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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林秀雅突然脸红了起来,不知下去,只是拿眼偷看陶笛。
陶笛当然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就了:“啊,里都有的。”
林秀雅哧地笑了出来:“猪哥靓,你可真流氓。来,再干一杯。”
他们荤荤素素地又瞎扯了一阵,喝下了一杯啤酒,也就酒足饭饱了。
林秀雅看看时间,她得回去。陶笛也不挽留,就站起来去把账给结了。
“好我请的。”
“一样,下回你来吧。”陶笛淡淡地,“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一人才喝了半瓶,嗽嗽口而已。”秀雅着往门口走去。
陶笛拿了包,跟在她后面,也朝宾馆附近的公交车站走去。
陶笛正等车,林秀雅突然跑了回来,拉着他:“猪哥靓,你还是送我吧。”
陶笛看着她脸红朴朴的,不知道是酒精发酵的缘故还是跑得快了或者是对他有什么企图。
陶笛看着在前面开来的123路车,犹豫了起来。
“怎么,你不肯送我吗?”林秀雅拉着陶笛的手摇着,“你不会这样对我吧?”
“好吧,就送你一回。”陶笛无奈地。
他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心软。所以,在办公室里,虽然签的单最少,但却最热手。人要有什么事,一定先想到他。
“猪哥靓,午饭帮我订一份。”
“猪哥靓,我明天去上海,帮我订一张动车票。”
“猪哥靓,帮我给这个客户打个电话,用公司的名义,是做个客户回访。”
猪哥靓……
……………………….
陶笛几乎没有不的。所以,大家很喜欢他。林秀雅当然也知道了,所以一见陶笛犹豫,马上就向他撒娇。陶笛果然招架不住,立即同意了。
“你的外号应该叫灰太狼。”林秀雅抱着陶笛的手不放,像一个亲昵的情侣一样,看着陶笛一脸的笑嘻嘻。
陶笛嚅了嚅嘴唇:“我可不想挨锅底。你们也别把我想得那么好啊。我现在只是在忍辱负重,总有一天,我是可以从奴隶到将军的。”
“猪哥靓,你真帅。”林秀雅高兴地,“你真像个男人,能屈能伸。”
陶笛叹了一声,:“谁不是呢。只是有谁能慧眼识我这粒埋在沙里的金子?”
“金子?还没成形吧?我只是随口夸你一下,你就顺杆往上爬了?”林秀雅得意地笑了起来。
这些妖孽,真是拿她们没办法。话总是东一鎯头西一锤子,让人模不着边。陶笛想。总有一天,我一定把她们全收了,压在床铺底下。
“还没有闪光,你们看不到而已。”陶笛。
“那什么时候闪一下给我看看。”林秀雅人都靠到了陶笛身上了。
“你有慧眼吗?我看你目光呆滞无神,哪里能分辨得出金子和沙子啊?”
“好啊,猪哥靓,你藐视我。”林秀雅抓起陶笛的胳膊狠狠地咬了下去。
“哎呀——妈。”陶笛忍不住叫了出来。
路人都回过头来,羡慕地看他们一眼,善意地笑着,以为他们真是俩口在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