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庆幸我成为了凡人。
如果那个白发老怪物再也无法活过来,长生会是对我最大的折磨。没有二老板在,覆云楼怎么还能算是完整的…怕是我此生,也不会再完整了吧。
睁眼的时候,我就躺在覆云楼二楼的房间里,身边没有任何人。桌上用茶杯压着一张纸,茶杯里剩下的半盏茶还留有淡淡的余温。纸上的墨迹力透纸背——
“你现在变成了凡人,即使没了法力,但是你身为上仙欺负小妖小鬼几千年,身手应该不会差到哪去,保护小酒杯还是足够的。嗯…不过你要记得低调一点,不要再像以前那么得瑟。如果哪天江湖流传覆云楼大老板武功独步天下,纷纷要找你比试,本仙可不会给你收拾烂摊子。
考虑到你们以后还是要卖桃花酒的,而且怕你嫌我给的酒钱不够,所以我额外附赠你和小酒杯查探记忆的能力。我知道你会很感激本仙,所以从酒窖里多拿了几坛梨花酿回天庭,相信你是不会介意的。
还有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就是小酒杯似乎不记得你了,但是又认得我是玉树临风的重绯上仙,甚至连楼下那个给我送糖醋鱼的小伙计都能认得出来。所以我估模着她在遭天诛之前,应该是喝了你酿的桃花酒……所谓自作孽,不可活,不过你的样子也不算太老,也就是凡人差不多二十岁的样子。至于小酒杯,她本来就比你年轻,十七岁年华甚好,如花美眷,如果被别的美男子勾走了,一是希望你不要哭得太难看,二是希望你别把人家打得满地找牙,下手轻点,挑断手脚筋就够了。
再过一个十年,你也不过三十岁而已……等到小酒杯想起你,还是来得及的。虽然你的样子和本仙相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点,但是相信那个时候你也不会老得太难看。对了,还有最后一件事,到时候,一定要请本仙喝喜酒,切记切记。”
信的最后落着“重绯”二字,嚣张又不失潇洒,倒是很像他的脾气。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就知道,他不过是嘴上和我吵惯了,看起来吊儿郎当的重绯一定会把一切都处理妥当。还有哪个朋友会比他更仗义吗,怕是再也找不到这样的人了。
不过喜酒…他身在天庭,我要怎么给他送请柬?难道要我腾云驾雾上九霄吗——或许真的要等十年之后再说了。
我把重绯的信收好。下楼的时候,她正趴在柜台上逗团子玩,试图给它短短的脖子上系上一根红色的丝带,团子誓死抵抗。她身上穿的白色纱裙穿着依然合身,我眼尖地认出是当初她刚从酒杯化为人形时我送她的那套。
“白发老怪物,你再这样会把团子勒死的——”勤快地擦着桌子的小伙计看到我下楼,憨厚地咧开嘴,冲我热情地打招呼。“大老板好!您和二老板离开的这几天,酒楼里一切都好,您就放心吧。”我们不在的日子里,店里的小伙计果然不负重望,不仅把店打理得很好,把团子也喂得胖了一圈,险些飞不起来。
我朝他微笑着点点头。本欲低头继续擦桌子的小伙计在撇到我的表情后受宠若惊,甚至有些站不稳。他随即惊愕地看着白倾辞,开始紧张地结巴,“大…大大大…大老板,居然在…在笑?!”
她抱着被无奈系上丝带的团子,抬起头轻蔑地瞪了我一眼,“喂!你叫谁白发老怪物!你怎么知道团子的名字?”这样的神态和语气,熟悉得让我不敢相信,白倾辞…她真的回到我身边了,还是像以前一样嚣张跋扈,装作傲慢。我从楼梯上走下来,伸手揉乱她一头散着的乌发,“呵,我都差点忘了。新的白倾辞,现在不是白发老怪物了……”新的白倾辞是真正的凡人,是我可以挽留住的人,伸出手去,便不再是虚空。凡人虽是短短几十载的寿命,不过,只要有你在,就会比漫长还要漫长。
“在下莫濯尘,覆云楼的大老板。”她顶着一头乱发,一脸的表情写满“我不认识你”的陌生感。旁边的小伙计比我还着急,“二老板,你是怎么了?他是大老板啊,你不认识他了?”她摇摇头,“我真的不认识什么莫濯尘……不过,覆云楼应该是有一个大老板,因为我记得你以前一直都叫我二老板……大老板就是他吗?”果然是喝了桃花酒,记得别人,却唯独忘了我,忘了关于我的所有事情。就像在同一张画轴里生生把我的身影撕了下来,那个位置只剩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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