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的隐情 第三十六章 新闻大战(2)

作者 : 美女znc

酷热七月,天海进入了一年一度的火热的季节。连续数日高温高湿,天气闷热的令人烦躁。毒日疯狂地烤着大地,被晒得软软的树叶一片片都低下头来。大街上的柏油路面软软的,人们走过后留下了清楚的脚印。

几天来,总有省城的新闻采访车驶进客管局。全都是针对顺集团公司出售桑塔纳轿车一事而来。参访从一家新闻单位的一个部门的独家采访,逐渐展为几家信为单位多个部门的联合采访,而且似乎都是有备而来。采访的焦点也很集中,除了对案件的定性有疑义外,还认为客官局的行为越了法规授予的职权。

出的疑问全部是同情顺集团公司质问客管局的,事态愈演愈烈。

张文海开始只感到了压力,后来与越来越感到有些不妙了。如果真像记者们说的那样,客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有瑕疵,甚至查处的是个错案,那他的政治生命也就随之完结了。为此他决定孤独一掷,让韩松做了大量应对记者提问的准备工作后,召开了一个全省范围内的新闻布会,将省市所有的新闻单位请来正式通报案情,以争得舆论界的支持。

新闻布会召开之前,张文海将王启明、谷吉、韩松叫到了他的办公室召开了一个紧急会议。他确定了新闻布会由四个人一起参加,轮流解答。还定了一个基调:是查处顺集团公司的案件正确,现在已经结案。

他们四个人一起走进了新闻布会的会场。张文海仍是一身银灰色西服,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一副循循儒雅之态。他挥了挥手,会场顿时安静下来。

张文海做了开场白,他嘴上谨慎措词,深怕记者们提出一些不好回答的问题。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天海市顺出租汽车公司高价出售车辆,组织“黑出租”运营一案已经依法查处。由于案件涉及的标的较大,在社会上的影响较强,客管局主要领导以及案件承办人集体接受采访,在坐的记者们可以问了。”张文海严谨地说。

省电视台的记者抢先言了:“张局长,您好,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案情。”

张文海用手拢了拢稀疏的头:“好,我先介绍一下案情,天海市政府半年前做出决定,鉴于天海市出租汽车已饱和,暂停出租汽车的展同时决定天海市出租汽车行业由天海市客管局统一管理。两个月后,天海市顺集团公司通过新闻单位广告,以招聘营运司机的名义对外出售车辆。经查证,所售车辆价格高于市场十万,配置的证件不是出租汽车运营证件,而是用于审批农用三轮车的过期的无效证件。查清案情后,我局出处理决定书责令其停止销售行为,以确保正常的运营秩序。”

省日报的记者站了起来:“我要问的问题是,你们是否曾经查扣了一部分车辆,从而引起了司机的集体上访。”

王启明觉得这个问题他能回答,他摆了摆手:“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我叫王启明,是出租汽车管理处的处长。扣车事件确有其事,目前已得到了妥善地解决。”

省日报的记者继续说:“妥善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对扣车行为的否定。”

王启明急忙解释:“扣车行为是正确的,妥善处理是将暂扣的车辆放回,主要考虑司机也是受害者。”

省法制日报的记者提问道:“请问张局长,售车的证件是伪造的吗?”

见张文海没有说话的意思,谷吉急忙出来圆场:“证件本身是过期的,也不是用来审批客运包车的,所以是无效的。”

省电台一位手持话筒的记者言:“张局长,据我们了解,天海市顺集团公司是一个各种证照齐全的经营出租汽车的企业,他们的经营行为违反了那部法律?销售行为是否属客管局负责?证件是否有效是否应由证机关界定?虚假广告的治理是不是客管局的职权?善后工作将怎样处理?”

张文海看了看王启明,见他低下头。再看看谷吉他也摇了摇头,只得把目光移向韩松,示意他回答这个问题。

张文海抬起头看了看会场:“这位记者连续提了五个问题,还是让这个案件的承办人,客管局稽查科的韩科长回答吧。”

韩松被点了将,他缓缓的站了起来:“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我叫韩松,是这个案件的承办人。在回答这五个问题以前,我想重申一个基本理念,那就是规范人类行为的有两种方式,道德和法律。法律是给那些不能用道德规范自己行为的人制定的。而道德规的内容既包括自己的行为也包括阻止其它人的违法行为。好比有一个小偷正把他的手伸向别人的口袋,难道只有警察可以制止吗?答案是否定的,公民和警察都可以制止,公民还可以将其扭送给警察。本案不论是证件、广告还是汽车销售、善后工作如同公民抓小偷一样,只起到警示性作用,没有实际意义上的惩戒。顺集团公司的行为当然是违反了有关客运法规,而不是其它的法律。”

持话筒的记者继续问道:“请您正面回答我们的五个问题,我重复一遍。一、即使是书法公司的过错,非法销售车辆是否该客管局管?二、虚假广告的治理是不是客管局的职权?三、无效证件的认定、收回是客管局应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吗?四、车辆从事运营活动,按非法经营论处的说法有越职权的嫌疑,客管局不是管所有机动车运营的,只管出租汽车。五、善后事宜由谁解决,由谁承担后果是审判机关的职责,客管局依据什么行使应有审判机关行使的职权?

这种庭审式的采访,足以看到了新闻单位的观点。韩松为客管局代理了二十多个被告案件,无一败诉。但是,正面回答却过早暴露了客管局的火力点,对下步的应诉不利。但不回答新闻单位会认为客管局理亏,再炒作起来,影响很难挽回。他只有侧面回答。

会场短暂的沉默,记者的骚动已经无可抑制,韩松挥了挥手:“这位记者要采访的五个问题,囊括了客管局送达给顺集团公司“处理决定”的全部内容。看来,记者们采访这个案子是有备而来,这种采访方式我只在法庭上经历过。现在我一一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第一、顺公司组织“黑出租”运营的事实,对此新闻界没有提出异议。销售车辆是方法,组织“黑出租”运营才是目的。客管局是法规授权的出租汽车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查处“黑出租”是法规授权的职责,不存在违法行政、更不存在越职权。

第二、客管局不是在治理虚假广告,而是要尽量消除顺公司为组织“黑出租”运营在社会上对市民群众的误导,目的还是治理“黑出租”运营。“处理决定”送达给了顺公司,而没送达给做广告的媒体。

第三、省交运厅已对天海市交运局放给孙公司的运营证做了无效证件的认定,并责令天海市交运局立即收回顺公司手中的无效证件。无效证件的认定、责令收回的行政行为不是客管局做出的。我们只是重复这一认定,是为了顺公司组织“黑出租”运营的规模不再扩大。

第四、客管局是出租汽车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除了出租汽车外还有其它运营车辆的管理职能。的确,不是所有机动车运营都由客管局管理。但“处理决定”是针对顺公司组织的“黑出租”运营而言的,而不是针对农用拖拉机拉化肥而言。这种观点混淆了宏观说教和个案处理的界限。

第五、客管局没有行使审判机关的职权。所谓善后事宜、后果指的都是顺公司组织的“黑出租”运营而言。组织的“黑出租”运营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这不是在审判,而是在告之其基本的法律常识。”

韩松最后说:“总之,客管局对顺公司组织的“黑出租”运营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运用法律正确,不存在违法行政、更不存在越职权。而是在认真的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不要听林翔的一面之词,要还事实的本来面目,我回答完了。”

省电视台的记者问道:“韩科长,能否把案件的有关证据展示一下?”

韩松笑了笑:“可以,但不是现在。要等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以后。林翔的一面之词在媒体影响很大,客管局将有关证据向社会公布,事实将大白于天下。我们何乐而不为呢。但这个案件及有可能成诉,涉及巨额的行政赔偿。请允许我们将有关证据暂时保密,请大家耐心等待,等到行政诉讼有了司法机关的结论后,会将事实真相公布于天下的。”

在场的记者不住的点头。庭审式的提问得到了庭审式的回答。记者们看了看手中的采访提纲,感到再也没有可提的问题了。于是纷纷表示,要对这个案件跟踪采访。

第一轮新闻大战,以报纸上没字、电台没声、电视上没影为结果落下帷幕。林翔的活动和游说没能使新闻媒体相信,从而没做任何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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