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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间
一、
创世记: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伏它。
我又很准时地醒了,太阳再一次落下了地平线,我的生物钟很精确。想到“生物”这个词,我不由笑了笑,或许这个词和我的身份有些不符。
和以前一样,每次醒来都会觉得很渴,有时强烈的焦渴会像烈火一样在体腔内奔腾。不过现在的情况还在掌控之中。为了尽快解决煎熬,我迅速地离开了地下室,穿戴起挂在客厅窗口的衣物。这些衣物还有阳光的味道,我喜欢,这是我和阳光能接触的唯一途径。我知道自己在同类中较另类。
走到街上,空气中传来一股股废气、烟尘和低劣香水的味道,还有些不知名的臭味。而吸引我的是那一缕缕凡人的气味,这气味几乎令我难以抗拒,这是在冬季长期饥饿后烤羊羔的气味;这是陈年红酒的清甜;这是新鲜水果的香味;这是酷暑下从地底涌出的清泉的甘凉。我狠狠的蠕动了下喉咙,按下自己快要喷涌而出的yu望,同时享受着进食前的焦急和渴望所带来的一丝快感。
在人群中穿梭的时候我闻着猎物的气味,心满意足。我是如此深爱着他们那粉色的皮肤、瘦弱的四肢、优雅的举止和所有的生活方式,好象我从未成为过他们中的一员。我像个在空气中游动的精灵,顺着这种气味在黑暗中前行,逐渐融入散发出无边魅力的夜晚城市。
这个城市和平时一样,在黑夜中展现着自己的巨大和颓废,到处是粗鲁、贪婪、狂野、叛逆,要找到个堕落又不后悔的灵魂或者是**不是件难事,我爱这个城市。但四处弥漫的灯光和霓虹却有些麻烦,让我不得不费点力才能养活自己,这世界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不是吗?
相灯光璀璨的街道,我热衷在阴暗的、烟雾袅绕的吧厮混;我也喜欢在大酒店里,那闪耀着暧灯光的夜总会里消磨时光,酒吧、夜店和dsco厅都有我的足迹,这些地方都是我的捕猎场所。作为猎手,我深刻的了解猎物,那些吸毒者、皮条客、抢劫犯等等,他们和我一样,喜欢呆在昏暗的角落。把这些东西作为猎物,让我的行动容易很多,而且他们分外美味,邪恶因子让他们的血肉充满甘甜,
你们无法想象吸毒者提供的那迷幻的滋味。想到这,饥渴更甚。
捕猎了太多次,猎物的柔弱有时使人厌倦。为了让“生活”更有些乐趣,或者是因为想让这样的日子像是“生活”,我常常在捕猎时先戏弄性地给猎物们些许自卫的机会,然后再给他们一个致命的热烈拥抱,从而满足我的口月复之欲。我品尝过各种不同的对象:体格粗壮的、纤弱的、多毛的,甚至还有黑皮肤和白皮肤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那种为了别人口袋里的几个硬币就抢劫的年轻无赖。我爱听他们的咕哝和谩骂声。有的时候,我用一只手抓着他们染成各种颜色的头发,嘲笑他们,殴打他们,直到他们怒不可遏。我把他们的身体抛在地上,踢弄他们的大腿,踩踏他们的胸月复;有时我故意假装让他们以为已经逃月兑,然后再轻松地捕获他们;他们的惊慌失措和愤怒让我感到快乐。对于这些人,我十分厌恶的一点就是他们的恐惧。如果猎物真的害怕了,我通常就会失去兴趣。
同样为了乐趣。我经常会捕猎些特定目标,如在逃的杀人犯、隐藏的贪污者,当他们被捕获时会散发出强烈的恐慌和绝望,这使他们更加的美味。今晚的目标是个颇为强壮的男人,不过再强壮,也不会超过凡人的范围。我已经很渴了,需要尽快进食。
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在酒店房间里看着电视。一个富有的毒品贩子,身上的珠宝和面前的名酒应该很快就会属于我了。我站在沙发前打量着他,想象了一下咬合的部位,食欲猛增。很显然他被吓到了,他应该不能理解我是怎么从21楼的窗口进来的。凡人对于诡异的事情总是先想着逃离,我理解他们的想法。他突然起身奔向房门,我立刻把他抓了回来。事实上,我很轻松地把他抓了回来,因为这对我来易如反掌。多容易啊,前一刻才想拉近彼此的距离,转眼间他已被我攥在手心。我让他双脚离地,他无助地踢着我的腿。我抓着他,就像一个强大的成年人抓着一个孩子一样--我俩的力量悬殊正是这样。
我能感觉到他的思想混乱而狂躁,看来是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解月兑自己。他拼命的扭动身体,喘息着、嘶吼着,他的眼睛不再是他心灵的窗户,而成了不断刺激着我的胶状球体。我听见他心脏的强烈跳动,我想我能尝到的鲜血滋味,应该像我想象的那样,醇厚而热烈。
看着他徒劳的挣扎,我咧嘴笑了一下,充满活力的猎物总是让人欣喜。他在我手中突然一下僵直了,我知道他看见了我的尖牙。
我发现了他的恐惧,他瞪圆了双眼,汗出如浆,于是一切变得只剩下结果,好吧,游戏结束了。
我正准备进餐,他忽然颤抖地用哭丧的声音哀求:“请……请饶了我,我可以给你很多钱,不……不,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
“亲爱的,在死亡面前没有特权,金钱挽救不了你,在这一刻对你和所有人是公平的。”我把他拉到嘴边,撕咬开他颈部突出的动脉。
他突然挺直身体,而鲜血立刻喷到我的上颚,这血是如此的滚烫奔放,我能感觉这是由一个强壮的心脏挤压出的血,这是那种热气腾腾的气味之精华,它是如此另人兴奋和陶醉。房间里的“呜呜”声终于没有了,我渐渐感觉手中躯体的颤动已经微弱,直至停止。他从我的手中重重地滑下去,躺在了地板上。而他的鲜血在我的血管里流动,让我温暖。
我回味了一会儿进餐后的舒适愉悦,饱足感让我觉得强壮无。犹如凡人餐后收拾餐桌般的收尾工作,我也需要收拾一下。“密党”传授的冷焰帮助我把尸体焚烧得干干净净,真是完美的一次行动。
我是vapr(吸血鬼),我生活在这个城市,我遵守sxtradtons(六戒),因为我爱这个城市。
二、
约翰一书: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又是一夜,踱步在幽暗的街道,我百无聊赖。生命的时间太长,反而渐渐地没了意义。我每天的醒来只是为了生存吗?生命的意义只是进食和休息?我有点明白为什么那些长老选择了休眠,灵魂是也会疲倦的。可是我和他们有灵魂吗?我自嘲地笑了笑。
路边有棵粗壮的梧桐树,枝繁叶茂地矗立在那里。我走过去抚o着它粗糙的树皮,这也是生命啊。它们的生存是为了什么?繁衍?或许单纯的生命意义很简单,就是活着,活下去。
是的,我应该还活着,我能跑能跳,还有思维和呼吸。既然活着,这就意味着某天我会死。永生其实只是错觉,我身上的一切是那么的不堪一击,似乎是非常强大,但只要一缕阳光就能让我变成飞灰,高温的火焰也能毁灭我的躯体。死后会是什么样子?是无尽的黑暗?那和睡着有什么区别?死亡的恐惧是来自于对死后状态的无法把握,但实际上活着的时候也是无法把握自己命运的,那为什么要害怕死亡呢?是怕失去现在的所有吗?
这样的思考使得我心烦意乱。我突然想到了时间,是的,我有的是时间;好吧,把这一切交给时间解决,时间会给我最后的答案。在这世界里不管是什么东西到最后都会输给时间。
这是个弥漫着氤氲烟气的低等酒吧,人头济济,喧闹又嘈杂,每个人都在寻欢作乐,但在我看来这里却是充满着猎物的猎场。吧台上有一位姐正摆出优雅的姿势吸着香烟,短裙紧紧包裹出她臀部的浑圆,白白的大腿在灯光下映出诱人的光晕,她正等待着有客人做些皮肉生意。我看了看她脸上厚厚的脂粉,然后把目光又投向角落的一个醉鬼。我不确定他的灵魂是否还在他的躯体内,他仿佛是扔在围椅上的一堆烂肉,毫无动静,只是浑身散发出阵阵呕吐物的恶臭。我皱了皱眉头,猎物充足的时候还是要讲点格调的,以前还是他们中的一员时,对于臭鱼烂虾我同样会排斥。我观察了下环境,舞池里有嗑了药后拼命甩头的舞客,卡座那有个鬼鬼祟祟的扒手,但很可惜并没有特别美味的东西出现。
正当我很失望的斜眼再睃了一圈,突然发现有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英俊男士正在向脂粉女搭讪着,趁脂粉女转头看舞池,他飞快地向她的啤酒杯里撒了些什么。看到这一幕,我心里的欣喜一下喷涌而出,掩藏的罪恶总是让我胃口大开,不得不,有时候运气实在是生活的主旋律。我饶有兴趣地看着他买单后把软倒的脂粉女匆忙架走,究竟是什么目的呢?劫财?劫色?或者只是想免费一次。呵呵,真是浪费了他的这具好皮囊。
毫不费力地跟着他的车子到了一所宾馆,寻着气味又找到他们的房间,轻轻拧断阀锁,我推开门进入房间,再用力使金属把手扭曲成一个角度卡住门缝,这里是7楼,现在这房间已经是个简单的密室。这些动作我熟练无,全部完成只用了5秒左右,而且不会发出太大的声音。进门后,本以为和往常一样会听到的申吟声和喘息声并没有出现,房间里的情景有些出乎我的意料。
脂粉女趴在床上,一动不动,身上盖了块白布,男士正低头忙碌着,他并没有发现我的到来。我轻缓地移动到他身后,终于看清楚他究竟在做什么了。原来脂粉女身上的白布有个方型的开口,露出了一截光洁的腰,而他高高地挽起自己的袖子,手上还拿着把刀,一把手术刀,看来他正准备划开脂粉女雪白的肌肤。
“拿肾吗?”我模着下巴轻声道。
安静的房间突兀地响起我的声音,明显让准备动手术的男士受了点惊吓。他像兔子般往前窜了数步,然后回转身用惊诧的眼神瞪着我。
“你是怎么进来的?你想做什么?”他苍白发青的脸有些狰狞。
“我想做什么?嗯,其实我只是想来份双餐。”我促狭地笑着。
他的脸阴晴不定,我知道人类对未知总有些恐惧,戏弄他们的感情和情绪是所有恶魔的爱好。我故意低下头看着床上脂粉女的细腰,慢声道:
“食物是不能糟蹋和浪费的。”
“滚你妈的!”他挥舞着手术刀猛地冲了过来。
没想到这子还有股狠劲,我嘲弄地向他眨眨眼,然后一把抓住他拿刀的右手,迅捷地把他的手臂反方向拗成个90度夹角。房间里响起骨头断裂的“喀嚓”声,一段白色上带些嫣红的骨头断碴从他的手臂肌肉里刺了出来。他的眼睛顿时像死鱼一样鼓起,布满了血丝的眼球明显因为疼痛失去了焦距。我放开他的手,戏谑地看着他的表情,疼痛也是种享受,它能使人明白自己的处境。
他逐渐恢复了些意识,木然看了看自己露出的骨头,突然怪叫一声向门口跑去。我立即狠狠地在他腿上踹了一脚,他的躯体可笑的在空中打着转,我走上前稳稳地接住了他,再轻轻放到地板上,以免发出太大的声音。显然他的腿已经断了,左腿夸张地弯曲出一个能让脚跟碰到后脑勺的姿势,我模着下巴,心想这次捕食总算有些美感了。他倒在地上只剩下嗬嗬地吸着凉气,剧烈的疼痛快要使他休克。
唉,乐趣就这么结束了,我有些惆怅,蹲拿起他完好的左手,我开始进食。
喝着美味的,充满恐惧和邪恶因子的热血,我很是志得意满。有时候邪恶惩罚邪恶,正义的审判来得更直接,当罪孽隐藏在极深处,只有邪恶才能找到它们吧,我喝完最后一口时,自己遐想着。
三、
帖撒罗尼迦前书――我们在一切困苦患难之中,因着你们的信心就得了安慰。
魔法是个很复杂的东西,目前我只会初级的读心术和初级的冷焰。读心术来自老家伙们的传承,使用时需要高度的集中注意力,那感觉很像去看如针尖的汉字,非常地消耗精力。读心术我练习了5年才熟练掌握,初级水平表示我再也不用去狠命地瞪眼或费力地眯眼加掐自己的脑门才能施展。而冷焰我整整练了28年,可怕的28年,28年中我不得不把吃剩的食物带到郊区深埋、运去大海抛弃、切成碎块冲进下水道,直到我掌握住了那该死的魔法。冷焰施展时需要58个发音,它们有的连贯,有的间隔,时间上必须精确到微秒,它们有的需要脑腔共振、有的需要胸腔共振、有的需要月复腔共振,有的只是舌尖微颤。但这并不是最困难的,还有手势,39个手势,双手结印在胸前,到哪些音节就要配合出相应的手势,手势的关键在于准确,姿势必须切割钻石的仪器还要精准。启动手势时更要集中精神力,这些动作的作用是让58个音节的声波和集中精神力的脑电波在你精准手势中产生一种融合和共振,这才是最难的部分。按照科学的法,手势包han住的空气由于共振产生一种频率的波动,然后一个高频率的振动产生出了光能,因为任何光能都是一种振动。由于这团光能形似火焰,所以就被称作“冷焰”。使用冷焰时还要引导它的运动,集中你的精神,它会跟随你的脑电波进行移动。掌握上面的这一切耗费了我整整28年的时间,而我的水平只有初级。初级表示如果我施放冷焰有一半左右的概率会失败。
这次很幸运,我只试了一次便成功施放出了冷焰。控制着冷焰终于把那扭曲的躯体焚烧干净,我的心情由于魔法的成功和捕猎结束而放松下来。看着床上的另外一具躯体,我不禁有些犹豫,直接进食还是玩耍一下?脂粉女似乎还处在昏迷的状态,刚才搏斗的气流把那块白布吹拂得移动了少许,使一大片细女敕的肌肤暴露在空气中。我模着下巴,默默盯着那些雪白和粉红看了一会儿,我知道其实她已经醒了,她刻意压制住自己呼吸的频率,但植物神经控制的心跳出卖了她,急速地跳动声清晰地传入了我的耳朵。
恐惧是个很妙的东西,它能让人怯懦,也能让人勇敢,很多疯狂的举动往往来自于恐惧。但现在趴在床上的那具躯体明显是被恐惧压迫得不敢动弹,是指望我忽视她?还是纯粹的鸵鸟心理?一个怯懦的灵魂,逃避现实是无能者的特权,对于她选择去出卖皮肉换取生活,我能理解,我理解这些卑微而又怯懦的东西,因为我了解我的猎物。
我走到床边,俯,把脸探向她的脖子,嗅了嗅味道。在我的脸下,她剧烈地颤抖起来,看来恐惧已经占领了她全部的身心。
味道还不错,虽然有些脂粉味,但皮肉还有着股清香。我的脸离她的肌肤很近,清楚地看到随着我的呼吸,在她的背上一次次地激起着细的疙瘩。由于手术准备,她是全果的,我捉弄地把手抚上了她的背胛骨,皮肤很光滑。突然我听到一阵“哒哒”声,原来她实在忍不住,牙齿开始打战。我嗤笑一声,抚o她背部的手向上揪住她的头发,使劲把她翻转了过来。这是一具不停颤抖着的身体,带动着床也抖动了起来,她闭着眼在流泪,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疼痛。我站起身看了下,脂粉下的脸应该很年轻,紧合的大腿和坚挺的胸部明她干皮肉生意时间还不长久。
“睁开眼睛。”我冷冷地。
脂粉女脸上已经被泪水冲花,她颤抖地睁开一丝眼帘,我感受到她眼中的绝望。
“看到了什么?”我盯住她的眼睛慢慢地。
“我……我什么……也没看到。”她的声音有些哽咽和嘶哑。
谎言是人类获取利益或自我保护的手段。这世界里永远都会有谎言,连低等动物也有伪装色,所以我不认为谎是罪孽,特别是用谎言来保护他们本身的时候。拙劣的表演显出了她的惊慌,我喜欢猎物在濒临死亡的时候还有侥幸心理,击碎最后一点希望总是最好的收场。我现在只是对她能抵抗药物,能提早醒来有些兴趣,特殊体质?血统?祝福魔法?
“别杀我,别杀我。”她忽然起话来,打断了我的思考。
“给我个理由,为什么要放走你?”我故意压低声线,使气氛阴森了一些,戏弄猎物是很好的开胃点心。
“我什么都没看到,不,不,我是我不会出去,我发誓!”她似乎略微清醒点了。
“誓言?是向上帝发誓还是撒旦发誓?”我大笑起来,人类有时候是非常幼稚的,当没有保障时,他们宁愿相信不存在的约束。
“我什么都能给你,请放过我吧。”她惶恐到了极点,又开始哭泣。
“什么都可以吗?”我伸手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抬起来。泪水冲去了她的脂粉,这张脸现在看起来算是较清秀的,注视着她哭泣的表情,我突然改变了主意,我想到那些老家伙手中饲养的血奴。或许我应该尝试下新玩意,据黄鼠狼会咬断田鼠的腿,再把田鼠饲养着,用来做冬天的储备粮,这是个不错的游戏。生命中总要找些新玩意来摆月兑无聊的时光,我又想起捕猎前的思考,生命的意义究竟是什么呢?
离开宾馆的时候,我多了个血奴。多年后我也没弄明白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是进食后的放松,还是那次捕猎前的胡思乱想?她是我一生里第一个血奴,也是唯一的一个。
四、
哥林多前书: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密党(caarlla)是个很怪的组织,它松散得像是不存在,可如果我真的以为它不存在,那就要倒霉了。这世界有很多东西都是如此,看似不存在的规则,却是一直管束着你,你敢越雷池一步,后果往往很悲惨。其实这世界到处都有规则,数学的、物理的、化学的,包括经济、人际和情感等等,无处不在的规则是谁制定的呢?作为这世界中的我也必须遵守规则,密党有着六戒,我严格地执行着这些戒条,老家伙们似乎对我如此不苟的态度很满意,其实我只是惧怕打破规则后的无序,我只是想活下去。对自己的约束也是就是对自己的保障,这句话对所有生物都适用。
六戒:1、避世。不得向联盟外成员暴露身份,否则联盟内所有吸血鬼会与你断绝关系。
2、领权。吸血鬼在自己的领土上拥有最高的权力,作为客人的吸血鬼要对此表示尊重。
3、后裔。发展后裔必须得到长老的许可,否则你和你的后裔会一同被处死。
4、责任。你要对你发展的后裔负责,从各方面指导他,并对后裔的罪行承担一部分责任。
5、当到达新的领地时,应当尊重对方的领权,没有得到当地长老的允许,不能从事重大活动。
6、杀生。吸血鬼不能伤害同类,只有长老才有这个权力。
老家伙们还有个议会,据议会不仅仅是密党的最高权力机构,也是震慑另一个吸血鬼组织――魔党的武器。可我从没遇到过魔党成员,天知道他们在哪里,全世界大概都不找不到几个吸血鬼了,如果能碰到个不是组织里的同类那简直是迹。其实这么多年来,我接触得最多的吸血鬼是我的联络员,一个外貌看上去是中老年妇女的吸血鬼,她的领地离开我这城市有几百公里,可她能在一时里往返,这是我非常羡慕的一种能力。我曾经向她讨教过如何学习这项技能或魔法,她眯着眼对我,只要我吸过她的血自然会传承到。我看着她像毒蛇一样冰冷的眼神,自然知道如果我真的信以为真地去动手,那她肯定会作为正当防卫毫不客气地把我吸得撒哈拉沙漠还要干。
据联络员大婶的领地本来很大,她的级别已经快要是一个地区的长老。可惜她嗜好处女的鲜血,大快朵颐的后果就是当地传出个吸血鬼老太的传闻,议会对引起人类社会的恐慌很震怒,派出执行员剥夺了她大部分的领地和职务,于是她在“规则”的管理下成了一个联络员。很明显,她对这样的安排很不满意。
我收了个血奴的事情必须向联络员报告一下,联络员大婶在我的陪同下找到了脂粉女,记录下资料,并施展了个魔法印记用以证明脂粉女是我的私人财产。随后我的帐户里将很快多了个蓄养的收入,于是脂粉女成了密党联盟里最底级别的成员。记录资料的时候,我知
道脂粉女名字叫陈素菊,真是个毫无特色的名字,这样也好,不容易让别人注意。
联络员大婶在做完一切后,当着陈素菊的面对我阴狠地:“如果她身份暴露了或试图月兑离,消灭清除掉。”
我瞥了眼陈素菊瑟瑟发抖的身体,对联络员大婶恭敬地:“谢谢您的提醒。”
吸血鬼在平时总是想保持住优雅的,但明显联络员大婶是个异类,她粗鲁的恶意实在是太明显了。我模着下巴看着她在眼前慢慢消失,不由叹了口气,对弱者的态度可以看出品性,蔑视是直率,怜悯是虚伪。陈素菊脸色发白地站在我身前,我开始有些厌烦自己的决定,找个累赘对我来并不是个好主意。但在这世界上似乎人们都需要找个伴,不管是暂时的,还是永远的,原因是由于一时的寂寞?还是心灵上的孤寂呢?而我的选择应该是更像是突然出现的冲动。
接下来的日子还是和以前一样单调而乏味,捕猎和进食是生活的主要内容。我没有担心陈素菊会逃跑,警告和实力都明确告诉了她逃跑的后果。出于对财产的呵护,我给了李燕一笔钱,便放她离去了。通过印记和气味我能很容易地找到她,当时我只是希望再找到她时,她不要因为缺钱再去做皮肉生意,从而染上什么脏病。
但是一个月后我找到她时,她已经是一个服装店的老板,这让我有些惊讶。人类真是种怪的动物,眼前的利益很容易让他们忘记日后的危机。店明显是刚盘下来,我记得以前这里是另外一个老板经营的,现在以前的老板可能已经变成了陈素菊的房东。在我看来,在这里开店根本是在给房东做房钱罢了,不是每个人都适合经商,大多数人从商是在实现自己的梦想,于是他们的本钱就流进了真正的商人和房东的口袋。
我出现在店里时,她正低头数着货物,我不太喜欢日光灯的强光,微微地眯起双眼打量了下环境,店里没有其他员工,四处挂着各式的衣裤服饰,还有几个客人在翻看着商品。看着她的认真劲,我有些发噱的感觉。其实赚不赚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对自己的新身份还没有理解。
“欢迎光临!请随便挑选!”陈素菊李抬起一张笑脸,随即我看到了她表情剧烈的变化,热情变成惊愕,惊愕又变成恐惧。
“关门吧。”我并不在意她的情绪,只是坐到了收银台后面,然后懒懒地到。
最后一个客人被请出了店门,卷帘门也拉下了,店里一下与外面的喧闹隔离开来。我看着她惨白的脸,觉得有些无趣,没有捕猎的快感,送上门的食物只是完成个品尝食物的过程。我们总是不珍惜容易到手的东西,越是难以得到的越是期盼,期盼就代表着对一些东西感到珍贵,相反,对越是容易得到的东西越是没有兴趣。
她对我的到来应该有所准备,我发觉她已经冷静了下来,虽然还有些惶恐,但仿佛是认命了,而我只想尽快结束这无趣的事情。
“好了,你应该知道自己的处境,快把手伸出来吧。哼,这是我第一次的索取,可能会多喝一点。”我盯着她的眼睛道。
“主……主人,能不咬吗?”她畏缩着,喃喃地着。
“叫我先生吧,你想怎么样呢?”我皱着眉头,更加厌烦了,要提早清除吗?累赘总归是累赘!
看到我的表情,她急忙从一个抽屉里拿出一套东西。我仔细一看,有针筒、摇桶、高脚杯和红酒等东西,她想做什么,我已经有些猜到。陈素菊先用针筒在手臂上抽取了一些血液,又卖力地往摇杯里倒酒和灌血,捣腾了半天终于把一股红红的液体倒满了高脚杯。我默默地看着她做完这一切,不由得感叹女人的脑筋,她们钻营的一些地方,总让人感到惊讶。
酒杯里的液体有着鲜艳的红色,我并没有马上去喝,却眯着眼打量着李燕,一直到她在我的目光下惊慌失措。我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敬畏之心,我不介意她的这些动作,甚至对她能动脑子让进食变得有趣些而感到高兴,但我不能允许她对我的不恭敬,擅自做决定是错误的。看到她的惶恐,再通过读心术,我知道她真的是畏服了。
人类总是指望付出的很少,得到的很多,他们千方百计的想办法进行不等价交换,以期望对自己有益。其实表面看来某些举动或者交易是占了些暂时的便宜,但实际上他们会失去得更多,如精神上和品行上。注定要付出的,总是逃月兑不掉的,即便你挽救了金钱或**,那肯定会失去其他的东西。
五、
以赛亚书:你不要害怕,因为我与你同在。不要惊惶,因为我是你的神。我必坚固你,我必帮助你,我必用我公义的右手扶持你。
很久以前有个智者就出了“福祸相依”的道理。在我看来这句话更有不能预测未来的含义,谁能知道没出现结果的事情是好还是坏?我们只能按照自己心灵的指引在这世界里模索前进着。即便一件事情有了结果,我们也只能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判断事情的好坏,所以正义和邪恶的分界线有时候很难分辨。所有的结果都会有个两面性,要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理解,如狼吃掉了羊,对狼来是喜剧,对羊就是悲剧。
我喝完那酒杯中的液体便发现有些不妥,液体有着股怪的味道,这味道让我觉得晕眩。但我并没有怀疑血奴的企图,读心术明确地告诉我,李燕并没有伤害我的勇气和行为。事实上我虽然晕眩,但却很享受这感觉。我有多久没醉酒,自己也记不清楚了,现在微微的晕眩使我回忆起阔别许久的飘然感。我静静地体会这感觉,慢慢在店里踱着步,同时闭上眼睛细细琢磨着身体的变化。忽然晕眩感逐渐强烈起来,我仿佛踩在一团团的棉花上,脚底的绵软和眼中物体的摇摆让我有想大喊或大笑的yu望。我心中最后一丝警醒告诉我,这情况非常危险,如果我倒下,那明天升起的太阳将毫不留情地把我化成一坨灰烬。在李燕诧异的注视下,我挣扎着迅速地离开店,依靠最后的清醒回到我的巢穴,钻进了我的护佑处。
第二天我醒来时,嘴里还弥漫着那股味道,我暗暗有些心惊,可能我收了个不得了的血奴呢。我不认为是酒的作用使我晕眩,再香醇的美酒也不可能灌醉我,肯定是李燕的血液有特殊的情况。我一边思考着这事情可能有的后果,一边与平时一样去到客厅拿起我的外套,穿起外套的刹那间我明白了嘴里的那股味道是什么,那是阳光的味道啊!
发现这个情形,我感到了恐惧,阳光是能毁灭我的力量。喜欢一样东西和接近它是两个概念,有个古语是“叶公好龙”,充分表达出我的处境,犹如一些喜欢雄狮的凡人,真把他们和狮子关在一个笼子里,并不能让他们愉快,和能毁灭我们的东西过分接近是很可怕的。同样有些感情也是如此,太靠近炙热的感情是会受伤的,而很多人要受过伤后才会明白这个道理。
我反复检查自己身体的状况,但似乎除了最初的晕眩,并没有其他副作用。我犹豫和思考了一下,决定暂时停止向血奴索取,而且我确信陈素菊身上肯定有着些秘密,我需要观察。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我经常去店里溜达,陈素菊对我的到来从最初的紧张也渐渐变得习惯了。我到店里总是一声不吭地坐在收银台后看她忙碌的身影,客人来收银台前付款时,我也不搭理,陈素菊一般都会及时地飞奔过来接待掉。对陈素菊的态度,我还是满意的,我是真正的老板,哪有老板亲自动手的?
我观察着我的血奴,她也在观察着我。我发现她畏惧的背后开始有了些好的念头。人类的好心是永远不会熄灭的,这是他们探索和求知的动力,所以我并没有责怪她。经过一个多月的观察,我没有发现她有任何特别之处,我的身体也没有其他的不适。而回忆起那醺醉的感觉,又让我向往不已,于是一个月后我又向她索取了一次。
接下来半年的时间里我一共享受了三次血奴的奉献,随着时间推移。陈素菊逐渐对这样的付出不在意起来,她经历此事时已经好象付房租还要自然,真是不能看人类的适应能力。度过这段互相观察的时间后,店成了我每天行动前必须去呆上片刻的地方,不清为什么要这样,是对老板身份的喜欢,还是捕食前的休息?或许只是个习惯,或许在那段时间里我觉得很放松。习惯是种很厉害的东西,它可以让正常的变成不正常,也可以让不正常的变得正常。习以为常就是时间的威力。
起初店里的生意不好也不坏,基本保持收支平衡,但自从我经常坐在那后,店里慢慢有了些熟客。一些怀春的少女和欲求不满的少妇开始常常光顾店,她们时常偷偷瞄向我的眼神让我很恼火。我是否要让她们做一次yu望和死亡的选择呢?当我看到陈素菊担忧的眼神,最后还是决定了隐忍。我虽然不怕麻烦,但并不喜欢接近麻烦,何况现在还多了个累赘。
你如果不喜欢麻烦,麻烦却喜欢来找你。一日,我如往常一样向店走去,在路口却发现店的门口围了一圈人。我不动声色地挤进人群看了看,原来有一伙穿着灰色制服的男人和女人正卖力地拆着店的招牌,而陈素菊在店里苦苦拉住一个胖子,似乎在哀求。我并未马上出面,把自己放在风口浪尖不是我的风格,正面冲突不符合我的身份。我凝神听着陈素菊和胖子的对话,虽然他们的声音很低,距离也较远,但我还是能听到他们谈话的内容,这就是我与凡人能力对上的优势。
“杨队长,您放过我吧。”
“哼哼,你的招牌不符合市容环境,必须拆除,你再搭,我还会来拆!”
“求求您了,哦,这里是些意思,您拿去买点烟吧。”
“嗯,看不出你还懂点规矩,不过这千把块钱也太……”
“杨队长,我这是本经营,您请担待点。”
“嘿嘿,老实跟你吧,这些钱老子我收下,但没这么容易过关。其实老子认识你,当初在一个酒吧里看到过你,没想到你这么快改行了。老子的要求也不高,你来陪老子一次,让老子我好好爽爽,老子就放过你,哼哼,不识相的话,你也别想做生意了!拿好!这是地址,晚上老子就睡那,早点来!可能还会来几个朋友,你都要伺候好哦,嘿嘿嘿嘿……”
我轻轻地嗤笑了一下,这世界里总不缺乏人面兽心的东西,穿着制服就代表正义了?这些灰制服的东西看起来以后要加入到我的菜单里来,他们和那些为了几块钱就能去抢劫的年轻无赖区别不大,肮脏的灵魂毫无掩饰地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还不知道羞耻,这种程度的堕落堪社会里最低层的渣滓。
胖子和他的手下把店门口砸成个垃圾场,然后都坐上车扬长而去。围看的人群见没热闹可瞧也渐渐散开,人类的可悲就在于对受害者总是怜悯的,但很少会出手帮助,可笑的是等他们自己也成为受害者时,也会得到同样的待遇。勇敢是少数人的专利,而且勇敢者大多是早夭的,由此看来懦弱大概是生存进化的结果。
等人群散尽,我慢慢走进店,看到陈素菊呆呆地坐在收银台后面,我没有喊她,只是重重地把卷帘门拉下关上。拉动的声音惊醒了发呆的陈素菊,她的表情让我一阵烦躁,怕什么呢?胆怯和妥协并不能彻底解决麻烦。
“把地址给我。”我冷冷地。
“先……先生,我想……想自己解决。”陈素菊似乎下了个决定。
“解决?用你的身体吗?”我模着下巴淡然地道,“既然已经跟随着我,我会保护你的。”
“保护我?可我是个……”她的头垂得很低。
“你是我的财产!”我不耐烦地打断她的话,从她手里夺个了那个地址。
地址是个偏僻地段的别墅,虽然偏僻,但价钱可不便宜!没想到那胖子的生活有如此高的水平,看来他的职业能捞到不少油水。
六、
约翰一书: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
初夏的夜晚是寂静的,没有秋虫唧唧,没有呼啸的风声,我站在一片别墅区的围墙外观察着情况。这里已经是远郊,听不到都市的喧闹。城市中的人时常会离开繁华,富人是主动地离开市区,穷人是被迫地离开,同样的举动却有着不一样的原因,当然最后的结果也不一样,富人是来享受,穷人是来受罪。所以金钱也是种力量,当你无法抗衡这种力量时,得到和妥协往往是最好的选择。
夜空上繁星点点,月亮细弯得只剩下一丝银白。在都市里已经看不到清澈的夜空了,只有在远离污染的地方还能欣赏到这样的风景。可惜执着欣赏这样风景的人越来越少,因为风景毕竟不能当饭吃,当衣服穿,于是人们都蜂拥地挤去城市,去寻找梦想。等他们丰衣足食后才会重新抬起头仰望夜空,但还能找到属于以前的心境吗?跳不出生死关何来逍遥啊!
我轻松地进入了胖子的别墅,在二楼的一个卧室找到了他。房间里亮着柔和的光线,光线颜色是粉红色的,房间的颜色居然也是粉红。粉红色调如果笼罩着的是个少女的房间,或许还有些可爱,可现在墙壁上关于肉欲的画作和成大字型躺在床上看着《龙虎豹》又不停抚o的胖子,使得这里充满了*的气氛。
胖子穿了一套黑色的睡衣,正躺在床上津津有味的阅读着,他被由于我打开窗户而吹进来的些许凉风惊动了,抬头望向窗口,于是他看见了靠在墙边的我。
“什么人?”胖子翻身坐起,并立即从床头柜里拿出一根电棍,一脸戒备地看着我。
“会来几个人?”我没有想与他多废话,问完这个问题就用读心术立即从他脑部的神经反射中知道了答案。
“别过来!”胖子紧握着电棍,显然很紧张,他突然从床上弹跳而起,然后扭头蹒跚地向房门跑去。
我不禁摇了摇头,对胖子的挣扎感到好笑,他身上的肥肉实在是太多了,严重影响了他的行动。我有些恶意的想,即便陈素菊来了,他能坚持多久呢?从打开的床头柜我看到了杜蕾丝和一些蓝色的药丸,有些人在外面的世界里可能是呼风唤雨的人物,腆着大肚子作威作福,扒下那套伪装,不过是些外强中干的货色罢了。
胖子在接近房门的时候,一头撞到了我的身上,和我的速度相,他实在是慢得可怜。当他咬牙切齿地把电棍捅来时,又痛苦的发现自己的手腕已经失去控制,正被一只像铁钳般的手死死抓住,和我的力量相,他实在也是弱得可怜。看着他疼得鼻眼歪斜,涕泪纵横,我不由一阵兴奋,给别人施加痛苦还在其次,报复的快感淋漓地浸润着我的感官。
“不必知道原因,做恶人时应该有会得到报应的觉悟。”我微笑着对他,同时把他扔到地板上。
“饶了我,饶了我吧!”胖子哭嚎着,“我这里还有几万块钱,您全拿走,饶我一命吧!”
“还有你的两个朋友要来,上路的时候你也不算孤单,做人不要太贪心。”我冷笑着。
胖子脸色变得铁青,我的读心术清楚地感受到他的惊讶和绝望,在他准备大声呼喊求救时,我一脚踢在他的脸上。呼救声还没发出,胖子便被自己的血液呛住,他只能发出了一声犹如鸡被割断脖子时的抽气声,然后便晕倒在了地板上,而他喷洒出的鲜血在粉红色的墙上泼溅出一道彩虹的形状。
我拉下床单,一边擦拭着自己的鞋,一边看着墙上的血色彩虹。很久以前我还能在太阳下行走时,只看到过一次雨后的彩虹,七彩艳丽又飘渺短暂,现在的我只能在电视和电影上看看了。大自然送给我们很多礼物,蓝天、白云、彩虹、骄阳,可又有谁会珍惜呢?只想索取,不想付出,狂妄和无节制是凡人的劣根。
一声门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看了眼已经昏迷的胖子,在电话机上按了通话键。
“老杨,快开门。”一个尖细的声音。
我直接按了开门键,然后就听见有人进了一楼客厅。是两个人,看来已经全都到场了,我站起身走出房门来到楼梯口,往下一望,发现有一高一矮两个家伙正在换拖鞋。忽然他们似乎感应到我的目光,抬头看到我,惊疑不定。
“呵呵,你也是老杨的朋友吗?”尖细的声音属于那个瘦高个。
我收敛起微笑的表情,从二楼跃过扶手栏杆轻轻跳下,落地时我观察到他们惊讶的表情,他们正要惊呼。我借着落地稍蹲体,再双腿发力如炮弹般撞将过去!相信在他们的眼中我只是道残影,绝对不会让他们有反应的时间!右手一拳打在瘦子的脑袋上,由于控制的是寸劲,瘦子的身体并未被冲击出去,他的脑袋发生沉闷的“啪”一声,仿佛劈开个西瓜似的裂出一片红白。同时左手已经合指如刀插进瘦子的月复部,一把抓出热气腾腾的青红肠子,转手塞入矮个的嘴中,恰好堵住矮个的尖叫。
“呜……”矮个双眼翻白,嘴里的肠子也未吐出就直挺挺地倒下,看来是被刺激得晕倒了。
屋子里顿时充斥着血腥味,我享受的深呼吸了几下,心中的不快因为报复而发泄了个痛快。
离开的时候我放了把火,虽然尸体和血渍已经被冷焰清理干净,但彻底的毁灭更为安全。我愉悦地回到店,本以为陈素菊会因为事情的解决变得开心些,可我却看到她发白的嘴唇,感应到她的难过和恐惧。我挑选着店里的服装,把自己身上衣物的换下,并焚烧掉那些带着血腥味的东西。做完了这些,我瞥了眼畏缩的陈素菊,心中的愉悦渐渐散去,目光也渐渐转冷。(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