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我的丈夫活埋了。
是的,不要惊讶。但是,我仍然要说,他是这个世界上还活着的人中,最爱我的。
我说活着的人中,是因为爱我的人,或者说我认为爱着我的人们都已经离开了世界,有的人离开时甚至还来不及把他们的形象印在我幼小的脑海中,例如我的父母。
当象征我生命线的心电仪屏幕上那道线路不再伴随着均匀的“滴、滴”声上下起伏时,我的生命似乎走到了尽头,因为大家都熟悉那种情况:心电仪发出刺耳的“哔——”的声音,与此同时,按照常理,应该是医生走出手术室摘下口罩并对焦急地等待着的家属们说一句“对不起,我们尽力了!”的时候,但是,由于我是这家医院的股东之一,因此我的丈夫作为本院的医生破例可以呆在手术室,即使他并不是外科医生。
后来的情节证明这是错误的特权。
这一切使得上面的常理没有在这里发挥的余地,也就是,医生还没有来得及真正尽力抢救我的时候,再说得详细些:医生还没有来得及拿起电击起搏器跟死神交涉我是该住在阳间还是阴间的时候,我丈夫发了疯似的扑到我的身上,并且大声喊叫着:“不要,湘君!不要离开我!!”
应该说,我丈夫这种心情我很能理解。
可是我不得不说,他的这种行为拖延了医生挽救我生命的时间。而且,很可惜的是,情绪极度悲痛的人们的体力和意志力都是超一流的顽强,他竟然可以一次又一次的挣月兑两三个人的阻碍,并且在他们终于制服了他的时候,仍不断的挣扎并凑巧把电击起搏器踢开了!
他的这种近乎丧失理智的行为让我相信他是真的爱着我的。
虽然,一直在一旁帮忙的一个小护士对我丈夫投去了涵义极其复杂的一瞥。
噢,小护士,虽然他跟你一样有着高于常人的医疗常识,好吧,他比你懂更多,但是,此刻他只不过是一个濒死的妻子的丈夫而已。
况且,我应该已经死了,他怎样做我都不会活过来了,是吧!
瞧,我现在已经灵魂出窍了,站在你们不能(应该也不愿意)达到的高度俯视着我曾为其中一员的众生灵在奋斗在挣扎。而我从此便不用再卷入其中,就像是看小说一样感受得到却改变不了也参与不进去。
即使是现在,我仍然改变不了生前写日记时的坏习惯:下笔千言,离题万里!
还是回到手术室里来吧。
这个既是终点也是起点的地方!
时间从心电仪的“哔——”声开始算起,到骚乱结束(当然是我丈夫制造的骚乱),已经过了5分钟。稍稍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哪怕是1分钟,都可以决定躺在手术室里的人是一只脚迈进坟墓还是两只脚。这5分钟,起码够我过了奈何桥!
那医生终于有机会尽他的职责了。
当他发现自己已无力回天时,便颓然放下手中的仪器,转身面对我丈夫,几乎就要月兑口说出那句经典台词了,这时,所有的人都在等待我丈夫这座急救室里的活火山爆发。
我很感谢那位医生,假如我还在世,我定会以股东的身份对他加以褒奖,因为他真的是个天使,而且我深信,在他放弃的那一刻,我看到了他眼中的怜悯与难过。
我丈夫神奇般地恢复了理智,他上前拥抱医生,并同他握手道谢。
在他缓缓把白色床单覆盖在我脸上的时候,我似是有灵感似的看了一眼那个护士,并且不出我意料的是,之前她心里若有若无般存在的疑虑现在似乎已经被定案。
但是,我真的很感谢我丈夫的理智,因为我生怕他会责怪那位医生。
我看着那本应雪白的床单沾染了我的血,还有一些其它的污渍,斑斑点点,看着那斑点的制造者——一个年仅27岁的女人躺在手术台上,面色铁青、毫无人色,你应该还有非常多的事情要做吧,应该还有很多的情感要经历吧,为什么要躺在死神眷顾的地方?为什么把你的灵魂排斥在躯体之外?
事已至此我相信我在人间的日子应该到此为止了。
然而我并没有像想象的那样看到或者感受到什么力量的召唤,带我离开这个世界,我想,我的故事也许还没有落幕。
或许是因为不忍再见到我,我丈夫回到我们在城里的公寓后,收起了我所有的照片。
我是与众不同的!
这一点我到现在仍然深信不疑。
自从我成人之后,就一直有这样一个想法:趁我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家资颇丰时立下遗嘱。
这个心愿在我新婚四周年时成为事实。
徐律师相当惊讶,他听后指着我说:“你,才24岁!”
我一扬眉!
他耸肩。
于是这事情在三周后定了下来。
是啊,我的确刚刚24岁,风华正茂,坐拥大笔遗产,另有自己的服装品牌公司,所以,我为什么不能立遗嘱呢?
看看我身边的人们,都是什么话都没有留下就匆匆离开这个世界,把我摈弃在他们即将相聚的世界之外。连我死了,都见不到他们。
我的父母在我尚未满周岁时就因车祸离世,但他们拼尽全力保护了我;我被目击者的农民抱走,原本他收养我的目的是期望我长大后嫁给他智障的儿子,但是,他的儿子在我12岁那年误食农药死去,养母心痛之余一病不起,半年后也告别人世;之后,他就把从我身上捞一笔彩礼养老当作唯一的安慰;可惜,他还来不及为我说下一门亲事,在我13岁那年,从山上摔下意外身亡。我用他的积蓄为他办了风光的葬礼,几乎花尽他所有的财产。反正那不是属于我的,应该为他带走。
只是,我从头到尾都没有流一滴眼泪,我无法为一个每天把对我的恩惠挂在嘴边,动辄就扇我一个耳光的人流泪。更何况,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听到了他和养母的对话,从而知道了我被他抱走的真相。
那时,养母曾小心翼翼地问他:“要不,给水灵儿找找她的家里人?兴许她还有亲戚呢!”
养父的回答是:扇了病重的养母一个耳光!
养母的心情总是很矛盾,一方面,她也许真的需要一个儿媳妇;另一方面,以一个女人的直觉,她又深信我一定还在被亲人寻找。对亲子的爱和对我的愧疚,使得养母很少跟我讲话。
然而,她死的时候,我是真的哭了的。
我离开那个村子的时候几乎是身无分文的。我踏上城里的土地,并且贸然上了开往大城市的班车,彷徨在繁华的街道上时,有一个与我擦肩而过又突然返回拉住我不放的老太太,她看清我的样子后,激动不已,竟然昏厥。事后,在她的葬礼上——她当天就因为心脏病发去世了,而我被她的管家和律师邀请,应该说是强拉去参加她的葬礼——他们告诉我,我和那位老太太去世多年的女儿十分相像,可能是她失散多年的外孙女!
的确,两个星期后,他们带我做的一系列检查的结果表明:我是她的外孙女。
而我,也在那一天,成为了那位老太太——我外婆的唯一遗产继承人。
我的境遇从举目无亲到众星捧月,过程实在短暂,几乎令我无法适应。
此后的6年时间里,我被迫学习社交礼仪,拼命往我那几乎已经麻木的大脑中灌输各种各样的知识,以便让我有能力处理外婆及父母亲留给我的财产。那些日子实在不堪回首,虽然对我后来的生活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对于一个青春洋溢,刚刚从乡下来到大城市又痛失世上最后一个亲人的女孩子来说,显然是残忍了点的。我都没有时间去哀悼我的外婆,怜悯自己的处境,顺带熟悉一下环境。
时光匆匆而逝,我成了神秘人物,没有人知道我的过去,我自然改回了原名,养父给我起的名字在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提起,6年的精心调理,已使我的容貌举止发生了变化,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叫林湘君,一个从小同家人失散,历尽艰辛才同家人相认,深居简出的大小姐。这样的我,自然备受瞩目,而更重要的是,我手中握有大笔遗产。
我是没有预料到自己会成为猎人的目标,但是,徐律师——他原是我外婆的法律顾问,现如今已经是我的法律顾问了——虽然预料到了,却无法为我挡开一切诱惑。于是,在我十九岁那年正式以林湘君的身份出席一个慈善晚会时,我的丈夫走进了我的视线,并在我单纯的心中留下了印记。
往事啊,总是让我变得絮絮叨叨。
言归正传,我立了遗嘱。
虽然我迫切想拥有自己的孩子,但是,这个愿望到死都没有实现。婚前,我经常靠在我丈夫——他那时候还是我的未婚夫——的肩膀上,用言语为他描绘出一幅儿女同堂的画面,那种天伦之乐是我心底最深处的渴望,在认识了他之后,这种yu望更加强烈,我渴望被疼爱,被呵护,被尊敬,被依靠,也希望有人能够成为我的依靠,成为我的精神寄托,承载我二十多年来被逼得贫瘠的感情。他很温柔,用他特有的磁性声音轻声哄我入眠。
由于我如今的思绪过于混乱,还没有来得及介绍一下我所提到的人们的相貌,随着今后剧情的发展,我再按需要介绍,现在先来看看我那英俊的丈夫。
我丈夫叫蒋泽林,比我大五岁,如我前面所说,他很英俊,白皙的脸却很健康;大约有1.80米的样子,身材略显单薄,却很有力量;五官都很完美,眉毛并不十分挺拔,也不浓黑,却是我最欣赏的,因为这样,才不至于抢了眼睛的风头;他是双眼皮,眼睛很大,瞳孔相对偏棕色,我喜欢他笑的时候,眼睛微眯,形成很好看的轮廓;配合着高挺的鼻子,有棱有角的脸型,真是百看不厌——至少目前为止,是这样——这些显而易见的优点让我忽视了他的嘴唇——薄,且内抿,但是,仍然好看。
我丈夫很会穿衣服,也很架衣服。他总是身穿浅色上衣配浅色或者灰色系的裤子,休闲鞋,成打的腕表和皮夹,他不抽烟,但随身总是带着一个特别的打火机,那是我送他的第一份礼物,那时我还不知道他不抽烟,从法国出差回来,特意挑选的礼物,当然配送了一盒雪茄。
令我非常不解的是,他从来都不穿黑色的衣服,尤其是西装,连皮鞋都没有黑色的。
在听到我对孩子的渴望后,我丈夫有几天没有回应我,几天后,他开始给我一些营养品,并且小心翼翼地嘱咐我每天的分量。
我现在没有细想这些生活中的细节的必要,但是,这些会成为今后无可避免要去追究的重点。
我的葬礼在我死后三天举行了,非常隆重,所有的来宾清一色的黑色礼服,胸前别着一朵白色小ju花。这让我明白了我丈夫不愿穿黑色的原因,他今天穿的就是黑色的西服,黑色皮鞋,戴着几乎遮住他脸上最让我欣赏的所有部位的墨镜。
我得说,我喜欢这葬礼,到处都盛开着我最爱的洁白的花朵,也像我生前举办的各种聚会一样,大家联系业务、拉拢关系、刺探情报、谈笑风生、唇枪舌剑,热闹至极!
就像所有受过良好教育的高尚的人们一样,不管前一刻是什么样的表情,每一个人在面对我的遗像和我丈夫时,都非常敬业的换上了一幅悲痛的面孔。
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假面舞会,并非是我的声名狼藉到让所有人为我的离世欢呼雀跃,相反,正是因为我的无足轻重,使他们对我生存与否都漠不关心。既然我已离世,他们真正应该关心的是我财产的继承人是否符合他们利益的需要,仅此而已。
我为自己感到骄傲,因为我与生前一样,用清澈的眼睛看着世界。
说实话,我非常感谢我丈夫不火葬我的决定,我觉得,那比让我亲眼看着自己下葬还要恐怖!
我的周围埋葬着曾经最爱我的人,外婆、从未见过面的外公、我的父母,我们一家终于在最后的归宿中团聚了,不知他们是否欢迎我这个他们素昧平生的亲人。不过,即使是欢迎也好,不欢迎也罢,似乎都得等到我在人间流连的日子结束以后才能定论了。我想,只要我下葬了,身体就会召唤我的灵魂离开这已经不属于我,我也不再属于的世界,去向我获得新生或永远沉沦的空间。
在入土前,我丈夫要求再看我一眼,虽然有些为难,但是我丈夫付出的报酬足以抵消这种为难。
棺木被打开,我丈夫摘下墨镜,轻轻拉起我的手说了些什么话,众人都没有听清楚,但是我听到了:“湘君,我是爱你的!但,假如你不是那么富有,我会更真的爱你!”他停顿了一下,接着以更小的声音像在默念着什么,几乎不像是在对亡妻告别了。
我相信他的话,金钱有时候会让本应纯洁的爱情沾上不洁的印记,纯净的心灵在同自己嗜财的本性暗自较量,令人浑身颤抖,逐渐失去了公道、无私和善良的心。
我的身体在我眼前入土为安了!不管我怎么努力让自己平静,都觉得自己被活埋了。
我真的无法描述这种感觉,所以放弃为大家展示那一上午我内心的波澜壮阔。请大家自己想象吧,不过请记住,这不是一场梦,一场恶梦——因为我决不会再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