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嫡 番外 李瑾之 (一)

作者 : 苏惠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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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今年的冬天来的特别早,一场大雪过后,整个蒙古笼罩在一层雪色之中。

瑾之说,在中原很难见到这样的雪,银装素裹的很是好看。我从他的神情中能够看得出来,这雪景他是极喜欢的。

只是他是个内敛而温柔的人,连带着他的感情也是那般,犹如一杯温水,温吞而缠绵。我想,他该是从不曾热烈的爱过一个人吧。

苍茫雪色之中,他身上披着一件银灰色貂鼠大氅衣,头上戴着大汗送给他的那顶镶了一圈银狐皮毛的毡帽,笔挺的站在学中,静静的凝望着南方。那是他家乡所在的地方。

我是现任蒙古汗王最小的姑姑,说起来比他的年纪大不了五六岁。他的母亲,是来自中原的公主。美丽、善良、温柔而又坚强。并且,她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熙禾。

当年她嫁给大哥时,我才只有五岁。这许多年来,她一直带我犹如亲生妹妹一般疼爱、呵护。可自打十年前,她的胞弟,中原的太子来投奔她之后,我便有些不敢承受她那样的疼爱。

我屡屡拒绝她替我准备的好亲事,总推说年纪还小,想要在嫂子身边多留些时日。可其实,我心中是藏着一个难以启齿的秘密。我喜欢李瑾之,无法抑制的喜欢。

从那年在雪地里将他救回来时起,当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看见我说了一声谢谢那一刻起,我便坠入他那深邃的双眸中,再无法抽出身来。任由自己沉沦。

蒙古的女孩子都是勇敢而大方的,她们敢于去追求自己喜欢的人。原本我以为我也是这样的,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亲手为他献上一块哈达,然后拉着他的手在篝火旁一同跳舞,对唱,表达浓浓爱意。

可我却喜欢上了一个中原的男人,听说中原人都是极其含蓄的,倘若他们想要表达爱意,是要写几句诗词来抒发*怀的。可我,连一个中原字都不认识,又何曾会写什么诗?

每次我提起勇气想要跟瑾之表白的时候,都会对上他那双温柔而又疏离的眸子。我清楚的知道,那里面没有我。倘若我说出口,也许我们连朋友都不是。

熙禾嫂嫂曾经说过,倘若你真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与他朝朝暮暮、长相厮守。只要能够时常看见他,知道他过的幸福便足够了。

熙禾嫂嫂讲这句话时,还送我一句中原的诗,“两情若在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不太听得懂其中的含义,可她的叹息却叫我听出了其中的无奈。

每每说起此时,她都会用一种悲悯而怜爱目光去看瑾之。我并不是心思细腻的姑娘,可还是隐隐的能够猜到,瑾之心里有一个人。一个他不能长相厮守,却爱的刻骨铭心,无法忘怀的人。

我很羡慕那位姑娘,也很嫉妒,更有些厌恶。这么好的瑾之,她为什么不选择和他长相厮守,而是要他如此在思念中沉沦寂寞。

我猜那人该是他的妻子,被篡位而上的当朝中原皇帝幽禁到郁郁而终的姚氏。又或者,不是。

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忽然觉得眼前光线一黯,随后便有一个厚重的氅衣披在了我的身上。

我抬头,正对上瑾之那双温柔的眼眸。他将自己身上的氅衣月兑了下来,裹在了我的身上。氅衣上传来的温度,瞬间传遍四肢百骸,连带着我一直怕冷的心也一并被捂暖。

“出来看雪,怎么不知道多穿一些?没得挨冻受寒,又要叫你嫂嫂着急。”瑾之笑着看我,像哄一个孩子一样。

是啊,我比他小了整整二十岁,在他眼里我的确是个孩子。他从不曾用看女人的眼光看过我一眼,哪怕只有一眼。我是有些恼怒的,对于他不能发现身边美好姑娘的木讷觉得恼怒。

可他的声音低沉而柔和,总带着一股叫人无法抗拒的蛊惑力。叫我即便是有火气,也发不出来。

我有血窘迫的垂着头,诺诺道,”我不冷。“说着就把氅衣月兑下来应往他身上披。虽然我舍不得,可却也不想叫他着凉。

看他露出诧异的神色,便调侃道,”我自小长在草原上,身子骨抗冻着呢。哪像你,明明是个大男人,却生的像姑娘一样娇柔,好似一阵风就能吹倒呢。“

他是畏寒的,此刻脸色已经冻的发白。听了我这话,哈哈笑了起来。”在抗冻的姑娘总是不及男人体魄健壮的,小小的孩子倒会逞强。“

说着便不由分说的将那氅衣裹在了我的身上,认我怎么挣扎也月兑不下去。他的力气是极大的,我常常想,那样纤细的身体里如何能藏得住这么巨大的力量。果真男人和女人身体的构造不一样吗?我是充满好奇的,可惜也许我一辈子也不能探究了。因为,眼前这个男人不可能会娶我,而我除了他也不可能嫁给别人。

哪怕是这草原上最了不起的洪巴图鲁,也不及他的万分之一好。我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想叫另一个男人占据了我的生活。

因他说我是小小孩子,我是极不高兴的。推开他替我整理氅衣的手,目光灼灼的瞪着他,“什么小小孩子,我明明已经十四岁了,在你们中原十五岁的姑娘不就可以嫁人生子了吗?”。

“是啊,”他笑,笑容那般矜贵而美好。却说出叫我十分恼火的话来,”明年你就可以嫁人了,再过几年身后会跟着几个挂着鼻涕的小家伙叫你额吉。“”我不嫁人!‘我恼火的瞪大眼睛,恶狠狠的扔下这句话。

他显然是一愣,随后又笑了。“那女真汗王的大儿子,人品样貌都是极好的,你为什么不满意?你喜欢什么样的男子?说出来,去告诉你嫂嫂。她定会替你做主的。你这样任性不嫁人,闹着别扭,没得将自己个儿耽误了。”

他说的很诚恳,仿佛一个长着在教育一个孩子,更加叫我烦闷。

索性将头一扬,道,“我喜欢的男子,用你们中原的话来说,便是温润如玉、丰神俊逸。我们草原上根本没有这样的男子,那些了不得的毛头小子整日只知道摔跤都狠,挣洪巴图鲁的名号,都莽莽撞撞的,我不喜欢。”

瑾之的眉头微微一蹙,目光有些闪烁的看向我。

那“温润如玉、丰神俊逸”两个词,是我听别人赞美他时用的最多的。我想他是听懂了我的话。

当下便有些忐忑,双手在袖中紧紧握成了拳头,心仿佛快要从胸口跳出来。

这算是另一种表白吧,我紧紧的盯着他,眼睛一眨不眨,生怕错过他的任何一个表情。

微微蹙眉之后,他反而笑了。伸出手,很温柔的模了模我带了毡帽的头顶。“中原有很多这样的男子,你嫂嫂在中原有一位很好的朋友……”说到这,他突然顿住,眼神黯然。“是很好朋友的妹妹,她最是个热心肠不过的。倘若你喜欢温润的男子,大可以叫她替你物色一个。”

“我不要!”我推开他的手,心瞬间冷了下去。他明明是听懂了我的话,但却这般顾左右耳言他。话既然说到这,便一气说完算了。我深吸了一口气,鼓足了勇气道。“我喜欢的人是你,要嫁我只嫁给你!”

他的笑容并没有僵住,反而是笑得更加温柔,隐隐的似乎还带着些宠爱。“傻孩子,你才多大?如何就知道自己喜欢我了?你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吗?”。

“我当然知道,你别以为我是小孩子。”我不服气,脆生生的回答他。“喜欢一个人就是觉得他十分美好,无时无刻不想和他在一起。希望能够同他牵手,在长生天的见证下一起白头到老。儿孙满堂!”

他还是那样含笑看着我,却不说话。这倒叫我有些毛了,想了想又补充道。“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时时刻刻见着他。倘若见不到就吃不香睡不好。喜欢一个人就是想时时刻刻都跟他在一起,同他说话一起玩。即便是方才分开一会也会想念。哪怕他一直陪在身边,也觉得不够。我说不清楚,反正就是一时一刻都不愿意分开。”

他脸上的笑容渐渐淡了,神情却变得有些凝重。道,“你的这种喜欢,和能够长相厮守的喜欢不一样的。”

“那你说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子?”我依旧很不服气,讨厌他用教育孩子一样的口吻和我说话。

“倘若能够形容,或是能够寄托,那便不会有那么多人悲情所困。”他叹了一口气,目光变的悠远而深邃。又再次望向了他来时的方向。

我知道,我知道,他一定是心里藏着人的。心里万分的委屈,眼泪便涌了上来。喝道,”你骗人,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喜欢,所以你才这样敷敷衍衍的不把话说清楚。“

他看着我,眼底似乎有些心疼。柔声道,“喜欢一个人时,当你想起她时,或是满心欢喜,或是满心哀痛。只是这感觉却似乎同她无关。你既不需要看见她,也不需要拥有她。真正喜欢一个人是将她放在这里,而非是身边。”他用手指了指胸口的方向。

那地方被一个女人挤得满满的,没有我一丝的地方,我恼怒极了。可却不知道说什么,他柔柔的声音又再次响起,“娜木珠,叔叔……”

“你是我哪门子的叔叔,”我暴戾的打断他的话,再藏不住眼泪。“我的叔叔是这蒙古草原上的英雄,不是你这从中原被人赶出来的败将!”说完后,我再也不管他,转身便跑开了。独留他一个人站在风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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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b,外藩终于满足了我想写第一人称,四十五度明媚忧伤的恶趣味。原本我是想用李瑾之的第一人称写的,可我总觉得他这么悲惨的人儿叫我用第一人称写出来一定哭死一票。算了,还是让别的女人来叙述吧。顺便虐一个姑娘。吼吼吼,掩面遁走。(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订阅,打赏,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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