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奏鸣曲 第五章

作者 : 简璎

如果在三年前告诉管星悦,她的人生会有这么大的变化,她绝对不会相信平凡如她,会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

然而世事难料,这就是人生,不是吗?

时间的转轮推动着每个人不停的往前走,而时间是不会倒流的,因此没有后悔这回事,如果后悔的话,就去撞墙吧,让痛的感觉提醒你不要再干会让自己后悔的事。

星悦从淋浴间走出来,及肩的秀发湿漉漉的披在肩上,身上是比她的尺寸大了一个号码的白色浴衣,这样穿起来比较轻松,也比较舒服。

“妮亚,我的汽水。”

她展臂舒服的往白色沙发一窝,对满桌子的丰盛早餐视若无睹,冲浪过后,她只想喝有汽的饮料。

这里是W集团旗下的“皇家拉帕斯度假酒店”的第五楼,酒店坐落在夏威夷欧胡岛的威基基地区,这里是颗耀眼的明星,每年有数以百万的游客来这里享受温暖的阳光和湛蓝的海水。

而今天,落地窗外的夏威夷天空依然如往常般蔚蓝,迎着海风摇曳的椰子树也如常的充满了热带风情,而海滩上的性感比基尼女郎应该居全球度假岛屿之冠吧?

不知道是中国人天性就保守还是怎样,她都已经二十二岁了,发育也不差,却还是没有穿上比基尼的勇气。

“幸先生吩咐过,你不可以一大早就喝汽水。”妮亚是懂中文的黑人,她已经四十出头了,从三年前星悦抵达这里开始,担任她贴身保母的工作。

“现在不是一大早吧?妮亚。”星悦调皮的吐吐舌头。“而且只要你不说,我不说,没有人会知道的。”

妮亚瞪了她一眼,在她的杯里注入咖啡牛女乃。“不要孩子气了,你冲浪消耗了很多体力,快过来吃早餐。”

星悦笑了笑,敬了个举手礼。“遵命!”

她蹦蹦跳跳的走到桌边,虽然每天妮亚都尽力变化早餐,可是她还是没什么胃口,她啊,好想念清粥小菜哦,尤其是腌菜心,那是她母亲的拿手菜,也是她的最爱。

“我今天有事吗?”她咬了一口女乃油吐司问。

快大学毕业了,以后都不必去学校了,想起来还真有点感伤,她的同学来自世界各地,毕业后,不知何时能再和大家见上一面。

“秋季的运动服已经设计出来了,下午要试穿,如果可以的话,下礼拜就要拍宣传照了。”其实妮亚不只是她的保母而已,还是她的秘书呢。

“这么快啊!”星悦感到咋舌,设计师们真不是盖的,现在才六月初耶,这么快就把秋季款设计出来了,害她想忙里偷闲一下都不行。

“你又想去听那个奇怪的地下乐团演唱了啊?”妮亚拨了四分之一的水果沙拉进她碟里。

星悦赞赏的对她竖起大拇指。“生我者父母,知我者妮亚也,如果你能记住乐团的名字更好,他们叫大满贯乐团,不是叫什么奇怪乐团。”

“真搞不懂那种吵死人的音乐有什么好听的。”妮亚嘀咕着。

那是一个在酒吧驻唱的中国乐团,团员只有三个人,来自台湾,人气一直不高,也不红,可是星悦自从两年前被同学带去一次之后就成为他们的死忠歌迷,只要有空,她就会往酒吧里钻,静静聆听一个晚上。

“如果你搞的懂,那我就没搞头喽。”星悦笑了笑,嘴里塞着吐司还哼着歌,满不在意的翻阅桌上的杂志。

“星悦小姐,你的意思是,妮亚跟你有代沟喽?”妮亚一副要算帐的样子,哪怕星悦可是未来幸家的女主人,只要在这个房间里,她就是星悦的保母,保母是有资格念她的。

“代沟?”星悦抬头想了想,心无城府的说:“我二十二岁,你四十三岁,我们差了二十一岁,应该有吧。”

看到妮亚七窍生烟的名副其实黑脸,她露出贝齿调皮的一笑,又把视线钻回杂志里去了。

她的手不经意的翻了一页,整个人蓦然一震。

那是锋乐团的新闻,篇幅不大,但这足以证明,他们已经红到海外来了,连美国的杂志都报导他们的近况。

她垂眼凝眸望着照片里的三个人,分别是团长兼贝斯手安令崇,主唱兼吉他手的阿锋,以及她不认识的鼓手吴玟瑶,歌迷匿称她瑶瑶,留着一头埃及艳后滑溜及腰直发的她,冷艳中性的形象使她拥有许多同志歌迷。

不知道阿麒发生什么事了,为什么锋出道的鼓手不是他?

她知道阿麒的梦想就是大出风头然后衣锦还乡,有什么可以让阿麒放弃这份梦想呢?是不是他父亲又逼他回去接管饭店了?

这些疑问都无法获得解答。

因为,早在三年前与毛诞葳不欢而散的那一夜,伤心的她,隔天就冲动的去找幸泽华,表达她想尽速离开台湾的想法。

幸泽华先是安排她离开南湾,到了台北,又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她一同搭机飞到了夏威夷,就此展开她的新生活。

其实她在机场曾用自己的手机打阿锋的手机,只是不等他接听就讪讪然的挂了,既然她离开了南湾,这件事他不会不知道,他都不主动打给她了,她又何必自作多情呢?

抱着失落的心情上飞机,抵达夏威夷之后的她,被一连串忙碌的日子给填充得满满的。

这当中,虽然她曾后悔自己一时的冲动决定而打给阿锋,然而接他手机的却是个女生,对方表示是他的助理,也表示他不方便接听电话。

她知道锋乐团已经在台北展开录音工作了,她打去的电话每次都有人挡了下来,就如同她一样,打电话给她的人,也都必须经过妮亚的过滤。

她了解那种情况,唱片公司在过滤“闲杂人等”,而她就是那个闲杂人等,虽然明白,然而还是有些怨怼,难道他就要这样跟她断了联络吗?

这个疑问现在已经得到了解答——他们真的就那样断了联络。

三年了,有太多太多的话还没说清楚,他们甚至连亲口对对方说出分手也没有就这样分手了,当年她对南湾万念俱灰去找幸泽华时,没有想过他们会从此不再相见。

是她太冲动了,后悔也无济于事,思念阿锋让她哭湿了好多个枕头,每当想念他们这段莫名斩断的情缘时,她只能独自心痛。

成为W集团三年来的品牌代言人,在集团的培训下,她三年来大有斩获,陆续在几个世界级的比赛中勇夺少女组冠军,她的身价也水涨船高,成为全球冲浪界最看好的明日之星,她被匿称为冲浪公主,更是幸泽华的掌上明珠,他经常与她公开亮相,这更抬高了她的身价。

然而这些接踵而来的名利和礼遇都无法让她轻易忘记她的初恋……

“怎么了?怎么不吃了?”妮亚看她骤然将吃了一半的女乃油土司搁下,星悦的食欲也是她的责任。

“没什么,好像有点消化不良,我等一下再吃。”

她又看了一眼杂志上三个人的合照,她的学长安令崇长发飘逸,鼻梁架着黑墨镜,吴玟瑶戴着一顶大牛仔帽,根本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而阿锋……

她的手指轻轻抚过照片,阿锋的庞克头一点都没有变,他斜背着吉他,表情傲然,据说他的歌迷是锋乐团最多的,还曾有激动的韩国歌迷为他殉情过。

这些关于他的事,如今她都得从媒体得知了,一开始是刻意去找寻他们的消息,现在虽然不再刻意,但不小心看到,还是会让她惆怅好久。

她凝视着窗台外洁净修长的海滩,椰树在窗外沙沙摇曳,她嗅闻到熟悉的海水味道,藏着那年夏天的所有回忆。

她不由得轻启菱唇,悄声在心中对那个她思念由来已久的人问候。

“嗨,大魔王,你好吗?别来可无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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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碟娱乐唱片公司是华人市场近三年来最赚钱的唱片公司之一,旗下拥有无数的当红偶像,大多横跨演歌二线,每年为公司赚进无数钞票,其中以三年前一炮而红窜起的锋乐团为最,他们被喻为魔碟唱片的金鸡母,光是世界巡回演唱的收益就足以撑起一间上市公司。

因此,他们拥有专用的录音室。

他们也很跩,从来不上电视节目,也不上广播节目,只在签唱会和演唱会露脸,纵使作风高傲,但特殊的摇滚曲风仍然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歌迷拥戴着他们。

人红,是非多,但礼遇也多。

席坤静满意的站在录音室外盯哨,身为魔碟唱片集团的总裁之女,也是未来魔碟唱片的接班人,每逢锋在录音,她场场必到,这不但给足了锋乐团面子,也让外界对她和锋乐团的关系有无限的想像空间。

没错,她喜欢阿锋!这是公开的秘密。

她知道美丽强势精干的自己和阿锋根本完全不搭,但爱情是没有道理的,她喜欢阿锋,就像小女生崇拜偶像、迷恋偶像一样。

是呵,她比阿锋大三岁又怎样?现在流行姊弟恋不是吗?锋乐团是她一手打造起来的团体,他们傲视全球娱乐圈,现在是一个连西方人也着迷的东方偶像团体,只要阿锋也对她有意思,她席坤静敢爱敢恨,根本不在乎外人的眼光。

然而这些念头只能想想而已,三年了,她还是模不透阿锋的心,除了在公事上接近他,私底下的他神秘到最高点,但她决定打持久战,她相信近水楼台先得月,等久了,人就是她的。

“坤静,等一下一起吃晚饭好吗?”潘士群走了过来。

他是魔碟唱片的行销部副总,他家和席家也是世交,双方长辈都很熟识,他一直积极在追这位总裁千金,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好啊。”她大方的答应,红唇自信的勾起。“等他们录完,大家一起去,我想他们也累了,我来做东好了,叫张秘书订位子,大伙好好放松一下。”

潘士群知道自己没有反对的权利,锋乐团是目前两岸三地的天王乐团,三年来密集发行了八张专辑,还有一张跨海为东洋庞克电影做的原声带,每张都刷新乐坛纪录,打破了唱片界不景气的魔咒,他们走路有风,就连他这个高级主管也要敬他们三分。

饶是锋乐团是目前华人乐坛最闪亮的一颗明星,他也不相信席伯父会答应把唯一爱女嫁给歌手,龙配龙、凤配凤,这是自古以来流传已久的道理。

他看得出坤静对锋乐团异常迷恋,早已超出一个老板对员工关心的范围了,她的个性从小就很叛逆,所以他现在也只能打风险牌了。

打赌“家世”会是她想和寇汉锋发展地下情的阻力,那么佳人早晚会是他的囊中物……

这些录音室外的风起云涌,人在安静录音室里的阿锋当然不会知道,他也一点都没有知道的兴趣。

他的世界只有音乐,只有音乐是唯一。

“玄赫今天又在媒体上向你喊话了,锋。”录音结束,安令崇拿掉耳机,他黑如子夜的长发束在脑后,一袭普通的黑色休闲运动装仍显得星味十足。

“满无聊的家伙。”他对玄赫一直只有“不予置评”四个字。

玄赫是韩国近两年走红的创作小天王,拥有一张俊俏的单眼皮帅脸和结实修长的身材,不过这人很奇怪,常在媒体上对他隔空喊话,仿佛他们韩国都没有音乐人材了,将人在台湾的他视为唯一对手。

他当然是不理玄赫的,这种疯子,只有疯子才会理他吧。

“总觉得,那家伙好像在暗恋你,所以故意三不五时就引你注意,你一忽略他,他就浑身不舒服。”吴玟瑶的语气充满卑鄙,她压根就讨厌玄赫那种故弄玄虚的人,真不知道他凭哪一点向阿锋喊话。

“瑶瑶说的也不无可能。”安令崇淡淡的笑开了,嘴角微微上扬。“现在性向不明的人那么多,不一定玄赫真的在喜欢你。”

“你们可以再乱来一点没关系。”阿锋的回应冷淡到了极点,如果让他看到姓玄的,他会直接给他一拳,警告他闭嘴,永远不许从他口中再提起他寇汉锋的名字。

那是一种厌烦的感觉,在他的音乐世界里,没有别的对手,唯一的对手是他自己,因此他也不屑被任何人当成假想敌。

“不喜欢我们的说法啊?那杨韶凌呢?”吴玟瑶轻哼着道:“当红的少女偶像,听说她表示很欣赏你,还透过经纪人向你邀歌,你会替她写歌吗?”

“不知道。”或许有天,他心血来潮会写,他不下断言,因为他的歌不只单写给自己唱,他有意愿尝试各种曲风的创作,而一首脍炙人口的少女偶像轻快歌曲,也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也就是有可能喽?”吴玟瑶蓦然感到闷闷不乐。

纵然邀歌不断,锋却没许诺过要为谁而写歌,他为什么对那个老爱装可爱的杨韶凌另眼相看?难道他喜欢那种小甜甜?

“走吧,肚子饿了,去找点吃的。”阿锋没有回答吴玟瑶的问题,录音之前他习惯空着肚子,现在五脏庙在唱歌了,他迳自拿出了烟和打火机,点了根烟“充饥”。

瑶瑶那问题满落伍的,这世界还有什么是可能与不可能的?

时间在走,一切都在变,他们不就是最好的例子吗?

三年而已,锋乐团已经超出他们当初的想像,变成走红世界舞台的顶尖乐团,那么他们是否就别无所求了呢?

当然不是。

人的是无止境的,当他们征服了台湾乐坛,他们就想征服东洋乐坛,接着进攻韩国,最后就是每个歌手的梦想,能在美国发片,成为真正的国际歌手。

然而直到那天还要多久的时间?是不是有什么更大的变化在等着他们,这些都是未知的。

他不再轻易许诺,已经不了……

我说,茶包——

以后不只找你麻烦是我的专利权,吻你也是我的专利权。

录音室里,这些话蓦然从记忆最深处钻出来,大剌剌的回荡在他耳际。

当时信口说的这些,也算是一种许诺吧?不过现在想来只是徒增可笑,人老早已经不在他身边,他当然也只好注销专利了。

他的唇角自我嘲解,微微一勾,那神情同时吸引了安令崇和吴玟瑶的目光,他们两个都想说些什么,又都什么也没说。

阿锋起身,按熄烟蒂。

时间已经修补了他心里的伤,不管是他父亲再娶的伤,或是星悦不告而别的伤,他都假装不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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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茶包,你留长发行不行?

你喜欢长头发?

我是为自己着想,你的身材已经像洗衣板了,再不留长发,我怕有人以为我在跟男生交往。

星悦蓦然从梦中醒过来,她的脑海还有画面,她的耳边还飘着对话,然而当她看见熟悉的天花板时,也只能相信刚刚美好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多久了?为什么不管多努力都不能忘记他呢?

她喃喃地自语着,“大魔王就是大魔王,果然法力无边,想他的念头不管走到哪儿都会被他给控制。”

不过今天不是想他的时候,今天是她的大学毕业式,想到明天开始将卸下学生身份,还真是有点感伤。

不知道这里的人唱不唱骊歌?她最怕听到骊歌了。

“星悦小姐,你的电话,孙小姐打来的,你要起来接吗?”妮亚在门外叩着门板报告。

有时候她是很一板一眼的,只要她没走出房门,妮亚绝对不会越矩跑进她房间里。

初来到夏威夷时,她以为自己要住在类似员工宿舍的地方,没想到幸泽华安排她住入豪华饭店的白金顶级套房。

套房总共有两间附卫浴的卧房、一间书房、一间起居室和宽敞客厅、餐厅,而且一住就是三年。

当年幸泽华所持的理由是,w集团历年的代言人都将在最短的时间内走红,并且吸引大批媒体关注。

因此为了避免她被打扰,安排在保安一流的七星级饭店是最安全不过了,狗仔绝对拍不到她的任何照片,因为要到她这一层楼需要经过层层关卡,其中包括四名配枪保镖和八名拳击高手。

最后当然印证了他的话,自从她曝光以后,一举一动都备受瞩目,现在她只有回到饭店里才感到自己是安全的。

走红是必须付出代价的,对于这点,她一点怨言都没有,她很珍惜老天爷给她的机会,现在她的家人都过着很好的生活,她认为一切都很值得。

“我要、我要!”她跳起来到茶几上去接分机,却因为跳太急了,硬生生被自己绊倒。“啊!”

她惨叫一声,整个人对地毯五体投地。

“哦……好痛……痛死了……”茶包……她真的是个茶包……

“馨姨,你好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爬起来,星包拿起话筒,顺势在椅中坐下,揉着撞伤的膝盖,嘴里故做轻快。

她和馨姨一直保持着联络,馨姨一年半前和寇先生结婚了,她由衷替他们感到高兴,只是她相信阿锋一定更不能谅解他们了。

世事本来就不能尽如人意,不是吗?

馨姨得了子宫颈癌,正在接受化学治疗,过程又辛苦又痛苦,虽然馨姨为了顾虑阿锋的感受一再拒绝寇先生的求婚,但她更知道寇先生为什么当初会以死相逼威胁馨姨跟他结婚了。

是为了她不稳定的病情吧?

他想给她一个名份。

因此,纵然知道唯一的儿子会因为他的再婚而有多怨恨他,他还是义无反顾的跟馨姨结婚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她记得有两句话是这样说的,这也是她老爸教她的,她一直觉得那种意境很美、很浪漫。

现在馨姨和寇先生过得很幸福,她只希望馨姨战胜病魔,能健健康康、永永远远的和寇先生相守到老,到时她一定折一千只纸鹤来向老天爷还愿!

“我待会要和你寇伯父到医院去,怕没时间打给你,所以先向你说声恭喜。”孙荷馨温柔的说:“我们星悦今天就大学毕业了,真的很高兴你实现了自己的梦想还能兼顾学业,以后也要继续加油,遇到任何挫折都不能气馁,知道吗?”

“我知道!”每次听到馨姨的声音,她的心就会滑过一道暖流,而且每每都很想哭,那是一种乡愁,想家的滋味。

“馨姨,你也要保重,如果痛的话就喊出来,不要憋在心里,我在这里为你祈祷,像你这么好的人,一定长命百岁……”

不能再说了,再说下去她铁定哭,谁叫她天生就遗传了她老爸那么感性,唉……此恨也是不关风与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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