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 第七卷 《风入松》金尊冷 姜浪萍(三)

作者 : 伏弓

夫颜的美是一种庸俗的艳丽,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然而,她的歌喉却十分动听。

她的歌很有力量,很有激情。

第一次听她唱歌,是和鲤鱼一起在汉江边垂钓的时候。

那天,似乎是房陵的什么节日,两岸慢慢聚集了不少锣鼓,鼓乐齐鸣后,我和鲤鱼收起了工具,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时,鲤鱼拉了拉我的袖子。

原来,鲜艳的队伍里,伫立着一个身穿红色长衫的女子。

她的头上随意的挽着一个发髻,上面插着大朵的山茶花。

接着,她开始唱起了房陵最动听的民歌。

似乎是讲述一段生离死别的爱情。

那声音和她平时说话的时候完全不同,那壮阔宽广的音域令人精神一振。我和鲤鱼终于停下脚步,回望着她的身影。

我不否认,夫颜在这个时候是很美的,那俗气的艳丽似乎也随着山水间的清灵转变成了高于世俗的一种壮丽。

后来,我和夫颜也成了朋友。但始终没有接受她的爱情和身体。我只是和她学唱房陵的民歌。

那民歌让我想起了飞华,那嶙峋的曲调使得任何人的音色都变的壮阔,有种荡气回肠的美丽。

别人都以为我是个几乎疯掉的术士,整日哼着不知所谓的调子,与一个浪荡的寡妇和穷困潦倒的渔民混在一起。

渐渐的,人们忘记了我曾经来自长安,曾经是上官太后亲封的含章博士。我不再是那个预言过刘徇登基的神秘术士,不再让所有人仰视。

我终于走下了云端,走到了我想要的平实无华的生活里面。

鲤鱼撑着竹排,我和夫颜则盘膝而坐。

沿着汉水,我们如清风般飘摇而过。浓绿的江水倒映着两岸的青山,人如同游走在绿光幽幽的镜面上。

这是我在房陵将近六年的生活,几乎将我的仙骨月兑尽。

直到有一天,我们踏月归来时,竟发现遥远的岸边,立着一个威武的身影。

竹排靠近,我的心竟然一沉。

那人,是刘徇。

我没有说什么,只是沉默的走下竹排。

夫颜依偎在我的身旁,用暧昧的眼神望着我和他。

刘徇很显然有些意外,他望着夫颜的眼皮猛然的抖动着,我看到一道愤怒的火焰从他的眼角升腾。

鲤鱼也跟了上来,他上下打量着突如其来的高大男人,那虽然穿着常服,却仍旧遮掩不住的气度,令他多少有些惊讶。

刘徇用眼睛扫视了二人一番,回过头来定定的看着我。

“让你来房陵,我真有些后悔”

我明白他的意思。

说来也奇怪,此时此刻,他的目光竟然将我身体里蛰伏已久的东西激活。一种清灵而彻透的感觉油然而生。

“你肯来这里,是因为飞华已经离开了你。”

我甚至不相信那是自己说的话,时隔六年,那我以为早已月兑尽的仙骨,竟神奇的一下子苏醒过来,我似乎听见骨骼在咯咯作响,身体内部竟有一阵阵细碎的痛苦传来。

这时候,夫颜忽然间走过去,她竟将身子软软的朝刘徇的胸膛靠去。

刘徇斜着眼睛。

“他不要我,你肯吗?”。夫颜轻轻摇荡着腰肢,用一种迷乱的笑意去捕捉刘徇的目光。

谁知,刘徇也和我一样,将她轻轻的推了出去。

夫颜有些失望,崛起嘴,嗔怪的望着我俩。

鲤鱼拉着她的手臂,二人晃悠悠的离去。

夜色笼罩,秋日的汉水显得平静而苍茫。

我远远的望着江面,月光好似闪烁的碎银,摇荡着无与伦比的清光。

刘徇和我并肩立在月光底下,谁也没有再说话。

六年,他霸占了飞华六年,在这六年里他的权力得以稳固。匈奴王率领数万大军降汉,乌孙也被平定,进而又设立了西域都护府,彻底征服了西域三十六国。对内对外他都是个恩威并重的帝王,所制定的政策都颇得民意。他扶持任用的良吏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所有皇帝,是大汉王朝有史以来最得民心的王者。这也许和幼年的牢狱之苦以及少年的游侠经历密不可分,他是深深懂得百姓疾苦的人,这种人一旦成为权力的掌握者,便会推动更为切实的政治举措,拒绝浮夸的政治作秀。

“姜浪萍,当年你当真看到了掖庭狱里的天子之气吗?”。就在我们并肩而立良久以后,他终于率先开口。

我微笑着,眼前的月亮更加清朗,汉水的江面上泛起无边无际的银光,好似一张大网将散落的珠玉珍宝从水底捞起,璀璨摇荡。

“我看到的,是一道金光。”

那七岁时候的记忆,是我人生里无法擦去的影像。

它要了我父亲的命,也让整个未央宫慌张,我自己也因此而陷入被追捕的生活,然而,最终它却将刘徇成就。

“是必然还是偶然?”他仍旧远远的注视着那些细碎的光。

我轻声叹了口气。长长的胡须已经差不多垂到胸口,这么多年来,我从没有照过镜子,我不需要知道自己的样子,我想忘记自己是谁。

然而,此时此刻,我还是回答了他的问题。

“历史里有着太多难以被后人知晓的真相,有些人的成就是偶然的,这样的人未必一定出人头地,而有些人的出现却是历史的必然,这种人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被时间埋没的。因此,通常情况下,在纵横交错的人海里,必然甚少,而偶然甚多。不过偶然交杂汇聚,最终形成了磅礴而来无可争辩的必然,这是我们必须行走的人生轨迹,和将会面对的因果循环。”

他不动声色的听着。

风轻轻撩起我的胡须和他的衣角。

六年前我们在神明台上饮酒作乐,那时候,他是刚刚登基的新帝,而我是仙骨飘飘的含章博士,六年后的汉水畔,他已经是威名远播的大汉天子,我却成了胡子拉碴的疯术士。

我自嘲的笑了。

“那么,朕,你,还有飞华,谁是偶然,谁是必然?”

他忽然间问道。

我的心顿时感到一阵酸楚,是啊,在我们君臣之间,有着太多说不清的情愫,其中,最令我们无措的,就是杜飞华。

“陛下注定是真龙天子,这是毋庸置疑的历史必然,所以,在陛下的手上帝国的疆土必定会牢固和壮大。在下是天生的术士,有着不同于常人的禀赋,在下的到来,就是为了在武帝之后必然出现的一段混乱岁月里为帝国指出一条明路,因而在下的降生和沉浮也是必然的。”

我的灵魂在体内复苏,一切都该结束了吧。我已经听见了彼岸的涛声。

刘徇微垂着头,似乎听的很仔细。其实我们的身高差不多,他完全不必采取这样的姿态,可见他听的有些入神。

“只是,飞华与我们不同。她和大多数人一样,属于偶然闯入历史的人物。只是在复杂的因果里,她刚好替前人背负了未尽的爱恋,而误入歧途。”

刘徇有些疑惑,他缓缓转过头来。

那眸子仍旧如六年前般炯炯有神。

“你是说,背负?”

我缓缓点头。

风吹乱了我的须发,此刻的我,一定像个疯癫的渔人,赤着一双脏脚,蓬头垢面的立在夜风里。

“没错,背负。我看见了她的星宿,那曾经是破碎的,然而,如今却已经弥合。”

我伸出手去,指向西方天幕上的几颗微亮的星,它们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不规则的环形,交替的亮着。

刘徇昂首而立。

也许他并不明白,从前那里总是时不时的缺少一颗两颗,因而无法连在一起。而如今,已经有几天了,我发现,它们竟然神奇的同时出现在了天际,形成了一个耀眼的环形。

“因而我断定,她离开了你。”

刘徇愣了半晌,终于回过神来。

他轻轻的叹了口气。

然后转过身去。

消失在了沉重的夜色里。

第二天,我起的很早。

并且刮了胡须。

六年了,我第一次将自己打扮的干干净净。镜子里,道骨仙风的姜浪萍终于回来了。

夫颜望着我逐渐清晰的眉眼露出惊羡的目光。鲤鱼也讶异的长大了嘴巴。

我找出从前的白衣。

我知道,随着飞华的星宿第一次焕发出生机,随着刘徇夜色里等候在汉水岸旁的身影,姜浪萍的仙骨也被唤醒。

我立在清晨薄凉的云光里。深长的吞吐着房陵清爽的空气。

“你要走了?”夫颜走上来,却没有再如往常一样来拉我的手臂。

她忽然变的有些羞涩,如少女般懵懂的看着我。

我点点头。

鲤鱼跟过来,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背。

“原来你这样英俊”

我笑着握住他的肩头。

“去长安吧,如果你希望走入历史。”

他愣了愣,然后点了点头。

“夫颜,能再为我唱首歌吗?我要去寻找我爱的人。”

我轻轻抚摩着她光洁的额头。

“雄鹰用高飞来证明力量,山花用微笑来诉说衷肠,阿妹想唱支歌呀送给远行的人,愿你此去无忧呀情谊绵长……”

夫颜用嘹亮却哀怨的歌喉送我上路。不久鲤鱼去往长安,最终成为跟随刘徇的著名将领,冯奉章。

虽然刘徇什么都没有说,我也知道飞华正在前往西域的路上。

陛下又在考验我,可他早就知道,我必然不会让世人失望,我是姜浪萍,能推演古今的含章博士。

在房陵,我体会了另一种生活,结交了别样的朋友,也同时收获了一份与众不同的珍宝,那就是琥珀,我带了一壶。

待到他日与杜飞华重逢时,共同对月,祈祷大汉朝国泰民强,福寿无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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