个家族中曾出现过伟大的军将与两位皇后。看来,这是一个古老而且显赫的家族。
不知沃肯来这儿是见什么人?
沃肯对开门的仆女说了几句话后。一会儿,一个管家装束的四十多岁男子走了出来迎接。“沃肯少爷,好久不见。”男子向沃肯微行了个贵族礼。沃肯向男子介绍了兰斯后,问:“你家小姐在吗?”。
“兰斯,你来加德城也是为了求学?”沃肯顺口而已问。
“是啊。”兰斯笑了笑,浅金色的眼眸轻柔地眯起来,那模样像极了一个人。
ps:咱是冒泡的作者,鞠躬。(⊙o⊙)一边想着回来了,回来了,写着写着就跟玛瑙她一样激动起来了呢,呀,果真是,作者最容易先陷进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