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她,是言洛宇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开端。
这个开端,始于他幼儿园小班。
在为这个不幸做说明之前,他得先为自己做个简单的介绍。
他,言洛宇,出生于相当幸福美满的家庭,这个家庭中,有一个在国中当教师、私底下却很不会说话,人际关系弄得一团糟的爸爸;一个每次进厨房都要先叫消防车在一旁待命的妈妈;加上大他十一岁,古灵精怪以捉弄他为乐的姊姊;还有在这当中水深火热的他。
但,这依然改变不了,这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事实。
虽然,爸爸教他做人要诚实,这条言氏家训害他吃了不少苦头。
例如国中时,坐前面的女生问他:「我的脸是不是很圆?」
他认真端详了下,诚实回答她。「是有点婴儿肥。」
然后一巴掌就轰上他左脸颊了。
他曾经很质疑,无时无刻的诚实,真的是必要的吗?
把这个问题拿去问智商一九五、聪明无比的姊姊,她也很慎重地拍拍他的肩。「弟,要相信爸和姊姊,这绝对是正确的、高尚的、完美的品格所必须具备的基础要件。」
是这样的吗?可是他一直怀疑,她那时不敢直视他,又不时瞄他左脸红肿的行为,有相当大的偷笑嫌疑。
后来他才想起,自己一直忘了问,既然这是正确、高尚且完美的品行,那如此告诉他、并鼓励他的姊姊为什么都没有在遵守?好奇怪对不对?
不过无妨,这依然无损这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的事实。
虽然,他又必须补充,他那个家事白痴的老妈,在他六岁那年差点毒死他,原因只是他一时年少无知,相信了她的保证而吃了那锅传说中的「谋财害命五毒汤」,被回家后吓坏了的爸爸送进医院洗胃,母子二人的大名差点出现在报纸的社会版头条。
直到现在,妈妈依然坚称那叫「恭喜发财五福汤」,不过关于这一点,他比较倾向于姊姊的说词,那是以生命为代价所换来的惨痛领悟。
还有无数次,他们一家四口差点葬身火窟……
于是在某次的家庭会议中,基于家中成员的身家安全为考量,以三票对一票通过,掌厨大位落在父亲手中,厨房从此列管为母亲的禁区,并贴上「狗与妈妈不许进入」的标语严格执行。
但、是——他依然坚称这是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再再虽然,他还得加上一点,他有个特立独行、考试拿鸭蛋像家常便饭的姊姊,但是爸妈从来不骂她,还会帮她统计次数,有一阵子他甚至怀疑,集满十个鸭蛋是不是有棒棒糖吃?
有一次期末考时,姊姊连着考了八科满分,回家时,妈妈直瞪着成绩单问:「女儿,-吃错药啦?考这什么鬼成绩?」
姊姊耸耸肩,回了句:「因为我不爽。」
「谁惹-大小姐不爽?」
「地中海照明灯。」就是爸爸学校那个地中海秃头的教务主任啦,顶上光亮都可以拿来当照明灯使用了。
事情的始末是,地中海照明灯⒆磐浞泶贪职至自己的女儿都教不好了,来学校真是误人子弟。姊姊辗转得知,隔月的考试就卯起来给地中海照明灯难看了!
那是他四岁半时的事,于是他认清了一点,惹熊惹虎就是别惹叶洛希!
还有无数次,她发现到他的「美色」有多好用,以一客麦当劳儿童餐⑺穿裙子、戴假发⑵班上的男同学来达到任何她想达成的目的,害他在那个尚不识人心险恶的七岁半,差点失去了纯纯的处男之吻。
虽然如此,他还是-延残喘地活下来了,因此他还是决定在余生继续坚称这是个……什么东西,噢,对了,美满幸福的……家庭?
扯远了。
他还没说到主题对不对?
好,现在要正式进入主题了。
认识她,是他完美人生中,所有不幸的开端。
这个开端,始于他幼儿园小班。
为自己做完简单的介绍,接下来就是要为这个不幸做说明了。
这个不幸事件的祸源,名叫丁群英。
很中性化的名字,名字的主人更中性化,于是他一时不察,就很不小心地把她误当成小男生了;再再然后,老师、同学也跟着他很不小心地把她当成小男生;再再再然后,他们梁子就这样结下来了!
同学开始嘲笑她长得不像女生,说他长得都还比她漂亮有气质。
于是她气呼呼地问他:「言洛宇,你说,你老实说,我真的长得很不像女生吗?」
「……很不像。」爸爸说,做人要诚实。
那是他第一次,吃到女孩子赏的锅贴……更正确地说,是很不像女孩子的女孩子赏的锅贴。
他哭着回去告诉爸爸,诚实很痛,他不要诚实了。
但是爸爸说,男孩子要有志气,怎么可以因为一点点痛就改变原则。
原则?诚实就已经让他痛成这样了,他不敢想象原则会害他变成怎样,他的不幸又不会因为诚实和原则而有所改变。
他很担心、很担心,因为他就坐在她隔壁。
从他「诚实」的那一天起,他的日子就变得很难过,这个小恶女从此以欺负他为毕生职志,偷画他的作业簿、推他一把害他跌倒、抢他的养乐多等等,诸如此类数不清的恶形恶状。最最过分的是,有一天同学又笑她男人婆,圆嘟嘟的像只胖小猪,连言洛宇这个男生都长得比她好看一百倍……
接着她就火了!
「什么我没他好看?他长得那么漂亮,说话嗲嗲的,根本就是个娘娘腔!」
「我……我不是娘娘腔……」他好无辜地小声辩解。说话太大声喉咙会痛啊,听得到就好了嘛,这样就是娘娘腔了吗?
「不然你就是女生!」
「我、我不是……」
「我不信!」她直接地、准确地、迅速地往他胯下偷袭——
「哇——」一声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嚷传遍幼儿园,惊动了师长、惊动了被联络到校的父母。
「妈妈、妈妈——」他在母亲怀中,哭得好不凄惨。
「怎么了,小宇,告诉妈妈,谁欺负你?」
「她!」小小的手指,准确无误地指向丁群英。
「她怎么欺负你?」
「她——呜呜!她抓人家的蛋蛋,好痛——」
一旁的大人,全部张口结舌,反应不过来。
「不会吧?儿子,你被性骚扰了吗?有没有SM?有没有——」
「初晴,-可以不必那么兴奋。」丈夫哭笑不得。
有吗?她有表现得很兴奋?稍稍收敛了些,赞许的眼光忍不住瞄向才四岁多一点点的摧草魔。好样的,这丫头有眼光,懂得挑上她儿子这种极品,真是太猛了……啊,不是、不是!这丫头不要命了,敢对她儿子伸出禄山之爪!
小洛宇暂时忘了哭泣。「什么是性骚扰?」
「就是、就是……唉呀,像抓蛋蛋就是了!」
「那我也要抓她的蛋蛋!」呜呜!笑她的人又不是他,为什么他要被她骂?还要被抓蛋蛋?不公平。
「她没有蛋蛋可以让你抓啦!」哈哈,儿子报复心很重哦!
「初晴!」言氏大家长好笑地瞪了妻子一眼。「不要乱教小孩。」
言孟春往旁边一看,女孩眼神不驯,紧抿着唇不愿认错。
他说,小孩子闹别扭是常有的事,请老师不必放在心上,然后将儿子带到一旁安抚情绪,顺便教导他做人不可以记恨,要友爱同学,例如「我也要抓她蛋蛋」就是绝对不可取的行为。
「可是她也抓我的蛋蛋啊,而且很用力!」爸爸说要友爱同学,可是抓人家的蛋蛋是一种友爱的行为吗?
也对啦,这是身为男性的耻辱。
言孟春盯着儿子愤愤不平的表情,设法安抚。「因为她不知道这样会痛。」
「她还咬我的耳朵!」
「她在和你联络感情。」
「她用脚踢我的!」
「……她不小心把脚伸太长了。」挖空脑浆挤出这一句。
「上次做劳作,她故意用蜡烛滴我。」
「……」言孟春叹气。「儿子,你到底受了多少性虐待?」
所谓的命运,其实是为了因应老天爷耍贱而延伸出来的名词,为人在倒霉时,喝凉水都塞牙缝的带赛遭遇找个合理的解释。
举个例子来说。
你有没有过这样的经验?出门前还晴空万里,不过才多眨了两下眼睛,一场大雨就将你淋成落汤鸡;好不容易七手八脚找出雨衣穿上,发动机车骑没几公尺,又是一片朗朗天晴、花好月圆,路过的人全像看白痴一样地看着你?
再例如,平时明明走两步就有一家机车行,让人怀疑你不开机车行就落伍了,可是莫名其妙被戳破轮胎,真正需要时,却神奇地在方圆百里找不到半家,只能牵着车逛大街,还要催眠自己,当作是在溜狗……
再再例如,一场台风可以疾风豪雨到连台北捷运都淹水,偏偏就是水库不下半滴雨,然后看着新闻中家家户户淹水淹到膝盖,扫都来不及,还要高呼「节约用水」……
这个就叫命运!
而,对言洛宇来说,他的「命运」就是遇上丁群英。
真的,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去经历上述几项,都不要遇到她。
他们的缘分开始于幼儿园小班,也结束于幼儿园小班,升中班时,他就没再见过她,为此,他痛哭流涕,感激得不知所云。
但是,什么叫孽缘你知道吗?什么又叫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你知道吗?就在他过惯安逸日子,完全失去危机意识时,衰神冷不防地又倒打他一靶。
在他国小一年级,新生入学之后,他再度陷入水深火热之中,原因无他,右座芳邻正是昔日旧识,丁小姑娘是也。
最悲哀的是,他这只小猪头居然没能在第一时间认出她来,及时逃命;更猪头的是,他还犯了相同的错误——在开学的第一天,天真无邪地问她:「你是男生还是女生啊?我看不出来耶!」
可以想象他会有什么下场了吧?新仇加旧恨,她简直把他欺负得没日没夜、没天没良!
两人的座位中间被划上一条楚河汉界,这个不光是他们,走遍所有低年级的教室桌面都找得到,比较过分的是,她不只命令他不可以越界,每次越界就打他手背,就算没越界也打——因为规矩是她订的,她说有就有,不许有异议,而她自己却可以常常越界……他几乎每天都是红着手背回家。
班上打躲避球时,她从头到尾锁定他卯起来K,而且劲道十足,有一次还把他K到流鼻血。
打扫工作做完时,她故意把他负责的区域弄脏,再去报告老师说他偷懒没打扫……
这些也都算了,她还带头叫他娘娘腔,说他一点都不像男生,害班上的男同学也跟着唾弃起他来,不敢跟他一起玩,怕被一同归类在娘娘腔的行列……
他哪里不像男生了?他只是说话轻声了点、动作秀气了点、长得比较像妈妈,这样而已啊,噢,对了,还加上考试分数比她高,然后她就气得跳脚了!
真的,他也不晓得为什么啊,而且他表现得愈是无辜,她就欺负得愈带劲!
偷偷告诉姊姊这件事,姊姊只是凉凉地说:「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只能说你笨得很够本,你自求多福吧,我也救不了你了。」
姊姊的落井下石,让他清楚地见识到什么叫「手足情深」!
所幸,这样的日子也没维持多久,一年级下学期开学时,他就没再见过她,导师说,她转学了。
因此,他又偷来几年安逸时光,世界依然美好,阳光依然灿烂。
直到上国中一年级——
让他再重复一遍,什么叫命运?什么叫孽缘?如果还是不清楚,看看他,相信每个人都会有相当深刻的体悟!
是的,他和丁群英又成为同班同学了!
他的座号,就在她后面一号。
初初看到同学名时,他简直想申吟了,很明显的,上帝再次挑上他见证「命运」的公信力。
岁月,让她改变了许多,以前,她只是名字中性化、外表中性化而已,现在,她连行为举止都中性化过了头,这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和男人比豪情气魄,请叫她第一名,她简直就和她的名字一样:气盖群雄,勇冠群英!
就他所知道,校内校外人人都必恭必敬喊她一声:「大姊头!」
他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以前她虽然打压他,可那也仅止于对他个人的小恶作剧,她对每一个同学都是相当友爱的,上课认真、作业准时交,在师生之间也算是甜美可爱的好学生。
不像现在,她永远是最后进教室,最快离开的,逃课闯祸、违反校规的事一定有她的分,我行我素得让全校师长头疼。
心里,有那么一点难受。他是第一个把她误当成男孩子的人,幼儿园时期,她心灵是真的受到创伤了,她今天变成道地的男人婆,和男人比气魄……总觉得自己也该负上一小部分的责任。
所以对她心血来潮的恶整行为,他始终容忍着,他早有心理准备了,遇上她日子不会太好过。
自取其辱地又跑去问阿姊,她说——
「弟,送你一句话,冤家宜解不宜结,就你这点智能——唉,你斗不过她的。」附赠一声悲悯叹息,有模有样地摇头走人。
每次跟姊说话,都会让他严重质疑自己的智商,觉得自己笨到这种地步,不自杀谢罪实在对不起天下苍生。
不过……斗他没有要跟丁群英斗什么啊!是姊误会什么,还是他说错什么了?
虽然,他必须承认,这些年过去,丁群英依然不改其志,以捉弄他为乐。
他忘了谁说的,好象是四叔吧!他说:「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记恨的动物。她会忘记她交过几个男朋友、会忘记她做过几次处女膜重整手术、会忘记她欠你钱……但是,她只要恨一个人,海枯石烂都不会忘记诅咒你,所以,要让一个女人记住你最好的方法,莫过于让她恨你。」
这些话,在丁群英身上得到了印证。
至少,在她这么努力地表态之后,她清楚地让他了解一件事,她很讨厌他,非常非常地讨厌;而他也清楚地确认了一件事,这辈子,他只要碰上她,就绝对没什么好事!
他也认命了,尽可能地有多远避多远。
他们的缘分一向来得快,去得更快,国一结束,因为学校的能力分班,成绩向来名列前茅的他,自然被分到前段班,与后段班的她虽然同处一个校园,但要碰在一起,机率其实不大。
她现在如何?他并不很清楚,也不会特别去关切。有一回打扫时间,他负责清扫体育器材室,正要推开门时,刚好看见丁群英也在里头,那时她正好接过同学递给她的香烟吸了一口,接着——拚命地咳!
她,明明不会抽烟吧?
来不及深入思考,就看见训导主任往这里走来,他下意识地,挡在半开的窗户前大喊了声:「训导主任好!」
里头的人吓到了,赶紧熄掉烟蒂由另一个窗口丢出去。
幸好,训导主任没闻到烟味,也没多做停留,点了下头就离开。
他松了口气,回头瞄了一眼,对上她有些复杂怪异的凝视眼神。
当时,他其实也没多想什么,直觉就是做出帮她掩饰的行为了!
当然,他并不会指望因为这件事,两人就能化敌为友,因为四叔也说过:「就算你做了一百件让女人感动的事,只要做一件对不起她的事,她记住的永远是对不起她的那一件,而不是感人肺腑的一百件。」
有时他觉得好奇怪,既然女人是那么糟糕又麻烦的生物,那他为什么要娶四婶,还生了个小小麻烦?
但是后来的这件事,又让他认同了四叔的话,女人确实很糟糕!
早上升旗典礼完,他的桌椅被推倒,书本散了一地,还嚣张地附上一记大脚印;放学回家时,发现脚踏车的轮胎遭不明人士戳破,唯一的嫌疑犯是谁,他连想都不必!
从小到大一忍再忍,他终于决定他受够了!
就在某一天,又让他撞见她和同学打架,他一时在气头上,想也没想便去通知训导主任。
她看不顺眼的人就活该要被她扁吗?为什么要任她这么为所欲为下去?总要有个人告诉她,什么叫规矩!什么叫人与人相处之道!
因为这件事,她被记了两支小过,并且咬牙切齿地当着他的面撂下狠话:「言洛宇!你以后最好有多远闪多远,不要再让我看见你,否则你他妈的我见一次扁一次!」
他愣愣地,看着她离去的身影,背脊僵直,似她倔强的性情。
他没有错,阻止校园暴力,本来就是理所当然的,他不该感到内疚,但是看到她嘴角带伤,怨恨瞪视他的眼神,以及往后每一次经过中廊,视线对上那张处分公告,他就是没有办法克制歉疚的感觉由心底升起。
之后,他更少看到她了,反正他们不对盘,其中一个人远远看到对方都会绕道而行。
他是师长、同学眼中的模范生、乖宝宝,违反校规的事,打死也不会做,考试成绩傲视群伦,聪明、有气质,前段班的同学以他为典范;而她是学校的头痛人物,校内校外的学生之间有纠纷,首推她仲裁交涉,她豪气干云,不让须眉,后段班的同学以她马首是瞻。
他们王不见王,各有不同的生活圈,也不会有交集。
就这样,一直到国中毕业,他没有疑问地考上第一志愿的-立高中,有关她的消息,了解得就更少了。
现在回想起来,虽然他们几乎从不包纸尿布后就结识——好吧,改成结仇会贴切些——但实际相处的时日,其实不超过两年,这样的缘分,不知该算深或浅?要说深,翻开国小、国中的毕业纪念,班上随便一个同学都比他们同窗还久;但要说浅,他们好象每绕一圈,又会不小心碰在一起……
两年同窗,他还每次都坐她隔壁,但他其实一点都不了解这个女孩子。她看似大而化之、不拘小节,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独独对他就是小心眼得很,死死记住他八百年前犯的小过错,专挑他来作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天知道,他也搞不懂她为什么会这么不爽他,真要认真算起来,他才是比较倒霉的那一个吧?
女人啊,真是奇怪的生物。
比较值得庆幸的是,他们的孽缘真的就到此为止了。她是不是仍在另一所学校作威作福、鱼肉同学,他并不清楚,反正从此桥归桥,路归路,要是接下来还有可能再成为同学,那他言洛宇的头就剁下来让人当西瓜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