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我喜欢的张爱玲 第一四0章 张爱玲的“美新署”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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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张爱玲开始一踏上香港这个金钱主义的大都市,她立刻面临着的问题就是生存的危机。

张爱玲急急匆匆2个多月的日本失败之行回到香港后,加重了张爱玲的紧迫感,由于与港大校方的关系恶化,继续读书是完全不可能的了。不过,作为知名青年女作家,张爱玲这种才华与身份引起了美国新闻署香港办事处的兴趣。

张爱玲从港大辍学以后,仍然住在何东半山教会的女子宿舍里,那时张爱玲自己一人住一间。

张爱玲清门谢客,她多半自己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开始过起了与社会隔绝的生活。这时她拼命地寻找报纸的招聘信息,由于应聘工作时留的也是这个地址,恰逢东南亚专员公署正在招聘翻译,有意要雇用她。然而,公署派人上门来调查,雇主却被告知有人称——她可能是共产党特务!

这顶红帽子,在那时的香港谁也戴不起。就这样,张爱玲在港大呆了两个月后,非但欠下了港大457元学费以及一大堆无法偿还的人情债,还三度被警方传讯,又丢掉了到手的工作,真是凄风苦雨,投助无门。

张爱玲一直都是孤单的,却没有一个时期,比此时更是这般的孤单。别说求助,甚至连一个诉苦的人都没有。

这个春天,在张爱玲的印象中大概只有凄风楚雨了。她翻看着报纸上的招聘广告,照着报纸上面的招聘广告,打了一封又一封的求职信,一边打,一边便想起姑姑从前的话来:

“业务信比文学创作另有一功,写得好并不容易。措辞、文法、连留空白的比例也大有讲究。有人也写得好,就是款式不帅。”

张爱玲的眼泪滴滴答答的落在信纸上。

姑姑、妈妈,都离她这样地遥远,在这举目无亲的土地上,她还拥有谁的温情?

好在张爱玲在八、九年前即已经在大陆上海成为知名作家,出版过销量可观的小说集,这引起了美国新闻署香港办事处负责人理查德·麦卡锡的兴趣。张爱玲凭着过硬的文学功底与娴熟的英语特长,她得到了美国驻香港总领事馆新闻署办事处的翻译工作。

这个机构,是美国驻香港领事馆的新闻署的一个办事处,我们简称“新闻署”,负责收集香港乃至中国方面的新闻资讯,同时也进行一些中美的文化交流。

当时正值韩战期间,美国正倾全国之力,以精良武器在朝鲜半岛的白山黑水之间与中国人民志愿军展开激战,意欲吞并朝鲜并进而扼制新生的中国。在这个背景下,美国在50年代初期非常注意为自己的反面宣传物色“人才”。这时美国急需有“才华”的反面英译“人才”,张爱玲即因此被“美新署”相中。

当时美新署有一个“美国书籍中文翻译计划”,准备将美国的一些文学作品译成中文在香港出版,这需要顶级的“英译中”人才。

张爱玲开始为美国新闻处工作,开始主要是做一些翻译工作,就是为美国这个新闻机构将一些西方文学、名著,译成中文,以此换得一些报酬,来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张爱玲适逢其会,在这里找到了第一个立脚点。此时,她并不是美新署雇用的职员,而只是提供翻译服务的一个临时工。

这时期张爱玲为美国新闻署翻译了第一部作品《荻村传》,作者是随国民党撤退到台湾的新文学作家陈纪滢。书的内容是写傻常顺儿从义和团到大陆沦陷期间,先后被北洋军阀、日本人以及共产党利用,最后仍惨遭活埋的悲惨命运,虽然作者自称“字里行间没有一句骂共产党的话”,但其居心叵测一望即知。

该书首先由梁实秋推荐给美国亚洲基金会,随后马上又被美新署相中,意欲组织译出,以作为美国自己的反面宣传材料。在张爱玲之前,美方先找的是台湾大学外文系名教授英千里(英若诚之父)翻译,但是英千里教授的译笔过于典雅,美方嫌其艰深,又找到张爱玲重新翻译。

张爱玲的英文是以通俗小说为底子的,她的通俗流畅的文笔很符合美方的要求,令美国新闻署十分满意。张爱玲很快就译完了,并得到一笔很优厚的报酬。她的《荻村传》译本由美新署支持的虹霓出版社出版,先后印了7版,每版3000册,美新署将这些书分送给东南亚各国以及其他国家,专门作为美国自己的反面宣传材料使用。

除了在美新署做翻译书籍这项工作之外,张爱玲究竟还为美新署做过什么工作,不得而知,但是她初到香港,人地两生,谋生总是她首先要考虑的。这一点从她一离开大陆就注定了。

自此以后,在长达三四十年的时间里,张爱玲一直在不同程度上受着生计的困扰,香港这里只是一个开始。张爱玲在香港总共呆了三年,在这三年里她投入精力最多的,是她的两部“反面”长篇小说的创作:《秧歌》和《赤地之恋》。这两部小说也是在美国新闻署的授意下写的。

美新署的正常的翻译及出版业务,主要是美国派来的专员理查德·麦卡锡负责——麦卡锡便是就这样认识了张爱玲。

张爱玲的才华,在此间工作中引起了,不久就被提拔为美新署署长理查德·麦卡锡的高度注意,《秧歌》写完前两章后,张爱玲就给麦卡锡看过。麦卡锡是慧眼识人的,读罢张爱玲的作品大感惊异,甚至起了妒忌之心说:“中国人的英文能好到这种程度,真是令我惭愧。”麦卡锡为此叹道说:“她是文学天才。她是我认识的两位文学天才之一。”麦卡锡所说的两位天才中的另一个,就是指美国乡村诗人罗伯特·佛洛斯特,曾4次获得过“普利策”诗作奖。

张爱玲在香港的三年里,先后为“美新署”翻译过多部作品,包括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玛乔丽·劳林斯的《小鹿》(重版时改名为《鹿苑长春》)、马克·范·道伦编辑的爱默森的《爱默森选集》、以及华盛顿·欧文的《无头骑士》和《睡谷的故事》等。

这些书目都是人家写的,她只是劳动力翻译成中文。这个活儿苦就苦在,除了海明威的作品张爱玲喜欢之外,另外的爱默森和华盛顿·欧文的作品都不合张爱玲的口味。但是为了谋生,张爱玲还是坚持译完了它们。

张爱玲有极高的英文造诣,因而翻译对她来说没有什么苦难,如果说有困难的话,那就是张爱玲对翻译工作兴趣并不大,那也是她自己的好恶,为了生存也只得去干她不感兴趣的工作。但是张爱玲在翻译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一书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翻译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一经出版,立即被称作为中译本的经典之作。

张爱玲在《老人与海》的译序中写道:

“这是我所看到的国外书籍里最挚爱的一本。……老渔人在他与海洋的搏斗中表现了可惊的毅力——不是超人的,而是一切人类应有的一种风度,一种气概。海明威最常用的主题是毅力。他给毅力下的定义是:‘在紧张状态下的从容。’书中有多少句子貌似平淡,而充满了生命的辛酸,我不知道青年的朋友们是否能够体会到。这也是因为我太喜欢它了,所以有这些顾虑,同时也担心我的译笔不能达出原著的淡远的幽默与悲哀,与文字的迷人的韵节。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大家看这本书,看了可以对我们这个时代增加一点信心,因为我们也产生了这样伟大的作品,与过去任何一个时代的代表作比较,都毫无愧色。”

海明威因创作《老人与海》而于1954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这也是张爱玲当年应“美新署”之约及时翻译中文本的原因。迄今为止,张爱玲翻译的这本《老人与海》是我国最早的中文本。

面对喜爱的外国著作,张爱玲有强烈的写作冲动,而且是英文写作的冲动,因为只有英文,才能表现出西方文学中特有的“淡远的幽默与悲哀”。

文章的风格与所使用的语言是密不可分的,照章直译的翻译是不成功的翻译。翻译大师傅雷曾有经验之谈:“译书的标准应当是这样:假设原作者是精通中国语文的,译本就是他使用中文完成的创作。”傅雷在译书之前先总要再三精读原作,吃透原作的精神和全部细节后才着手翻译,使阅——本国故事一样亲切流畅。

换言之,翻译不只是炒冷饭,而应当是一种再创作。张爱玲在这一点上,显然是与傅雷不约而同的——虽然,许多批评家认为,他们此前曾于上海的报刊上就写作技巧有过一次不着面的交锋。

这里列举一首爱默森的诗为例:

“我喜欢教堂;我喜欢僧衣;我喜欢灵魂的先知;

我心里觉得僧寺中的通道

就像悦耳的音乐,或是深思的微笑;

然而不论他的信仰留给我多大的启迪,

我不愿做那黑衣的僧侣。”

张爱玲不喜欢爱默森,也不喜欢华盛顿·欧文,对于翻译其他的作品张爱玲毫无兴趣,张爱玲曾对她的美新署的同事加好友宋淇夫妇抱怨过:“我逼着自己译爱默森,实在没有办法。即使是翻译关于牙医的书,我也会照样硬着头皮去做的。”

——然而说归说,她的翻译却仍然是毫不含糊的。我们从爱默森这首诗里,不难看出张爱玲翻译的高超风格。

其实张爱玲也不喜欢华盛顿·欧文的作品。张爱玲向宋淇的夫人邝文美继续抱怨说:“我译华盛顿·欧文的小说,好像同自己不喜欢的人说话,无可奈何地,逃又逃不掉。”

然而,这些活毕竟只是生计,张爱玲曾经自负地说过:“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我想:这时候的张爱玲不会说这样的话了吧,这时候的张爱玲心下怕也是赤果果、惘惘然、戚戚然的为生存而恐慌的心境吧。

其实,张爱玲喜欢的,只有海明威。张爱玲是借着翻译外国名著在暗暗积蓄,准备一次写作上的大突破。

一个自己有着如花妙笔的人,怎么可能甘心替他人做嫁衣!张爱玲念念不忘的仍然是自己的创作,就算对于她喜欢的外国作家,她的翻译兴趣也不大,因为她有自己的妙笔。

张爱玲的中英文长篇小说《秧歌》便就是在这一时期诞生的,英译的书名为《thericesproutsong》,是先有英文版按后又中文版的。完成前两章后,张爱玲拿给麦卡锡看,这就是麦卡锡大为惊异佩服、又羡慕、又嫉妒的那本书——因为麦卡锡不知道一个中国人的英文可以好到这样,叫他觉得自己是一个美国人英文也自愧不如。

香港美国新闻署的职员们对张爱玲很是友好。他们对这个大陆出来的著名女作家抱有极大的兴趣,但不久就发现,这个正处于女人最魅力的岁月的女作家,其思想和著作比起她的年岁似乎更引人动心。她不善言谈,可如果认真回答你的问题,便会使人感到她的回答真是耐人寻味。她待人随和,遇到同事之间偶尔的玩笑话,多是莞尔一笑,不置一词。

这期间,恰好美国作家马宽德()来香港访问,麦卡锡负责招待,麦卡锡便引荐张爱玲认识了马宽德。

这个马德里,就是张爱玲的中篇小说《十八春》故事的原作者。张爱玲自称这本书是经过马宽德的原作改编的。

马宽德曾于1938年获得地位颇高的普利策文学奖、以及后来的诗作奖,小说《普汉先生》英文原名《h.m.pulham,esquire》,1940年初版,1941年被米高梅公司拍成电影,中文译名为《富家子的婚姻》。张爱玲早在就读于香港大学时,就曾读过这本原著,或许也看过这部电影,她的《十八春》就月兑胎于此。这使得后来一些人,故做惊人语的批评者们竟然指责张爱玲的《十八春》是抄袭。

事实上,张爱玲对自己这一点从未讳言,她在给自己的朋友宋淇的信中,曾明确提起《半生缘》(《十八春》改写后的题目)借鉴了《普汉先生》。

《普汉先生》的原著我没有看过,听说没有中译本,自然也没有在大陆出版过,不过我看了许多相关的介绍,知道那是一个关于四角恋爱的故事——张学的批评者便是根据这一点非议《半生缘》是《十八春》改编,《十八春》既是抄袭了马德宽的原著《普汉先生》。

这也算是一段奇缘吧,一个原作者,一个改写者,在香港言欢。

张爱玲十分重视这次与马宽德的见面,张爱玲的郑重同以前一样,那就是盛装前往。把这个马宽德大大的震了一下,马宽德大为惊艳,觉得这个东方女人好神奇,以至于把张爱玲的一言一行都视为时尚,连看到张爱玲的绿趾甲也当成某种流行,悄悄问麦卡锡:“为什么她的脚趾头要涂绿彩?”麦卡锡也不知道,于是又问张爱玲。张爱玲发窘,哭笑不得地回答:“那是我涂的外用药膏啊。”麦卡锡忍不住扬声大笑起来。两个男人相对而笑。

餐毕,麦卡锡将《秧歌》前两章给马宽德,请他评鉴。马宽德于这种门面功夫显得不耐烦,委婉地说自己应酬多,大概没有功夫看。然而当夜大雨,马宽德在香港半岛酒店房间里便连夜将稿子看完了。

次日,一大早,马宽德就耐不住,打电话给麦卡锡,麦卡锡正好不在家,他便急急地对麦太太说:“我肯定这是一部好作品。”

马宽德回美国时,带走了这两章稿件,向美国出版界大力推荐。后来据说长篇小说《秧歌》在美国的出版,也是多承马宽德的推介帮忙。

后来,等到张爱玲因翻译作品又使外界知道了她的存在后,便有一些不速之客来找张爱玲。这是张爱玲所担心的事情。离开上海时,她就曾与姑姑约定,相互不联系,不通信,以免暴露了她的踪迹。没有办法,身份又暴露了,她只得求助美新署的朋友宋淇,在他们家附近重新帮张爱玲租了一间斗室暂住。

这段在美新署的工作是张爱玲最最难忘的一段人生轨迹。是对美新署的一段美好记忆,是对麦卡锡的感激记忆。

美新署署长理查德·麦卡锡从这时候起与张爱玲建立了长达几十年的友谊,这种长久不愈的友谊一直在张爱玲最困难的时候,都有麦卡锡的真诚与热心的帮助。

比如张爱玲后来在美国最困难的时候,麦卡锡继续请张爱玲为美新署翻译取得报酬;1961年张爱玲赴台湾访问时,也是在麦卡锡的邀请与帮助下成行。还有一些在美国的担保等事务都有麦卡锡的帮助。

麦卡锡毕业于爱荷华大学,主修美国文学。1947年—1950年曾派驻中国,任副领事;后又转至香港美新署服务,1950年—1956年派驻香港,历任资助讯管、美新署副署长、以及署长等职,主持“中国报告计划”,包括报纸新闻记事的制作与传播、杂志专题报道、电台难民访问、以及学术论文等;1956年—1958年派驻泰国;1958年—1962年派驻台湾,皆任台湾美新署署长,在台湾经历了金马炮战危机;1962年—1965年返回美国任“meiguozhiyin”东亚及太平洋区域主任;1965年调往越南,次年返回美国;1968年请辞公职,在民间机构工作并退休;1985年复出,在“meiguozhiyin”工作。一个一辈子为美国的文化事业贡献毕生的外交文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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