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若夜梦深沉:爱上弟弟总裁 第一百六十四章 曾经爱你多少,都不重要4

作者 : 颍川月下

还是犹豫了一下的,脑子里浮现出谢振寰的影子,想到他说过的无数次话。有一点不能否认,即使他有过再多的算计,他至少坚定不移过。

于是,我便笑道:“大结局总是有的,不过现在仍在连载中,你就拭目以待吧。”

心中暗道,这可算是我头一次的表白吧。

陈亭午一脸的诧异,大约绝没想到我是这般不管不顾的回答,连连叹道:“你和寰少是要疯到什么时候?当真是不疯魔不成活么?”

我一摊手,没有再多说什么扬长而去,也许在午仔,在很多人看来,我的脸上已经起了疯魔之意,和谢振寰这种疯子在一起久了,怎能不疯魔?

这天傍晚,华越这边就接到了长天的传真,表示希望与华越合作开发百德新街的项目,为表诚意,连草拟的标的书也发了过来,看的出来,谢振寰因此心情不错,毕竟这一仗不是打不过,只是谁也不希望与曾经的战友反目成仇。

“那个,上次你们去湾仔吃饭的那个地方,叫什么店?好像是一个排挡,一会我们也去那边试试怎么样?”他说什么就要立刻去做,立时从椅子上跳起来,拎起外套便招呼着要往外走,还念叨着:“那种地方据说去晚了会没座位吧?”

“你说的是哪里?”我被他拉得一趔趄,有些没明白,他还会去排挡吃饭么?实在是柴米油盐是华越自家经营的,不然这种中档价位但是环境雅洁的餐厅都会被他指为东西吃不得,他去排挡吃饭?我才不会相信。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都说了你们上次去过的那个,湾仔的那个!”他不高兴道,“非要说出来?就是上回你和凌啸风一起吃饭的地方,非要我提到他你才想的起来?”

更加惊讶,上次那个店的环境连我都觉得有些脏乱,“你确定要去哪里吃?”我只怕去了吃不成又返回来,反而耽误了用餐时间。

“怎么,跟我去就不乐意?”谢振寰转身就走,没好气地丢下一句话道:“爱来不来。”

只当他生气了,正想着要不要哄哄他——毕竟最近他一直为公司的烦难,难得今日高兴些,谁知他见我没跟上来,自己停下折回身子佯怒道:“你到底去不去?”

我倒没想到他有一天也会有这般迁就服软的态度,干脆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道:“要去是不是想要给你预订好医院?那边的东西岂是寰少吃得惯的?闹肚子了赖谁?”

他摇摇头肯定地笑道:“怎么会闹肚子,什么都让你先试一遍我再吃不迟,你要是不照顾好我,我就告诉Daddy,叫他治你。”我见他做出一副孩童的模样,心头一热,那种情绪很是复杂,好像有情人间的暧昧,又有姐弟间心疼。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促使着我突然往前一跳,挂在他的手臂上,亲密道:“走吧,姐姐带你去吃!”正在这时,他正把门打开了,门外正好又有两名职员经过,一不留神见我在他颈上咬了一口,顿时惊得瞠目结舌。

谢振寰视若无睹,还拍拍我的脸嘻嘻笑道:“几时学的跟我一样?脸皮倒是厚了几分。”

不知为何,从前的被动中被人看见总是气急败坏的,今日主动的亲密反叫我轻松,也回道:“怎么,不喜欢么?”

说完这句话,心里似是有无数潮水涌上来,激荡在耳边,一时间他说了些什么都没有听清。

下了楼我正要去取车,谢振寰立在原地不动,伸手一拉笑道:“打车去,去那种地方吃饭还开车过去做什么,你从前在大马吃路边摊敢情还有豪车接送的?”

他这人就是如此,明明的好话非要说成这样才好,白了他一眼没说话,心下却是极明白感动的,却由着他握着我的手像两个普通男女一般站在街边拦车——他不再说爱不爱,只是一点一滴在向我靠近,想要了解我曾经的生活方式是怎样的。

爱一个人,就想走进她的生活,就想知道她在哪里成长,就想弄清楚她是怎样这样走到了你的面前。

湾仔的路边摊是香港最受欢迎的小吃区,此刻的时间段正是人声鼎沸,谢振寰拉着我下车皱着眉好奇道:“怎么这么多烟,好脏,这里做出来的东西真能吃?”说着便又兴奋指着其中一间店道:“你们上次就是在这里吃的吧?”拉着我就要跑过去。

“喂!还没给钱!”我连忙甩开他的手,翻出一些零钱给了已经不耐烦的计程车司机,向他叹道:“你真真是少爷,大约出门就没坐过还要准备零钱的车,要是没有我,你准给人扣下!”

谢振寰撇撇嘴并不理我,自顾自地便朝店中走去,像个好奇的孩童,在外间的蓬伞中找到了一处稍稍干净的位子,兴奋地大叫道:“过来过来!这里可以坐!”

他不知道在穿着花花绿绿劣质衣衫,留着油塌塌发型的底层百姓中,他一身深色的考究正装,精心打理过的头发还有器宇轩昂的气质是多么鹤立鸡群,就算他不这样大声说话,已经引来了许多好奇和猜测的目光,这下更是连别的店中的食客都有抬头看向他的,害我顶着众人的窃窃私语低着头走过去,恨不能上去捂住他的嘴,低声训斥道:“这里不是高档餐

厅,拜托你别引来狗仔好不好?”

他一面不以为然地研究起菜谱,一面道:“我又不像有些人总和娱乐圈扯上关系,你放心,明天的报纸登不出来什么二女争夫这样的八卦新闻。”我知道他在暗讽我和凌啸风被狗仔追拍的事,谢振寰这人的嘴是从不饶人的,但凡有机会,必要影射凌啸风与我从前的事。

我正要出言刺回去,他不等我反驳,已经大大咧咧地跟一个靓女服务生点菜道:“麻辣龙虾一斤,蛇肉2斤,蛇胆也要……”看他好像熟门熟路,来过许多回的样子,其实分明就是装模作样。

我故意好笑道:“寰少,你要喝什么?看你对这里这么熟,不如推荐几支酒?”

那靓女果然也将目光投向他,他果然露馅,支支吾吾说不出来,低声对我道:“我记得你最爱shelly的,这里没有怎么办?”

帮着点菜的靓女大约没有听清,只听到一个li的尾音,忙问道:“先生要什么,牡蛎?一斤还是?”

我忙笑着解围道:“不用了,这一种啤酒来两扎冰的就好。”说完禁不住一脸得意道:“怎样?没有我来的话你连饭都吃不上——”

话音刚落,身后的是一阵清脆的玻璃爆裂的声音——我不用转头便知发生了什么事。有人斗殴,我太熟悉不过了。

谢振寰眼中神色一凛,寒光四射,浑身的杀气勃发出来,连我坐在他对面都能真切地感受到那种猎豹遇到敌人时的蓄势待发。正要按住他告诉他这种底层的闹市斗殴的事多得很,只要不关我们的事避开便好。

谁知,似乎这个麻烦偏偏就是朝我们而来,几瓶劣质的啤酒像手雷一般被砸在我们桌上,溅起的玻璃渣子扎得我左手臂血迹斑斑,简直像是嵌着无数碎片的工艺品,我深知情况不好,连吸一口冷气的时间都没有,转身一看,一个肥胖的中年男人穿着有些油腻的花衬衫,脖子上还吊着一个手指粗细的金链子,那成色看不清真假,身旁还跟着三个满脸横气的小弟,四人皆目露凶光,又像是将要饿死的狼见到了新鲜的羊群一般。这排头的人可是熟人了,竟是顶发曾经的闵老大!我和谢振寰当初落在了他的手中,还被胁迫拍过一段不堪的视频,当然他的日子也不好过,被谢振寰交给了他在道上的仇家,跟着他混的弟兄也被卖给了境外的雇佣军。

怎的如此命大,还能从他仇家手中活下来,这并不是好事——受伤的狼往往会歇斯底里的疯狂。我不动声色地拦在了谢振寰的前头,他那个脾气,只怕不知退让更要吃这个眼前亏。

“妈的,老天有眼,叫我在这遇到了两位贵人金主!”闵老大吐了一口浓痰,把手里的瓶子在桌上一摔,那玻璃顿时炸开了花,吓得那一桌的一个小姑娘尖叫着弹开。闵老大骂道:“寰少没想到我还能活着吧,老子和这个三个弟兄死里逃生,本来想着报仇无望,真真上天有眼,今天不出这口气,叫我不得好死!”

颍川之言:经得起考验的爱情,就必须不知是同甘的风花雪月,更要有共苦的共同进退,因为同甘多么容易被取代,而共苦却让不爱的人避之不及。

爱ta,不是一定要去和ta吃路边摊,而是想成为ta,对ta的一切无比的感兴趣,反过来,有一天你不再对ta的生活感兴趣时,你就不再爱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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