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李佩珍要我帮忙申请移民美国,曾要求我每月在她的香港银行账户存上存款,以制造常有存款的假象,欺骗美国移民局。有鉴于李佩珍的丈夫是南湖区委书记,自己又在他那里得到关照领揽工程,出于搞好关系和知恩图报等心理,我按李佩珍的要求,每月往她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存入十万至几十万元不等的港元,共存了100万元;后来又分别存入几笔大额存款,一次300万元,一次400万元,还有两次各400万元。后来,我因为生意不景气,才决定通过办理信用卡附卡的方式提取李佩珍在香港汇丰银行的存款。其实,这些钱都是我存的,怎么能算偷呢?”
周鑫金的律师当庭向法官提供了周鑫金分多次向李佩珍在香港汇丰银行账户里存款1600万元的证据。最后法院下达判决结果,被告周鑫金多项盗窃罪名不能成立。但由于在其家中搜得“练习”李佩珍的签名的条子,且他冒李佩珍的签名申请信用卡后,多次提取事主账户内的存款,成为直接得益人,故其使用虚假文书罪名成立,判监六个月。至于周鑫金分几次存入李佩珍账户的1600万元款项,由于他能提供佐证其存入的存单凭证,故同意绝大部分归周鑫金所有。法官还指出,因为将钱存入李佩珍户头,李佩珍的丈夫是南湖区委书记,目的是为了在内地的房地产开发和收购股权中疏通关系,属于行贿行为。
其实,香港法官的说辞一点也没有错,这些钱是周鑫金在湖源商贸城开发和收购“南湖电力”的股权时用于行贿的贿赂款。
起初,陈建忠、李佩珍为了将来能让儿子出国留学,以后全家移民美国,早有预谋想在香港开个账户,周鑫金当时也想这是一个与陈建忠进一步“加深感情”的机会,双方一拍即合。李佩珍专门飞到香港,在周鑫金的协助下,在香港汇丰银行开设理财账户。在填写其银行账户通讯地址时,李佩珍写上了周鑫金在香港湾仔的家庭住址。然而,她哪里会想到,就是因为这一个“信任之举”,日后为她惹上了麻烦。
陈建忠这边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万豪、丁昌福等人送给他的钱源源不断地存入。其实,陈建忠哪里知道,这时的周鑫金已沉浸在赌场中不能自拔,仿佛中了邪似的,经常到澳门去赌博。对赌场充满好奇的周鑫金从开始“小来来”发展到豪赌,眨眼间输掉几百万元,而且每次豪赌都差不多输得精光。这一切并没有让周鑫金清醒过来,此时的他已经变得利令智昏了,不但听不进亲朋好友的好言相劝和妻子的苦苦哀求,更不相信“十赌九输”的箴言;相反,他认为都是这些苦苦劝他的人给他带来了晦气,于是他索性闭目塞听,整天泡在赌场里,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看到整天泡在赌场里的丈夫,妻子忧心如焚,她想尽、用尽了一个妻子所能采取的所有办法来劝说他,然而,一切都无济于事,周鑫金依然是我行我素,有时甚至变本加厉,原先所赚的钱几乎全部亏空。周鑫金日子越来越难过了,姑妈所在公司的董事们怕因他惹麻烦,叫其退股,他想捞回本,把股金也拿去赌,结果又输得一干二净。他感觉到有点走投无路了,无计可施之际,他想起李佩珍当初在香港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仅他把握在手里的存款凭证就有1600万元。但周鑫金也明白,以时下的“游戏规则”,送出去的钱等于肉包子打狗有去无还,他无法直接向陈建忠、李佩珍要这个钱;即使他张得了口,以陈建忠夫妇的贪婪性格,他们也不可能还给他,这可怎么办呢?经过无数个不眠之夜的冥思苦想,周鑫金决定“智取”,即采取“暗度陈仓”的办法,重新夺回自己行贿出去的钱财。随后,他假冒李佩珍的签名,申请办理一张预先批核的白金信用卡附属卡。银行批核申请后,安排速递公司送卡到周鑫金的住所。利用该卡,周鑫金提款或转账五六次,盗取100万港元。其后,周鑫金又以李佩珍的名义要求银行在信用卡上处理支票服务。不久周鑫金又以同样的方式盗取李佩珍的银行存款100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