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喜欢默默的说着心事:“我是个微不足道的人,我知道没用的人是没有朋友的。我这辈子只活了七年,我很努力想要拥有价值,交上朋友。后来我多少有了点价值。生的价值也许少一点,死的价值倒是很大。”
他身体中的酒意挥之不去,越来越浓。
他酣畅的说着:“那么多人觉得我应该死。我呢?我不觉得自己必须得活着,如果我死的有价值,无论是为了当阳,还是为了家人,甚或你们,我都愿意。然而,没人问我,没人给我选择。你们想让我死的一无所知,死的没有声息,仿佛我这样的人就不配为了家国天下,死的惊天动地,我只配死的像条弃狗。”
这是侮辱。
丁喜欢一拳砸了过去。
戴不肯陷进地板之中,看不出肤色的脸庞紧紧贴住地面的碎石。他幽幽的说道:“造化真是无常。你进了地板,能喝到战神酒,我进了地板,就只有砖头。”
丁喜欢离开了。
戴不肯浑身又冒出了鲜血,他痛苦的挣扎蠕动,只见一阵奇异的颤抖,从缠满身上的困龙索中挣月兑出来,大口大口吐出鲜血道,“一记雷霆重拳,一碗独门参汤,一个傻傻的朋友。赚了,亏了?”
看着丁喜欢的背影,戴不肯将天生低沉的嗓音张到最大,说道:“既然你还活着,我算欠你一次。”
丁喜欢真想一拳锤死这货!可一来他不太懂怎么用拳杀头人,二来这酒劲儿越来越大,前边的路都看不太清了。
路过六楼时,发现地上躺满了的人,他看见一个拿网兜的女人,仿佛有点记忆,便将她甩到了楼下,他又看到两个双胞胎小女圭女圭,头碰头睡在一起留着哈喇子,萌萌的很可爱,便用力将他们摇醒。一回身,捡起自己的爱枪乌锥,拾阶而上,直奔七层。
窥镜后的观众们则又一阵疯狂。外门的几位长老冲丁喜欢一致挑起大拇哥,而一位身上散发着虫屎味道的老婆婆则咬碎了口中的钢牙。忽然,并不宽敞的房间里一阵如雷的轰鸣声响起:“听说这期出了个能喝战神酒原浆的小子,是哪一个啊?”众长老不仅一阵心惊肉跳,心说:谁这么嘴快,竟将这消息传给了副堂主。这人几年前同万儒草庐的人拼酒拼输了,心里一直憋着股劲儿,他要知道来了位能豪饮战神酒而未醉倒的酒坛奇才,肯定要横刀夺爱,收为私徒。这下不是要和慕容客卿共争一人了?年纪稍大,说话有些分量的长老忙不迭的掩面而走,资历较浅的则纷纷涌出房间,往七层而去,想亲眼看看这番二师争一徒的奇景。
丁喜欢上到七楼时已经彻底醉了,但还未失去神智。董丰河本来正愉快的主持有史以来最轻松的内堂弟子授予仪式,却见到又上来一人。正是这次选拔最惹眼的人——花盘少年丁喜欢。
萧知建看到他出现,心中也是一片惊讶。然而这并不妨碍他流畅自然的走到丁喜欢身边,一把扶住了他,说道:“小丁,你上来了。”
丁喜欢对他的感觉最为复杂:即便戴不肯把他当榔头,当盾牌,好歹他坏的坦诚。这萧知建,平常满口慈爱仁义,行事持重稳妥,似乎极有公益之心。然而刚刚自己遇害之时,他一句话都没讲,完全是一副见死不救,极端功利的嘴脸。
丁喜欢推开了他。
丁喜欢醉熏熏的说道:“我得离你远点,你真不是个好鸟。”
一回身,发现曾经许诺过为他解决麻烦的高大女子正站在他的身后。
她笑意盈盈的说道:“现在这个年景,还有你这样耿直的孩子,真是难得!当我徒弟吧!”丁喜欢晃晃悠悠,不由自主便要拜倒。
只听一个炸雷般的声音响起:“慕容客卿,在下这颗横刀夺爱的心啊,实在绷不住,得罪了。”
哐的一声闷响,七层塔楼的地板直直被掀开,一位九尺巨人出现在大厅中央!
高大女子身量已是极高,和这人比起来简直如依人小鸟,然而这慕容客卿丝毫惧意也无,舌绽春雷道:“你不是想抢人,你是想试试我的大九天鬼针吧!如你所愿!”
手腕一翻,十指之间闪出八支一尺来长,流光欲滴的长针来,立时便要动手!巨人则神色泰然,他心里有数,眼前这名女子虽然一手神针出神入化,到了人间更是可掀一方血雨腥风的绝顶高手,对上自己却是毫无胜算。可自己也决不能出手,只好等着旁人来说和。
他等了半天,愕然发现董丰河正领着萧知建朝下层悄悄溜去。
巨人只好自找台阶下,说道:“慕容清,你也慢要撒泼。我看这童子一身奇筋怪骨,如好好打磨,定能由外而内,成就混元不坏真身。我圣武堂好几年没找到金刚的好苗子了。今日终于得见,无论如何不能错过,请您以大局为重。”
慕容清则一声娇叱:“放屁!我夫君被你们大局了,我也被你们大局了,你们选个徒弟还把我的鸟儿给大局了,合着你们这一整山的老少爷们就弄了一大局,想往死了整我呗?”
巨人好像非常熟悉慕容清的套路,赶忙说道:“圣武堂中上下千位高人无不钦佩慕容客卿的任侠仗义、亮节高风,然而这收徒之事总要师徒相谐才是。不如我们让这小兄弟做一番选择吧!”
慕容清听到此言,胸有成竹的说道:“就这样。丁喜欢,你说,你是跟这大猴子,还是要跟我。”
旁观之人凝目之下,发现摇摇晃晃、酒意更浓的丁喜欢正好站在巨人和美人中间,离哪个也不远上半步。山上众长老不禁幸灾乐祸起来:这两位可绝不是什么心怀宽广之人,当面拒绝任何一位,日后都会惹来无穷麻烦。
正在此时,在旁观看很久的萧知建踏前一步道:“这位巨人前辈,小童我乃浮光寺俗家弟子,自幼修习硬功,自问虽天分一般,但修武之心坚定,可吃锻体、炼骨之苦。恳请您收我为徒……”
话音未落,巨人一摆手道:“我要你无用。”心说,“老子要选个能千杯不醉的,你练不练功跟我有什么相干!”
萧知建一拱手,神色如常的退回众人之中。
此时再看丁喜欢,众人不禁哑然。只见这来历清楚,却一身诡秘的八尺幼童,拄着长枪,坐在地上,沉沉睡去了。
一年之后。
丁喜欢用了一个上午的时间挑选五龙木,并精心的加工成投枪的样式,每一把的尖头都锋利,重心都稳定,连枪身都无比光滑。
这已成为他赖以生存的武器。
他走到一处宽不过三十步,深不见底的峡谷边上,看着那仙境一般的云海,默然无语。
忽然,一只金光闪闪的飞鸟破云而出,往山峡边上一株开着五团花球的美丽植株猛扑了过去。丁喜欢瞬间右臂肌肉虬张,手中黑色投枪毫不迟疑的飞出。小小的身躯忽然透出男人般的成熟气息。
下一刻,正正击中了那只金色飞鸟,发出“康”的一声响。那鸟儿竟似刀枪不入一般,直被投枪砸在地上,毛羽凌乱,昏昏的转了几圈,趔趄着飞入了深谷。
丁喜欢赶忙跑到跟前,发现那株“绣球兰”已然被咬掉了两只花球。他心情一阵灰暗。
慕容清鬼魂一样出现在他身后,丁喜欢鼻中闻到她身上那熟悉的空谷幽兰般的体香,也不起身,只暗暗紧了紧自己的腰带。
“你这小笨蛋,又坏了我一株兰花。去把那死鸟给我抓回来。”说完,慕容清玉足一抬,不由分说的将丁喜欢踢入空谷之中,只在云海中砸出一个小洞,便全然不见了。
“废物。去死吧!”慕容清恨恨的转身走了。
丁喜欢此时却悠然的挂在岩壁上,晃来晃去。腰间一条结实的长绳栓在山顶的老树上,再一次救了他的命。那可恶的金丝穿云鸠浑身坚硬如铁,只有击中它的头颈处结合,才可一击毙命。他的成功率一向不高,一天倒有三次要被损失了诱饵的慕容清责罚。
丁喜欢像只小猴子,揪住山间最粗壮的老藤,缓缓寻找返回山顶的路。
这里是横刀谷,慕容清的地盘。谷中有奇鸟金丝鸠,慕容清想抓光它们。谷中还有爱徒丁喜欢。慕容清早想弄死他。
丁喜欢对此心知肚明。他只盼望自己的毒症并没有痊愈,能够再变身个一两次,好让师父心中一软,脚下留情。然而一年来,无论他如何挥霍体力,都再无法让那毒症爆发。
师父不喜欢小孩子,师父喜欢漂亮的小青年。
其实慕容清只拥有三分之二个丁喜欢。另外三分之一属于副堂主惊雷声。然而惊雷声更早抛弃了丁喜欢。他发现丁喜欢哪怕只对着酒坛闻一闻就会醉倒后,便随便教了丁喜欢三招他的独门拳法“驭龙杀”,便从此再无踪影。
于是,曾以无比耀眼的姿态入选内堂弟子的丁喜欢泯然众人。
倒是那些入选了杂役的小童们齐齐展现了过人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