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检察官的揭贪反腐之作:死刑贪官 《死刑贪官》(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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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忠之所以特别信任陈永昌,是因为陈永昌是他的老部下,他在新旺镇主政时,既无亲戚又无同学老乡,想找一个信得过的“自己人”都感到困难。后来渐渐发现同姓的陈永昌机敏灵活,够哥们儿义气,可以信任,于是将在企业办的陈永昌任命为镇团委书记,一年后又将其提拔为办公室主任。在盛行“同姓一家亲”“三个公章不如一个老乡”的官场里,同姓也变成了资源优势和政治资本。由于有“五百年前是一家”的共同基础,两人相互利用,配合得十分默契。善于察颜观色的陈永昌很理解陈建忠的意图,陈建忠把他视为亲信,两人犹如亲兄弟一般,因此,遇到棘手的事陈建忠总是叫陈永昌去处理。陈建忠担任南湖区委书记后,马上把还在镇里担任副书记的陈永昌调到区委办任办公室副主任。

周鑫金诈骗一案,江城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江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江城市检察院向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长由刑庭庭长李鹏程担任。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江城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陈锐出庭支持公诉。陈锐知道周鑫金的律师一定会围绕周鑫金没有犯罪故意进行辩护,所以一开始就明确指出周鑫金是明知故犯。

果然不出所料,陈耀忠死死抓住周鑫金没有诈骗故意进行辩护:“‘围标’只是一种违规行为,充其量不过是违法,但违法不等于犯罪。”同时陈耀忠指出,“公诉机关指控周鑫金构成诈骗的客体不能成立,因为诈骗罪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是具体的钱或财,而周鑫金叫人‘围标’的只是一纸合同而已。”

看到周鑫金是一条大鱼,精于此道的李鹏程知道这又是一起“发财”案,他要趁机捞周鑫金一把,因而有意没有当庭宣判。

戴着金边眼镜、身材修长、有些学究风度的李鹏程,有个外号叫“你甭赢”,意思是讲,你不拿钱来官司你别想赢。“吃了原告吃被告,吃了被告还要‘睡觉’”,所有这些他都“沾光”。人家是吃了原告吃被告,他竟然敢原告被告一起吃。

曾有一起经济合同纠纷诉诸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时任民庭副庭长的李鹏程感到有点左右为难,因为原告是老同学的姐夫,被告是自己的小老乡。庭开至中午,大家已是饥肠辘辘。休庭后,原告和被告均争着宴请,李鹏程心想,吃哪一边对方都会有意见,不如来个双方都不得罪,于是他把手一摆,说道:“你们都别争了,今天来个原告被告一起吃,这样公平了吧?”由于双方都明白李鹏程敢吃敢收,暗地里争先相送。最后,李鹏程各打五十大板,来个调解结案,原告和被告送的好处均囊括其中。事后,自己那位小老乡又觉得亏了,拒不执行调解定下的款项,经过多次催促未果,李鹏程决定对其行政拘留。这位小老乡的父亲急了,找到李鹏程要求放人。李鹏程见他死磨烂缠,碍于乡里情面,面有难色地说:

“你看现在快要下班了,明天上午提钱来吧。”

由于这位老头没有理解李鹏程话中有话的言辞,第二天早上七点钟就赶到法院等李鹏程。李鹏程见他一大早就在办公室门口等候,随口问了一句:

“你来这么早干啥?”

“你不是叫我提前来吗?”

李鹏程用右拇指和食指捏了捏,说道:

“我叫你‘提钱’来,而不是叫你‘提前’来,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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