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声音很清脆,婉转动人如同春日里的杜鹃,但内容却是血淋淋的。
短短的几句话就决定了明年燕京之南十几万人流离颠沛的生活,成为一个合格的国王,一定要摒弃所谓的怜悯,至于那些反弹和不满,反正有相邦呢。
女王永远是正确的,错的只能是相邦。
“对了,那两个表现优秀的年轻人,提拔他们进入尉官学校学习吧。那个肖衍练兵是有一手的,看战报上说他手下的士兵可以忍受前后夹击的恐惧,在阵前重新整队,然后在五十步的时候开枪?
这样的纪律应该没有几支团队能做到吧,即便不如近卫掷弹骑兵团,也不遑多让了。
将那个连队扩编为一个团,团旗就设计为一把自由民的马刀砍在俄国人双头鹰上。
双头鹰!哼,左顾欧罗巴,右顾我华夏,好大的野心啊。参加那场战斗的士兵每人可以特许佩戴两个肩章,作为他们的荣誉。
让他来尉官学校好好学习下吧,这个人可以带领一个团队。
至于那个刘健,领着三十多个自由民,冲击了俄国人的哥萨克,钉死了三门大炮,更是难得啊,不骄不躁,无论是阵型还是出击的时机,都很完美,很难想象这是一个未服役的年轻人。”
女王手中把玩着精巧的酒杯,右相邦在接到战报之后就查询了这几个人的资料,他喜欢这样有活力的年轻人。
“王上,很有意思的是这两个人的父亲都获得过金制荆轲奖章。
肖衍的父亲是萁子朝鲜继承权战争中十二个获得荆轲奖章中唯一活着的人,而刘健的父亲在获得奖章后不久就死在了朝鲜。”
稍微一提醒,女王立刻记起了她十二个人。那一年是她刚刚登上王位,齐国人违反了“四王密约”,以齐国王后也有资格继承萁子朝鲜为借口发动了战争,而年仅十三岁的她生平第一次为十二个获得功勋的人颁发了金质荆轲奖章,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当时她还年幼,国内暗潮涌动,朝鲜群山中齐国人攻势如潮,内忧外患之下,是那场战争让她坐稳了王位。现在经右相邦一提醒,立刻想到了那些在焦急和恐惧中度过的日子,心中对这两个年轻人的好感也上升了不少。
“英雄之子啊,那就这样吧,让他们两个都来尉官学校学习,马上就来。调一个少尉去接替肖衍的位子,那个连队嘛,就给一个荣誉称号——斩鹰。至于扩编成团队后的团长人选嘛……
近卫掷弹骑兵的老团长不是一直要求重经战阵吗?就让他去当团长,五十多岁还不是退役的年龄,廉颇未老,也能震慑下那些眼高于顶的老兵们,顺便练出一只精锐。这支部队今后要长期驻扎在与俄国人边境线上的棱堡中”
右相邦偷眼看了一下左相邦,对方阴沉着脸,至少这几个年轻人今后就会烙上军方的印记,如果真的有才,几十年后未必不能出将入相。
右相邦笑了笑,又说道:“王上,还有一件大事。
那个刘健的家伙发现了人的血液各有不同,但是分为四种,只要血液相同就可以互相输血。
十七个失血过多的伤兵经过那个小伙子的未婚妻照顾,只死了三个!剩下的都活下来了!”
右相邦的话刚说完,整个宫室内斗发出了一阵嗡嗡声,大臣们顾不得体面,剧烈地讨论起来。
他们可是知道在朝鲜燕国一共死掉了两万多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受伤之后再死的,可以说当时受伤十能存一就是奇迹了,如果右相邦说的是真的,那么这个数字就是恐怖的。
一个上过战场的老兵顶的上五个新兵,而让老兵没了后顾之忧,也会提升整个军队的纪律和忍耐力,这的确是件大事。
“是吗?快说说看。”
女王急忙踱步到了右相邦身边,但是右相邦表示他知道的只有这么多,其余的上面没有说清。
“派人去北宁镇,青松奖章的数量不必吝啬,提升那些第一次参加战斗的自由民小伙子们为预备下士,允许他们佩戴熊皮帽,这些荣耀对那些还没服役的年轻人来说已经够了。
肖衍和刘健,还有他的未婚妻迅速来燕京,这种人不可以埋没在山村之中,右相邦做得好啊,看来我燕**队中又可以多出几个充满活力的年轻人。”
说完之后,产自韩国的自鸣钟忽然响了起来,此时已是午夜。韩国因为狭小的国土的悲剧的位置,不得不另辟蹊径,玻璃、镜子、自鸣钟、望远镜、最精致的燧发枪……这些精细的产品冠于华夏,这是无可奈何之举,没有拓展空间,没有出海口,没有殖民地,他们只好放在那些精细的产品上。
“夜已深了,各位都回去吧。明天外交大臣就去临淄吧,齐国人最先违反了‘四王密约’,现在终有遭到了反噬。
这个时代是海洋的时代,只要我们坚守燕、齐、吴、越四国合纵之策,让三晋、楚等国不能东进,没有出海口,他们迟早会没落,百年之后谁是我们的对手?
吕宋、倭国、扶桑……这么多肥美之地,我们有无限的空间,但是短期的利益往往让那些人昏聩,我们打的两败俱伤,身后就有虎视眈眈的诸国。
‘四王密约’已经划分好了势力范围,北部朝鲜本来就是我们的,齐国人为此违反了盟约,所以才会有今天吴国人对长江口的争夺。
诸位也以此为戒吧,目光放远一些,放长一些。不要学那些乡野之民,竭泽而渔、饮鸩止渴。”
说完之后,女王挥挥手,示意他们都退下吧。就在众位大臣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的时候,她忽然回过头。
“还有一件事,这些年燕京城中昆仑奴的数量越来越多了啊,我知道很多人就是图个新鲜,但是咱们又不缺人,他们来了反而抢了很多人的饭碗,今后咱们不要大规模引进昆仑奴,这些毕竟是人,不是畜生,现在或许看不出来什么,但百年之后到底给不给他们人的身份?他们的肤色就决定他们会有自己的族群,一旦作乱,遗患无穷。
至于扶余人、通古斯人或是阿伊努人,他们毕竟还是黄皮肤,强制他们学习华语,百年之后谁还记得他们的历史?但昆仑奴嘛,不管怎么说都是黑皮肤,就算强制他们学华语,百年之后还是不会有任何归属感和认同感的,而且昆仑奴极其能生,据说有些昆仑奴一生能生二十个孩子?
百年之后,恐怕这些人不甘为奴,眼前看去似乎他们是廉价又听话的奴隶,但是长久看来,并非什么好事。
左相邦回去好好想一想,出台一条政策,或是把他们弄到矿山中,或是只允许殖民地的开拓者可以买卖昆仑奴,我可不想百年之后看到一大群能生能养的昆仑奴围在王宫前索要他们人的身份。”
大臣的脚步彻底消散之后,女王叹一口气,在侍女的服侍下回到寝宫。
她的几条政策几乎都是血淋淋的,但作为执政者,有时候必须摒弃怜悯。一个只懂得怜悯的君王只会湮没在这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舞台越大,心便越累,甚至有时候就必须血腥。
第二天的清晨,女王的特使骑着马,朝着遥远的北宁镇出发,而燕京的人们很快就发现《易水河报》上连载了一个月的萁子朝鲜战争故事也停载了,也不再有齐国王室的花边新闻,取而代之的是俄国人的恶行和侵略。
百年来从未领略过被外族侵略滋味的华夏子民立刻轰动了,茶馆中、酒肆内,无数故意放出去的探子和谣言传播者迅速抢了说书人的生意,挑动着民众的情绪。
而当女王的特使在秋日里疾奔的时候,刘健已经踏上了前往燕京的路。
肖衍在下游的镇子还是没有买到金鸡纳霜,他只有三天的假期,必须要回去,但他却带回来一些青蒿,按照镇上老中医的说法,用几味药材熬成汤汁。
刘健看着高烧不退的羊曦,叹了口气,亲自又去了趟下游的镇子,总算买到了一些黄花蒿。
青蒿素是比金鸡纳更管用的治疟药物,但是一旦加热到60度就会损坏结构,造成失效。
青蒿中本身并不含青蒿素,这个问题也导致了刘健上辈子中那件关于中西医的争论。
青蒿是原本中医的治疟药方,其实并没有用,真正有用的是黄花蒿,所以才导致某人获医学奖后人们追捧中医的时候有人泼出了冷水,因为按照中医的方法熬成的汤汁是无法治疗疟疾的。
将那一大捆黄花蒿用水浸泡了两天,然后将浸满的汁水拧出来给羊曦喝下去后,总算稳定住了病情,发烧的时候渐渐少了,只是身体极端地虚弱。
眼看着已经将近十月,当羊曦第一次在刘健的搀扶下站起来后,消瘦的脸上满是一种新生的喜悦,看着外面已经有些微微发黄的树叶和天空中南飞的野雁,托着疲惫的身子在外面不停地走着,怎么也不肯再躺回到床上。
弯下腰从地上捡起一片落在地上的杨树叶,非要和刘健玩对折,刘健无奈,只好从地上捡了几根看起来很脆的叶子,两个人将叶梗勒在一起,用力拽着,看谁的先断掉。
这个小游戏刘健可是很擅长,故意留出很长的距离,让羊曦赢得很轻松,微微用力刘健的叶梗就断掉了。
又玩了一阵,颤颤巍巍地走到盛开的野菊花旁,看着在秋风中摇曳着身姿的花朵,幽幽地说道:“你们真聪明,等到百花都凋谢的时候再开放,这样人们一定会记住你们,春天的花那么多,比你们美的数不胜数,可是她们啊,哪有你们让人印象深刻呢~”
刘健微笑着陪着憋闷了一个月的羊曦在院子里乱转,走了一会,羊曦偎在刘健的身旁说:“我累了,背着我。”
“嗯。”
刘健蹲下来,托起羊曦那消瘦的可怕的身体,走出了院子。村里的人看到他们两个,都笑着和他们打着招呼。
羊曦伏在刘健宽阔的背上,用手抚弄着刘健的头发,细细嗅着他身上的味道,消瘦干瘪的手指在空中挥舞着,像个孩子一样。
夕阳将坠,一切都染上了一层金色的釉彩,水面上夕阳的斜晖平铺到两人的面前,另一端仿佛和夕阳连接在了一起。
水面偶尔有鱼儿跃出水面,荡起一阵涟漪,柳树的垂枝在水面上伸展着,飘落的树叶仿佛一只只细长的海船……远处村落里的犬吠鸡鸣透过空气传到这里,更添一份静谧。
羊曦让刘健把她放下来,从河边捡起一小块片状的石头掷出。她很聪明,但总是学不会像刘健那样打水漂。
沉默了一阵,终于开口说道:“走吧,你先去吧,我现在可走不成,还得养上半年吧。可你得抓紧,一旦服役八年之内就没有机会再出来考取燕京科学院的。明年春天我自己去燕京找你,嗯,燕京有间‘同福茶馆’,我到了燕京就会去那里,你打听一下,很好找的。”
刘健点点头,他不是那种一心埋在女人身上的男人,虽然爱,但他有自己的方式,不是凄凄艾艾,不是生离死别,他不喜欢那种哭哭啼啼儿女沾巾的爱情,他喜欢的是在大时代的巨浪中两个人携手拼搏,等到老了之后,还可以牵着手走在河边,还可以背着对方,还可以轻轻拢一拢对方的白发……
“我也是这么想的,明天我就走,你养好身体再去,想吃什么跟大娘说,她会做给你的。”
刘健没有说一些小说中那伤感的离别之语,马上就要下霜了,再不走黑龙江就要封冻了,明年再走可是来不及的。
“嗯,放心吧,只要活过来,我就没事了。你有多少钱?够不够?”
“一共二百多个银币吧。”
“够了,给我留下八十个,我好了就会去的,最迟明年夏天,记得我说的那间茶馆吧?”
“肯定记得,‘同福茶馆’嘛。”
“嗯……”
说完之后,羊曦不再开口,而是将头枕在刘健的腿上,从头发上之下一个小发夹递给刘健。
“给我掏掏耳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