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北平。
这是花枝胡同的一处小院。除了灰色的围墙比旁边的人家略高些,倒也没有什么起眼。讲究些的人家虽不及豪门府邸在门前要放对石狮子之类,但也总要在门口挂个电灯或红灯笼,清贫些的便喜欢贴些福字对联的东西。而这处人家似乎毫不在意,半旧的大门上只贴了张竖条红纸写着顾宅二字。
这院子的主人叫顾小曼。这座院子虽然外面装潢简陋,院内却是别有一番天地。倒不是说有什么名贵的摆设,只能说这院内的风景甚美。雾蒙蒙的院子里,摆上了不少的海棠花,在风雨中摇摇晃晃。鱼儿在小池塘里游得欢快极了,并不像人一般畏惧这雨天的一丝寒冷。柳树细长的枝叶被风吹起,像少女的长发一般,在雨水的沐浴下,散发着清新的香味。
她的卧室虽不说豪华,但也绝不像平常人家的摆设了。光是那张够双人睡的软床,便是普通的百姓买不起的,床上的鸭绒被一看便知是洋货。梳妆台上放着一小瓶法国进口的香水,价值不菲。
淅淅沥沥的小雨已经将她吵醒了。雨水滴滴答答的打在窗子上,溅出一朵朵水花,又凝聚成一股股水流顺势而下。她不禁看入了神,仿佛盼望着这雨水可以冲走她心头的阴霾。
咚咚咚。敲门声虽轻,却瞬间打破了这难得的宁静。“进来。”放下窗帘,径直的走到了梳妆台前。
“原来大小姐已经起来了。我来服侍大小姐更衣洗漱吧,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刘嫂边笑脸盈盈地念叨着,边拉开顾小曼卧室的衣柜。里面大约有三四件精致的旗袍,两三件时髦的洋装,唯独有一套衣服显得格格不入。那是件做工粗糙的湖蓝色上衣,配上了条厚重的黑色长裙。这便是与北平其他的女中学生一般的制服。
顾小姐见刘嫂的神情有些不安,不禁奇怪。
刘嫂稍稍走近,压低声音:“大小姐,老爷明日要回北平,咱们今天是否要回顾公馆?”
她一愣,随即有些冷笑。“你说呢?”
刘嫂撑伞将顾小曼送上了黄包车,直奔学校。她坐在黄包车上,长发用一条月白色的帕子轻轻挽住,只剩几绺散碎的发丝自然的垂下,举着一把精巧的油布伞避着雨水。顾小曼极力地保持着冷静,心中却是慌乱烦躁不已。恰巧路过了一个水洼,车轮碾过溅起了一片水花,将她吓了一跳,就连头发也被打湿了些。她顾不上理车夫的连连道歉,只是撇了撇嘴,继续想着自己的心事。
北平第一女子中学。高大的欧式建筑在北平城中显得异常气派。这原是个天主教堂,但改为女中后,添了些书香气息,中西交融,倒也显得有些古香古色。
“小曼!”才刚到校门,顾小曼还未来得及下车,便看见远处的叶晴已经跑了来。她的短发微微过耳,前面留着一字式的刘海。长长的睫毛在刘海下扑闪着,眼睛笑成月牙般,小嘴一咧,甚是可爱。
“哎!”顾小曼急忙下车,整理了一下自己被雨水打湿的黑裙。还好这裙子颜色深,也并不显得什么。抬头一看,叶晴的裙子也被打湿了不少,两节女敕藕似的小腿也被溅了不少的泥点子。不过还好雨水已经停了,两人收了油布伞便并肩往里走着。
叶晴与顾小曼关系很亲密,虽然对于顾小曼的身份毫不知情。“小曼,你看,那是不是刘先生啊?”
顾小曼顺着叶晴眼睛的方向一看,那正是教她们诗词的刘先生刘延康。他并不是女一中的老师,只是近日原本教课的老先生身体总是抱恙,他作为那位老先生的得意门生,才来这里偶尔代几堂课。他身着黑色的中山装,扣子系的整整齐齐。这笔挺的衣裳又正配他宽厚的肩膀,显得更加精神。后背头梳得整整齐齐,浑身都散发着一种并不迂腐的墨水味。
“看来今日又是他来代课了。”顾小曼微笑道。
对于这位代课先生,顾小曼是颇有好感的。他虽然年轻,看上去不过二十五六,确是饱读诗书,又有思想又有见识,相比于同龄空有一腔热血却不动头脑的所谓“进步青年”,或者仗着一肚子学问的穷酸迂腐学者,都是很不同的。
光是这一点,顾小曼便对他刮目相看了。在顾小曼的眼中,刘延康才是真正的青年才俊,有胆识和气量。再者,这刘延康的身世别人不了解,她确实调查的清清楚楚。他可并不是像其他的穷酸书生,出身清苦。虽然人人都说朱门酒肉臭,所以富家的少爷们也都是一概的纨绔子弟,每日不思进取只知花天酒地,奢靡堕落。而这刘延康却恰巧是个例外。刘父本是山东鼎鼎大名的盐商,不说富可敌国却也是一方之霸,连顾家也要给他们几分面子。而刘延康却偏偏不愿经商,偏要当个文人,即使家人软硬兼施再三反对,他仍然意念坚定,只身来到北平教书。
虽说是反对,但刘家也算是开通。刘父驰骋商场多年,也是辛苦打拼的结果,虽然也重视儿子的仕途,却也不比官宦人家那样思想守旧。刘父是穷出身,虽然算是个经商奇才,却也常常感慨自己识不得几个大字,赚了再多的钱财,终究不是多体面的人。所以自刘延康五岁起,刘父便请了几位学识渊博的先生,甚至还有前清上书房教阿哥们读书的太傅先生认真指点自己的儿子。不想自己的儿子还真是块读书的料,竟然完全没有从商之心。既然如此刘父也无法,只得默许着。当然,对外还是宣称“养子不孝”,读书竟读成了个傻子。虽说这不是句好话,刘父也未尝不是在炫耀自己儿子的博学多才。
如今刘家只得将希望寄托在了刘家如今年仅十岁的二少爷身上。不过如今的世道开明,二少爷刘延杭所受的大多是西方教育,说得一口流利的洋文,在经商方面也着实有头脑,刘家上下也算是欣慰。刘延康是个明白人,嘴上不说却也感激刘父在背后的支持,父子俩的关系并未因此恶化疏远,反而是亲近无间。
相比于与顾家往来频繁的公子少爷们,刘延康的优秀自然更能得到顾小曼的尊重。
“是他代课就好。刘先生是位好先生,又有学识,又有耐心。哪像咱们原来那位老先生,动不动就要发脾气。”叶晴撅嘴道。
“我看是因为你总是偷懒,才会这么怕老先生。”顾小曼捋了一下散碎的刘海,笑意盈盈道。
刘延康正滔滔不绝的讲着隐逸诗人之宗,可顾小曼却没什么心思在往下听了。本来入世出世,抛离尘杂,返归自然,正是顾小曼所爱。只是因为爷爷顾振雄昔日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说是归隐田园,淡泊名利。若非那些年卑躬屈膝,明争暗斗,又何来那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他恐怕早就被饿死了!”
这就不得不提起顾公馆的主人——顾振雄了。顾振雄年轻时只是个上海黑帮小混混,但由于此人极其精明,处世圆滑,很快便小有名气,无人敢惹。
他确实是个精明的人。他知道在黑帮中打打杀杀不是长久之计,乱世之中更是难以生存,便试着转行经商。他先靠着手中一笔丰厚的黑钱在上海尝试着开办顾氏钱庄,靠着自己的社会关系办的甚是成功,后又兼营米业、布业等,商号遍布全国。虽然今日有了洋行,顾氏钱庄仍然是不得小觑。
顾振雄的成功让不少人眼红,又加上上海的确是个是非之地。于是顾氏钱庄稍有成就时,顾振雄便借说着上海雨季潮湿,年轻时打打杀杀给他留下了不少旧伤,发作时往往疼痛难忍,举家迁到了北平——那时还叫京城。如今虽已年老,仍受黑白两道的名流敬重。
此人名震四方,按说应该是位有胆识气魄的汉字才对,但顾小曼却总觉得即使如今顾家富可敌国,他却还是那股子小生意人的劲儿——爱财如命,又敏感多疑。三年前,顾小曼的父亲,长子顾淑林私自挪用钱庄的银票与洋人做了些走私生意,事情败露后使顾振雄大为恼火。他疑心儿子聚敛私财,一气之下将顾淑林夫妻扫地出门,永不许再踏入顾公馆一步。虎毒不食子,但他将顾淑林夫妻赶出顾公馆后却仍难消心头之恨,对自己的另两个儿女也终日疑心重重,索性各给了他们一笔钱,将他们全赶出了顾公馆各自为家。
而唯独顾小曼未受牵连,反而被扣了下来,说是怕一个不成器的父亲带坏了孩子,要将她留下来亲自教导。父母至亲骨肉分离,顾小曼虽不至于说怨恨在心,却也总有打不开的心结。顾振雄常去上海处理生意,顾小曼对于父亲的事情耿耿于怀,也不愿被扣在这空荡荡的公馆里,索性买了处清静的小院,只要顾振雄不在,她便独居在花枝胡同。
“顾小曼同学。”
猛地回过神,刘延康正在看着自己。“上课要集中些。”
“小曼?”叶晴一边偷瞄着刘延康,一边轻身问道,“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妈这两天不太好。帮我请个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