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神医 第210节:包厢密谋 (19)

作者 : 江南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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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不认识他!他的事你们等下再审他吧!”

冷笑天见这个人明明彪悍异常,却如此听话地任刚哥这伙人摆布,不由越来越感到怪,转头悄悄对邱局长:“邱局长,我怎么老觉得这两个人是故意在放低姿态,好像生怕惹上什么事一样?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他们现在的温顺表现:藏鳞伏爪!”

邱局长点点头:“是有点怪。”

这时刚哥还在继续审问:

“周一军,你需不需要聘请请律师?”

“需要。”

“你想请谁做你的辩护律师?”

周一军转过头,用手指了指邱局长,果断地:“我请这位大哥做我的辩护律师!”

邱局长听他指定要自己做他的辩护律师,吃了一惊,摇摇手:“我不玩这种游戏。刚,你要他另请高明!”

刚哥笑了笑,:“老邱,这就是一个游戏,没必要较真。你以前不是也玩过吗?再,你原来是公安局副局长,懂法律,正好符合辩护律师的条件,您就别推月兑了!”

邱局长无法,只好走过去站在那个囚犯身边。

第六十九章借刀杀人

“邱光荣,你愿意做周一军的辩护律师吗?”

“审判长”刚哥一本正经地问。

邱局长无奈地点点头,:“我愿意!不过我不能给他做无罪辩护,只能做轻罪辩护。实话:我非常讨厌袭警的行为!”

那个囚犯抬起头犀利地看他一眼,目光中露出凶狠的神色,但这神色转瞬即逝,仍然低下头,老老实实地答道:“我不要求做无罪辩护,只要律师帮我减轻罪责就行!”

接下来,就由“公诉人”宣读公诉书,然后展开法庭辩护,最后刚哥以及两个“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装模作样地合议一番,又向邱局长请教了一下袭警是什么罪行,然后判决如下:

“被告人周一军,男,现年28岁,无业,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罪,于某年某月某日被吴水县公安局逮捕,现关押于吴水县看守所。

经本庭审理查明:周犯一军于某年某月某日晚上在丽都歌厅唱歌时,采用卑鄙下流的手段猥亵、侮辱该歌厅服务员某某某,在歌厅保安前去制止其流氓行为时,又与保安打斗。吴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110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准备将周犯一军带到派出所进行讯问。周犯一军不服警方决定,暴力抗法,打伤城关派出所干警某某某和某某某,其行为已经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公诉人已经对其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

综合上述事实和证据,对被告人周一军依照《华夏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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