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地方是秀水街普普通通的一间民宅,白墙,青瓦,这房子按照现代的说法,三室一厅,,再加上院子里另辟出来的厨房的面积,足有一百七八十平米。
我喜欢住大房子,宽敞自在,足够加菲每天在里面跑马。墙是杉木的,加菲可以随意在其上飞檐走壁,另兼蹭头磨爪。地面是青石的,接近土色,这种颜色最大的好处就是耐脏,半个月不扫也没事。最妙的是,住这么大的房子,一年却只需要交纳20两的房费,而且没有治安方面的顾虑。
三间小室,我留了背街的那一间做卧室,而朝街的那一间,则做了花室,养了一室的花。最初,里面养的都是兰菊之类,被加菲摧残了几次之后,尤其是有一次把我一盆培育已久的逼近花期的昙花弄残了以后,我痛定思痛,在这些娇花的周围,都摆上一圈的小仙人球……算是遏制住了加菲的恶行。
还剩余一间房子,暂时做了猫室,里面铺了一地的沙。角落里用木架搭了一个小窝,里面铺着厚厚的棉被。我想着,世界上最幸福的猫也不过如此了吧,每天吃香喝辣,有主人疼,还有豪宅住。但是加菲并不领情,只把此间看做一个可以随地大小便的场所,每天睡觉的时候准时光临我的卧室,并不打招呼就直接钻进被子,大喇喇地蜷在我的肚子上,睡得心安理得。
初春的晚上并不温暖,幸好我有肥猫相伴,不至于感觉寒冷。
我躺在床上,模着加菲油光水滑的皮毛,听着它喉咙里发出咕咕咕的声音,忽然想起一夜桥旁边常驻的那几个人,一时有了主意。
其时虽然已经黑夜,却并不算晚。我穿好衣服,将水果卤味之类现成的吃食打包拎好,提着风灯,出了家门。一夜桥是一座大的石拱桥,在秀水街尽头,与雁安的主街相交地方。此时不是汛期,水不过桥拱,有几个花子和无家可归的人,就把拱洞当成了遮风避雨之所。
还没走近一夜桥,远远看见桥角蹲着一个人,抱着身子蜷曲成一团。我在离他几步处站住,望了望拱洞之中,那几个常驻客在里面点着灯喝酒吹牛,十分乐和。其中一人见探出头来吹了声口哨,周围没别的人,他对着我,大声道:
“哎,离那瘟鬼远一点,他是快死的人了,别沾了晦气。”
他口中说的瘟鬼,显然就是我面前的这个人。我走近了两步,蹲来,借着亮光,看见这人不过是个小孩,双目紧闭,头靠在桥柱上,呼吸十分粗重。
我用手一摊,他额头竟然是如炭灼般滚烫。我一时心慌,手中的食物掉在地上。
“离我远点!滚开!”那小孩子听到动静,睁开眼来,粗哑地甩出这么一句。
他抽了抽鼻子,显然是闻到卤味的香气,一把抓起包裹它们的牛皮纸,大力撕开,用力地咬起来,一边咬,喉咙里还含糊不清地咒骂着,不知是在骂我,还是在骂桥洞里的人。
他见我还站在那里,瞪眼吼道:“滚开!”
“你省点力气吧。”我不但没有走开,反倒在他身边坐了下来。石桥冰凉,触骨冰凉,就算没生病的人,在这里坐一会都要给冻病了。
他斜着眼睛看着我,目光里尽是狂躁的神气,蛮横道:“怎么,喜欢上爷了?爷的吃相好看吗?”。
我忍不住骂道:“爷你个头啊!赶快吃完,吃完了我带你去看大夫。”
他显是没料到我会这么说,吃了一惊,身子往后一缩,但很快又醒悟过来,梗着脖子粗着嗓子道:“果然是爱上小爷了!哈哈!哈!”
一边说话,还一边咳嗽。
我忍住额头上的汗,伸出手来在他头上来了个爆炒栗子:“命都没了一半的小鬼,你在神气什么?不想死就赶紧吃——算了,别吃了,现在就走。”
说罢,不由分说地拽起他的手来,心中一惊。
他额头发烫,手却冷得跟冰一样。我一拽之下,他不但没有起身,反而软绵绵的倒了下去。再凑近看时,眼睛已经紧紧闭上了。
我心中焦急,却不欲向桥洞中看好戏的那几个人求救,蹲,一咬牙,将他背了起来。
这小孩子蜷在地上看起来那么小,伸展开来却十分修长,比我要高出一整个头来,身体趴在我背上,脚却还拖在地上,而且,他好重,简直跟一块石头那么沉。
好在一夜桥并不远,我几乎是半背半拽地将他运回我的住所的,等将他整个人搬到床上时,我已是出了一身的汗。
我喘了几口气,稍歇了一会,又重新出门,去了同春堂,对着紧闭的木门大敲特敲,同春堂的小老板本来一脸不爽,但听到我开出的高额出诊费后,又非常高兴起来,二话不说拎了药箱就跟我走。
我们回到家的时候,那小孩子已经烧成虾子了,脸红得如晕染的胭脂般,人事不省地说着胡话。
那大夫进屋,先不说别的,狐疑地看一眼他,又看一眼我:“姑娘,孤男寡女,你们年纪轻轻的,这个……不恰当吧?”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克制情绪:“大夫,你没发现他快烧死了吗?”。
他脸上一红,“呃,呃”了两声,终于开始做分内的事情,只是,一触到病人的额头,他就大惊失色,完全没有半点医者的从容。
“哎呀呀,烧成这样?这个,这个,这可不真是如你说快烧死了么?你,你,你快准备后事吧,我……我是不治这将死之人的。我,我,我的同春堂担不起这个污点……”
说罢,抹了抹头上的汗,准备开溜。
我伸手拉住他的衣衫,面无表情道:“五十两。”
他顿住了,如被点了穴般呆立。
“你只要做你该做的,无论是死是活,钱我会照付。”
他咬咬牙,点了点头。
接下来的时间,我看得出,他是使了浑身解数。钱果然还是好使的。
我也没闲着,去临近通宵营业的快绿楼——也就是常见的怡红院的姊妹版,要了一罐陈年的女儿红。
不是我奢侈,青楼里似乎只卖这种昂贵又谈不上多好喝的酒。
我拎着酒回去,当着大夫的面,扒光了小孩身上的衣服,然后用毛巾蘸了陈年女儿红的酒液,一遍一遍地给他擦拭身体和额头。
大夫看得目瞪口呆,先是说:“这酒……不是三两银子一坛么?”
然后又说:“姑娘,深更半夜与这男子赤果相对,你还想不想嫁了?”
我找了一句话,终于封住了他的口:“他是我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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