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心中的一米阳光 第十六章

作者 : 羽衣甘绯

我愿做这世间最明媚的女子,追随你的脚步,在我最美好的时候,让你的眼,有我的身影。

午后特意找了蒋蓝,难得脸红的蒋蓝居然红了脸。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他在一起,应该是感觉到了。没跟你说,你会不会怪我?”

“哪会,我为你高兴呢。许橙那么拽的人都能被你征服,真有你的。”

“那是。”蒋蓝哈哈大笑起来,恋爱中的人,由心而出的甜蜜,“不过,他迄今为止只征服了我一只手。”

“高二你们都在搞暧昧?”

“不是说恋爱最美好的时候就是暧昧的时候吗?其实我不这么认为。恋爱最美好的时候,应该是我喜欢上他的时候,他也喜欢上了我。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是他赶在我想对他‘我喜欢你’之前,他对我说了‘我喜欢你’。”

“恋爱中的女人说话就是一套一套的,你都快成情感大师了。”

“其实想想,在你最憧憬爱情的时候,丘比特之箭刚好射中了你。在最纯真最美好的年华爱一场,不想结果只为恋爱,真的很幸福。”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钟情在心里默默地说。

钟情捧着谢栩哲的笔记看着,从前认为自个的字还不错,但看到谢栩哲的,才知道什么叫真的好。相比之下,钟情的字一笔一划,娟秀小巧,没什么特色。谢栩哲的字,笔锋凌厉,行云流水。钟情摩挲着每一字每一句,不禁拿起笔模仿起来。两人的字天差地别,模仿起来很有难度。每一笔,钟情似乎都能揣摩出谢栩哲写时的神情,用笔的力度。能与他的气息靠得这么近,能这样一笔一划勾勒他的神韵,钟情心里是沉甸甸的甜蜜。

功夫不负有心人,练习终见端倪。虽不能与谢栩哲相比,但钟情的字端正之余透着几分飘逸,娟秀之外透着几分清峻。用何兵兵的话说,钟情的字有了翻天覆的变化,结合了女子的轻柔灵巧,同时兼具男子的俊朗硬气之风,自成一派,别有风趣。细看之下,还真有几分谢栩哲的感觉。

钟情握住笔在日记扉页上写上仿佛能地老天荒的愿望:我愿做这世上最明媚的女子,追随着你的脚步,在我最美好的时候,让你的眼,有我的身影。字字珠玑,满身心酸。如果这是一场明知没有结果犹如飞蛾扑火的爱情,钟情愿做那只飞蛾,一瞬而过的微热,也能暖透身心,朝着谢栩哲这团焰火奋不顾身永不停息。

蒋墨拿着两个人的本子对照,惊讶地说不出话。谢栩哲只是盯着钟情,看着手间那熟悉却又带着陌生味道的字里行间,陷入了长久地沉默。

钟情打小做事就没耐性,老钟的偶像是林徽因,打钟情生出来就立志要把她培养成‘钟徽因’。无奈钟情这根苗从落地起就跟文艺半点不沾边,就知道跟在钟於后面爬树掏鸟下河模虾。要她练点民乐,一副要死要活的怂样。每次钟情见老钟扛着黑不溜秋感觉很古董事实很年轻的二胡在门口很激情地拉啊拉,就跟被鬼附身一样四处逃走。钟情的脾气看似温和,实际倔强,认定的事不管前面如何荆棘如何坎坷也会勇敢跨过,跨不过最多在被窝里偷偷哭一顿,抹完眼泪又接着跨。这也同时说明,钟情不想做的事,八头牛也拽不回来。老钟不是牛,也没有八头牛,当钟情像模像样拉出比鬼哭狼嚎还鬼哭狼嚎的调调后,老钟不止一次怀疑当时下这个决定,脑袋是不是被门夹了。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钟情的兴趣明显不在这里。看女儿每次泪流满面将原本欢乐无比的《新年好》硬生生拉出了悲悲戚戚的味道,在隔壁小孩吓哭很多次后,老钟终于放弃。

而这一点也体现在究竟是用左手吃饭还是用右手吃饭上。钟情天生左撇子,自然而然用左手吃饭。每次看钟情笨手笨脚用左手一脸嫌弃将不爱吃的菜细细挑到自己碗里,老钟怎么看怎么别扭。被勒令多次要用右手吃饭后,钟情从第一个吃完变成了最后一个,而老钟家谁最后吃完是要洗碗的。看着钟情更加笨手笨脚地夹菜,老钟欣慰了许多。一次家庭聚餐,大家热火朝天吃吃喝喝,钟情却端着一碗白饭目光呆滞,玩阴沉。外婆觉得奇怪,以往一看到鱼两眼冒着簇簇精光的钟情怎么这么安静,不禁问了问。钟情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她欲哭未哭,声音可怜无比,旁边的钟於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当钟情说出‘右手不会夹鱼’时,外婆油光满面的脸立刻被阵阵怒火包裹,不出所料,老钟被一阵呵斥。钟情一边用久违的左手熟练夹着鱼,一边看爸爸快低到脖子里的头,琢磨着要不要把在学校自己用左手写字被老师打手心的事告诉外婆。脑海中闪现出语文老师凶凶的脸,据说刚生完孩子的女人比较恐怖,不知道同样凶凶的外婆对阵语文老师结果怎样。将想法告诉钟於后,钟於正优雅的剥着虾,边说手上的动作却没停,“你确定告诉外婆后,外婆杀到学校,第二天你还有全尸?”钟情歪着头想了想,伸手接过钟於剥好的虾,完全忽略他能杀死人的眼神,边吃边和着,“是……哦……”

周末回家,在自己都没意识到提了谢栩哲多少次时,吃着饭的堂妹嗤嗤笑了起来,“姐姐,你不会喜欢上他了吧。”钟情立刻红了脸有些无措。这般无意识连续提起,这样的牵绊,畏首畏尾,只是因为心里有他。勒令堂妹不准乱说特别是在爸爸妈妈前,钟情回了房关了门。风轻轻吹动着蓝色的窗帘,钟情捉住窗帘一角,轻轻捂住了脸。

对谢栩哲的情感没跟谁说过,即使亲密如蒋蓝。暗恋是开在孤独暗处的小花,并不值得拿来炫耀讨论。自从见了他,钟情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暗恋从来都是一个人的激情演出,没有男主角,只有自己全情投入。优秀如他,清俊如他,高傲如他,温柔如他,他满足了钟情对爱情的所有幻想。他仿佛从梦里走来,嘴角带着浅笑,双手插着口袋,眼神看向远处,飘忽而不定。干净,睿智,这些标签从书本里一个个跳起,与现实的谢栩哲紧密吻合,仿佛一伸手,就能触模到他的气息。可是,这样的他,永远游离在自己的世界之外,靠不近,走不进。他如此优秀,自己如此渺小平凡,要怎么走,才能走进他的心?即使字练得一模一样又怎样?他怎么可能在乎自己日日夜夜发酸手指磨出的厚茧下的柔情蜜意?即使拼尽力气努力成绩往上爬那又怎样?无论如何追,也赶不上他的脚步。每天向他表白的女生不计其数,何曾见他对谁有过一丝一毫的动容?连自己都要不起的爱,怎能奢求他接受?不该有的情愫既然没有希望,就让埋它在心底永远不要发芽吧。

钟於早就有了目标,沛予大学的法律专业,是全国范围内最好大学里最好的专业。在钟於面前,许久没有来过的自卑感再次充盈内心。钟於有了明确目标并努力为之奋斗,自己却如一潭死水原地踏步,如果让爸爸妈妈知道,自己还将原本不够用的精力放在了不该放的地方,该是怎样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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