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曲采嫔坐在阳台上,暖暖薰风拂面而来,花台上,朵朵雏菊迎风摇曳。
她伸手,指月复轻触小巧稚女敕的花瓣。
这盆白色雏菊,是他前两天抱回家的,就放在阳台上,他没有多说什么,但是彼此心里都清楚,那是为了讨好她。
他又怎么会知道,她爱雏菊,是因为许多年前,他曾经送到她手中的一朵雏菊,她惋惜来不及萌芽便告夭折的感情。
她起身悄悄打量楼下的情形。寇君谦正蹲在后阳台埋头搓洗衣服,他现在变得好乖,居然做得到每天自动洗衣服,但是——
喂,洗衣服不必这么用力扯,这种蛮劲是在对待杀父仇人吗?还有那件牛仔裤会褪色,不能和浅色T恤浸泡在一起……
她及时吞回欲出口的碎碎念,忍住不上前纠正他。
不能流露太多的关怀,他会留恋的。
她无数次提醒自己,硬生生收住想靠近他的步伐。
洗完衣服,他再拿出拖把拖地。
拖完地,继续擦窗户,把家里打点得明亮整洁。
这完全不是他的个性,她心里也清楚,这还是在讨好她,怕她不开心,他努力做到她要他做的事。
她不姓寇,也不叫君谦,所以她不是笨蛋,他的心意,她怎么会不清楚?
他那张脸从来就瞒不住心事,一开始或许不懂,但是她不会感受不到,他将她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被带衰也无妨、折寿更不放在心上,甚至为了她回到过去,试图改变她的命运,这些不单单是善良、重义气就能做到的——
他的心,早就不在叶容华身上了。
这从来就不是她的本意……她希望他幸福,所以极力成就他的幸福,偏偏却也是她,破坏了他原本唾手可得的幸福。
他居然真的为一只朝不保夕的女鬼放弃了男人心目中的梦想,这种事也只有他这笨蛋做得出来。
她哪里比得上叶容华,一般女孩子能做的,她都做不到,甚至还会给他的人生制造更多的麻烦与混乱……
“唉唷喂呀,哇?咖蹭……”听到这声可笑的哀号,她赶紧下楼察看,发现窗台垮成一堆木屑,某一枚笨蛋跌下去了,还弄倒一整桶的污水。
好夸张!怎么所有衰事都让他遇上了……
寇君谦揉揉膝盖,很狼狈地站起身。从他走路的异样姿势看来,似乎是扭伤脚了。右脚刀伤未愈,左脚再扭伤,看起来真的好惨,走路完全不知该怎么使力……
她还在犹豫要不要上前帮他,他已经扶着桌椅、家具移动步伐,自己找出医药箱,很可怜地自己动手拆掉湿透的纱布,还不时偷瞄她一眼。
他这个样子,完全就像想索讨怜爱,又不敢任性开口胡闹怕惹妈妈生气的小男孩,看得她心都软了。
“我来啦!”她克制不住地上前,接过他手中的棉花棒。
就这么一次,只有这一次而己,应该没关系……吧?
“猪头!你都随便涂一涂吗?”没盯着他换药,他就给她随便抹抹敷衍了事,难怪伤口复原速度这么慢。
她换药的动作好温柔,感觉好像以前那个善解人意、会担心他、对他碎碎念的可爱小甜心。他着迷地望着曲采嫔倾身挨近的娇躯,几乎闻得到属于女子特有的馥柔馨香,他一时意乱情迷,心脏怦动狂跳,于是不自觉再次做出鬼遮眼的事——
好软,她抱起来的感觉比想像中还舒服,如果压在身下一定会更销魂,软软的嘴唇就跟上次尝起来的感觉一样好——不,是更好……他忍不住深入品尝,勾住柔软丁香,舌忝舐深缠,尝尽唇腔之内的每一处甜美……
“唔……”她细细的申吟稍稍拉回他的神智,这才惊觉——
他什么时候把她压在沙发上的?手还覆在女人胸前最柔软的那个位置,如果假装是不小心跌倒可以说服观众吗?可是热烫勃发的男性某部位正地卡在她腿间,这么禽兽的姿势说服力有点薄弱吧……
他还在思考要怎么找下台阶,或者干脆招供算了,坦承感情总比胡乱非礼女人来得好吧?最多再多澄清一下他没有要给她压力的意思,要不要接受她可以慢慢再考虑个十年八年都没关系。
“其实,采嫔,我喜——”
啪!
显然,她也考虑好该怎么回应了——
一掌直接往他脸颊轰上去。
采嫔现在完全不理他了。
闯了祸的寇君谦自知理亏,这几天都不太敢烦她。
虽然他事后用力回想,她好像也没怎么挣扎,而且……明明就很有反应啊,如果她真的不要的话,应该一开始就要抗拒、而且态度更明确一点,那样他就不会浑然忘我,沉醉到忘了自己是谁……
不过这么无耻的话他说不出来,那种“嘴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台词,是男人用来推卸责任的,一般隶属于小说中俊美邪佞男主角的专利,他没那个本钱、更没那狗胆。
她甩他一巴掌了,不是吗?
女人就是不愿意、不喜欢、不舒服,才会打他啊!虽然他觉得那是很美好、很珍贵的感觉,但是她只觉得被冒犯。
哀怨的目光追随曲采嫔,看着她从眼前走过,瞧都不瞧他一眼。
他现在两条腿都带伤耶,怎么出去觅食?她好狠的心,真的不管他死活了……
最后还是孙旖旎来探望他,知道他状况那么惨,“啧啧”两声为他的衰运聊表惊叹后,总算还有点良心,稍尽了下房东照顾房客的义务,帮他送吃的、陪他去中医诊所推拿,反正住同一条巷子,走几步路就到了,很方便。
再来就是洗澡的问题。之前他伤一只脚已经很麻烦,现在两只一起来,怎么洗他都不知道了.好不容易洗完,还在浴室滑了一跤,头上撞出一个包。
如果用星爷的电影来形容,他都想吐血吐成一个“惨”字了。
“你还好吧?”曲采嫔硬邦邦的声音传来,看似探问得不情不愿。
“没事没事,你不要过来,浴室都是水。”他急急忙忙阻止她。
她欲言又止了半晌,最后停在原处不动。
寇君谦好不容易自行撑起身体走出来,她这才上前搀扶。回到房间,她从衣橱拿了衣服给他替换。
“对了,下一张图是不是该画了?”算一算差不多快一个月了。他顺手拉住她的右掌就要察看——
曲采嫔迅速甩开,退了几步。“你不要碰我!”
他的手还僵在半空中,一脸尴尬。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在她心目中,他已经成了那么低级的人吗?连他的靠近,都嫌恶得无法忍受了……
“总之,你离我远一点,时间到了我会自己告诉你。”
她冷冷说完,背身而去,却在离开他的视线后,卸下防备,流泄脆弱。
不是没看见他受伤的神情,也不是不心疼……但是,她能如何?把他害得这么惨后,连他在浴室跌倒时扶他一把都做不到……
这个人,实在是老实得惹人心怜,就因为她那一巴掌,便认定自己强迫了她,一副自责得想切月复向她谢罪的模样。其实女人若真不愿意,岂会任他尝尽甜头、里里外外都吻遍了才想到要反抗,她是……不得不打啊!
女人心哪……依他的等级,或许终其一生都无法知晓她的心意吧!
她抬掌,看着逐渐淡浅的掌纹,逸出几不可察的眷恋笑容。
真的,好舍不得他…
“那个……我出去一下。”
虽然采嫔现在已经不太理他了,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报告行踪。
他要陪叶容华挑选送给父母结婚周年的礼物,不过在这敏感当口,他当然不敢在她面前提叶容华来自绝生路。
虽然没有缘分当情人,但他们还是不错的朋友,会彼此关心,他去推拿的那家中医诊所还是叶容华介绍的,陪她挑个礼物也是应该的。
“你脚好多了吧?抱歉,你受伤还让你出门。”
“好多了啦!”不过是扭伤而己,推拿个几天其实就已经可以正常行走,右脚的伤口也在复原,其实走慢一点、别让伤口裂开的话,正常行走没什么问题,何况只是在这附近逛逛而己。
叶容华说,她与妹妹讲好,她挑选父亲的礼物,妹妹挑母亲的,听说她父亲身量与他差不多,她想送套西装,就开口请他帮忙出借“身体”了。
买好礼物,他们在附近顺道吃了晚餐。
餐点才刚上来,外头便滴滴答答下起雨来。
寇君谦一边吃,目光不由自主地频频往窗外瞄,心神不宁。
下雨了,采嫔最怕水了,不晓得有没有躲好?
她很爱在阳台做日光浴,万一不小心睡着了没及时进屋……还有他昨天洗了衣服,贤慧又心思缜密的她可能会跑去后阳台收衣服,然后不小心被雨淋到……甚至连屋子不晓得会不会漏水,害她吓到这类天马行空的夸张想法都冒出来了。
他也知道这样心不在焉的表现,对和他一起吃饭的伴很不礼貌,可是他就是控制不住脑袋里的思绪,挂念家里的那个人。
她一个人,会不会怕?
“你告诉她了吗?”
“啊,什么?”对面抛来的问句让他熊熊回神。
“我说,那个让你真正认识爱情的人,你向她表明心意了吗?”
“没有。”因为想开口的时候,她就赏来一巴掌了,哪还说得下去?
“这不像你的个性。”他是那种喜欢上一个人,就会靠一股蛮劲勇往直前的人,不怕受伤、不怕拒绝,就算不被爱着,他也可以一个人爱得很快乐,用一双眼全心全意看着那个人。
“她的情况比较复杂一点……”需要考量的问题很多,她的心情也要顾虑,不能让她困扰、不能给她压力,担心得愈多,他愈开不了口。“而且她还帮着我来追你……”
这样怎么可能还会对他有意思?真要开口了,那叫白目。
“怎么不可能?有一种爱情叫做‘祝你幸福’,没听过吗?”要真没有心,何必花那么多心思来帮他追求所爱?
他只听过有一种爱叫放手啦!“你抄袭歌词。”
叶容华绝倒。“算了,你这种单细胞生物,没有慧根参悟女人心。”
第二次被女人如此评价,寇君谦识相地埋头解决餐点,不去抗辩权威。
“咦,你怎么还在这里?”出来用餐的孙旖旎,甩甩身上的水花嘀咕:“雨下真大……”
“不然我该在哪里?”
孙旖旎停下抽面纸的动作。“她应该就这一、两天了,保险起见,你不该在家里守着吗?”一口花枝丸忘了咬下去,寇君谦震惊地仰头。“什么?”
他每次问,她都说还早,而且老避着他,一副很不想跟他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感觉,所以他才会出来,让她有空间透透气……
孙旖旎打量他的表情,恍然大悟。“难怪昨天她来找我,态度怪怪的……”原来打的是这个主意,连告别的机会都不给他,她不知道这会让寇君谦多伤心吗?
寇君谦猛地站起,打翻了桌上的水杯,发出不小的声响,引来邻桌客人的侧目,但他管不了这么多,拔腿往外飞奔。
双腿传来阵阵抽痛,因过于剧烈的动作而扯裂伤口,但他跛着脚,朝家门方向飞奔。如果就在这一、两天,她为什么不说?他出门前明明就告诉她,她为什么不说?!她明知道没有什么会比她更重要,只要她一句话,他就会留下来陪她,她为什么不说!
她真的这么讨厌他吗?讨厌到宁可消失都不想留在他身边……
用最快的速度返家,他跌跌撞撞冲进屋内,双脚痛得几乎站立不稳,他没来得及喘息,着急地找遍屋内每一个角落,没见到她的身影,却看见飘落在落地窗边,被雨水打湿的画轴…他伸手摊开,画已不是画,糊成一团的颜料己辨不出原貌。
剧痛无预警地椎入心扉。
“采嫔……”他怯懦地轻喊了声。“采嫔,你在吗……不要这样吓我……”
她怎么可能就这样离开他?一如来时的悄然,让他无从防备,他甚至、甚至还来不及亲口告诉她……他爱她……
尾随而来的孙旖旎,静静站在门边,一时也不晓得该说些什么。
他——该不会在哭吧?
一个这么高大的男人,哭起来很怪耶!
孙旖旎搓搓手臂冒起的鸡皮疙瘩,走上前。“你……”
他毫无反应,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是受到太大的打击,呆了吗?
她张口正想说点什么,他突然惊跳起来,像发疯一样搬出所有的画具,开始狂画曲采嫔。好熟练!孙旖旎叹为观止。每一分神韵、每一寸曲线、脸容的勾勒又快又准,显然这张脸已经深烙记忆,他太熟悉属于她的每一部分,忘都忘不掉……
“没有用的啦,她如果不愿意,你画到死都画不出她来。”
这本就是两相情愿的事,他愿给,她愿受,才能成立,不是单方面强求就可以的。
“不愿意?”他茫然抬眼。她为什么不愿意?她不是说怕了无依无据、寂寞无边无际的日子吗?他想陪她,他可以跟她对话啊,她为什么不要?
“我又没有强求她要爱我,我自己爱就可以了,她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改掉所有她不喜欢的生活习惯,我什么都听她的,我不交女朋友,一辈子陪着她,只当朋友就好,她为什么还是不要?!”不懂,他真的不懂……
“她就是不忍心让你为她牺牲这么多才走的,你是猪吗?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我没有牺牲什么!”有她相陪很快乐,哪是牺牲?
“那是你的想法。连她都知道养一只鬼在家里是要付出代价的,她很难过害你左脚受伤——”
“我碰到抢劫,关她什么事!”他抢着反驳。
“从窗台跌下来又扭伤另一只脚……”
“那是提醒我变胖,该减肥了!”窗台和她都是无辜的。
“在浴室跌倒,头上撞出一个包……”
“我自己白痴大意,又干她屁事!”
“原本偏财运还不错,现在连张两百块的发票都对不中……”
“中个两百块就能大富大贵吗?不能的话,中不中有什么差别?要钱我自己赚,不稀罕意外之财!”
孙旖旎挑眉,似笑非笑。“你对她倒是情深意重。”维护成这样。
很多事情,相信他不是一无所觉,却自始至终,不曾动摇过信念。
“那是——”本能要再反驳,听清楚她的话之后,寇君谦弱了气势,软软点一下头,可怜兮兮地承认。“对,我很爱她,可是她不要我……我长得不帅、不了解女人心、不有钱又不邪佞,所以她不要我……”
前头还有模有样,但到后来……
“邪佞?”
“她说女孩子就喜欢那一种。”就在他不顾旁人侧目,到租书店扫了一大堆言情小说回来给她打发时间之后,她看完的结论。
他这种型的,通常都是男配角的命,就算埋头苦干追个十年八年,女主角最后还是会以不可思议的光速,瞬间被邪佞男主角吸引。
他真的好惨……
不知道这时候笑出来会不会很没同情心?孙旖旎轻咳了声。“都说她不是不爱你,是不想连累你为她弄得一身伤了,你是听不懂人话吗?”曲采嫔选择自行消失,这样他就不必背负良知谴责、道德压力,她是用心良苦。
“谢谢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一点都不能安慰他。采嫔知道他的心意时,明明就不高兴,完全不想理他。
“她没有不理你,你受伤她很心急,跑来请我帮你,暗地里关心你,她只是不想留给你太多的遗憾。”单恋都已经难过成这样,要是知道她的心意,他会更痛苦,更难忘。
“是吗……”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她更不应该离开他。
寇君谦不再说话,埋头专注地画她,一张不行,就画两张,两张不行,他画三张……总有一天可以把她画回来。
这个死脑筋的家伙!孙旖旎懒得再跟他说,该让他知道的她都说了,看不开她也没办法。
天色亮了。
寇君谦一夜无眠,画了不计其数的她,但是没有一张,能让活灵活现的她再次出现。孙旖旎不是说他的画有灵气吗?他有满满的感情,很真心地画,很用心地想她,就算不刻意这么做也满脑子都是她,为什么还是画不出来?
“采嫔,我知道你在这里、听得见我说话,不要不理我好不好?回来陪我……”
到后来,等不到她,他也想通了。
既然她不来找他,那就换他去找她。
他收拾满地的画,叠起,收成卷筒状,抱着它们去找孙旖旎。
孙旖旎听了他的话,一口茶差点喷出来。“你、你、你——说什么?”
“我说,她不见我,换我去见她。”
“不是吧?我说寇君谦,虽然你很痛苦,但是殉情真的是不好的示范,你千万别——”
“谁要殉情了?”他奇怪地瞥她一眼。“我想再试一次,回到七年前她出事的那一天找她。”真要殉情,还会来找她废话一堆吗?
“原来……是这个意思喔?”她干笑两声,旋即神色一整,吼他:“你真当这是国际旅游团了是不是?还玩了又玩,去过还想再去?'”
“我要去。”他神情未变。无论任何代价,他要去。“我有好多话还没来得及告诉她,就算命运改变不了,就算我得付出代价,我还是要去,把那些该说的话亲口对她说。你不是我,你不会明白那种想抓住什么却没抓住,懊悔的伤痛有多痛……”
“谁说我不懂……”她咕哝。就因为懂,才想极力弥补,四处奔波让自己累得像条狗一样……
“如果你真的懂,那就帮我,我不想一辈子都活在这样的懊悔与遗憾当中。”
分不清究竟是哪一句话打动了她,总之——她一定是疯了,居然答应陪他一起做蠢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