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家宜解不宜结 第二章

作者 : 楼雨晴

是的,他的头不会被剁下来当西瓜劈,因为他读男校,除非她变性,否则别说同班,连同校的可能性都等于零。

但是他忽略了一点,命运的公信力是不容挑衅的。

他有说过,他们的孽缘很深厚吧?

他有说过,老天爷很喜欢挑他来耍贱吧?

他有说过,他们不管怎么绕,都会碰在一起吧?透过她,不需要任何科学证明他就已经百分之百相信地球是圆的!

那天放学回家,骑着脚踏车经过社区公园,不经意瞥见公园内有点眼熟的身影,害他差黠倒栽葱!

幸好及时稳住车头,要不然骑脚踏车「犁田」,回去准被姊笑死。

下意识里,他完全不多作停留地快速给它骑过去,或许是习惯吧,他们就像磁之同极,本能地互斥,必须保持安全距离。

她说了,要他离她愈远愈好,否则见他一次扁一次!他一点都不打算见识女人言出必行的魄力,尤其是这个威风八面的大姊头!

隔没几天,他又在同样的时间、同样的地点看见她。

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下来,次数一多,他不小心留意到她的举动——喂流浪猫流浪狗?她?要狠扁人从不手软的大姊头?!

不会吧?她哪时变得这么有爱心了?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天放学经过小公园,他会往特定的方向望去,搜寻那道熟悉的身影。渐渐地,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似乎比较没那么糟糕了。

一个会喂流浪动物,温柔安抚-们的人,应该坏不到哪里去吧?

爸爸也不擅于表达情感,但是对那些流浪的小动物却很有爱心,常常喂食-们,他从小看到大,耳濡目染下,对于爱护小动物的人,会让他产生莫名的亲切感。

这一天,学校有辅导课,他上完课回家时,夕阳已经半隐入地平面,他打算赶在夕阳余晖完全消失之前回到家。

就在绕过每天回家必经的小公园,正要弯进社区的巷子里时,一旁的状况引起他的注意。

丁群英?

初步判断,她似乎遇上麻烦了,谁教她平时爱惹是生非,这下吃到苦头了吧!

这其实不干他的事,他该做的,是当作没看到,然后依原定计划在天黑前回到他温暖可爱的家,洗个香喷喷的澡,品尝爸爸细火慢熬了两个钟头的人参香菇鸡汤!

但是当角落大打出手后——

哇咧!七个打一个?是不是男人啊!

不管她平时如何威冠群英,至少此刻他看出她招架得很吃力,在一拳逼上她左脸颊的同时,他毫不犹豫地捡起地上的石头砸去——宾果,正中红心!

「丁群英,上来!」

那颗石头引起她的注意,她回过头,错愕地瞪着他。

「发什么呆?快点!」他又催促,这次她没有迟疑,俐落地跳上脚踏车后座,他立刻埋头用力地踩踩踩!

但是,他得附带说明一点,这是脚踏车,不是一般电影英雄救美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的拉风机车,有一飞千里的能耐,而且他也未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所以……

呃,那不是重点啦,总之,后座的丁群英实在看不下去了,一把搂住他的腰——

「啊!」他惊叫一声。

「鬼叫什么?又没要强暴你!」不搂住他的腰,身体怎么平衡?怎么找到施力点?

丁群英白他一眼,长腿往前伸,占去一半脚踏板的空间,助他一「脚」之力。要真想靠他这龟速逃命,她还不如跳下来和后面那群穷追不舍的家伙决一死战痛快些!

「可是、可是——」这样不算强「抱」吗?而且,她搂得会不会太紧了些?从没和亲人以外的异性如此亲密,他面颊微微泛起红潮。

「闭嘴!你再-嗉我扁你!」没见过男人像他这样龟龟毛毛的!

世上怎么有这种事?救人还要被骂、被扁,言洛宇在心中频频叹气。

「左转。」她冷不防命令。

「噢。」谨遵懿旨。

在社区附近绕了几圈,甩掉后头紧追不舍的人后,他依着她的指示将她送到家门前,这才发现她住的地方和他家居然只隔两条巷子。

丁群英跳下后座,双手抱胸,斜睇着他。

「干、干么?」用这种眼神盯着他,他会头皮发麻耶!

「你很不怕死哦!」都说了叫他有多远闪多远了,他还敢插手管她的闲事,不相信她会言出必行,把他扁成猪头吗?

「那、那我回去了。」他掉转车头,识相地模模鼻子闪人,不碍她的眼。

「等一下啦!」她没好气地叫住他。「这次不算,好歹你帮了我一回,你以为我那么不识好歹哦?」

「呃……」如果点头,她会不会一拳挥来?

「喂,问你一件事。刚刚你干么要帮我?你明知道我不爽你很久了。」乘机看好戏,报一点老鼠冤不是更痛快?

「嗯……」这种事放心里就好了吧?说出来多失礼。

「男子汉大丈夫,有话就直说,嗯嗯啊啊的,你演啊!」她不耐烦地吼他。「到底为什么?!」

「我们……是同学。」

「同学?」嘲讽的眼神瞄了眼他身上的制服。「雄中耶,我可没那个荣幸。」

读雄中又得罪她了吗?他研究她的表情,斟酌着词汇。「可是……我们很早就认识了啊!-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吗?」今天换作是别人,也会和他一样这么做的。

「那叫冤家路窄吧?」

「……」他又无言以对了。

「算了算了!」她挥挥手。「反正我欠你一个人情,有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讨。」

他奇怪地看了她一眼。「——不讨厌我了吗?」四叔不是说,就算他做了一百件事,她记得的永远是他对不起她的那一件?

「谁说的?下次见到你,我照扁不误。」亮拳以兹证明。

「……」四叔英明!

突然有种山穷水尽,多说无益的感觉。「那,再见。」

「跟一个下次见面要扁你的人说再见?」

「……」埋头,骑车。

这一回,她没再拦住他,看着他离开视线,忍不住朝天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轻哼:「愣头愣脑的白痴!」

虽然,她说过要他没事最好少出现在她面前,否则下次见面依然照扁不误,但是每天下课经过小公园,他还是会习惯性地朝里头望去,给她一记微笑当作打招呼。

就只是那一秒的眼神交会,一记淡淡的微笑,他不会停留,而她也会当作没看到地别开头去,完全不给他好脸色。

每日夕阳西下前的小小交集,似乎成了他们之间无须宣之于口的自然默契,甚至是生活中的一部分,习惯了之后,没那么做反而觉得哪里不对劲。

没错,这天下课,没看到蹲踞在公园角落与流浪小猫喁喁低喃的身影,回家之后的言洛宇就开始坐也想,站也想,洗澡也想,吃饭也想了……

「喂,思春了哦?」叶洛希在餐桌底下踢了踢他。

「哪有?」

「还没有?明明就坐立下安,一副欲火焚身的样子!」

「洛洛,-弟才十六岁,不要乱教。」言孟春严肃地纠正。

「老爸,你太小看人类的爆发力了,小叔五岁就会泡马子了。」叶洛希更不以为然。

叶初晴哼了两声。「既然我们说的是人类-没事干么拿一只配种用的兽类来比较?」

「啊,也对,失言失言!」

这——愈扯愈不象话。

言孟春彻底投降,好担心地看着儿子,多伯他纯洁的心灵被污染啊……

言洛宇像是没听到,心不在焉地扒着白饭。

「小宇?」起码洛洛有句话没说错,儿子今天真的有点小反常。

白饭扒到一半,突如其来地冒出一句:「爸,我等一下可不可以把今天剩下的饭菜拿去喂公园附近的流浪狗?」她今天没去,那些小猫小狗一定饿坏了。

「噢,好啊!」言孟春愣愣地点头。儿子一整晚光扒白饭,想的就是这件事?

晚上八点,提供照明作用的公共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言洛宇提着今天晚餐的厨余来到小公园,大方分送父亲的手艺,看着小家伙们围在他身边满足地大快朵颐,他浅浅微笑。

「好吃吗?我爸的厨艺不是盖的吧?每次吃他做的东西,都会觉得当他的儿子好幸福哦!」他搔搔小白狗的脖子,小白狗在他掌心蹭啊蹭地,像在撒娇,让人倍感窝心,他逐渐有些明白她天天来喂这些流浪动物的原因了。

她是不是很寂寞?所以才找这些不会拒绝她的小动物陪她?

他不是她,也无从得知她心里在想什么,但至少,她让他觉得——比较不像以前那样避之唯恐不及了。

「她虽然外表凶巴巴的,但还是有很可爱的一面,你们说对不对?」逗着啃鱼骨的小花猫,他笑笑地下了结论。

远远的,丁群英就看见一个呆子低着头傻呼呼地自言自语,不晓得在念哪一国的经,慢慢走近,看清公园灯柱下那个闯入她地盘的入侵者——

「又是你,言洛宇!」这家伙跟她有仇吗?走到哪里都阴魂不散,连喂个流浪猫狗他都要来抢?!

「-来了?」他将今天迟了些许的笑容给她。「今天比较晚哦!」

「我有说要天天来吗?」口气很冲!她弯身倒出饭菜。「小黑,过来。」

他又说错什么了吗?看来她今天心情似乎不大好。

言洛宇好无辜地低头模模在他脚边轻赠进食的小白狗,寻求-的认同。

「小、黑!我叫你过来!」丁群英看了更火。这群叛徒!喂了-们这么久,居然比不上才喂过一顿饭的陌生人!

言洛宇左右张望了好几下,确定她指的是他脚边的这只。坦白说,他就是瞪凸了眼,都找不到-能被叫成小黑的理由。

「-、-好像是白色的……」他小小声纠正,怀疑她是不是有严重色盲?

丁群英冷冷瞟他一眼。「-眼珠子是黑色的。」她就要叫-小黑不行吗?要他管!

他愣愣地张口,发不出声音。

好……奇怪的逻辑。

「小白!」她再喊,他又瞪住她,被她一记火眼金睛扫回来。

噢,好好好,因为-眼白是白色的嘛!他看着毛色全黑的狗狗,努力催眠自己举一反三。

「咪咪!」

……没关系,又没人规定狗不能叫咪咪。

「小强!」

……无所谓,蟑螂又没有申请专利,猫绝对可以被叫小强。

「小笨宇!」

这个……就有点过分了哦!指桑骂槐嘛!

惨了,再这样下去,他会精神错乱。

丁群英一一点名,发现真的没人——不,没猫没狗理她,她真的是火到最高点了!

言洛宇好同情地偷觑她。他能理解这些小家伙的心情,爸爸煮的东西,真的会让人不吃到吐就舍不得放下筷子,更别提是这些没志节的小家伙们了。

「好,你们好样的,不过来是不是?大不了我走!」什么世界啊!不是说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猫是灵性的动物吗?叛徒,一个个都是叛徒!连-们都不要她

起身之际,手腕被握住!

「言洛宇,你右手想打上石膏就再给我抓紧一点没关系!」她恨恨地瞪住他捉握的五指。

「不要生气,-们只是饿了,-又那么凶,-们才会不敢靠近。」不介意她的坏脾气,他温温地说道,手没放。

「要你教!」他以为他是谁?一个突然闯入的外来者罢了,喂一顿饭就了不起了吗?

他起身,绕到她面前正要张口——

「-怎么了?」最先接触到的,是她眼底淡淡的泪光,还有额上的血迹。

「关你屁事。」被握得有点紧,紧到手腕发热,她粗鲁地甩开。

「-又打架了?」

「要报告教官吗?去啊!」她冷讽。「要不要我把我们学校的电话告诉你?」

他就知道,她还在记恨。

他轻叹。「打架不好,-自己也会受伤,而且-父母——」

「言洛宇!你有完没完?!雄中的资优生了下起啊!我父母怎样不关你的事,我毕不了业更不会死,你再多说一句,我保证我会揍你!」

被女生一天到晚威胁要揍他实在不是多光荣的事,而他更是清楚地知道,她打起架来强悍不输男人,几个大男人都会被她修理得金光闪闪了,他必须羞愧地承认——好吧,真要动手他绝对打不赢她。

发狠地撂完话,他这个被威胁的人都还没脚软,她反而先蹲去,将脸埋在膝上。

气氛静得有些怪异。她——该不会在哭吧?

这一刻,他竟奇异地看穿她外表强悍,内心其实极其脆弱,所以才会用更尖锐的芒刺武装自己,尤其针对他……

其实他也不懂,为什么她对他会特别尖锐敏感?他明明没做什么。

也许是感受到她的无助,饱餐过后的阿猫阿狗一一趋靠向她,围在她脚边,安心地偎靠撒娇。

看她伸手安抚每一只饱足后的猫兄狗弟。他轻道:「-看,我只是有利用价值而已,-们的心还是向着-的。」

「这还用你说?」她不领情地轻哼,嫌他太吵!

言洛宇蹲身,隔着一小段距离审视路灯下的她。

额头上的伤还带点红肿,应该是砸出来的,可是她其它地方并没有伤口或青紫,有可能会是打架而来的吗?

每次走进家门前,丁群英都要再三犹豫。

仔细聆听了一会儿,里头静悄悄的,应该是睡了吧?

她松了口气,推开客厅的纱门,一阵冲天的酒气扑鼻而来,她必须要暂时闭气才能不被醺昏。

她打开屋里所有的窗户让空气流通,冲淡这股由烟味、酒味融合而成的难闻气味。回头审视凌乱不堪的客厅,弯身收拾满桌的杯盘狼藉,地上的空酒瓶、花生壳、烟,还有!碎掉的玻璃杯。

她模模额头上的红肿,血迹已经凝固,但是心中长年滴血的伤口,从来没好过。

双腿一弯,她跌坐在凌乱的地面上,抱着膝将脸埋入。

如果可以,谁不想当个人见人爱、师长欢迎的好孩子?她要是认真读书,不见得会比言洛宇差啊!问题是,她必须没有一个酒鬼父亲、-家弃女的母亲和从来不曾安宁过的家庭……

她是不学好,她是喜欢用拳头解决事情,那是因为她没有学好的空间,那是因为这个环境教会她,必须够强悍才能保护好自己,成绩于她面言,根本是不实用的废纸一张!爸爸不会因为她考了好成绩就少喝点酒,更不会因为她一张漂亮的成绩单而停止发酒疯。

长久以来,活在没人在乎、没人关心的角落久了,从不指望有谁懂她的心情,只能在流浪猫狗身上寻求慰藉。今晚,意外有人慰问相陪,却是她一直以来最排斥的人——

为什么要针对他?

为什么特别讨厌他?

为什么就是看他不顺眼?

直到稍稍懂事之后,才明白自己的心态,原来,她只是嫉妒。

嫉妒他有人疼、有人在乎。

嫉妒他有温暖的家庭、恩爱的父母。

嫉妒他哭泣时,有人把他抱在怀中慰哄。

嫉妒他拥有她最渴望、却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

为什么同样的年纪,却那么不公平?在什么都还不知道的年岁时,每天看着他的父母轮流牵他的手到幼儿园上课,亲亲他的脸颊道别,她就是气!只能不断地欺负他,以取得内心的平衡。

更多年之后再遇见他,他仍是父母、师长的宠儿,拥有数不清的关爱;而她,连想找个在乎她的人,都好难。

温暖安逸的成长环境,造就了他温润如水的脾性、清逸文雅的气质。反观她,脏话满口、举止粗野,任谁看了都会皱眉……

差好多,真的好多。

这样的差异,让她在看见他时,就是没办法给好脸色,处处恶整。

她一直以为,他心里一定恨死她了,可是在同学鼓吹下学抽烟那一次,他帮忙掩饰的行径,着实让她感到相当意外。

后来,这个她一直觉得单纯得像白痴的资优生,不知不觉让一票女生芳心暗许,得罪了一堆泡不到妞的失恋人,居然一点警觉心都没有。

当她知道他脚踏车被放风、课本桌椅被恶搞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莫名的火大,揪出那些人单挑!

也许是想还他的人情吧,她丁群英不欠人。

没想到,她生平第一次良心发现,他居然扯她后腿,送她两支小过当回报,她气得险些没脑中风。

这个笨蛋!他果然只适合被虐待,她以后要是再对他好、她就是比他更笨的世纪大笨蛋!

就算……他的笑容很温暖。

就算……他今晚的陪伴很窝心。

就算……他安慰人的嗓音还满好听的。

就算……就算……唉!当个世纪大笨蛋会不会很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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