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朗清河 第十二节 谁,为谁点亮一扇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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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着看她略带惊讶地回头,眼睛还是那般的清澈温柔,多少年了,他一直爱着这双有着与母亲一样的脉脉温情的眼睛。午夜梦回,他总是恍惚看到她在浓浓的人间烟火里回头,对他灿然一笑,他想追上却又止步不前,他想叫喊却又迟迟听不到自己的声音。他仓促醒来后,总是被难言的悲凉包裹着,是她眼神里的暖意熨温了他一个个难眠的夜。

现在她就站在他面前,就在他的不远处,而不是在梦里,想到这,一向克制自持的他,也忍不住让喜悦晕染上刚毅俊气的脸。他缓步走上前,很自然地接过她刚去超市买的满满一袋的日用品,好让她能更为轻松地抱着怀里此刻出奇安静的小淘气,“迟到的生日礼物,你喜欢吗?”。他有些不确定地轻问。

“我已经很久没养猫咪了。”她莞尔一笑后,低头逗弄怀里的小家伙。

“我记得你一直很喜欢猫,所以,就……正好路过一家宠物店。”其实他说得含蓄,今天在市中心,他跑了多少家宠物店,他也记不清了。

“那谢谢了。”她抬起头,有些腼腆地说。他们已经六七年没见了,一见面就接受他的礼物,她难免觉得有些尴尬和不妥,但是这个礼物是这么活灵活现的小顽皮,她实在不忍心拒绝。

她低着头,轻柔地抱着新相识的小伙伴,仿佛那是她最心爱的宝贝,他仿佛又看到十几年前的她,也是这样抱着一只可爱的小猫,有些孤单地站在门口等她的女乃女乃回来,她不知道等了多久,更不知道,对门的他也在等待,他在等待听见她家门开的声响,坐在家中离门处较近的沙发上的他,比她还要焦急几分。

当时的他,想着一门之外的她瘦弱伶仃的身影,突然,有一种说不清的难受在心底蔓延扩散,他记得当时的自己,手里一直捧着一杯水,他小心翼翼地捧着那杯水,郑重其事,一直到很多年以后,他还记得那水的温度,还有当时她女乃女乃回来时钥匙开门转动的声响。

他一直后悔当年的自己没有勇气叫她到他家里等,冬天的夜甚是寒冷,走廊里的风不仅吹在她单薄的身上,也分分钟钟在他心底呼啸,可是,当年的他没有勇气,这是这么多年,他最大的愧疚,虽然他知道,即使当初他开口,她也多半会拒绝。可是,这个愧疚,还是日积月累地在他心底结成了一道深深的伤疤。

长大的那些年,他终于有些原谅自己当初的没有勇气,是的,他没有勇气让任何人看到他世界里的黑暗和潮湿,尤其是她。当年,只有十几岁的他和她都过早地承受了人世间的风雨,他多想给她一弯彩虹,可是当年的他没有这个力量。

现在呢?现在的他,有这个力量吗?他一直问着自己,一直鞭策着自己,这也是他走过无数煎熬痛苦的关头时唯一的动力。他走过来了,仿佛是走过了千山万水,来到她身边。

也许,很多年了,很多事都变了,唯一不变的是,当年的那个小男孩最真诚坚定的愿望,他想捧着一弯彩虹,来绚烂眼前的这个女人的一生。

“有没有给它起名呢?”她安抚着怀里开始不安分的小家伙,轻轻戳着它的小鼻子,她开心地笑了。

看着她的笑容,他却有些愣住了。他想到有一个朋友曾经说过,时间是可以折叠的,不管过了多少年,一些美好的人,美好的事,总是可以在过去,现在,甚至未来,用爱的手轻轻重叠。

现在,她明媚的笑容,一如十几年前的,他从没有这样的时刻如此感觉到时间和爱温柔流转的力量,也从没有这样的时刻如此相信时间和爱。

“还没有,要不,你给它想一个?”他眼睛漾起的是他自己浑然不觉的潺潺柔情。

“呃,”她抿着嘴,微抬头,看看夜空,又低头看着她的宝贝,陷入深深的思索,并不察觉到他此刻流连在她身上的炙热的目光,“绒绒?怎么样?”她终于想到了,有些欣喜地问。

“绒绒!”他笑得温柔,“真好听!”

那天看的电影,明朗早已记不得它的名字和内容了,他对那场电影所有的印象,大概可以全部聚焦归结到身旁美女豪气干云的笑声。所谓豪气干云,明朗在想这个词是不是可以很好地形容,形容她足以吸引了整个影院的观众朋友齐刷刷的侧目的眼神。也许不能,她笑声的吸引力之大范围之广,让明朗一时词穷,就暂且先用豪气干云吧,虽然它是个褒义词。

明朗自认是一个识时务的聪明人,在和汤大小姐相处的美好时刻,显然,他的聪明总是发挥得很合时宜的恰如其分。

在所有同胞都愤愤然地怒视着这个外表无限甜美,内心无穷彪悍的美女时,他觉得他有必要站在正义的一方,适时地提醒一下她——这个暂且不认识的美女,这个时候,如果,他称呼她米米,甚至是汤米米,很明显的,他就加入了被人民大众仇视鄙视的敌人的阵营。

这个问题可大可小,聪明如他,还是选择了暂且和这位汤大小姐划清了界限。

所以,他很绅士地说:

“这位小姐,你的笑声很动人心魄,让人终生难忘,”他顿了一下,无比真诚地补充,“但是,我想大家都是来看电影的!”

言外之意再明显不过,但是,可爱单纯的汤小姐忽略了,连很显生疏的“这位小姐”的称呼,也在她无比投入的观影过程中忽视了。

“我知道啊!”然后,她继续吃着爆米花,继续进行着她令人汗颜到敬畏的汤米米式的豪笑。

在她的笑声中,明朗终于深刻领悟了一个真理,也坚定了一个执着的信念:一般情况,一般场合,不要和汤大小姐结伴而行,当然,重要场合,特殊场合,更不行!

直到电影结束,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影院,略显迟钝的汤大小姐终于感受到不少的人在对她行注目礼。她有些害羞地飘飘然,她汤大小姐本身就是个美人胚子,今天又进行了一番精心打扮,当然美得不可方物。不过,回头率如此之高,倒是真的出乎意外。

只有匆匆走在她前面的这个帅哥,一眼都不曾看向她,完全一副不认识的阵势。哼,不懂得欣赏!她做出了一个严重鄙视的鬼脸,当然,在他看不到的身后。

“清河,你,你现在还是一个人吗?”。在把可爱的绒绒安置在家里后,他和她一起走在小区渐渐安静的路上,一番简单的叙旧后,他还是把思索再三的话问出口。

话刚说出口,他的脸就开始红了,饶是他再怎么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沉稳干练,在她的面前,年近而立的他还是和多年前一样,带点羞怯,带点莽撞,许许期待他慢慢拥在心里,想轻轻捧出,却又迟疑。

他像一个初恋的男孩,惴惴不安,又满怀期待地等着心仪的女孩的心意。短短的一两分钟,他却觉得漫长得超过他以往的任何一场商务谈判。

“我习惯了一个人。”夜色中,看不清她脸上的表情。

他不由在想,这个答案,这几年,他一直在不安地等待着。结果,她说出来,他不知道,该高兴,还是失落。

她还是一个人,他高兴;她习惯了一个人,这个习惯,也把他排除在外,他失落。

这几年,他跟随他的阿姨定居在瑞士,想起她的时候,他总是怕她孤单一个人,可是,有时又害怕,她不是一个人。

爱一个人,原来真的是一种言不由衷的自私。

也许他早该知道,像他们这样家庭里走出来的孩子,大多对于家庭,对于人生的另一半,期待又恐惧。这种期待和恐惧,不知要比一般的孩子强烈多少。

一般幸福幸运的孩子可能永远不会知道,放学后回到公寓楼下,看到家中的窗口映出朦胧的灯光,是多么幸福的事!他们也可能从未体会,在学校的时候,每逢下雨天,等待自己的亲人来送雨具的喜悦心情!他们当然也不会知道,开家长会的时候,父母都慎重出席,殷切地询问老师他们孩子的成绩生活,是怎么样的拳拳深爱!

但是,他,和她,都是如此深刻得切入血肉般地体会过,渴求过,失落过,压抑过,最终,这种难以言说的痛苦,在时光经年累月的洗涤后,慢慢模糊成他们年少记忆中那扇黑暗的窗。

这样的他们,对于以后的人生期盼,可以很复杂,复杂到他们想要用物质上精神上的一切附属品,来慰藉他们缺失的本该是人生最美好的岁月,也可以很简单,简单到他们只需要一个可以在夜晚来临的时候给他们点亮一扇窗的人。

“我不习惯,不习惯一扇永远黑着的窗!”他突然停下脚步,看着她,认真地说。

她诧异地抬头,看着他,眼中是洞悉的明了,还有一丝感同身受的怜悯。

明朗开着车,始终一言不发,汤大小姐有点耐不住了,心里在不停地回放她这两天的所做所为,没有什么不妥啊,什么时候又惹他生气了?她郁闷至极!

后来,她眼前一亮,忙阿谀奉承地拿出礼物。“这个款式的,你喜不喜欢?”她把表盒打开,送到明朗的眼前,唯恐他看不到。

明朗一个急刹车,转头看着她,很是耐心地说道,“现在在开车,小姐,你还以为在电影院?”

“开车?电影院?两者有关系吗?”。汤米米真的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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