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情感热线 正文 第八十章 寨主(六)

作者 : 魔小猫

唐小凌回到自己房间。已经是三更过后。

在过去的这三个时辰里面,她所听到的,全是过去十五年闻所未闻,思所未思的事情。

原来不可以随随便便和男孩子肉搏的。

原来觉得孤单的时候,并不需要那么多人陪,只要有一个人在身边就好。

原来她一直苦苦寻求的那种感觉,她一直连边都还没有沾到。

原来她下命令劫持阿一他们上山,原本就是个错误的决定。

唐小凌不能不想起阿一他们听话的眼神——那眼神里,的确是藏着畏惧的。她以前怎么没有看出来?

她还以为他们有多喜欢她呢。

一想到这些,唐小凌就觉得周身烦躁难安,既羞愧,又难堪,简直想要哭出来。

可是她本就是个极少流泪的孩子,又总是那么没心没肝,所以,难过一阵也就过去了。

不知怎么的,她又忽然想到端木夕雾,这个不相干的人。

他现在在做什么?睡着了吗?在做什么样的梦?好想到他的梦里去看一看。

明天还有一批药物运上山来,听说是极为难得的雪灵芝,不知道这药对端木的病有没有用处。

端木还会板着一张臭脸不肯收吧?他还会对自己说那些冷冰冰的话吧?

不管,反正她就要这么天天地缠着他。逼他收下自己的药。

他是不是傻子?为什么总是不肯收她的药?他的病不治该怎么办呢?如果他真的死了,她一定会哭的。

自从爹爹过世之后,她好像再也没哭过……

唐小凌迷迷糊糊地想着爹爹那慈祥的脸,爹爹,你若是在天有灵,就保佑端木快点好起来好不好?你从前不是最喜欢他么……

很奇怪的,在她将睡未睡的那一刹那,她甚至还想起了一张异常俊美的脸,这张脸上有一张薄薄的、非常漂亮的嘴唇,不停地问着她:唐小凌,你真的觉得阿一他们很帅么?我比他们帅得多,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

此时,被唐小凌偶然想起的这个人,正在无言地倚着墙,仰起头,默默地看着月亮。

长夜慢慢,无心睡眠……

唐小凌自己舒舒服服地睡觉去了,却仍旧留他在这里吹冷风,睡大地,一点为他安排住处的意思都没有。

真是个缺心眼的女孩啊!

可是,百里珍珠的脑子里,偏偏翻来覆去都是这个缺心眼的女孩的脸,她的眼,她的神态,她的语调……

百里珍珠用力地摆摆头,恼怒地站了起来。他很生自己气。

他这是在做什么?像个小男生一样地陷入情网吗?笑话!

别说是唐小凌了,就是一个比她漂亮一百倍。伶俐一百倍,成熟一百倍的绝世佳人站在他面前,他连眼皮子都不会眨一下的。

不要去想这个身体和脑子都还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傻蛋了!

百里珍珠反正也睡不着了,干脆左脚踩右脚,腾空而起。

他在年少的时候,总会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走着走着,忽然飞了起来。起初飞得还很低,慢慢地越飞越高,简直难以自控……心中既是忐忑,又是害怕……可是,风在耳边呼啸,身体无拘无束的那种感觉,真的太妙……

现在他却很少做这样的梦了,原因很简单,他现在已经在某种程度上学会了飞翔。

可是,这种飞翔比起梦里来,却不知差了多少。不仅飞得不高,不时地找个地方踏一踏脚,还要时刻警惕自己会不会被人发现。

说到底,这种飞翔非常不过瘾。几乎等于弹跳,而且是非常消耗体力的那一种。

通常来说,如果没有必要的话,百里珍珠都不会做这种无趣又费力的事情,但是他现在亟需要一件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就另当别论了。

三更时分的山林里异乎寻常地寂静,明月被大片的云遮挡,山林陷入漆黑之中,静谧得可怕。百里珍珠的行动也无声无息,他所经过的地方,连风都激不起一丝。

他身上穿着青衣,让他几乎和这片黑暗与静谧融为一体。

他的脑子却清醒得很,唐小凌这三个字,已经完全从他的脑袋里摒除,他现在满门心思想的,全是宝藏,宝藏,宝藏。

他来到这里的终极目的,本就是为了金银钱财,而不是女人——更不是一个像唐小凌这样,全身的骨头和肉加起来都只有一只小猫那么重的女孩子。

是像百里珍珠这样的人,不可能让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没日没夜地占据他那睿智的大脑。

让无关的事情,全部滚蛋——这就是百里珍珠的逻辑,也是一个典型的男人的逻辑。他们从来都是冷静的动物。

百里珍珠衣袂飘飘,犹如一只青色的大鸟。而他眼中发出的光,却比丛林间最机敏的狼还要锐利。

连绵冗长的山脉,沉默而安宁的房舍,青青如墨的山林。枝头上半睡半醒的猫头鹰。

一切都尽收眼底。

他之所以选择夜行,不仅因为黑夜的颜色是身体的最好掩护色,也因为别人眼中的黑夜,在他看来,却如白昼一般,根本无遮无拦。

因为他有一双天生就不同于常人的眼睛——夜眼。

也正是因为在无意间发现自己拥有这样的奇特体质,他才最终选择了做一名梁上飞行的大盗,并且做得极为成功。

脚下这山寨里的一切,和上一个晚上看起来似乎都没有什么不同。

他花费了这么多的体力,当然不是为了在半空中查看山寨的景色,他之所以还要重复地做这件看似徒劳无功的事情,是为了证实自己的一个猜想。

百里珍珠到达山顶,在一片墨绿的草地上,徐徐地停了下来。

眼前是端木夕雾的房子,果然,和上一晚一样,这紧闭着门的房子里,亮着微弱的光。

而眼下,已经是四更时分,黎明前最为黑暗的时候。

百里珍珠本不是一个喜欢多管闲事的人,可是,在这种时刻依旧在房子里燃着灯,主人还是一个非常有趣的人。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每当遇见自己感兴趣的人,百里珍珠骨子里那种天生的好奇心理就会无端被激发,所以,即使冒着行迹败露,被端木夕雾臭骂一顿的风险,百里珍珠还是义无反顾地前进!

这种偏向虎山行的精神,是不是可以被称之为欠扁?

百里珍珠当然还记得,上次在树林之中,端木夕雾就在他身后伫立,他却全然不知的那件事。

所以,他非常小心地。几乎是凝神屏息地接近那所房子。

房门紧锁,百里珍珠选择从相对开放的后院进入。

他的脚刚接触到后院的地面,紧绷的神经立刻就全面松弛了下来。

原来,这屋子里的后门竟然是洞开的。

房子是一眼便可望尽的通房,从开着的门里望去,端木夕雾的房子里,竟然根本没有人。

百里珍珠暗暗呼出一口气,早知道这样,他根本就不必那么紧张。

他大大方方地进到屋子里,仔仔细细地四处审视了一番。不仅用眼观察,还时不时地用手东模一下,西翻一下,完全把自己当成了此间的主人。

这本就是他一贯使用的手法。如果没有这种主人的精神,他也就当不成今日的百里珍珠了。

考察完毕之后,他脸上露出了得意洋洋的笑容。原来那么英俊的端木夕雾,玩神秘玩得很出色,扮冷酷扮得很到位的端木夕雾,生活品味也不过如此。

原来他睡觉也只睡一张硬木床,吃饭只用一副碗筷,衣匣里也只有两套换洗的衣衫而已。

真是贫穷的孩子啊。百里珍珠在心里叹息着,一边走出了后门,饶有兴致地看着院子中间的一个大洞。

难道贫穷的孩子,都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爱好——比如像端木夕雾这样,深夜在自家院子里挖地洞?

院子里还有一块用来掩盖洞口的草皮,如若将它遮盖住洞口,便是和院内浑然一色的存在,纵然是三只眼,也不会发现其中的异样。

这个地洞看起来很深,蜿蜒在地表下,应该已经通向了很远的地方。

百里珍珠随手捡起一块小石子,扔了下去,那回音空旷而且遥远。

真是个勤劳的孩子。这个地洞他应该已经牺牲了他无数个夜晚的睡眠了吧?而且,他很聪明地选择了只在半夜开工,避开了所有人的耳目。若不是有百里珍珠这样无聊的人习惯在夜间游览风景,那么这个地洞的存在,恐怕只有挖洞的人自己,和当地的土地神才会知道了。

而那个挖洞的人。应该在洞里距离他的院子很远的地方吧?否则,以他的耳力,不可能听不到百里珍珠的动静。

他是在继续孜孜不倦地挖洞,还是在已然挖好的洞里从事着什么秘密活动?

百里珍珠真的很好奇。

不过,纵然好奇,他也只能强按捺住。如果现在跳下去追索那个人的话,狭路相逢,要遭遇那个人的臭脸不说,那人很可能二话不说,就要暴怒地施以拳脚——想象一下,两个颠倒众生的大帅哥,在阴暗的地洞里扭作一团,将是一副怎样不堪入目的画面啊。

百里珍珠在洞边踟蹰着,徘徊着,久久不愿离去。

当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现下的这副样子跟望着捕鼠夹里的一块臭肉打转的老鼠没有什么两样的时候,终于哑然失笑,这才不甘不愿地翩然离去了。

既然知道了这个地方,他终究要进去看一看的,只是不是现在。

百里珍珠向来是越夜越有精神,尤其遭遇这样的神秘事件,更是令他睡眠全然无踪。既然这山寨从外观上瞧不出有什么异样,那么就只能做细致的工作——逐个考察各个庭院了。

出乎意料的是,想象中艰苦绝伦的工作,施行起来却是非同一般地轻松。

从各寝门到聚会厅,从柴屋到练武场,从厨房到茅房,几乎全是一眼便可望到底的陈设,寻常人家里经常用来做摆设的花瓶壁画,整个山寨里却是一张全无,根本不具备暗藏着什么机关的可能。所有的木器家具,都是用最拙朴最简洁的做工完成,没有一点繁复多余的花样,整个山寨好像是一个完全公开和透明的所在,竟看不见一个锁头,更不用说有什么密封之处了!

百里珍珠原本幻想着,在某个被人忽略的角落里,可能藏有一个铁锈斑斑的箱子,或者被蛛丝缠绕的密匣——现在看来,原来真的是幻想。

“见鬼了!”念着激烈的三字经,百里珍珠从空中完美落下,眼前就是唐小凌的寝房。这个地方按理说应该是整个山寨最为可疑的地方,但一眼望过去,他已经是彻头彻尾地失望。

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没有梳妆台,没有首饰盒,没有胭脂匣,甚至连个像样的衣箱也没有,只是寻寻常常的一个木匣子——里面所有衣服,都是清一色的青色或者黑色。

连唐小凌身子下睡的床,也是再简单不过的木板床——掀掉床板就是地板的那种,这哪里像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睡觉的地方?

百里珍珠边翻边叹气。唐小凌现在所过的人生,和他的妹妹百里青黛镶金贴银的青葱岁月比起来,竟然有天差地远之别。

这样的房间,当然也和其他任何一间房一样,没有多停留一分的价值。

百里珍珠却忍不住多看了熟睡中的唐小凌一眼,她红润的小嘴微微张着,修长的睫毛在眼睑上荫出美好的影子,连她脸上细微的茸毛,他几乎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他离她这么近,几乎能闻见她的呼吸的味道。

令百里珍珠觉得慌乱的是,他越接近这个女孩子,就越容易感到心悸。

明明是一个比纸还要纯白的女孩子,明明是一张还未摆月兑稚气的脸,为什么竟让他不止一次地心动?他为什么产生如此强烈的,想要呵护这个女孩的感觉?

按照百里珍珠通常用来解释自己众多一夜*的方式,他可以很轻松地说,那是以爱情的名义。可是现在,他却从心里拼命抵触,拒绝想起“爱情”这两个字。

仅仅是想要呵护而已,怎么谈得上爱情?

百里珍珠对自己说,唐小凌不过是一个***而已,他现在就要像一个大哥哥一样,想要呵护起她的人生。

不过,话又说回来,百里青黛是他亲妹,他呵护起百里青黛的时候,怎么没有这种慌张的感觉?

现在想来,在见她的第一眼,他就仿佛中了咒一般,迷上了这个女孩。

她那双清澈无端的眼神里,原来是暗藏魔语的。

虽然他极力否认,内心作着强烈的思想斗争,一次又一次地想要为自己的心跳和慌乱找借口,找理由,竭尽全力地想要忽略掉这种异乎寻常的感觉,但是只要一见到唐小凌,所有的抵抗就通通完蛋。那感觉就如见了春日的野草般疯长,越抵抗,反弹得就越厉害。

一向立志要做大情种的百里珍珠,竟然栽到了一个纯白的小姑娘手里,这可真是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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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唐小凌蹦跳着来找百里珍珠的时候,很意外地发现,他竟然还在睡觉,而且还很响地打着呼噜。

她当然不知道,夜猫子都需要在白天补充夜间不足的睡眠的。

唐小凌一脚踢在百里珍珠上,骂道:“你是猪吗?大白天还要睡觉?”

百里珍珠一惊而醒,眼睛里还泛着红红的血丝,茫然地看着唐小凌,他还没有睡醒,很奇怪刚才梦里的唐小凌,怎么就忽然跑到梦外边来了,并且还给了他的一脚。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唐小凌显然没有注意到百里珍珠严重睡眠不足的状态,眉飞色舞地道:“我决定让阿一他们全回家了!”

百里珍珠茫然地点点头。

唐小凌嘴角带着笑意,接着道:“你也是被我们虏上山来的,你虽然不是阿一他们,但是也可以回家。”

百里珍珠一下从半睡半醒的状态中苏醒过来,坚定地摇了摇头,毅然道:“我不回家。”

笑话,他来这里是为寻宝,现在大事未成,怎么能就这么回去?

虽然心里已经知道,他的所谓大事,很有可能成不了了,但是……

唐小凌圆圆的眸子里闪着吃惊的光芒:“为什么?难道你不愿意回家?阿一他们听说能回家之后,一个个都高兴得要哭呢。”

说着,她的眼中闪过一丝黯然,轻声道:“原来他们真的不愿意留在山寨,以前都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呢。我真笨,竟然一点也不知道。”

百里珍珠心里顿时一片柔悯,几乎想要抚模着她的头,将她揽在怀里,面子上却只淡淡地道:“他们在山上之前,要么有妻室,要么有意中人,他们还有自己家和父母,听到能回家的消息,当然高兴了。”

唐小凌低下头,抿了抿嘴唇,再抬起眸时,眼中已是一片清明:“你也有家,你也有父母,所以,你也应该回家。”

百里珍珠立刻摆手道:“不不不……”

唐小凌愕然地看着他,眼中俱是不解之色。

百里珍珠这才察觉自己的反应有些不恰当,慌忙解释道:“我和他们不一样。我虽然有家,但家中没有父母,也没有什么值得牵挂的家人。而且,山寨生活非常有趣——所以我,我倒不急着回家。”

他说的倒也不是假话,他当然不用牵挂百里青黛。没有了他的絮叨,又有数不尽的银子随便花,他的这个妹妹一定比神仙还要快活,

唐小凌皱起眉头道:“这山寨有什么好玩的?我巴不得下山看看,天天待在这里,腻都快腻死了。”

百里珍珠能理解,青山绿树,溪水蓝天,固然是令人赏心悦目的风景,但是月月看,日日见,时时相对,再美丽的风景也会成为食之无味的白米饭。

“你身为一寨之主,难道不是出入自由么?”

“话是这么说,”唐小凌随手捻起一根马尾巴草,漫不经心地咬了起来,“我只在很小的时候,随爹爹去下过一次山,连外面是什么样子都不记得了。”

百里珍珠奇道:“为什么?”

唐小凌抬起眼,漫无目的地望着远方,轻声道:“从来也没有人带我下山,我一个人怎么去?爹爹说,外面的人心眼都很坏,只有在山寨里,我才是最安全的。”

经过昨晚的谈话后,她似乎已经建立了对百里珍珠的初步信任,虽然仍旧谈不上有多友好,但是比起之前凶巴巴的态度,她现在已经愿意对百里珍珠说一些比较私人的话题了。

百里珍珠失笑,他似乎看到了一位溺爱女儿过度,生怕后辈受到一点伤害的老寨主,当下便柔声道:“怎么会呢?我就是从山下来,阿一他们也是。你看我们的样子像坏人吗?”。

唐小凌将目光收回到百里珍珠身上,从头到位将他打量了一遍,道:“看起来不像。”

百里珍珠正准备欣慰地点头,却听到唐小凌又加了几个字:“却不一定不是。”

看起来不像坏人的人,并不一定就是好人。坏人的脸上,从来也不会刻有标记。这句话一点错也没有,但是却不像是唐小凌嘴里说出的话。

百里珍珠微微一笑,似是无心地随口问道:“那么好人呢?什么样的人才能算作好人?”

唐小凌想也不想,月兑口而出道:“山寨里的兄弟,每一个都是好人。我爹爹是好人,我是好人——嗯,还有端木夕雾,他也是好人。”

听到端木夕雾的名字,百里珍珠心中一动,这个人的身世,行迹,到现在为止都是一个谜。唐小凌毫不犹豫地将他也列入好友的行列,想来是对他充分信任了。

说不清为什么,他的心底竟然泛起一丝酸溜溜的感觉,哼了一声道:“端木夕雾也是好人么?我看他对寨主冷冷淡淡,讨厌得很呢。”

大名鼎鼎的百里珍珠,竟然也会吃醋。而且吃醋时说的话也大失水准,连唐小凌这样单纯的人听了也觉得不受用。

唐小凌霍然转过头来,原本还算平和的一双眼,立刻变作两块冬月寒冰:“他对我怎样,用得着你管么?你算是什么人,也来管我的事?”

眼看她的态度忽然回到了昨天以前,自己对她百般的和顺一瞬间付诸流水,百里珍珠只能在心中叫苦不迭,怨自己说错了话,却只能望着唐小凌冷若寒霜的脸,一句辩解的话也说不出来。

唐小凌才不管这些,“呸”地一声将嘴里咀嚼着的马尾巴草吐出,烦躁地往前走了几步,忽而又转过头来,冷声道:“一会儿阿一他们就要下山,你也不要留在这里了。”

然后就再也不看百里珍珠一眼,径直走开。

为一句话就下逐客令?

百里珍珠苦笑着,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个智力没有发育健全的小孩子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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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的场景,并没有依依惜别的话语,也没有温情的笑容和泪水。当阿一他们几个齐聚大厅中辞别众人时,除了唐小凌眼睛微微有些发红以外,整个房间内,都充满了欢笑声,鼓掌声,和愉快的吹哨声。

发出这些声响的,当然是早就受够了阿一他们的山寨弟兄们,眼看这些吃白饭的废物们就要卷起行李走人,个个都是欢欣鼓舞,喜笑颜开,就差没有拿出锣鼓来敲打了。

令人意外的是,一向和视山寨弟兄如眼中钉的阿一他们,竟然也没有介意他们这种放肆的态度,反而和敌人们一样的神采飞扬。

要不是碍于唐小凌本人还稍微有点不舍,这些人恐怕立时就要原形毕露,一边高喊着“自由万岁”,一边撒丫子飞奔,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形同牢狱的山寨了。

在这群兴高采烈的人群中,唯一真正难过的,恐怕只有百里珍珠了。

唐小凌已经下了逐客令,难道他堂堂百里珍珠还要厚着脸皮,请求她收回成命么?

山寨藏有宝藏之说,看来只是谣传,他已经没有留在这里的价值。

本来还有那么一丝对于唐小凌的留恋,但是依现在的情况来看,他的这番动心,简直是一件可笑的事情。趁着事情没有变得不可收拾,赶快抽身。

对于感情,他早已习惯浅尝辄止。被女人宠坏的男人通常都是这样。

唐小凌已然冷着脸让他走,那么走就走。既然她根本无心于“情”字,那么他也没可能长期在“俘虏”的脸孔下,如履薄冰地对她好。

他本就是一个极其自尊的男人。

唐小凌固然是一张白纸,但他并没有帮这张纸变得斑斓起来的责任,他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事情。

他本就是一个极其自私的男人。

他身上虽然还背负着“剿匪缉凶”的神圣使命,但这对他本来就是一件可以忽视的任务。对于如何扮演一名窝囊的捕快,他的技巧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回去之后,他只需要哭丧着脸,在上司面前痛诉绿蝇公主的彪悍,承认自己的无用,再受点无关痛痒的谴责和讥骂,一切就算圆满地结束了。

现在,唐小凌已经将不舍的表情收敛,努力摆出灿烂的笑容,跟阿一他们一一道别。

她手上捏着一个红锦袋,袋里装了些碎银,挨个发给这些人。

“阿一,钱拿好,有空记得回来看我哦。”

“多谢寨主……回去后我恐怕会很忙。”

“……”

阿一走了。

“阿二,钱拿好,有空记得回来看我哦。”

“多谢寨主……我老家离这里很远很远。”

“……”

阿二走了。

“阿十,钱拿好,有空记得回来看我哦。”

“多谢寨主……但是抱歉,我是个路痴。”

“……”

阿十走了。

虽然这些答案都很无情,这些人走的也都很绝情,但是唐小凌还是努力保持着微笑,没有发飙,但是笑容也已经越来越僵硬,齿间也开始发出细碎的“咯咯”声。

见热闹已看完,山寨中的弟兄们也就陆陆续续也散了场。

轮到百里珍珠的时候,大厅里就只剩下他和唐小凌两个人了。

唐小凌把红锦带翻了个底朝天,也只找出一块只能被称作为银屑的碎片。

唐小凌有些不好意思地将这片银屑交给百里珍珠:“只剩这么点了,你拿着吧。”

百里珍珠非常庄重地将这片银屑捏在了手里,微笑道:“多谢寨主。”

唐小凌带着僵硬的笑容看着他,她对自己说过,一定要大大方方地将从头坚持到尾。只要这个人也像阿一他们那样走掉,她的面部肌肉就能得到松弛和休息了。

但是百里珍珠偏偏不走,他皱着眉头问道:“没有了吗?”。

“什么没有了?”

百里珍珠慢悠悠道:“银子。就这么点吗?”。

唐小凌面上泛起一丝潮红,咬咬嘴唇道:“真的没有了。”

她说的是真话。百来人的山寨,唯一的收入来源,只就是兄弟们当天下山“请财”,流水般的银子,一天的吃喝下来就所剩无几,山寨里根本就没有太多富余的钱财。

百里珍珠忍不住又开始吃醋,他很想回敬唐小凌,有钱给别人买紫河车和野人参,却没有钱给我做盘缠。

但他毕竟还是有点脑子,强忍着没有出卖自己的智商,他能够想到唐小凌的回答:“你是什么人,也配和端木比?”

只是,百里珍珠无论如何也觉得不爽,即使要走,他一定要给这个无知的小女孩一点刺激。

百里珍珠虽然自负为当代情圣,却完全没有意识到,一旦面临真正的感情,他就会暴露出自己极端不成熟的一面。

他上下打量了唐小凌一番,这个女孩子穿着青墨色的衣衫,头上扎着青色的发纱,浑身上下连一件装饰的物品也没有。

百里珍珠却咬准了唐小凌面子薄的弱点,厚颜道:“可你根本就没有别的东西。你给阿一他们每人五两银子,却只给我一片银屑,我不干。”

唐小凌的面色更加发窘,兄弟们已经散尽,没处伸手借银子,怎么办?

而且,很奇怪的是,明明是自己理亏,可感觉上又仿佛受了这个男人的嘲弄,这种感觉憋得难受,可偏偏又说不出来……

唐小凌一跺脚,目光清明地望着百里珍珠:“那你就别走,谁管你!”

百里珍珠又一次木然地望着唐小凌轻快远去的方向。

他不想走的时候,她要他走。现在他想走了,她又说,他可以不必走。

是他太把唐小凌说的话当真,还是唐小凌的话,本就可以不必当真?

他现在是走,还是不走?

若是真的想走,何必画蛇添足地向她要银子?

那么,其实他本就不想走?

百里珍珠的脑子已经成了一团浆糊,他忽然发现,他连自己的想法都搞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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