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
我拿起手机装作要接电话的动作走了出去。
我实在是想不出别的什么好办法了。如果小小看中了这中间的倪端,我该怎么解释呢?真令人头疼!
好心办错了事,到最后再来个得不偿失,哎,想想都烦。
“cao你吗的,你丫敢泡老子的妞儿,我今天不弄死你给小b的!”
我在走廊里拿着手机徘徊不定的想着各种主意,一阵嘈杂的吵骂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好奇心作祟,使得我不由自主的走到了那个包房前,透着玻璃门看了进去。
昏暗的灯光下屋里站了四个男人,一个满头是血的人跟其中三个厮打在一起,剩下的一个人捡起地上的酒瓶就砸了过去,被打的那个可怜人儿一下就蔫儿了下来,瘫坐到了地上没有再起来。
我预感到里面要出大事了,没有想别的,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勇气,一下推门而入。
“都别打了,快走吧,警察要来了!!”我用尽了生平最大最高的一次声音,比我刚才唱离歌时候还要大上几倍,简直不是用喊字可以形容,如果当时谁再让我再来一声,我保证我的嗓子就会发不出声儿了。
真的,一点儿都不夸张。
说实话,我也没有想到自己能一下就冲进去,急中生智的说出这句话,只是因为当我看到那个令我终生难忘的血腥一幕以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进去救人,虽然我不知道能不能成功,但我的本能促使着告诉我:我必须进去救人。
令人意外的是,我的那句女高音对屋内的一干众人竟然造成了不小的震撼,他们在一瞬间突然都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不由自主得望向了我。
突然从角落里颤颤悠悠地走来一个女人,挽起其中一个男人的手说“老公,走吧,警察来了事就大了,我保证以后再也不跟他联系了,呜呜……”说着,这个女人就自顾自地哭了起来。
我一下愣住了,本身不明所以的我一下之间好像明白了什么。看着这个头发凌乱的女人和那张哭花了的脸,我开始有点后悔了。
我为什么要多管闲事呢?救了好人也成,可是地上这个被打的人却是缠绕有夫之妇,看来老话说的果然没错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人简直就是活该被打啊!
如果我刚才先下楼去叫保安,虽然他们的速度回慢一些,可要是现在面前的这帮大老爷们儿,一人给我一拳,我也根本吃不消啊!我真是吃饱了撑的,装什么女侠啊……
正当我的内心不住纠结,打着九九如意小算盘的时候,那个似乎是大哥的带头发话了:“小子,算你丫今天走运,别让我再看见你!哥儿几个,咱们走!
说着那群气势汹汹的人头也不回地匆匆离开了。
我没想到我的小聪明能够成功,或许是谁都不想惹大麻烦吧。
在我正准备窃喜一番的时候,才想起我的正事是救人。即使我现在并不想救他,但事儿都到此了,我还能袖手旁观吗?
当然不能。
“喂,你还清醒吗?”。
“喂……”
我叫了好几声,对方都没有反应,无奈我只好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承认我是有点害怕的,但我还是坚强的撑住了。
那些血实在太可怕了,我不想用文字回忆了,就此带过。
就在我拿出手机准备打120的时候,我一下愣住了。
因为我突然反应过来,眼前这个满脸是血的人,竟是单良,那个我虽然没见过几次,相貌容颜却早已刻在我脑子里的单良。
他怎么会?……
他竟然……
一时之间,我的心里涌上一种莫名的心酸,我不知道自己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坐在包房里等着救护车来,屋里的歌还在一首一首的播放着,这应该是他和刚才那个女人点的吧!我心里默默地想着,甚至还在想,他唱歌的声音会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
“我爱上让我奋不顾身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就是我所追求的世界,然而横冲直撞,被误解被骗,是否成人的世界背后,总有残缺……”
听着孙燕姿的原版歌声在这件黑暗的包房里萦绕着,我渐渐地入了迷。我开始思索,爱一个人,真的会有那么大的动力吗?可以让一个人,奋不顾身?
那会是怎样一种爱呢?
真的好想体会一把。
好想好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