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第七章谁陪我一醉
胡同里,人们簇拥着一对新人正走出来,而这对新人竟然是李水仙和王百立。
李水仙今穿了一件朱红色的紧身旗袍,头上盘着一个碗口大的发髻,发髻上插着一枝并蒂牡丹,绿叶红花大红衣服,更衬得她妖妖娆娆风情万分。而她身边的王百立,西装革履,也是精神万分,两个新人相依相挽,笑吟吟走向停在胡同口的轿车里。
只是,他们大概也没有想到,会和思梅撞上个迎面。
思梅在看到这一对新人的瞬间,就感觉灵魂离开了自己的身子,身子轻飘飘的,摇摇晃晃的,像要跃倒下去,她使劲握着车把,目光前视,不停地告诉自己:要镇定!要镇定!
猛一下看到思梅,水仙也有些吃惊,因为羞愧于思梅,她的婚礼时间,她压根就对思梅说。她没想到会自己要上花轿时遇到思梅,一丝慌乱过后,她倒是很快就镇定下来,心中涌上得意:我有什么好怕的!她是我手下败将,这幸福就是谁在手里就是谁的!活该怨她倒霉,谁让她几乎就是一个白痴呢!
李水仙这样想着,不由侧头看了一下王百立,王百立的神情真让她不爽,他的眼光紧盯着思梅,那眼光里有惭愧,竟然还有爱怜……
“哼!”水仙在心里冷哼了一声,脸上却漾起温柔的笑,伸出胳膊紧紧挽住了王百立的胳膊,高昂着头,神态自若地往家走去。
擦肩而过。
一直到新人走出胡同,思梅的神思还没有回来,她恍恍惚惚地往前走去,迎面徐晓霞走了过来,看到思梅,好心地问道:“思梅,你脸色咋凭不好呢,是不是病了……”
“没事,刚才淋雨了……”思梅说着,逃了似的赶快蹬上车,向家里狂奔而去。
看到思梅回到家,吴月梅就暗叫了一声:“不好!”她把今水仙结婚这事给忘了,她该早找个借口让闺女别回家来吃饭,直接在市场里吃多好呀!眼不见心不烦不是!自己跟人家谈了好多年,到临了人家却和另一个女人结婚了,这搁谁身上能好受呀!
吴月梅心里怜惜女儿,也不敢有半句话戳到女儿的痛处,只得赶快巴结着问女儿:“前你爸买回来的龙丝面还有一把呢,给你下碗龙丝面?”
“妈,我休息会,我不饿呢!”思梅说着,就转身进了自己的屋,趴在床上就准备睡去。她感觉累极了,感觉自己神魂不清的,她就想好好睡一觉,最好能睡到荒地老!一看思梅的神情,吴月梅就知道,女儿刚才肯定是和水仙的喜车撞上了,要不,她哪能这样子,像丢了魂似的呀。
心中可怜着女儿,却束手无策,吴月梅气得也坐在沙发上抹起了眼泪。
思梅一觉睡到色微黑才醒过来,睁开眼时发现自己身上盖着被子,脚上的鞋子也给月兑下来了,就知道是自己在熟睡时,母亲来看过自己了。思梅从床上爬起来,责备自己:你就是个没出息!这点子小事你就承受不住了呵!人家结婚这是正常的事嘛,这世上从来都是有人欢乐,就会有人哭!但思梅你就是不应该哭呀,今是你朋友结婚的日子,你得高兴,替他们高兴才对!
对,就不难受,要替他们高兴!思梅劝着自己,整整衣服,来到上房屋。
一看思梅睡醒了,吴月梅赶快迎着她的脸色问:“饿不,妈给你做饭去。”
“饿,妈,我早饿了。你也不叫醒我!”思梅说。
“妈也是想让你多睡会,哪里想到会让闺女挨饿了!”吴月梅说着,赶快从厨房里端出来早给思梅预备好的饭,是一碗蒸米饭,炒了两样小菜。
思梅看到饭,才感觉自己是真的饿了,接过碗就大口大口吃起来,看得吴月梅直心疼,连连说:“慢点,慢点吃,别噎着……”
三下五除二,李思梅就吃完了那晚饭,这才看到屋子里只有母亲,没看到父亲,就随口问:“我爸呢?”
“哦,中午你爸回来没顾上吃饭,你鸿哥就打电话,给叫出去,现在还没回来呢,也不知市场里有多急的事,家里连他的人影也看不到了……”
“哎哟!”思梅叫了起来,不好意思地说:“都给忘到九宵云外了,中午鸿哥说让我给爸带信,我都全忘了。”
“我说呢,中午你爸一到家他就打电话……”
娘俩说着话,这色就更黑了,思梅睡了一下午,现在精神正足,看看爸还没回来,就对妈说,她要到市场上去看看,看爸在干什么?
“那你去吧,和你爸一起回来。”吴月梅说,她是想让思梅出去走走,也算散散心吧。
思梅出了家门,就向市场走去,但还没走几步,就把自己的目的地忘了,她又想起中午看到的婚礼来,这才平静下来的心就又开始一抽一抽地疼。
这人的变化太大了,还不到二个月的时间,这就物是人非了呀!而和百立的点点滴滴,却还都像是在昨呢!那时,大家刚读高中,王百立虽然是城效来的孩子,但长得很帅气,惹得全班至少有一半的女生把眼光都盯在他身上。这家伙呢,也很不客气,一学期没读完,就和班花谈起了朋友。惹得同学们那个羡慕呀,女同学恨不得自己就是那个班花,男生呢,恨不得能一脚再把这个乡下小伙子踹回到乡下去!
大家的心情王百立似乎浑然不觉,依旧沉浸在他的幸福爱情中,他的班花恋人呢,倒比他细心了许多,感觉到了来自周围的威胁,于是紧张的目光就紧紧扫着全班的女生,生怕哪位漂亮的女生横刀夺爱,把王百立从她身边给夺了去。偏偏就有胆大的女生,竟然给王百立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求爱信。这封信写得太美了,语言写得是落英缤纷,如雪如雾,任何人看了都会动心。王百立老实,觉得爱情就应该忠诚,所以这封信他看也没看一眼就交给了班花。
班花一看这封求爱信,立刻气得柳眉倒竖,浑身乱颤,这该死的女生,简直就是吃了豹子胆嘛,竟然敢太岁头上动土!不给你点颜色看看,你就不知道马王爷头上长着三只角呀!
班花是真发怒了,非要揪出这个威胁性极大的“第三者”!
可是班花虽然气恨难消,想揪出第三者却也不容易,因为这封信人家压根就没属上名,只在落名处写着五个字:爱慕你的人!
谁才是爱慕你的人呢?!没有名字,班花也很聪明,就从字迹上入手,从文章上入手。全班上字写得好也没几个人,文章写得好的也没几个女人,这样一缩小包围圈,查出这个胆大妄为的人就容易得多了!
李思梅就在被怀疑的几个女生中。
李思梅长得并不漂亮,圆脸,圆眼,皮肤白净,但她太耐看了,越看越让人喜欢!偷偷观察了李思梅几后,班花更是恨得咬牙切齿,她几乎就已经肯定了李思梅就是横刀夺爱的人!因为她和王百立坐得相当近,就前后座的关系;第二这李思梅也就根本没有掩饰他对王百立的暧昧嘛,看到王百立时那笑眯眯的眼神,真让她不舒服!
班花没有迟疑,确定目标的第二放学,就带着几个女生把李思梅堵在了学校门口,指着李思梅的鼻子骂道:“也不看看你那怂样!胖得像猪,傻得像熊,竟然也想追王百立?!你最好撒泼尿照照自己再行动……”骂完,把那封信狠狠扔在思梅脸上。
李思梅真的是莫名其妙的,她真没有追过班上的哪位男生呀!而且,她也不是随便受别人污侮的主,她立刻“呸”的一声啐了班花一口,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然后转身就走,对班花根本不屑一顾。
那时,思梅是真的没心谈恋爱,她所有的心思都在文学上,她给自己立下了志愿:要当一名优秀的作家!为此,她每在别人玩耍的时候看书,别人谈恋爱的时候她还看书,她的世界是沉静的,除了书,她眼里没有班上的帅男生,半个都没有。而那一刻的高傲,却被闻讯赶到的王百立看在眼里,他从那一刻开始注意她,他才发现,她真是特别,她从不骄傲,也从不自卑,安静得就像一朵白莲花,静静开在碧波中。
王百立第二就和班花说分手的事,把班花气得一星期没来上课,然后转学了。
从那时起,王百立就再也没有和哪个女生谈过恋爱,变成很安静的一个小男生。到了高二后,王百立正式开始追李思梅,他本以为,凭自己这么拉风的帅哥,思梅肯定会屁颠屁颠地投进他的怀抱里。
但他大错特错,思梅对他的求爱根本就像没看到一般。他写给她的书信,她也不知看了没有,反正是从无回音!这让王百立感觉很难堪,也更激发了他的激情,他更加奋勇地追求她,他就不信他的志诚感动了不了她!不过真让他郁闷,因为他的失败不是在高二,也不是在高三,整整二年,他的进攻没得到思梅的半点回应!
高中毕业,他回到家里,开始在父亲的厂里工作,但他的心还在思梅身上,家里不停地催他定婚,他只得皮着脸又给思梅写了一封长达几十页的情书,而上终于眷顾了他,这一次,思梅照单收下了他的情书和心意。
从高中到毕业,又从毕业到现在,差不多七八年了吧,他都一直没变心,现在,走完了长征,马上要胜利了,他却转身离去了……
思梅感觉脸上有些湿,用手一模,竟然不知何时又流下了眼泪。
眼泪汪汪的,找到父亲再让父亲跟着难过么?思梅叹了一口气,停下脚步,看到路边有家小餐厅,就顺势走了进去,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一个年轻的小男生奔了过来,问她需要吃些什么?
“就要一瓶酒,其他什么也不要!”思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