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总考虑的很周到,他让奚渝搀扶着女客户回房休息。在把女客户送入房间,看她酣然的睡去之后,奚渝才缓缓的松了一口气,而且感到酒也醒了一些。吴总和娄城都还在门口等,或许,吴总和娄城真的是值得信赖的男人。女人总是非常敏感的,第六感据说都是非常正确,但第六感不是敏感,敏感一般都是错误的。奚渝好像领悟到了某种真理,于是乎连步伐也轻快了起来。
“小姑娘什么事这么开心呀,走,一起唱歌去,你晚上立了大功。”
吴总在电梯门口远远的对奚渝说。
“好啊!好久没呐喊喽!”
奚渝跟着去了,他们去了一个灯红酒绿的世界。
玻璃的地面,玻璃的墙壁,玻璃的天花板,各种色彩的灯光映得通道像一条通往末知之处的水晶隧道。奚渝从没来过这样的地方,她感到胸口有点沉闷,低沉的音乐宛如从地底传上来,紧紧缠住了身体;她感到脚步有点紧,不敢像在外面一样随心所欲的迈出;她感到眼睛有点眩,用手背揉揉,却是越看越像是在迷雾中看灯。吴总不一样,他一边走,一边和旁边的女服务员的招呼。
一个小包间,灯光让人觉得一种昏沉中的压抑。服务员端上了一瓶红酒,几个高脚杯,冰块、雪碧、开心果、鱿鱼丝、酱花生,一一摆在奚渝面前。小吃对奚渝来说没有任何兴趣,她一进门就抓起了话筒,按了一会儿点歌器,还是不见声音,急了,一拳头砸在点歌器上,怪了,居然让她砸出了声音来。这下奚渝乐了,回头看看吴总和娄城,吴总送上一杯倒好了的红酒,奚渝接过手咕噜一下喝了个精光。
奚渝记得以前在家里的时候,只在街边的那种可以打分的卡拉ok唱过歌。接着在学校里,和着何进的吉它伴奏哼过几次。能像今天这样在如此高档的电音条件下吼几,活了那么久还算得上是第一次。她唱的很投入,时而躬身低吟,时而抬胸高喊,每次一曲唱完,身后总是少不了响亮的掌声和一杯杯递过来的红酒,奚渝全然忘记了别的一切。终于,奚渝感到累了,在闷热之中,她更感到了体力不支。于是,她月兑了蓝色的厂服坐了下来,转身看看,娄城不知去了什么地方,身后只有吴总一个人,静静的盯着她看。
高领粉红的毛衣,在灯光下,映着绯红的脸颊,还有几道清晰的汗痕,前额几缕略显凌乱的丝,让整个房间都充满了诱惑。看吴总面带微笑,一声不响,只是鼓掌与递酒,好像整个晚上都是为了她一个人的开心,这让奚渝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她坐到了吴总的身边,把话筒递了过去。
“吴总,你也唱几吧!”
话音刚落,吴总两条像大象前腿一样的粗壮手臂紧紧抱住了奚渝纤细的腰,用肥硕的身子,借前扑的力量沉沉的压了上去,猪脑袋一样的头顶着奚渝的前额,用《功夫》里周星驰被毒蛇咬了后肿起来一样的嘴唇,疯乱舌忝着奚渝的脸蛋,硬硬的胡须渣子,像板刷一样,擦着奚渝的细皮女敕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