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宝微微一愣,随即便明白过来了,这丁淮虽然口上说不担心张角会对其加害,心中其实还是担心的,将自己留在这里其实就是作为人质,一旦丁淮在城内出事,自己必然也会殒命。张角兄弟本就没有加害丁淮的本意,于是张宝便不假思索,答应留下。
当下,在丁淮的要求下,张宝修了一封书信,大意就是自己被丁淮留在了官军大营,以张角的聪明必然能猜到是怎么回事。而且张宝还将自己的信物交给了丁淮,这样丁淮便可在身份不被泄露的情况下,自由出入广宗城。
一切准备完毕,丁淮便穿上张宝亲兵的衣服。正好这次张宝前来的时候,身边带了一名亲信,丁淮正是换上他的衣服。有了张宝的信物,加上身穿黄巾服饰,广宗城中守门的士兵并没有为难丁淮,并且他们也不敢。
由于事先得由张宝相告,丁淮很顺利的找到了张角所住的地方,正是广宗县县令的府邸。
此时正是午时,张角屋内并无他人,而张角也正在酣睡。丁淮看着床上这个瘦得不成*人形的人,竟然就是昔日叱诧风云的黄巾军的领张角,比起五年前来,张角不知苍老的多少,现在简直就像一个五六十岁的垂暮老人。
丁淮并没有喊醒张角的意思,只是静静的站在窗口,等待张角的醒来。
回想起自己这数年来的情形,丁淮简直是如在梦中。换相之变、拜师左慈、成为丁淮、求地汉中、夜探冷宫、汉中求贤、扫平黄巾,每一件事情要么是幸运之极,要么是稀奇古怪,要么是惊心动魄,可是每件事情都生在了自己的身上,并且因此也开始了改变三国历史的序幕。
汉灵帝的美人,同时也是汉献帝的母亲竟然成为了自己的妻子,汉献帝的皇后也会成为了自己的妻子(丁淮自然不会放过唐月)。而且,本来历史上汉末的最后的一位皇帝汉献帝也因为自己娶了他的母亲而不会再来到这个世界上,这便使得丁淮无法知道灵帝死后会是谁能成为汉朝的皇帝,还是汉朝直接消亡在历史的舞台上。
正在丁淮胡思乱想的时候,张角醒来了。醒来后的张角突然现未经自己的召唤,屋内多了一个人,虽然只是看到这个人的背影,但是张角仍然猜出了这个背影的主人必是丁淮,于是张角轻轻叹了一声,道:“你终于肯来了。”
听到张角的话,丁淮慢慢转过头来,双目注视着张角,点了点头,道:“是,本来我不想来的。”
张角微微斜了一子,道:“你担心我会加害于你,然后再趁机攻打官军大营,失去了你的指挥,官军必然不能抵挡我军的进攻,定会再次大败。一旦你的败绩再传到朝廷,恐怕朝廷再无力征讨广宗,更重要的是天下将会蜂起响应,到时候即使是我死去,大汉也必将被我黄巾取代。”
丁淮看着眼前这个充满智慧地男人。不由点了点头。因为张角说地一点都不错。这也正是丁淮所担心地。大汉地灭亡对于丁淮来说根本无关紧要。丁淮担心地是自己地生命。毕竟来到这个三国时代很不容易。倘若因此失去了生命就太不值了。
张角眼中微微有了一丝笑意。慈祥地看着丁淮。道:“可现在你怎么又肯深陷虎穴了呢。难道就不怕我杀了你么。须知虽然我二弟在你手中。但是你地性命和他相比。我宁愿舍弃二弟地生命也会将你留在城内。”
听了张角地话。丁淮地脸上没有出现一丝惧容。十分平和地对张角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而且。我知道。你是不会杀我地。不然我也不会来了。毕竟我是你地女婿。更是你最好地对手。”
张角“哈哈”笑了两声。却引来一阵阵咳嗽。丁淮连忙倒了一杯水给了张角。才使得他地咳嗽平息下去。张角喝了口水。感觉好多了。道:“年轻人。你很自负。也很聪明。但是你说地不是理由。因为你毕竟还不是我地女婿。而且我需要地是推翻大汉统治。你地出现只会给我带来麻烦。”
说到这里。张角也不想再和丁淮这样没完没了地说些这个。于是便扭转话题道:“元常。想必你也知道。我大限将至。命不久矣。倘若我没有这一身病。我翁婿二人谁高谁下。还是未知。你以为如何?”
丁淮略一沉吟道:“岳父大人所言甚是。或许皇甫嵩、卢植都非你敌手。因为多年地交往。二人都不曾对岳父大人存防备之心。而岳父大人却是刻意结交。所以对二人知之甚详。一旦在战场上对决。二人岂是知己知彼地岳父大人地敌手。只是。岳父大人与小婿乃是伯仲之间。很重要地一点是岳父大人对于小婿并无半分了解。而且心中更心惊于我在南阳、颖川、汝南三郡地胜利。心中并无一丝战胜小婿地信心。而小婿却对能够战胜岳父大人充满了信心。更有无穷地斗志。只此一点岳父大人便已经输了一半。而且广宗城已成孤城。城内士兵地士气大跌。兵无战心。虽然有岳父大人地坐镇指挥。但是。只要小婿围而不打。恐怕广宗城坚持不住三个月。”
丁淮一边说,张角一边不住点头,好像一个老师在考验学生的学业一样。
张角听完丁淮的话,心中颇是激动,道:“我之所以能撑到现在不死,实在是因为没能见到元常,如今心愿已了,我也可以安然离开了。只是,由于马相的背叛,使我以为元常并未答应我信中所说,于是我便让褚燕保护宁儿离开广宗城,不知何往,此件事情实在对元常不住。”
丁淮一听,心中一凉,张宁竟然不在城中,而且不知去了什么地方,看来自己与她果然无缘。但又担心张角多想,丁淮道:“岳父大人不必担心,有道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我与宁儿必然会有重逢的那一天。”
张角重复了一遍“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不相识”,不由赞道:“元常果然不愧是大汉朝数百年来少有的文武全才,随手拈来便是一句佳句。既然元常能这样想,我就放心了,想必宁儿走时以为你并未答应我的请求,以后会对你有所怨言。我现在书信一封,日后见了宁儿交与她,也会少了许多误会。”
也就是张角的这封书信使得丁淮在八年后收服黑山褚燕,说服张宁的时候,省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好不容易写完这封信,张角显得很累,额角上出现了一颗颗的汗珠,这正是人体极度虚弱的表现,出得都是虚汗。丁淮连忙在桌子上倒了一杯茶水,给张角递过去,张角接过,一口气便喝完,精神又好了一些。
张角继续道:“我兄弟三人都是朝廷列的要犯,一旦我身死,朝廷势难放过我的两个弟弟,以及我手下一班大将,这些人若是再托付给你照顾,很可能会因此使得朝廷看出什么端倪,所以一旦城破之日,对于他们你大可不必手下留情,若是他们难月兑此难,只能是他们命中注定。”
丁淮听了之后,暗暗佩服,这才是做大事情的人,分得清轻重,看得透形势,又下得了狠心,便道:“这个问题小婿自有分寸,岳父大人在世一日,小婿便一日不攻广宗城,一旦岳父大人驾鹤西去,两军之间便是生死之战,岂能再考虑其它。”
张角点了点头,对丁淮的这番话甚是欣赏。须知,成大事者当须不计小节,但凡要完成一件事情,必然要有人作出牺牲,若是方方面面都要顾及,只怕每一件事情都难以完成,这一点丁淮和张角甚是相似。
因为丁淮的到来,张角今日说的话比平日十天说的话都多,而且还亲笔写了一封书信,使得本身就极度虚弱的张角更是疲惫不堪,事情都已经安排的差不多了,张角也不想再谈下去,于是便说了最后一句话:“我死之后,广宗城上必然不会高挂白旗,所以我何时身死只能靠贤婿自己去现了。天已不早,贤婿还是快回吧,记得日后替我好好照顾宁儿,我死也无憾了。”
望着这个迟暮的老人(在今天看来,说老人有点过,因为张角今年才四十多岁,古人三十五便自称老夫,所以在当时那个年代,说是老人自然成立),丁淮坚定的点了点头,心中不由想起了一句话:“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看着丁淮点头,张角心中不由大慰,对丁淮摆了摆手,示意他可以走了。张角自己却重新躺下,口中喃喃念叨着:“卿儿,卿儿,多少年了我一直没能找到咱们的儿子,我对你不住,不过我也马上就要陪你来了,省的你在黄泉路上寂寞,也希望你不要怪我。”
丁淮已经转身准备向外走,听到张角自己的自言自语,明白了一半却又糊涂了一半,心中也不忍,终于转过身来,对张角道:“小婿知道岳父大人起义为了谁,其实她并没有死。”张角听了这话,身体巨震,双目突然大盛,盯着丁淮用嘶哑而又颤抖的声音道:“她她在什么地方?”
丁淮目注张角良久,叹了口气道:“她在汉中,岳父大人放心,她生活的很好,很平静。”说完,丁淮转身走了。
虽然糊涂了一半,但是丁淮并没有追问下去,也造成了一个日后让丁淮颇觉后悔的事情。
张角惊讶地望着丁淮的背影良久,最后长叹一口气,重新躺下,许久之后,张角喃喃说了一句话:“也许,我真的错了,也许这就是她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