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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检察官的揭贪反腐之作:死刑贪官 《死刑贪官》(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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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妈的,周鑫金真是欺人太甚了,叫他合作他不合作。早几天我才得知,这小子为了拿到湖源商贸城的承包权,竟然采用‘围标’的招数把赵德成给挤走,使差不多煮熟的鸭子飞掉了。据说周鑫金与陈建忠的关系很铁,陈建忠肯定捞了一大把,这事说不定还是陈建忠在幕后操纵。”常小刚满月复牢骚地把从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老总那里听来的有关周鑫金“围标”的内幕从头到尾地数了一通。

“区长息怒,我们想个办法把这小子收拾一下,搞不好能把陈建忠捞一把的事给捅出来,把这小子拉下马,这个书记的位子不就轮到你坐了吗?”梁远说道。

常小刚听罢觉得很有道理。“但不知怎样收拾才好?”常小刚有点无计可施。

“最近,我老婆的姐夫蒋铁成由经济侦查处处长升为省公安厅主管经侦工作的副厅长,到时写封匿名信到公安厅,然后再去他那里反映周鑫金在湖源商贸城土地开发承包过程中涉嫌诈骗,叫他签几个字要求市公安局查处不就搞掂了吗!”

“那你抓紧时间去找蒋厅长,事情搞掂后,等我当了书记一定提拔你当副书记或者副区长!”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常小刚给梁远鼓劲。

说干就干,梁远先是打印好一封匿名举报信,到省城后偷偷丟进邮箱,然后专门到蒋铁成家中反映周鑫金利用招标进行诈骗的问题,同时亦把常小刚和自己的意图和盘托出。第二天梁远寄出的举报信飞到了省公安厅,经侦处把举报信呈到蒋铁成案头。蒋铁成看完举报信后,大笔一挥,签了几个大字:“信件反映问题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情节特别严重,请转江城市局严肃查处,然后把查处结果及时报我。”签完字后,他拿起电话给自己在公安大学的同窗、江城市公安局长曹英明打了一个电话,特别交代:“一定要将周鑫金抓获归案,同时注意背后的腐败问题!”

曹英明明白老同学的意思,收到蒋铁成的批示后立刻叫市经济侦查大队组织人马进行立案侦查。通过找参加湖源商贸城招投标的几家公司进行调查了解,很快查清了周鑫金利用“围标”方式,让新世纪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中标,然后让该公司把中标权“转让”给周鑫金的香港明星地产公司的欺诈过程。江城市公安局立即将周鑫金以涉嫌诈骗进行刑事拘留。在审讯过程中,任凭办案人员如何威胁恫吓,周鑫金都拒不承认自己有诈骗的故意;因为不忘陈建忠的关照,亦拒不交代自己有行贿的问题。但是公安部门还是向江城市检察院提出报捕的意见,江城市检察院却也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自周鑫金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陈建忠感到坐立不安,他担心周鑫金供出自己的受贿问题。于是他找到局长曹英明,强调周鑫金是港商,身份特殊,将其投进监狱会影响南湖乃至整个江城市的投资环境。但曹英明口口声声地强调是上级领导交办的,没有办法不执行。陈建忠无计可施,不得不去向张为民反映。张为民亲自过问此事,要求曹英明尽量考虑放人,以免影响江城市的投资环境,而曹英明却说要请示省公安厅。殊不知,第二天蒋铁成亲自找上门来,向张为民讲明周鑫金的问题特别严重,必须依法逮捕法办。张为民也感到无可奈何,只得听之任之。

周鑫金涉嫌诈骗被捕后,陈建忠与自己的心月复、区委办公室副主任陈永昌商量对策。陈建忠提出到省城或者去京城请高明律师来为周鑫金进行辩护;陈永昌则认为律师还是请本地的好,虽然“本地姜不辣”,但是本地律师平时与法官泡在一起,经常“烧香拜佛”,吃喝玩乐,“已铺好了路”,容易搞掂;若是请外地律师,尽管“外来的和尚会念经”,但到这里人生地不熟,不仅“铺路”钱要花得多,而且法官也不一定信任。陈永昌还强调说:“陈书记,‘自古警察离不开小偷,法官离不开律师,检察官离不开贪官,医生离不开护士’,个中道理你应该是懂的。”陈建忠觉得有道理,于是叫陈永昌去请江城知名律师陈耀忠为周鑫金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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