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冬日的暖阳,早早地爬上了地平线。
众兄弟也早早地起来,边呵着白气,边收拾着昨晚的战场。一收拾,大家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一片狼藉,那周围的狼的尸体,横七竖八的躺着,遍地皆是。拉到一起,堆在一块儿,跟一坐小山相似,一数,包括最后砍碎的几只,拼凑起来,整整二十六只。
那外围的二十只,大家捡来一看,皆是不偏不斜,脑门上中了飞镖,没入寸余,其准确与力度,大家看后都啧啧称赞,个个竖起大拇指,说真是太了不起了,简直称得上是镖神,自此,众兄弟对长卿更是刮目相看,奉之为神灵一般,端茶递水,抚胸揉背,无有间断。更有甚者,要当即拜长卿为师,求学佛指镖,以为防身,长卿手抚伤处,坐起身,笑对来者,宽慰道,待日后伤愈得闲定然教授,绝不吝惜。
大家拉过两只狼,要来剐皮剥肉,煮熟充饥。长卿一听,忙叫人扶着自己走出帐外,来到堆狼处,告介他们那些被十支毒佛指镖所射杀的狼肉是不能食用的,以免中毒,其余十只皆可食用。
众人一听,还有这么一回事儿,恍然大悟,说幸亏长卿赶出来,要不糊里糊涂的煮了,吃了反而中毒,可不是什么好玩儿的。纷纷庆幸,让长卿一一教他们辨识,把佛指镖一一取下,还给长卿。
肉的味道太诱人了,用开水一煮,便香飘四溢,让人浮想联翩,肚生馋虫。
众人昨天也吃得不甚太饱,今日这么多狼肉,正好可以补回来了,人人脸上乐开了花,说感谢长卿不但救得大家的性命,而且给大家弄来这么多的野味,真是一举两得呀!
肉刚一煮好,便装了一大碗,第一个给长卿与钟鸣送来,说是犒劳宴。
长卿与钟鸣两人相视一笑,欣然领受。
闻着那飘香的鲜肉,真是让人口水直流呀!长卿叹道:“有这美味香肉,可惜没有佳酿得以配享呀!”
钟鸣一听,马上回道:“谁说没有呀!稍待!”说着站起身,朝帐外走去。
不一会儿,拎着个水袋子走了进来,扭开盖子,拿到长卿的鼻前:“这是什么?你闻闻!”
长卿提鼻一闻,还真是酒香,奇道:“女儿红,你从杨老伯那儿偷来的?哈,哈!”
“噫!怎么能说是偷,我看那晚我们那坛没有喝尽,手下兄弟帮我装下的,省得浪费,出来路上我才得知,怕路上嘴馋,才一直留着!”钟鸣解释道。
“昨日为何不拿出来,难道是想独享不成?”长卿开玩笑道。
“昨日不是看没什么饭菜,吃也吃不利索,索性没拿出来,省得勾起馋虫,又不解劲,今日看兄台问起,且有大肉吃,索性干掉它,也省得时时惦记,如猫爪挠心,不甚畅快!”钟鸣进一步解释道。
“且今日吃些酒,对兄的伤口及淤血复原大有益处,想是我昨天留对了,或是老天爷的指示,也说不定!”
“别神神叨叨的了!”长卿打趣责怪道:“老天爷才不管我们这么些事儿呢!”
“别废话了,喝酒!”长卿也不跟钟鸣客气,崔促道。
长卿坐在草垫上,钟鸣席地而坐,两人拿着酒袋子,你一口,我一口,饮将起来。
女儿红的酒香,参杂着狼肉的鲜味,在这旷野中,一群人,围坐在火炉边上,映照在冬日的暖阳底下,真是别有一番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