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宫的悠闲日子 第七章 蛊惑人心

作者 : 康小勺

“为何要教我用蛊?”

看着眼前这个可以称之为身手矫健的女子,我有些纳罕的询问。

“在子圩,每个女人都要肩负起她的责任。”奈达说着蹩脚的汉语,不时的用手势来辅助着,表达自己的意思,“你虽然不是子圩人,但看样子要在这里常住,既然如此,你总要会些东西。”

我有些尴尬,原来在她们的眼里,我几乎成了没有用的废物。

“其实在这里最应该学的是狩猎,但是看你的身子骨,恐怕不大适合这个东西。”奈达说的话,继续的摧毁着我的自尊心,“所以我会教你用蛊,除了可以自保,也可以用来保护其他人……子圩人的眼里只有朋友与敌人,你只要住在这里一天,就要肩负起这里的责任。”

我心想,果然是吃人家的嘴短……

其实平心而论,奈达是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子。

不同于中原女子的柔和,奈达几乎从头发丝上都散发着健康的气息,她狩猎时那种矫健的英姿一遍又一遍的在我脑海中回放,让我几乎有了些惊心动魄的触感。

子圩人的血统里似乎混合了些中东的特质,所以面部有些棱角与凹凸。

奈达有着高高的鼻梁,眼睛深邃下去,仔细看着,会发觉那两双眼泛着冰蓝色的光芒,十分的耀眼。

她喜欢穿着斜肩的衣服,露出小麦色的右肩来,据她说,这是为了手臂活动的方便。

第一天看到她时,我曾以为她手中拿着的是一根权杖,直到熟悉了才知道,那其实是一根在子圩族里流传了上百年的短枪。

正是用这根短枪,奈达在方才猎杀了那只强壮的野猪。

正向以前说过的,子圩族是母系氏族社会,不仅奈达有女性担当,就连平时的狩猎,也大都由女性来完成。

这里的男子只做些简单的工作,比方说采摘与打扫,或者做一些简单的体力活。

当然,只有凤璋是个例外。

有的时候我会想,是不是因为凤璋长得比较像女人,所以才在族里有了这种特权。

“其实我们族里用蛊用的最好的是阿依诺,但是她的性情有些奇怪,不怎么喜欢见外人,所以只好我来教你。”奈达继续道,“当然,你也可以表示反对,但这样的话,你就必须学习狩猎。”

想象着自己手拿短枪,像奈达一样猎杀野猪的模样,不知为何,心中打了一个寒颤……

“呃,我还是学用蛊吧,要是手枪的话我还能练练。”我挠头说着,眼睛却看着奈达耳朵上的沉重耳环,心想带着这么沉的东西,难道不觉得难受?

奈达似乎早就料到了我的选择,此时便点了点头,回身从小柜子里取出了一个小匣,放到我的面前。

我忽然想起那些有关蛊虫的种种可怖传说,这时看着面前的小匣子,十分好奇又隐隐有些惧怕。

“这是刚刚生下来的蛊,我送给你,让你养。”

奈达在说话间就将匣子打开,我深吸了一口气定睛去瞧,却见匣子内是七只身子透明的小虫。它们每一只都只有一个手指节那么大,体态彷如蚕宝宝一样,分外可爱。

“这就是蛊?”我满面疑惑的询问,我怎么也想象不出,这样可爱的生物,竟然会与那样恐怖的传说有所关联。

奈达点了点头,道:“这是刚出生的蛊,还没有认主。”

然后她便牵起我的手,不知从哪里模出一根银针来,在我的手指上轻轻的一扎。

手指被扎破,血液滴落到匣子当中。

便是那滴落的一瞬,匣子的小虫就嗅到了血腥的味道,一个个争先恐后的挪动起身体,来争抢那一滴血液。

红色的血液触碰到蛊虫,它透明的身子就在一瞬间变得腥红,仿佛在它的体内有一个狰狞的猛兽一般。

但很快的,这只蛊虫又安静下来,恢复到原本的透明颜色,依旧可爱。

没有了血液味道的刺激,匣子里的蛊虫都安静下来。可令我诧异的是,只有那只抢到血滴的蛊虫,抬高了自己前半截的身子,开始对着我左右摆动,就如同狗狗摇晃自己的尾巴一般。

“它认识你了。”奈达笑着对我说,“就这样,用你自己的血把蛊虫都喂一遍,它们就都是你的了。”

奈达将银针交到我的手里,我看了看针,又看了看匣子里的蛊虫,却有些下不了手。

“怕疼?”奈达有些疑惑,偏着头问我。

我摇了摇头,权衡着开口:“奈达,是不是所有的蛊,都是用来害人的?”

“不是用来害人,是用来保护人。”奈达拍了拍自己的胸口,“用来保护自己,保护族里的人。”

“可是蛊毒都很厉害是不是?几乎每一只蛊毒施下去,都会要一个人的性命。”

奈达思付了一下,道:“不斩草除根,我们会不安全。”

我放下手中的银针,摇头道:“对不起奈达,我想我是不愿意害人的,蛊毒太狠,几乎一出手就会要别人的性命。如果是用来自保,我想养一只就已经足够了,其它的,我不需要。”

奈达深深的看着我:“你不知道,蛊虫生下来想要成活很难,每到蛊虫生育的时候,族里人都在争抢。”

“对不起,辜负了你的好意,可是我……”

奈达摆了摆手,示意我不用多说:“你是个纯善的人,但百越是个危险的地方,总有一天你会知道。这几只蛊虫我先帮你留着,你什么时候需要了,在向我开口就是。”

“……多谢”

之后的两个时辰,奈达都在教我养蛊与制蛊的方法。

原来蛊是要靠自己的鲜血供养的,认主之后的蛊,不会再对其他人的鲜血感兴趣。

若是蛊虫十天不饮主人的鲜血,就会被饿死。

当然,蛊虫那么一丁点,饮下的血也多不到哪里去,不过是一两滴就足够用了。

可是心想着自己在以后的生命中,就要不停的在自己十个手指头上扎眼,我还是觉得有些郁闷。

当然,这样喂养的日子总有到头的时候,这个期限,那就是准备制蛊的那一天。

蛊虫可以被制成各种各样的蛊,只是制造方法各有不同。

比方说最为简单的就是寒蛊,制作的时候,只需要在每月的初一子时,对着月光将蛊虫放入盛有杌子河的盆中浸泡半个时辰,如此重复三个月即可。

杌子河是子圩寨子不远处的一条河流,听说它的源头是一座千年不化的雪山,所以那里的水带着人们感知不到的阴寒之气。

杌子就是子圩话里阴寒的意思,在子圩族的传说里,族人死后,灵魂都会顺着杌子河逆流而上,直至徘徊到那座雪山。

这些事题外话了,反正不论如何,子圩人制蛊都与自己的传说有密不可分的干系。这样的寒蛊制出来,再以恰当的方式施蛊,那么中蛊的人就会在三日之内全身发寒。轻者便是一场风寒,若是施术者十分高深,或是对方没有尽力去治,那很有可能就会被这蛊毒掠夺了性命。

但不论是将手中的蛊虫制成什么样的蛊毒,都会损耗掉这只蛊虫的性命。所以一只蛊虫,只能施用一次。

手捧着小匣子回到自己的屋中,我随手揪了一根草来逗弄起小东西来。

真的是很可爱的小东西,每次见到我时都会向我摇头摆尾,我将小草放到它的身边,它就会爬到那里,用自己的身体把草叶压住。

想想不由觉得纳闷,这么有灵性的小东西,在身边一养恐怕就是十年八年,又怎么会对它产生不了感情呢?可若是真的有了感情,又怎么忍心用它的生命来谋害另一个人?

只是在子圩这里,恐怕养蛊已经是几百年流传下来的习惯,每个人都只当它们是工具,没有人再在意它们了罢。

“可怜的小东西,姐姐我一定不会把你做成蛊毒的。”我玩弄着手中的草叶,偏头思付,“给你起一个什么名字呢?看你这么透明的样子,就叫你小明吧嗯嗯,小明你好,我叫柳长青,以后你叫我姐姐就成。”

“小明是谁?”李逸少从门外探了个脑袋进来,好奇的打量着我的房间,“也没有人啊,表妹你在跟谁说话?”

这个家伙,这些日子管我叫表妹倒是叫的顺溜。

在子圩呆了这么久,他倒是混的如鱼得水,子圩族的语言也通了个七七八八。

不得不说,其实这个人还是很聪明的,最起码很有语言的天赋。

他跟寨子里的人混的都很熟,男人们喜欢听他说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女人们也对他的外表有些喜欢,以至于他这么长时间以来,几乎都在别人的家中蹭饭。今天东家明天西家,倒是忙的他不亦乐乎。

“小明是我新养的蛊虫,你要不要跟它打声招呼?”我问道。

李逸少闻言就缩了缩脑袋,吐着舌头道:“算了吧,这东西我可不敢招惹。你的蛊虫?认主了?”

“你倒是明白。”

“可不,如今子圩族的事儿,我不知道的可不多啦”李逸少神气活现的样子,“哎,表妹,晚饭有着落没?要不就跟着我去阿木家吃吧他家做的欧里加可是整个寨子里的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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