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 第七卷 《风入松》金尊冷 姜浪萍(二)

作者 : 伏弓

于是,我开始刻意破坏自己的形象,不洗脸,也不刮脸,一副拖沓脏乱的样子。

不过,还是有人得知了我的事情,于是,他们时常在我没有喝醉的夜里叩响大门。说是大门,其实就是一间四处露雨的茅屋。

每当这时,我便假装睡眼惺忪糊里糊涂的去开门。

他们先是环视四周,然后拎起衣角小心翼翼的踏进来。那样子仿佛是怕沾染了跟我有关的一切灰尘。我在心里发笑,他们仍旧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始终都在漠视着别人,即便是被流放了也还勉强的维持着曾经的尊严。

他们极力隐忍我的脏乱,为的不过是让我卜上一卦。

问的,永远都是何时能够回到长安。

我总是含糊其辞。

问的甚了,会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们,这辈子别想。

我不再如以前那般温柔,我需要用最可恶的言辞让每个人对我远离。

不为别的,只因从他们拎着衣角走进这间屋子起,我便已经能看到他的宿命,那些沉沦在历史风尘里面的细碎点滴。

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是对当事人最深的伤害,还不如让他们脚踏实地的感受房陵能带给他们的安逸,平稳而舒适的度过残生已经是他们的幸运。

可是,这些人永远都不会理解和知足,他们总是想争,即便是被流放到了这里。

在他们的世界里,自己永远是不幸的,永远都值得同情和帮助,他们要恨的事情很多,要原谅的却没有几件。于是房陵人有一个群体的特征,那就是皱眉垂首,永远都思量着心事,从不去看眼前的风景。

后来,为了躲避这样的闯入,我开始去汉水旁垂钓。

时常还要带上琥珀,汉水是我的老朋友了,从前四海为家的日子,我经常会遇见他,汉中、安康、十堰、襄樊。这些地方我都去过。当然,除了房陵。

其实,汉中是个好地方,是刘邦发迹之处。这里人杰地灵,如果说汉水孕育了大汉文化和刘氏风采,这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说法。

和这些没落的贵族相比,我更加喜欢当地的原住民,他们身上有着更为显著的汉人风格,远比那些经过权力浸泡的贵族们要好上许多。

后来,我认识了几个当地人,第一个是叫鲤鱼的小伙子。

那天天气非常热,我在汉水旁坐了一天,衣服几乎被汗水湿透。邋遢并不是我的本性,我只是不希望被过多的关注罢了。

我环顾了一下确信四处没人,便月兑去衣服,走进江水里。

我是非常喜欢水的,对水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可就在这时,一道白影从我身边掠过,竟抓住我的手臂硬生生的将我拖了上来。我十分震惊,要知道,我的功夫不错,此人能以这么快的速度接近我,让我始料不及。

冲出水面,我看见了一张晒的黝黑的脸。

相貌非常清秀的少年。

他不由分说将我往岸上拖去,原来是以为我落水,于是我便索性由着他拖拽。

上了岸,他不停的大口喘气,然后竟然神气活现的呵斥我。

说我一个外乡人,竟然敢在汉水游泳,这一下潜进去,差点就没上来吧,汉水是什么地方,那是八荒大地上最为凶险的水域之一。

他一边说着,一边得意洋洋的俯瞰着躺倒在河滩上的我。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微微的笑着。

那时候,我的胡子已经很长了,几乎看不出年纪,这小子竟然还敢这样没大没小的训斥我,这倒是让我觉得十分亲切和好笑。

后来,我知道他叫鲤鱼,水性很好,是当地最了不起的渔家,只是,他父亲在几年前死在一场惊涛骇浪里,使得他变得比较神经质。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还教会了他武艺。

另一个是位叫夫颜的寡妇。

认识她是因为我醉了,醉后竟将她认作是飞华。

具体的情形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知道那时候,似乎看见了穿着白衣的飞华从天而降,来到我的眼前。

我伸出手去,将她抱在怀里。

却不料,那女人竟然就这样沾上了我。

其实我没做过分的事情,我只是在酒馆里抱了她一下,可她表现出的妩媚和风情顿时令我清醒过来,将她一把推开。

她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沮丧。

她竟然打听到了我的住址,不停的给我送吃的。

一开始我从来不动她送来的饭菜,因为她总是像蜜蜂一样围绕在我的周围,让我颇有压力。

我本以为她是个未婚女子,谁料到,鲤鱼竟然告诉我她的丈夫都死了五年了。

她早就过了三十岁。

这又是个令我措手不及的女人,竟然将自己保养的如此之好,让我没有看出她的年纪。那时候,我开始怀疑,似乎是琥珀的作用,它让我的天赋和仙骨逐渐的陈腐和月兑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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