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火传奇 三一四、路见不平

作者 : 格言

花想容在家里忙着和女儿说着女儿是昨天晚上怎么过的时,倪子布在外面遇着了一个熟人。这个熟人名字叫李文义。

李文义其实是个知青出身。在周至下乡。他是城里人,住在配件城西的白杨村。这个白杨村是个有名的地方。据说周文王就在这里遇着姜子牙,最后建都沣镐。那是很早很早的事情了。现在已不可考。不过周的都确实是在这一带。现在的西安还有两条路,用的就是这两个字。

白杨村历史中最著名的当然是近代。李虎臣和杨虎城守长安的时候,与镇嵩军的刘镇华在这里进行了血战。据说当时的镇嵩军曾先敢死队,与守城军争夺白杨,结果杨虎城将军组织反击,叛军的敢死队十亡七八,以后再也不敢企图攻城。只是想着围困,想等城里人弹尽粮绝,然后再入城。后来冯玉祥将军从西面援救,进入西安就是由这里入城的。他的军队进入的城门,后来改成了玉祥门。一直到现在,人们还是沿用这个名称。这是真实可考的。

白杨离玉祥门不过几站路。可是白杨并不算城里。它是郊区的一个村子。当时人就叫它白洋树。

李文义就是这个村子的人。

他住在农村,可并不是农村户口,是正经的商品粮户口。当初下乡的风潮席卷神州的时候,他也是没有办法,就托熟人走关系,去了西安最近的一个县名叫周至。

周至也是一个有名的地方。它的有名,一是它曾是古战场。多少次汉人与少数民族的战争,都是在这里进行的。二是它是连接西去的大路。离西安不远,也是古代大将宅第的所在。

李文义去插队,其实就是应一个名。

他是一个个子很高的人。有堂堂的仪表。出众的长相。谁看着他,也不能把他当作一个农民来看待。到了农民,一亮是西安城区的人,山里有农民都把他当作一个见过世面的人,一个了不起的城里人。或者是一个一将来注定要发达的人物。平时要里的干部,也是对他礼遇有加,并不曾故意地为难过他。

在山里的日子是寂寞的。特别是对于他这样的一个大小伙子。他在城里时,见惯的是仪态万方的城里姑娘,到了乡下,全是红脸粗腰的乡下丫头,一个个又很封建,说一句说,开个玩笑,脸要红半天,跟人接触,扭扭捏捏,这让他非常不习惯。本地还有一个特殊的风俗,那就是姑娘在很少的时候,一般是十四五岁,就要订婚。早早地在本地找一个婆家。也就是说,就是这样的丫头们,也是一个个名花有主了。你不能理她,也不能跟她太近乎,更不能有所企图,因为所有的人都在盯着你看着你。

农村的文化,是一种无形的文化,它表现在乡俗上,也表现在众人的共同心理上,更表现在村民的感情上。对于李文义来说,他是一个外来户。就是他一个。没有朋友,也没有亲人。不象生活在这里的乡亲们,兄弟五六个,加上七大姑八姨,拉扯起来,足有几十个人。一个人有什么事,大家都来帮着。是输理也要闹赢。因为这里决定胜败的是人多人少,是谁家的人在台上,并不是什么道理不道理的。

那个时节,书本来就少。

李文义拿到乡下的那几本书很快就看完了。没事的时候,他既不能角别的地方的知青那样,去偷难模狗地弄点老乡的什么东西吃,也不能去别的知青点找人玩。因为这个地方的交通很不方便。他拿来的一辆破自行车,没过多少天就给别人偷了。偷的办法也很特殊,是挖墙进来的。一块一块地掏了砖头,然后掏成一个大洞。洞大到可以推出去一辆破自行车为止。

李文义领教了本地的人厉害。就是偷人,也是跟别的人不一样。你想一想,能掏墙的小偷,手里肯定是瓦刀之类的铁家伙。没有发现他们最好。要是发现了他们,真动起手来,赤手空拳的李文义能是他们的对手吗?

第二天,李文义把自己丢了东西的事,说给了村上的支书。支书抽着烟,说了一句更平常的话:“丢了你认倒霉。昨天二队饲养室的一头牛,也给用这种办法偷了。已经报派出所了。如果能查出谁偷了牛,也许你的自行车也就寻回来了。”

老天,偷牛杀牛,那可是犯国法的事。对于任何一个破坏集体的人,任何一个偷牛贼,国家一直可是当反革命对待的。竟然有人敢这样做,这里的人反了,全都要造反吗?

李文义感到了不安全。

他在这个地方,穿得最干净,长得也最漂亮。本地的小伙子总是看他不顺眼,说话常有讽刺和嘲笑的地方。不过李文义天生脾气好。不管是好话坏话,他都一笑了之。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

第一年在乡下过年的时候,李文义遇到了一件他觉得可怕的事情。有两家人为了退婚的事,发生了争执。一家人在孩子还小的时候,把女儿许给了另一家。可是女儿大了,看不上对方。要退婚。对方不答应。可是这种订的婚,并没有法律效力。只在村民中间有威力。

被要求退婚的那一家想不通。你想一想,本地人在十几岁为孩子订婚。到了二十几岁,孩子大了。对方退婚也有个过程,开始是小磨擦,小矛盾。慢慢地捎书带信地提说这事。对方当然是不同意。于是双方就死拧着牛着僵着。因为对于女人来说,在婚姻上比较有利。世上只听说有剩男的,你听说过剩女人的吗?再丑的女人也有人要,再笨的女人只要能生孩子,也一定有人要的。男方不是不同意吗?好,那就抗着吧。看看到时候谁吃亏。女方就这样地想着。

现在,抗得男方年龄大了,到了二十七八岁。那时候结婚的年龄国家有要求,男要二十六,女要二十四。这个男的比女的大四岁,他已经到了二十七八了,转眼就是三十岁的人。真的退了婚,还到那里去找这么大的姑娘去。不要说姑娘们,就是再找一个二婚的也不容易。

于是男方钻了死牛角。

女方把男方的彩礼和东西一个不少去退还了。男方当然是不愿意。胡乱地算着利息,胡乱地算着别的什么花销。反正是一个目的,就是不想退婚。可是女方说出了这话,这件事永远也就没有了回转的可能。

死不答应的男方,就开始了全家全五族的对女方的辱骂和攻击。

一开始是女人上阵。一帮子女人冲上门去,一点一点地骂着。什么作风不好,流氓成性,跟男人胡搞,反正是能想出来的话,全都想出来拿出来骂了几场。女方在这时候,只有一个办法,忍。

因为按乡俗来说,女方输理。一般地把女儿给人,多是家里为了盖房娶媳妇急着要花钱。实在凑不上这些钱了,就想出了一个把女儿给人的馊主意。按乡下人的道理来说,这是人家救了你的急,救了你的命,应该知恩图报,谁想女儿大了,不但不讲信义,还坏了良心,把人家扔到一边去了。

所有的人,见了女方的父母,就一句话,“你说话算不算数,你说,你是说话呢,还是放屁哩,说,你说。”

你可以想一想,此时女方的父母能说什么。除了说自己管教无方,没有教育好子女以外,还有什么话可说。

再说,此时也不是一个讲理的时候,那么多的人,有时是几十上百的男方的亲戚涌进了你的家门,人们的吼声响成一团,分不清谁说了什么,也搞不清楚谁是管理的人,谁是主要的人。反正就一种感觉,这是一群愤怒的人。愤怒的烈火,此时遇着了谁,都会将对方烧毁的。

忍,只有一个忍字。别人骂,让人家骂去,别人推搡你,让人家推去。反正人们发泄了怒之之后,反正他们喊累之后,就会回去的。人总是要吃饭的呀。

这么闹了几场,男方还是不解气。

终于在过年的前几天,他们遇见了女方正从集上回家。就在众目睽睽之下,几个人拉着这个女人,向树林子后边去了。许多人都看见了。两个小伙子提着这个女人的胳膊,一拖着走一段,提起来在地上墩几下。让女人的在冻得生硬的冰地上墩着。女人可能已经傻了,或者哭哑了声音。没有了喊声,没有了挣扎。象一只待宰的羔羊。

他们在树林子后边强暴了这个女人。

没有人救。也没有人出手援助。

因为大家都是农村人。都是农民,都是从小给孩子订媳妇,也都怕将来人家不跟了要退婚。

对于这种破坏乡俗的不讲信义的人,给一点教训,也是应该的吧。

还有,在路上当时看见遇着这件事的人,一则和女方素不相识,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一般不敢冒然地上前管这种闲事。二则对方六七个人,手里都拿着家伙,一副怒火冲天的样子。谁要是想冲上前去,那不是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吗?

结果,当然是悲惨的。

这六七个男人,都给判了型。全是蹲了号子。

女的本来在本地找了一个干部。因为出了这件事情,人家也不要她了。她只好在很远的甘肃找了个家胡乱地嫁去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加回过娘家。娘家人也当她早早地死了。

因为这是一个丢人的事,她的名字也是一个耻辱的字眼。

李文义那天也赶集,正好遇见了这件事。当时他看到几个男人欺负一个女人,就全身紧张,想冲上前去,说个公道。可路边的人告诉他,你走你的路,人家为什么事你都不知道,站在那里看什么呢,也许是人家抓了一个女小偷。

李文义没有冲上前去。

后来开公判大会。那几个男人一个个给用绳子捆成了一个粽子,站在在几千人的台上时,李文义就站在他们对面。

野蛮。真野蛮。这是李文义当时的唯一评价。

一种不安全的感觉,让李文义不能安静下来了。他开始找了一些武术类的书来看了。他希望自己能练成一身体功夫,成为一个古代的侠客。来铲除人家的不平之事。可惜的是,当时实在找不到什么好书,只能找到什么初级长拳之类的书。

李文义就一个人在月下晨光中比划着。

老乡们都在传言,他在练拳。

许多人对李文义敬而远之了。他似乎成了一个可怕的人,一个和普通人不一样的人。李文义不管这些,他依然练着他的初级长拳。

一天晚上,李文义还在门前练着。全的全身出了一身的汗。正当他得意地收了最后一招,想用毛巾去擦擦脸时,突然发现身后有一个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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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鬼。李文义本能地想。

他的头发在头顶上直立起来了。人当时就傻在了院子。

屋里的灯光还在亮着。那是李文义从城里拿来的一只玻璃罩子的煤油灯。院子里树影移动,风儿正凉。那个黑影子冲李文义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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