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满足之后,琼恩终于放过了她。两人相互搂抱着,躺在床上,看着灰色的天花板。
“你坏死了,”芙蕾狄喘息未定,“尽知道欺负我。”
琼恩的手指轻轻抚过女孩**的背,“唔,可是,好像是你主动送上门来被我欺负的呀。”
“哪有。”
琼恩笑着,勾起芙蕾狄的下巴,“说,从什么时候起喜欢上我的呢?”
“谁喜欢你啦。”
“一个好女孩应有的品质是诚实哦。”
“好啦,我承认是一直有点喜欢你就是了……只是一点点哦,”芙蕾狄把脸贴在琼恩的胸口,倾听着他的心跳,“那次,是我还刚进学校的时候,一年级。有天下午,我从图书馆回来,路过广场,然后就看见有个男孩子坐在台阶上……”她越说声音越低,脸红得发烫,“他头发长长的,抱着膝,手指特别修长,当时好像是在发呆,眼睛看着很远很远的天空,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学校里养的鸽子,当时就停在他脚边,啄面包屑,有几只还跳到他袍子上,他好像没感觉到似的,就那么一直发呆……”
“就因为我在发呆,所以就喜欢上我了?”
“不是啦,”芙蕾狄娇嗔,“你发呆的样子像木头似的,有什么好看的。反正……我也不知道怎么说了,反正就是当时一眼看到,然后心里就好像砰砰跳似的,就想一直看着你……”
琼恩自己都记不清有这事了,都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若说在广场上发呆,这倒是没错,以前经常做的。只没想到,原来还有那么一次,自己在发呆的时候,远处有一位刚进学校的小女孩,怔怔地看着自己。
然后,从此就喜欢上了自己。
“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琼恩问。
“人家害羞嘛,”芙蕾狄说,“其实……其实我都想过好多种好多种跟你表白的方法了,就是一直都不好意思……”
“唔,什么方法,说来听听看。”
“很害羞啦。”
“说嘛。”
“比如说,我就想着有一天,我在你去图书馆的路上,突然拦住你。然后说,琼恩,有人说你很喜欢我耶。”
“啊。”
“然后你肯定会说,是吗,我怎么都不知道?”
“嗯,然后呢。”
“然后我就说,对啊,其实你心里早就喜欢我了,只是你自己都不知道呢。”
“这样啊。”
“嗯,所以,我现在可以给你一个机会哦。”
琼恩哑然失笑,看着怀中的小女孩,“这就是你的表白方法?”
芙蕾狄有些脸红,“想想而已啦,”她说,“这样比较浪漫嘛。”
浪漫啊。
无论什么世界,无论什么时代,无论什么地方,女人永远都是最渴望浪漫的生物。无论她是否聪明,是否坚强,是否理智,都是一样的吧。
“原来是一见钟情么。”琼恩轻声笑着。坦白地说,他并不完全相信世界上有一见钟情这种事情,不过……也未必不可能吧。
爱情原本就是最奇妙的东西。
“也不是啦,”芙蕾狄说,“其实,自从那次以后,我就注意你…嗯,你和其他人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你比他们成熟。”
“他们?”
“就是学校里的这些男孩子啊,”芙蕾狄说,“也有很多喜欢我的,不过我都不喜欢。他们都太幼稚,一个个都像小孩子似的,仿佛什么都不懂。但你不一样,琼恩,”她抬起脸,看着琼恩,“虽然你和他们年龄相当,但却总给我一种奇怪的感觉。每当你和其他学生在一起时,你就仿佛是天然的领袖,你比他们稳重,比他们成熟,而且,聪明得多。”
“我的天赋其实不算优秀吧。”
“不是说奥术天赋,是聪明,这两者是不一样的,”芙蕾狄说,她犹豫着,不知道如何措辞,“反正,就是不同的……具体我也不知道怎么形容。”
琼恩漫不经心地笑着,仿佛对她的话不以为然。然而在心里,却暗暗警惕起来。
巫师学校的最低入学年龄是十岁,虽然并非所有人都一定要在十岁入学,比如芙蕾狄,就是十一岁的时候才进入学校。但总体说来,学校里的学生,都是一些十几岁的孩子。
十几岁的孩子,尚未成年,心智还不成熟。琼恩却不同,他拥有前世加今世三十多年的记忆,精神上早就是一个成年人,处在一群孩子之中,虽然小心掩饰,但有意无意之间,肯定还是会露出一些细微差异。
芙蕾狄虽然说不出所以然,却都能敏锐地感觉到……其他人会不会也看得出来?
他岔开了话题。
※※※
美好的生活一天天地继续,当然,人总不能永远沉浸在甜蜜中。
作为巫师学校的学生,他们都面临着沉重的学业压力。学校没兴趣干涉学生的私生活,但却会把成绩差的学生扫地出门。
莫尼卡家族原本就是巫师世家,芙蕾狄在进学校之前就受到过良好的基础教育,如今解决了失眠问题,她又本就颇有天赋,尤其在预言魔法方面,加上琼恩适时的指点,进步很快。
反过来,她就帮不上琼恩太多忙了……不过,也不是什么忙都帮不上。
比如说,可以帮忙锻炼施法时的“专注”。
“魔法是一门美妙精深的技艺,不是用来杀人的,”琼恩教导着芙蕾狄,“但话又说回来,既然做巫师,免不了要和人动手,甚至要面临战阵,所以呢,有一门基本功,是一定要很扎实的。”
“抓取材料?”
“不,是施法专注。”
战阵之上,瞬息万变,什么意外都可能突然发生,不比在学校里安全悠闲。说不定正准备施法诵咒的时候,斜刺里一支流矢射来,正中咽喉,那就真是死不瞑目了。就算不射中咽喉,射中身体的其他非要害部位,强烈的痛感也很可能影响打断巫师的正确施法,到时候法术效果反噬,同样糟糕透顶。
所以,“专注”的能力,对于巫师来说就非常必要。说得夸张点,一个高明的巫师,哪怕正在施法念咒时被人重重砍了一刀,只要没当即断气,也应该清楚准确地完成施法。
“不过,”琼恩继续着长篇大论,“**的伤害其实并不是我们巫师真正的敌人——比起被人突然砍上一刀,其实精神上的攻击才更加危险。”
“精神上的攻击?你是说,用附魔或者幻术学派的法术,去影响人的心智?”
“不不,不要总想着用魔法,”琼恩指点着学妹,“我们是巫师——呃,好吧,是未来的巫师。那么什么是巫师?”
“巫师的意思,是说我们聪明,有智慧,有头脑,眼光敏锐,而不是说我们会扔火球闪电,”琼恩难得遇上有人愿意听他讲这些心得体会,不由得滔滔不绝,“魔法八大学派之中,以我之见,以塑能系最为劣等。巫师不是弓弩,不是投石机,巫师的价值,不在于直接杀伤,而在于操纵全局。从这种理念出发,塑能、亡灵两派,在根本上就落了下乘;咒法、防护,也不过能说是不过不失,平允中正;只有扭曲改变万物形态的变化系、以假乱真的幻术系、擅长精神控制和催眠的附魔系,还有运筹帷幄料敌先机的预言系,才是真正上等的魔法。”
“但再上等的魔法,终究也只是魔法,”琼恩已经完成沉浸在演讲之中,“巫师真正的强大之处,不在于魔法,而在于智慧。遇上任何问题,首先想着用魔法去解决,这是愚笨的表现,是脆弱的证明。我们所追求的,应该是不用任何魔法——当然更不用蛮力,只用我们聪明的头脑,就能解决用魔法都解决不了的所有难题。”
“可……可这和我们刚才说的施法专注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琼恩说,“比如说,如果你面对一个巫师,他正准备对你使用一个魔法,你最正确的作法,不是去射他一箭,或者砍他一刀——那太缺乏美感了,不合我们巫师的身份;你也不应该对他使用幻术或者附魔魔法,那同样缺乏美感。”
“那应该怎么做?”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琼恩说,“如果他是位深爱妻子的丈夫,你不妨大喊一声:昨晚我在和你妻子偷情,你妻子在床上的表现真不错!”
“啊!”芙蕾狄万万没料到琼恩的方法居然是这个,“这也太夸张了吧。”
“夸张?不过是说句话而已,夸张什么。”
“可这样难道不是很卑鄙么,难道不更缺乏美感么?”
“不不,你要端正你的态度和概念,”琼恩说,“卑鄙?错了,这是智慧,这是不费吹灰之力杀人于无形的智慧。只有失败者,才会不甘心地指责胜利者卑鄙——而我们都应该做胜利者。”
“那……如果他没有妻子呢?”
“很简单,你可以把他父母抓过来,一刀把他父亲的头砍下来,保证他心情激荡,什么魔法也施不出来。”
“这,这杀人难道不是违反了你前面说的美感了吗?”
“不,不违反,因为我们没有直接去攻击他。没有直接去攻击他,那就不算违反美感。”
“这是什么奇怪逻辑?”
“唔,反正就这样了……这只是个比方嘛。下面,我要教你一种最最有效的,对付男性巫师的方法。”
“是什么?”
琼恩没有直接回答,他抓起芙蕾狄的手,伸进巫师长袍里
“就是这个,”琼恩说,“不过,记着只准对我一个人使用。”
芙蕾狄满面潮红地瞥了琼恩一眼,乖乖跪下来,解开黑色的巫师长袍张口将它含入。
“满意了?”她含含糊糊地媚声问,“现在,看你还能不能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