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年安乐 第十四章(下)

作者 :

重重雾气中,一貌美倾城的女子缓缓睁开了眼,迷雾渐清,那些清晰如初的前尘往事也随迷雾飘散开来,渐渐地无影无踪。

俊逸男子一手执书,一手负背,一双眼却盯了小宝儿,“将来小宝儿想成男儿还是成女子?”

那小宝儿几分娇憨,“此事小宝儿还未想好。”

“我看你就变成女子好了。”

“女子?”

“你与本公子知己知彼。”那人掷了书册,拉过他,几分赖皮,“将来本公子收你做侧妃,便可朝夕相处,为友也好,做红颜知己也可。”

小宝儿面上几分潮红,“即便小宝儿变成男子,也可与公子成朋友。”

“那可不一样。”他道,“你若为男子,终有一天还是会离开吾的。”

“公子……公子……难道喜欢小宝儿。”小宝儿的声音很低很低,低得几乎只有自己能听见。

可那人依然听了进去,却自个寻思,“喜欢?不,吾喜欢三月,只是这世上唯有小宝儿在本公子面前任性自在,毫无掩饰。对,本公子也是喜欢你的,可那种喜欢与喜欢三月的喜欢……不一样。”

小宝儿的心随着那男子低低哑哑的声音沉浮不堪,面上堆满了起起伏伏的表情,看得那人哈哈大笑,“小宝儿逗起来可真得趣!”

一朝一夕,竟往事如烟。

公子天生俊逸,无数闺秀暗许芳心,也有个别胆大的,左相千金何明月竟罔顾礼法,溜进太子府,想与公子生米煮成熟饭,可公子何许人也,南国太子杜初,还是三月姑娘头脑清醒,那人向来狡黠月复黑,竟让小宝儿扮成他的模样,与那何美人睡了一夜,只是想求证小宝儿有没有成其男子之心。可惜美人在侧,小宝儿却以呼呼大睡告终。南王得知后,大呼,“荒唐,着实荒唐!”也不知是骂公子荒唐还是小宝儿荒唐。家丑不外扬,这事儿连号称天下第一史书的钟家也被蒙在骨里。所以,小宝儿觉得,狡黠月复黑这东西实属遗传,南王也是个中翘楚,保起密来连笔笔公正的史书钟家也不敌其手。

后来,小宝儿琢磨,公子被南王罚去人界思过的原因,并非外界传言那般,而是因验证小宝儿有未有成其男子之心的荒唐之举。

不久之后,如小宝儿所料,公子毫发无伤地回到异神界南国。说是毫发无伤也不其然,虽被他带走的面皮少了一张,可整个人确实完整,没少丁点皮毛,只是像丢了什么东西似的,整天张罗着在找。还时不时抚了心口,念念有词,念得最多的便是“安乐小儿”。那模样神情,走马阁少主简用四字概之“咬牙切齿”,小宝儿倒觉得别有它意。公子说,他的心时常痛得酸酸的,想起那人,更是泛酸。不知为什么,小宝儿明明没中银针,心也时常痛得酸酸的,听他念起那人,更是泛酸。

公子说他喜欢三月姑娘,一日得见,似曾相识,日日得见,便生情意。他说三月姑娘坚强、隐忍、聪明,惹人怜爱。可那个小宝儿从未见过的“安乐小儿”却让公子“日思夜想”,使小宝儿辗转难安。小宝儿偷偷溜进安府,想瞧瞧那人是何等人物,竟让公子如此“挂心”。说来便巧,听人唤了声“安乐——”,那小儿,不,居然是个姑娘,清秀佳人,回眸一顾,小宝儿便知道公子在劫难逃。

她不比左相千金何明月敢爱敢恨,不比东国五公主凤娇娇风姿绰约,不比史书钟家的小姐钟三月柳絮才高。明明不是绝代佳人,却气韵天成,一双眼灵动灿烂,仿若关着春光秋景,小宝儿看她良久,越看越是喜欢。

人与人的缘分真真奇妙,沧海桑田,一旦那人出现,便命已成局。

公子说小宝儿与他知己知彼,也对,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奇兵险器的江湖安家与南国王室迟早竖旗对立,而那女子是安家的嫡孙女,此局,她不战自败。可小宝儿依旧惶惶不安,远远看着杨柳树下步履悠闲的女子,心如明镜,人自坦荡,玉洁冰清,他想,此局,他负,亦是不战自败。何况,那女子对公子已有情义,为救公子一命,竟把安家最大的秘密告知,她却说“缘尽情灭”。谁说当局者迷,通透女子,恩义分明。

地下之城一遇,小宝儿哪里不知与公子擦肩而过的女子是谁,姓安名乐,公子常挂在口中的“安乐小儿”。小宝儿想,只要她一抬头,两人俱会惊鸿一瞥,一见倾心。可惜阴差阳错,公子居然以为她是三月姑娘。错了也好,她离她愈远,小宝儿便离公子愈近。

难怪书上说“女人对情敌天生敏感”,天啦,小宝儿想,小宝儿真得要变成女人了,也罢,也罢。

安老夫胆大包天,居然在地下之城豢养鬼狮,小宝儿与公子恐难逃一死。小宝儿真真怕死,但想到与公子虽不能同生却同穴,便想着死了也挺好。

被他紧紧拉着的手,温暖如春。

小宝儿……不想他死。

小宝儿能救他,可是得舍去好不容易得来的人形,得舍去性命,甚至粉身碎骨。好吧,只要能救他。

“跑啊——”公子,跑吧,出这地下之城,一并替小宝儿触模世间的绮丽风光,跑吧……

小宝儿喜欢金子,是辟邪鸠的时候喜欢,幻成人的时候喜欢,难怪连死的时候满眼满心都是金灿灿的光亮。辟邪鸠的先祖说,灿灿金光,是通往天堂的路。小宝儿收集金子时,没铺成通往天堂的路,小宝儿粉身碎骨,却找到了通往天堂的路,也好,也好。

可是,小宝儿没去成天堂,却变成了真正的人。佛说,舍身成人,便是这般吧。

可惜,明明历历在目的往事,渐渐模糊了。佛说,重头来过,便是这般吧。

于是,我伸手,再也抓不住过往的点点滴滴。

……

那日,他是一只普通的辟邪鸠,因偷喝“雏血”被擒,那惊鸿一瞥的公子救下他。

那日,他幻成人形,为报救命之恩做了那公子的随从。

那日,他被那公子支来唤去,好不辛苦,从此之后,鞍前马后,却也自得其乐。

其实,那日,他曾想过,将来变成女子,长伴那俊逸公子左右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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