惟一的读者 第十章

作者 : 横秋

“听,渺茫的钟声响了,时光的足已悄然迈进今日的门槛。这样一个漆黑的夜,只有大水波光粼粼。那水呵,从高处而来,如醍醐灌顶。你以手扪心,交睫自问:濯缨濯足,你决定了吗?我自苦的孩子,你在为谁守夜?你所有的坚忍,是否就是为了那一抹最初的晨曦?……孩子,也许长长的等候,就是生命的本真,目的就是过程。也许有一种瞩望,只属于心灵。就这样吧!就这样,你仍会慢慢的度过自己。对吧,我的孩子?……”

在济南开往淄博的长途汽车上,我看到了这段散文,一个叫周雁羽的作者写的。他应该是淄博人。因为这是一张《淄博晚报》的副刊。一路上,我的心境都是在苦闷中度过,里面的只字片言好像在和我的心灵相互撞击着,产生着一种共鸣。回来的时候,我没有坐直达淄博的车,我买的是到济南的票。禹城只是个小县城,直达车要等到下午才有一班。在济南下车后,面对熙熙攘攘的人流,我想,也许应该找我的笔友李仙解释一下我的苦衷。我怎么会有这种可笑的想法?剪不断,理还乱。再说我又不知道她的电话号码!

我苦笑了一下,就去买票,准备离开这个举目无亲人声嘈杂的都市。

到淄博后,我给孝勇打手机,问他在哪儿?他说在家。我说我在张店,我失恋了,今晚来这儿陪我吧,这儿你熟。他说,在商厦南门等我,25分钟后到。我用了二十来分钟,象老牛一样欣赏着路边的风景慢慢徒步走到淄博商厦。在门口里头,我享受了不到十分钟的冷空气,就从玻璃们看到孝勇从的士上下来,四处张望着朝门口走来。

我出来后,他就问我到哪儿吃饭?我说你定,我不熟,又不是我请客。他抬抬头看看天,说,就海鲜城吧!海鲜城就在商厦南门这条“美食街”,向西不远就到了。这是我第一次吃自助餐,28元一位。餐桌上放着一能煎能涮的火锅,我在他的教下学着怎么吃那些鱼虾蟹蚌,美味佳肴一下子就冲淡了我消沉的态度。他问我,怎么就失恋了,没听说你有对象呀?我说,先吃,先吃,一伤心就没胃口了!孝勇就哈哈的笑,说我好像没吃过东西。我说我确实没吃过这个。

孝勇说喝杯吧?我就和他一饮而尽。那晚啤酒我们每人喝了七瓶,反正酒水是免费的。要是不在这儿吃自助餐,我也不会跟他客气的。

我说:“我到德州去了。”

孝勇说:“爷们,你怎么不吱声儿,旅游也不叫咱?”

我说:“去女同学那儿了。”

他说:“咱爷们这关系,我怎么就没看出来?”

我说:“我跟她通了快两年的信了。”

他说:“就是那个黑脸的牡丹?照片上那个?”

我说:“嗯。就是你相中的那个。”

他说:“爷们,行呀!不声不响的念真经呀!”……

我把我的禹城一行的经历说给他,就好像是我在自言自语似的。说的差不多了,孝勇说:“什么烂事!老土!爷们,今晚我领你体验一下我的魅力,让你开开眼!”

他还是温情脉脉地看着我,象看着他的情人一样。平时,他就老用这种眼神看我,我经常说他,别介,弄得象同性恋似的。

我说:“羡慕了吧?”

他说:“操!羡慕你失恋了呀?”

他就给我分析,说我不应该把人家有对象的事情说破,这是其一。我说我也觉得说这个是我的不对,可覆水难收。其二,距离太远,让人近水楼台先得月。其三,不该迷路,给人家女孩儿丢脸了。我说,我还有种不好的感觉,我觉得她根本就看不起我。他说,谁让你把一个女孩子想的象圣女,神圣而又完美?这就让人家看不起你了!我说我怎么不懂?他就说,切!跟你书呆子说不明白。

孝勇的意思我后来明白了。张静跟我说过,说她也只是个普通的女孩子,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好,并不是天上的月亮,遥不可摘。可在我的心目中,她真的就象一位圣洁的仙女。而她在我面前,我心里真的生不出那种乌七八糟的坏念头。

孝勇不是住在这个城市,他是打的从我们县城索镇专程赶来的。孝勇和我同村同姓同岁,和梅子一样是我一块儿长大的。但他比我高两辈,我按辈分应该叫他爷爷,可他从小就拽着我想和我拜干兄弟。大了以后,他就没有了这非分之想。到我家,我爸妈要是照见了,就喊“小叔来了”!他也大了谱似的竟然直呼我父亲的名字。

我们上小学的时候,农村的孩子们都有一种特殊的爱好,就是攒糖纸。糖纸就是糖果的包皮,有蜡纸的、塑料纸的,有正方形的、长方形的,上面印着漂亮精美的图案,有花草,有动物,有卡通。小伙伴们从四面八方各种渠道把拣来的糖纸放在书本里,压平,当书签。那些平时用不着的课外书就成了很好的保存糖纸的工具。我们还经常拿出之间的珍藏品相互比较,看谁的数量多,花色别致。积攒重复的可以相互兑换,相互交流。有一次,孝勇看上了我一张绘着“孙悟空偷蟠桃”的花样,说要跟我交换,我就要求先看看他的。他翻着他的工具书,让我挑。最后,我指着一张“喜鹊登梅”说成交,他就很痛快的和我换了。结果我发现,他的糖纸上有一道裂口,就反悔。小子不服,说换了就不能后悔。我说必须让我重新挑选一张,他就是不让。结果,我俩大打出手,支起“黄瓜架”。我个子比他矮,当然不占优势。危机关头,我怒吼一声:“你敢打班干部!”小子顿时象老鼠见猫,让我把他摔在地下。小子站起来抹着眼泪,又让我挑了一张。

俗话说不打不成交。打那以后,他就象我的跟屁虫,见了谁都说这是他最好的哥们。从家里拿什么好东西,总也忘不了给我带一份。暑假,整天粘着我和他下缸逮鱼逮虾,让我教他游泳。因为我在二年级的时候,就学会游泳了。为这,每年暑假过后,我总会和班里两个捣蛋鬼站在太阳底下被政治老师也是我们的校长罚晒一天。初中的时候,虽然他在一班我在二班,但他总是拿我的作业比着抄,说不跟他们班的尖子犯串换。我上中专的第一年,他给我写信就象写情书,太勤,一星期一封。也肉麻,经常写什么“士为知己者死”,什么“你是我今生的赌注”之类的话。

他那时和我都在一个厂里上班。我在厂办,他在车间锯木头。他父亲在县计生委当科长,母亲在信用社当主任,都是有能量的人。他说他真不想在这儿干下去了,要辞职去漂漂。但我们厂在全县来说是效益最好的一家企业,工资也是最高的,每人平均每月近一千。再说,锯木头又不是他亲自进行体力劳动,有临时工,他只是在一边闲着,只是落一身木屑和灰尘而已。

我说,我们这么年轻,当不了官,到哪儿干都一样,老实待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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