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苏已经N年没有用中国的厨房做过饭菜了,而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那就更是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
虽然说晓苏小时候是在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的,后来高中时又再次回到老家跟爷爷一起生活了三年,但是,爷爷那个所谓的农村又不是真正的农村。
爷爷所在的老家县城很小,就几条街而已,还不如滨海市里的某个村,可即使是这么小的县城,它也算当地的一个小城市。
所以晓苏在爷爷身边生活时,毕竟还是住在街上的,以前小的时候爷爷家厨房里是烧蜂窝煤的,后来她回去读高中,爷爷家也烧煤气了。
当然,这不是说晓苏就从来没有见过中国式大灶,其实小的时候,跟爷爷一起去过乡下亲戚家,也曾亲眼目睹过亲戚家的人用中国式大灶做饭菜宀。
就是凭借着仅有的一点曾经观摩过的经验,晓苏开始了自己有生以来的第一次中国式大灶的做饭菜经历。
而周非池好像对中国式大灶也很陌生,所以别说让他来做饭菜,就是让他烧个火,他都是一边烧火一边不停的流眼泪,因为那烟总是不往烟筒里钻而是不停的朝门口涌出来,熏得他眼睛受不了。
当然,这样的浓烟滚滚,同样也熏得晓苏的眼睛受不了,所以他们这餐晚饭就是在不停的流泪中艰难的做出来的含。
足足耗时两个半小时,俩人齐心协力,终于做出了三菜一汤,只不过俩人都像小花猫一样,脸上都涂满了黑烟灰。
晓苏看着木条餐桌上的三菜一汤,忍不住心惊胆战,鸡蛋给她煎得黑的多黄的少,所以西红柿炒鸡蛋就不是黄配红而成了黑配红了。
辣椒回锅肉倒是有模有样的,不过那辣椒太绿还没褪色,估计没有炒熟,醋辣白菜更是变了颜色,这是因为到醋的时候恰好一大片浓烟滚出来,熏得她的眼睛睁不开,所以慌乱间就把一瓶醋倒了一半进去了。
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那个汤,肉丸香菇汤,因为这都是放水里直接煮出来就好了,而且又是最后做的一个菜,那时周非池烧火已经有些经验了,所幸这个汤没遭什么难。
而主食,白米饭,好吧,这个是在晓苏洗菜切菜时周非池折腾的,他说煮米饭是最简单的事情,所以他就包了,不让晓苏动手。
煮米饭的确是很简单的一件事情,但是真正要煮出一碗不软不硬的米饭其实是非常要功力的,所以周非池这种菜鸟煮的米饭,就只能是干不干稀不稀,而且里面的米粒还有些没有煮熟。
饭菜做得如此的艰难和辛苦,不过却远不如吃的时候的辛苦和艰难,因为,根本就是难以下咽。
当周非池拿出红酒和蜡烛出来时,晓苏心里就默哀了一分钟,忍不住弱弱的问了句:“这样要色相没色相要卖相没卖相的饭菜值得用蜡烛和红酒相伴吗?”
“值得,绝对值得!”周非池一边掏出打火机来把蜡烛点上一边回答着:“这是周非池和顾晓苏一起合作煮出来的饭菜,肯定要用红酒和蜡烛相伴了,否则的话岂不是浪费了这么精美的三菜一汤?”
晓苏是服了周非池了,蜡烛点燃,红酒倒上,房间里电灯关了,漆黑的房间顷刻间就显得无比的温馨浪漫起来。
“来,顾晓苏,为我们的通力合作喝上一杯!”周非池举起注入一半的红酒高脚杯,和晓苏在空中碰了一下。
“嘡”两只水晶玻璃杯发出清脆的声音,在这宁静的夜晚,万籁俱寂的郊外悠扬绵长。
事实证明,用餐的过程远比做餐的过程要艰难痛苦十倍都不止,煎糊了的鸡蛋根本就是苦的,西红柿是酸的,酸苦味根本就咽不下去。
酸辣白菜就更加不用说了,承蒙那半瓶醋的功劳,这白菜已经酸得无法入口了,而那被大火呛得黑黑的辣椒却是半点辣味都没有了。
辣椒回锅肉的五花肉没有炼出油来,白亮亮的肥肉看着让人胆战心惊,而没有炒熟的辣椒送进嘴里一咬,却是辣的眼泪双滚。
好吧,对于这三个菜,晓苏是一口都吃不下去,于是只能朝那汤下嘴,肉丸好在煮熟了,原本就带着味道的,香菇虽然少了点盐,不过勉强能接受。
只是那大米饭,着实煮成了半生不熟的夹生饭,晓苏勉强给自己盛了点,就着香菇肉丸一起硬往下咽。
到是周非池,不知道他平时是不是大鱼大肉吃多了,或者是味觉不够灵敏,他一直在说好吃好吃,把晓苏不吃的那三个菜都放到自己的跟前,然后用筷子夹起来毫不犹豫的往嘴里送。
晓苏看着那大口大口吃菜的周非池瞪目结舌,那么难吃的菜,周非池是怎么吃下去的?
要不要这么给面子?
周非池好像是注意到了她的神色,然后一边吃那酸死人不偿命的白菜一边很自然的说:“其实这不算难吃,至少有味道不是吗?而我曾经有断时间,根本是连菜都见不到,每天都只能吃光光的白米饭,那时蔬菜对我来说,几乎是一种极其奢侈的东西”
原来周非池三岁时就跟着父亲去了西北靠近沙漠的地方淘金,那地方夏秋还可以,多少有些蔬菜水果,而一旦进入冬天,蔬菜水果绝迹,于是白米饭或者干馒头就是一日三餐的主打,偶尔有客人或者过节什么的,才能吃上酸菜或者土豆片。
这样的日子周非池在西北过了8年,直到11岁才回来,也就是在那一年插班到了晓苏的学校,他们做了同学。
“顾晓苏,你不知道,同样是季家人,同样是季家的孩子,仅仅只是因为我是第二个出生的,于是我就要被赶出家门,仅仅因为”
周非池说道这里又拿起红酒给自己的酒杯里注入半杯红酒,然后微眯着眼睛说:“你知道吗,我在西北受苦受难的时候,季非墨他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我每天只能啃干馒头的时候,他却在家里这不吃那不吃的挑三拣四,听说他挑食得厉害,金针菇的根部没去除干净他都不吃这他妈就是人的命我天生就是他的小弟,天生就是为他背黑锅的命,我”
周非池说到这里打住了,目光愣愣的看着晓苏,眼神里却全都是歉意,伸手过来,抓住她的手,醉眼朦胧的开口:“顾晓苏,对不起,你初三那年,我真TMD混账!”周非池说到这里,扬起手就朝自己的脸颊上狠狠的打了一个耳光!
晓苏吓了一大跳,即刻伸手过来抓住他欲再次朝自己脸颊上打耳光的手。
“都过去了,”晓苏急急忙忙的对他说:“这事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其实你不提我已经忘记了,人生的路原本就不平坦,而且我觉得回到县城读高中也没什么不好,那地方民风淳朴,我的高中生涯很平静也很愉快,而且我当年还考了省状元呢,这也算是——因祸得福了吧。”
“对对对,因祸得福,”周非池迅速的接过晓苏的话来,朝她竖起大拇指赞赏的道:“因祸得福这个成语棒极了,来来来,我们吃菜我们喝酒,这样的美好时光,烛光红酒,说那些过去真是大煞风景,让那些苦难的日子都离我们远点吧,愿我们以后的每一天都春光灿烂。”
“噗”晓苏听了这话忍不住笑出声来,她总觉得春光灿烂后面应该接的是猪八戒,而季非墨曾经给她起的外号就是猪八戒。
时光静谧,烛光摇曳,一瓶红酒,三菜一汤,甚至连那半生不熟的米饭,在不知不觉中都被他们来吃了个一干二净。
晓苏确实有些醉了,陈年的法国红酒,后劲很大,酸辣白菜里太多的醋,吃下去不仅她的胃是酸的,心都是酸的,蜡烛的烟熏得她有些想流泪。
而周非池好像也醉了,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来,走到一部老式的留声机边,放了一张光碟进去,接着猫王的歌声就在这静谧的夜里流淌了出来:
Wisemensay,onlyfoolsrushin.
But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Astheriverflows
gentlytothesea
darlingsowego
somethingsweremeanttobe
takemyhand
takemywholehearttoo
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晓苏头晕晕沉沉的,整个人显得无比的慵懒,窝在沙发里,闭上眼睛,迷迷糊糊中好像听见周非池在跟着猫王的声音小声的哼着:takemyhand/takemywholehearttoo/ican‘thelpfallinginlovewithyou
顾晓苏是被窗外的明媚的阳光给刺着眼睛才醒过来的,用手揉了揉眼睛,视线迅速的在房间里扫视了一遍,这才发现自己原来躺在沙发上,身上还盖着周非池的外套,而餐桌上还摆放着昨晚的残羹剩汤,两滩白色的烛泪安静的在烛台上,像莲花一样。
她本能的掀开周非池的外套坐起身来,却没有发现周非池的影子,正欲大声喊周非池的名字,却在转动头的瞬间发现餐桌边用瓷碗压着的那张纸条。
顾晓苏,我因为有急事先回市区去了,见你睡得香不忍心打扰你,醒来后给我打电话,我再开车来接你,周非池!早上六点留。
晓苏眉头皱了一下,看了下手表,现在已经是中午12点了,周非池都走了六个小时了,她可真能睡,这大概要归功于前晚没有睡好和昨晚喝了红酒的缘故。
三两下把这里的碗筷什么的收拾好,走出院门来,这才发现其实距离一条大约两百米的田埂就是公路了,而且站在院子里都能看见公路上有奔跑着的汽车。
她当然没有给周非池打电话,因为完全没有在这里等他开车来的必要,直接到公路上拦的大巴车,上车后才给周非池发了条短信,告诉他她回市区了。
回到家里,推开自己的房间门,却意外的发现床上放着个硕大无比的芭比女圭女圭,是她十岁那年梦寐以求的芭比女圭女圭。
她记得十岁那年,去好朋友郑明珠家玩,看见她床上放着个美丽漂亮的芭比女圭女圭,郑明珠得意洋洋的告诉她,这是她爸爸买来送给她的,她当时心里特别羡慕郑明珠有个好爸爸。
那天回到家里,吃晚饭的时候,她小心翼翼的给父母说自己想要个芭比女圭女圭,却被父亲硬生生的一句:“你读书考了个倒数第二,还想要芭比女圭女圭?什么时候学习考到全班前十名了什么时候来要礼物。”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已经把芭比女圭女圭的事情忘记了,只是,没有想到,父亲居然会在她24岁这年,送她一个十岁那年渴望的礼物。
晚了14年的礼物,她一点激动的心情都没有,拉开衣柜的门,很随意的就把这个硕大无比的芭比女圭女圭给塞了进去。
葛小菲的确非常的够朋友,第三天就给她发了条短信,告诉她一个极具价值的消息,3月9号,宏业集团董事长周建明长60岁大寿,届时季家人包括季非墨都会出席,你可以通知你的朋友想办法看能不能混进去。
晓苏看了这条消息,稍微楞了一秒,随即就迅速的反应过来,3月7号,今天已经是3月4号了,这就是说这个寿宴将在三天后举行。
宏业集团的董事长周建明,不就是周非池的父亲么?她要想进去应该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怎么着问周非池要张请柬应该不成问题吧?
的确是不成问题,晓苏打电话给周非池时刚提了个头,周非池即刻就满口答应了,还说3月7号那天傍晚亲自开车来接她,她不需要什么请柬了,跟着他一起进去就好了,当他女伴,反正那晚他也没有女伴。
事情敲定下来,晓苏才开始着急起来,因为刚回来几天,有些该准备的东西都还没有准备,于是挂了周非池的电话后,她才又急急忙忙的在网上查找起取精必须要准备的一些材料。
好在这些东西都不是特别的难弄,而且中国在这方面的管理一向都是漏洞百出的,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她用网购的方式就把该买的都买齐了。这几天晓苏虽然住在顾家,不过到也过得非常的平静,一个是郑心悦好似很忙,没有时间来故意讨好她,另外一个是她自己也忙,总是早出晚归的,和郑心悦在家里碰上的时候极少。
顾明珠是个二三流明星,好像也忙得不可开交,白天都不在家里的,而且自从晓苏回来后,她晚上都很晚才回来,估计是和季非墨约会去了。
然而,3月7号这天下午,晓苏正和王妈一起给拖拖洗澡,顾明珠却意外的回来了,她手里提着两个高级纸袋,一进门就大声的喊:“妈,快来帮我看看这件晚礼服,看是否适合今晚的晚宴穿。”
喊完才发现晓苏在客厅里,随即脸一下子暗淡了下来,晓苏对她完全选择了无视,和王妈一起帮拖拖把澡洗完,又找来了吹风帮它把身上长长的毛发吹干。
拖拖是当年苏薇安养的一条北京犬,全身的毛发都是雪白的,没有一根杂色,当年苏薇安给这条北京犬取名雪儿,可晓苏却总说它爱咬着她的裤管拖着不放,于是就叫它拖拖,这样叫着就叫开了,后来大家都叫拖拖了。
晓苏刚把拖拖一身收拾打扮好,手机的短信就来了,她即刻拿起,周非池发来的短信,告诉她正开车来她家,估计十五分钟后会到,让她赶紧准备好下楼来,他就不到她家里去了。
晓苏即刻放下拖拖就朝楼上跑,对于二楼刚换了礼服出来的顾明珠看都没有看一眼,她只是迅速的奔上三楼,冲进自己的房间。
礼服是次要的,随便穿一件五年前的就行了,反正她又不是主角,没有人会注意到她的,反而是别的东西却是一样都不能少带。
软布面罩,无菌手套,消毒过的试管,针筒,迷/药,还有小小的保温杯,这个可是在德国带回来的,能保温8个小时以上。
这些东西都很小,而她今晚的挎包却有些大,虽然和身上这身白色雪纺打底,铺满玫瑰花瓣的晚礼服非常的不搭,不过却非常的实用。
走下楼来,身着湛蓝色抹胸晚礼服的顾明珠看见她也身穿晚礼服当即愣住,可看见她肩膀上挂一个大大的挎包又露出了鄙夷的神色。
晓苏当然没有时间去理会她,直接奔向厨房,拉开冰箱的冻库,里面有前两天就冻好的冰块,她即刻掏出保温杯来装满。
她刚把保温杯装进自己的挎包里,周非池已经在外边按喇叭了,她赶紧从厨房里跑出来,把沙发上的一件小外套披在身上,刚到院门口,等得有些着急的周非池都已经下车来了。
“你这是”周非池见她手上提着的那个挎包,眉头本能的皱了一下:“你没有晚装包吗?那等下去买一个吧。”
“不用,”晓苏一边拉开车门上车一边迅速的拒绝着,接着又故意吸了一下鼻子,夸张的道:“估计是那晚在你那郊外的农家小院吹了风,我有些感冒了,这包大一点,我装了感冒药和纸巾,还有女人必须用的东西。”
周非池听她这样一说,也没有坚持,只是迅速的启动车朝前面开去,晓苏则迅速的从自己的包里掏出唇膏和小镜子来,因为她都还没有顾得装扮自己。
其实她这人平时就不爱搽脂抹粉的,所以一向以素颜示人,只不过今晚穿了晚礼服,即使脸上不擦什么东西,可唇膏还是要抹一点吧,要不这礼服就把嘴唇显得太暗淡了。
“这人天生丽质就是好,连化妆品都省了,”周非池侧脸看了涂唇膏的晓苏一眼,然后戏谑道:“要人人都像你这样,估计化妆品公司都要关门大吉。”
晓苏低头把唇膏收好,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没有心情就这个问题和他谈论,于是目不转睛的直视前方,在出小区门口时却发现迎面开来一辆熟悉的辉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