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火枪兵 第二部 开疆拓土 第五十六章 从零开始

作者 : 南郭无忌2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既飞雪。”刚刚十月底,燕山北地迎来了初冬的第一场大雪。飘飘扬扬的大雪弥漫天地之间,耸立的群山变的银装素裹,好似为了迎接枪骑兵的到来而搭建的一顶顶巨大的银白色帐篷。

由于朝廷断绝了一切供给,军卒没有更换越冬棉装,原来积蓄的有限粮草也将耗尽,刚刚越过长城的枪骑兵只好原地扎营。为解燃眉之急,潘兴汉对所有将士讲明目前境况,动员军卒分批回家自筹足够食用一月的粮草,自备越冬棉衣和镐、锹、斧头,木锯等劳动工具。要求每个军官拿出一部分饷银,到附近村落购买粮食等必需品。

不但如此,枪骑兵冬季屯驻金矿的计划也因王曰乾的拒绝而被迫更改。王曰乾回信解释说:产出的黄金都已按期上缴锦衣卫,自己根本无力转寰借款;蓟镇总兵府给他下达命令,不许枪骑兵靠近金矿屯驻,不许接济枪骑兵。

日久见人心,患难见真情。与王曰乾的做法完全相反,老上司叶邦荣不但给潘兴汉送来二百名退役的义乌老兵,还为其筹借一千多两白银。潘兴汉利用这雪中送炭的救命银钱,通过刘黄裳介绍过来的几个粮商,购买八百多石粮食马料。这些物资再加上军卒从家里自带的粮食,勉强够枪骑兵度过寒冬。

暂时解决了给养问题,潘兴汉带着队伍向选定的两个临时驻地开拔。一个驻地是距离长城一百多里远的一处黄金矿脉,现代地名叫峪耳崖金矿;另一个驻地是位于滦河岸边一处大型铁矿矿脉,现代地名叫做鹰手营子,距离长城二百多里远。

进入冬季,解决住处是头等大事。枪骑兵营兵分两路赶到这两个临时驻地,立刻采石伐木,建营寨,盖马厩,增设临时性防御设施。军帐在冬天不御寒,现盖营房已来不及,只好掏土建冬暖夏凉的地窝子供军卒居住。(地窝子类似陕西窑洞,利用斜坡,一半建在地下,一半建在地上。)

两处营地建好,潘兴汉将枪骑兵营的各队职责做了调整,命令李蒙统带四队队枪骑兵屯驻鹰手营子,保护义乌矿工开采、冶炼铁矿;命令潘兴旺带领四队枪骑兵屯驻峪耳崖,保护矿工开采、冶炼黄金;潘兴汉自己带两队枪骑兵在这两处矿场之间往返巡逻,以应对鞑靼人的突然进犯,同时利用巡逻之便对居住长城以北地区的居民分布状况做一次详细调查,为以后管辖此地提供依据。一切安置妥当,一场轰轰烈烈的生产自救在古老的燕山深处展开。

通过一段时间的巡逻调查,潘兴汉已对散居此地的百姓分布以及生活状况有所了解。为了躲避巡逻明军的围剿和鞑靼骑兵的骚扰,在此地居住生活的人,多数都定居在偏远狭窄隐秘的山沟,利于农耕的宽阔平整山间盆地或者河谷地带反而少有人烟。

在这里居住的人最缺少的就是食盐、布帛和铁器农具,几乎过着刀耕火种的半原始困顿生活。原因就是他们多数属于流民身份,不敢出面到长城以北购买生活必需品。在这里混居的鞑靼人多数也是因各种原因,被驱逐出部落的人。同为天涯沦落人,为了能够活下来,不分族群,互帮互助很是团结。由于生活环境异常恶劣,居住这里的人天生彪悍勇猛,诚恳直率。

在这里最受欢迎的就是那些冒险偷越长城的走私者,不管鞑靼人还是汉人,对待这些商贩非常热情,从不伤害。

针对这种状况,潘兴汉想到了收服他们的办法。决定利用枪骑兵的合法身份,光明正大的从关内购买生活生产必需品,和居住这里的居民平等贸易,消除他们发自内心的对明军的抵触情绪,增进彼此的了解,达到最终收服的目的。

于是潘兴汉下令,枪骑兵外出巡逻必须携带从关内购买的农具、布帛、食盐。遇到居住在此地的人家,就和他们进行以物易物的低价贸易。军兵带来的物品价格低廉,态度和蔼,从不仗势欺人,逐渐取得原住民的信任。他们慢慢改变态度,不再敌视枪骑兵。

军卒多数未经商贾,且又脾气暴躁,成天大包小包的带着货物,与他们的身份也不般配。为了保持军旅纯洁,避免军卒沾染奸商习气,潘兴汉决定抽出一部分熟悉商贸情报的军卒专门从事贸易,与这里的居民打交道。并给这个贸易机构起了一个现代化的名字:大明贸易公司,其职责类似西方殖民时期成立的诸如荷兰东印度公司等,赋予贸易、情报和开拓属地三重职责。

为了充分发挥大明贸易公司的作用,潘兴汉把王顺从家里请过来。王顺为人机警、武技精湛;在这一地区生活多年,对鞑靼人的生活习性非常熟悉,能说一口流利的蒙语,与鞑靼人交流没有任何障碍;年轻时候走镖押镖,熟悉商贾贸易。这几条加在一起,做大明贸易公司的经理最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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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顺的到来,也给潘兴汉带来了麻烦。被打发回京师的未婚妻袁红嫣随同王顺来到枪骑兵营驻地。

冰天雪地,条件恶劣,娇生惯养的书香门第的俏小姐怎能适应。潘兴汉看到兴高采烈的袁红嫣,劈头就问:“把你打发回京师了,咋还来?”

面对未婚夫的不悦,袁红嫣根本无视,猫腰钻进潘兴汉居住的地窝子,摘下头盔,将满头青丝潇洒的往后一甩,“不是我要来,‘潘将军’在京城根本不听话,老是闹腾,只好顺着它的意思到野外生活,咋滴?不行啊!”

看到袁红嫣这种态度,潘兴汉也没辙,“你自己跑出来,把爹撇在家孤孤单单,你忍得下心?再说,天寒地冻的,现掏地窝子也来不及,你住哪?”

“我把二弟兴臣弄到京城书院,爹每日教他读书,高兴都来不及,孤单啥?咱俩住一起不就得了,在通州又不是没一起住过,订了婚反而不让我和你在一起,啥意思!”袁红嫣眼睛放着小星星。

“莺儿咋办?把她一个瞥在外头挨冻啊。”潘兴汉的声音放低八度。

“当然也在一起了,还能撇下她?。”莺儿是她自小的贴身丫鬟,感情非常好。潘兴汉的意思明显是不接纳,这让袁红嫣赶到愤愤不平,在说话的时候,将脸子耷拉下来,看向潘兴汉的眼神明显带有你敢撵她,我就和你没完的意思。

按大明朝习俗,最贴心的丫头,自然要随着小姐陪嫁。陪嫁丫头与丈夫之间除了没有名分地位低下以外,是事实上的小妾。丈夫对陪嫁丫头好,说明妻子在婆家地位高。袁红嫣虽然不爱遵守礼法,但这些基本习俗,还是理所应当的接受。她以为潘兴汉不想接纳莺儿,是对自己有看法,当然不高兴。

潘兴汉哪懂得这些,暗呼头疼。莺儿除了是丫鬟身份,相貌在女人堆里也是出类拔萃。一个漂亮女子晚上陪在身边就让他心神不净,要是两个人一起陪着,简直无法想象……双飞呀,我受得了吗,还让不让我休息了!

袁红嫣可不管潘兴汉如何邪想,冲着外边故意高声喊叫:“莺儿,把行礼拿进来好好收拾一番,咱就住这里了。”一付唯恐别人不知道的样子。

得,你爱咋折腾就咋折腾,我惹不起躲得起。潘兴汉趁着主仆二人叽叽喳喳商量怎么摆放行礼的功夫,钻出住处,当喜爱掘土的‘地羊’(一种爱掘土的动物,东北也叫瞎龙,身披一层鳞甲,类似穿山甲),在旁边重新打地窝子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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