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
衣锦终于气喘吁吁的在一片山坡上坐定花火小札。
四月天,天却并不够晴朗,空气里没有芙蓉花的清香,山风却还有几分乍暖还寒。
衣锦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眯起眼睛,扬起脸,承接着这久违的空气。
这,是属于宁信的空气呢。
他的城市,他的声音,他的眼睛,他的气息。
居然,七年。
良久,她慢慢睁开眼睛,拿出一个精巧的相机,拍对面山坡上新发掘不久的古墓群。
它一直在那里,也许千年,直到现在才被发现。
那么,它是不是也见证了她和宁信的爱情?
身后有追逐打闹的声音,来势很快,在看到她后嗄然而止。
她微笑着回过脸来,是一对十几岁的男孩女孩,女孩的裙子是粉色的,像芙蓉花苞,一双清亮眼睛很不安份的闪动着,对这个山坡上突然出现的漂亮的陌生女人有些敌意。
衣锦向他们招手。
她的笑容有一种蛊惑的气息,男孩不自觉的近了几步,却被女孩一把拉住。
“请你们,给我照张相好吗?”
女孩明显松了口气。
“我来我来。”戒心顿消,女孩的芙蓉颜色绽开,她蹦跳着拿过衣锦的相机,男孩也好奇的凑过来,这款最新的消费品显然令他们羡慕不已。
衣锦转过面孔,怔怔的看着远处的古墓群,很久才被女孩的催促声惊醒。
“你转过来,面对我们呀,摆个姿势,这样……”女孩叽叽喳喳的比划。
衣锦笑着摇头。
“就照我背影吧,对,就从后面照。”
一线阳光不知道何时从沉云背后探出来,正迎上衣锦仰起的脸。
2、拿着你给的照片熟悉的那一条街
衣锦在大街上慢慢踱步,鞋底还有着山坡上带下的细泥。
天色有些阴暗,城市的好处就是,当霓虹灯亮起,你总会以为这一天不那么寂寞。
可这是座小城,霓虹也并不多。
衣锦慢慢的向着灯光最盛处走去,那里伫立着这附近最华美的建筑,小城惟一的五星级酒店:盛世芙蓉。
她来前已经订了房,就下榻在那里。
她站在它的下面,微微眯起眼睛仰起头花火小札。
七年了,它似乎没有多大改变,只是灯光更亮,往来者更多了些。
是它没有变,还是自己的记忆偏差?
她有些苦恼的摇摇头。
七年前,宁信就牵着她的手站在这酒店门口。
那是她第一次来到这座芙蓉小城,也是第一次见到宁信。
他就那样一直一直牵着她的手,紧紧的牵着,走过这座小城的每一条街,城外的每一座山坡。
五天,四夜。
他用他的右手牵她,左手给她梳头发,擦脸,喂她吃可爱的糕点,然后搂着她笨拙的接吻。
那是春天的四月,小城的街头巷角,一种叫芙蓉的粉色花朵正层层叠叠的盛开,一旦成潮,便触目惊心的美。
他跳起来去摘那树上最大的一朵。
却因为被她所限,怎么都跳不高。
她说:笨蛋,松开一会。
他拧她的耳朵:跟我一起跳,我喊一二三。
他喊一二三,他们一起起跳,过路的人都当他们是傻瓜。
一次,两次……五次,十次……
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他装作生气。
最后还是摘到了,那么大的一朵,盈盈的,放在他和她的怀里。
“衣锦,这世界上是有童话的,我不会松开你,我要证明给你。”
他把脸埋在芙蓉花和她的混和香气里,对她呢喃低语。
她十九岁的眼泪,一下子晶莹了花瓣。
3、你会不会忽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
盛世芙蓉酒店的顶层,是全透明的咖啡厅,七年前它叫盛世咖啡厅,但是现在它叫“好久不见”。
衣锦坐在一角,慢慢的转动着手中的小勺。
好久不见。
她的嘴角慢慢的浮现出一丝温柔的笑意。
邻桌的小男孩一直在缠着父母要买最新的奥特曼模型,父亲轻声的喝斥他,而娇小的母亲则细碎的列数着家里已经有多少类似玩具。
小男孩很生气。
趁父亲起身上洗手间的工夫,他从母亲边的座位溜下来,手脚利索的爬到衣锦的桌下。
衣锦低下头,从流苏的桌布下含笑看着他,他亦抬起头来看到衣锦,急着做鬼脸示意她帮他隐瞒。
衣锦对他伸出一个小指头,他不明所以的伸出一只小手来抓住,样子像一只好奇而淘气的小狗。
真是个好看的小男孩。
也许是三四岁的年纪,亮而黑的瞳孔,略白的肤色,柔软的头发贴在漂亮的前额上,因为刚刚生过气,小鼻尖有点微红,但是更让人有想咬一口的冲动。
他像那刚刚离开的父亲,不很像座上粗心打手机的母亲。
“你是谁?”他轻声问。不尖叫的时候,他的声音也软软的挺好听。
“我教你一句魔法口诀吧。”她也低声对他说。
“什么?”他瞳孔闪亮。
“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她一字一字轻轻的念给他听。
路过的服务员也没有发现长长的桌布下钻着一个调皮的小男孩,只是奇怪这个美丽的女子微笑着趴在桌上似乎在自语,她长长的黑发从耳边流泻下来,光洁如镜。
小男孩的母亲收起手机,终于发现儿子不见了,她瞬间尖叫起来,孩子的父亲闻声从洗手间冲出,服务员也方寸大乱。
“在这里。”衣锦弯腰抱起那个小淘气,递到他母亲手里。
那小淘气还在自顾自的念着刚刚学到的魔法口诀,稚气的小脸满是喜悦,对于因为他差点大乱的现场完全无视,连奥特曼模型的事也丢到了脑后。
孩子的父母连声向衣锦道谢。
衣锦含笑摇头。
“来旅游吗?”孩子的父亲客气询问。
“是。”这小城的春天,总因了芙蓉花开,而引来不少游客。
“这里不错的。”本地人热情的推荐口吻。
“嗯,这里不错。”衣锦用手指在空气里轻轻划了几下,对着咖啡厅屋顶上垂吊下来的广告牌,微笑着念道:“好久不见。”
4、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
衣锦在小城里住了六天,六天的时间,天渐渐回暖花火小札。
咖啡店的一角独坐了一个人,是那天遇到的一家人中的孩子父亲。
衣锦今天穿了一条深紫的长裙,几乎拖到脚踝,走路瑟瑟有风。现在已经很少有女子穿这样的长裙了,可是衣锦穿着却刚刚合适,美丽得令所有人侧目。
只有那个桌边的男人不曾抬头。
他的目光好象越过长满云朵的琉璃天幕,消失在很远很远的地方。
“是你。”对于不请自坐的美丽女子,他有些意外。
“今天一个人。”她含笑,不似客套。
“每年的今天,总是一个人……在这里。”他自然的说出来,突然一惊。
这个女子有一种奇怪的令人蛊惑的魔力,她教了他儿子一句魔法口诀,也许她就是一个魔女。
“想着……一个人。”
七年前。
宁信紧紧拉着衣锦的手,不敢放她走。
她就像一个脆弱而美丽的精灵,他怕一放手,她就会飞走。
他们相识于一个偶然的短信,然后他爱上她,不曾谋面。
她坚决不予他照片,不告诉他她家地址,而他亦爱到不敢查那手机号码来处,怕渎职了心里的彼岸之城。
没有父亲,母亲疯颠,十九岁的她脆弱如萍,敏感如兔,他伸手去捧,亦怕融化。
位高权重的父亲知道原委,直斥荒唐,然而爱情来时谁会怀疑真假?
他一遍一遍的说,衣锦,你信我,见我,我会给你一个童话,我会让你相信童话。
她于一年后来到这座小城,那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他阳光英俊,她柔弱美丽,他的右手牵住她的左手,再也不放。
那是童话中的五天四夜。
他做到了。
七年前的四月,小城里芙蓉花的香气,幸福清甜。
“可是,她一定要独自先回去,她说三个月之后,在她的城市等我到来,那么倔强的女孩,我竟然拗不过她。”咖啡厅里的男人宁信嘴角含笑,衣锦仿佛能看见他正慢慢走回他那满是碎片的记忆山坡,他赤足流血,而她无能为力。
“她走了,开始还好好的,我们保持着联系,我每天每天的想念她,一遍一遍的告诉父亲我定要娶她。可是一个月后,她就那样消失了。”
他疯了一样的赶到她的城市,在每一条街每一个角落寻找。
“可是那座城市没有我们共同牵手走过的路,我像一只失败的猎狗,彻底失去了她的消息。”
“一段只有五天四晚的爱情。”衣锦轻轻地说:“你或者不再记得她的模样。”
“那么用力刻在心上的人,是永远不会忘记的,那天你看到我的妻子了吗?她们长得很像。”他轻轻的叹气,像刀割一样划过她平静的眼底。
她猛的抬起头来。
5、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这个故事还有一个关于衣锦的版本。
那个女孩子,曾经有一个生活在城市底层的父亲,有一个柔弱善良的母亲。
她的生活很苦,但这并不妨碍她像花朵一样生长。
直到有一天,早起去摆摊的父亲因为城管的追打,负伤在家,最后郁郁而终,而母亲一夜之间竟然半疯。
十六岁的她从学校消失,白天给服装店打工,晚上批发一些廉价衣服去摆摊。
有一阵那条街上的城管都有点怕这个眼神凶狠看起来仿佛随时要拼命的摆摊女孩。
直到宁信的那条错发的短信。
他爱她,甚至不曾谋面,就敢许她一个童话。
也许是她还不够坚决,不够强大,她拒绝着,却分明被深深诱惑。
她在十九岁那年,去了他的城市。
那城市美丽得令她害怕,她已经很久没有抬头看天,看云朵,看阳光,看满树的花。可是这里,都有。
还有宁信。
他像个无理的小孩一样死死的牵着她的手,五天四晚不放。
“衣锦,这世界上是有童话的,我不会松开你,我要证明给你。”
无理的小孩,没有改变世界的力量,却让她彻底融化花火小札。
就是那几个日夜,她重新爱上看天,爱上看云,爱上粉色的花朵,爱上笑的感觉。
那就是爱。
回去的时候,她带着一个秘密,她曾经对自己说,这是对他的最后一个秘密。
三年来她四处打工摆摊,已经攒了一小笔钱,她想用这笔钱在城里租一处小店,给她和妈妈安个小家,然后微笑的、快乐的等着宁信来看她。
她要忘记那三年里充满恨的她,把自己变成很空很空,然后等宁信用爱来填满她。
可是苦之愈苦,甜之愈甜。
她看到了来处,却看不到归途。
那一年,衣锦的城市出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
因为城管野蛮执法,导致一锅滚油将小摊贩主夫妻严重烫伤,并伤及一旁的可怜路人甲。
这在全国上下掀起了一片声讨的热浪。
然而只有衣锦知道,她不是可怜路人甲。
她是主动冲上去的,就在那滚油被那恶人一脚踹翻飞向那摊主夫妻的一刻,她冲上去,试图挡开他们。
她怎能忘记,她那老实憨厚一辈子却在床上郁郁而终的父亲?
那一刻在剧痛来临的时候,她模糊的闪过一个念头,也许从父亲闭眼的一刻起,这就是宿命,降临于她的身上,不可逃避,终有这么一天。
社会各届给予了她极大的同情与救助,母亲由福利机构暂代照顾,而她从此辗转于各大医院,对大面积溃烂的皮肤和容貌进行一次又一次修复。
这就是衣锦消失的秘密,因为那次事件后,所有媒体都是报导的她的本名,田小桃。
三年后她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她想,那是自己吗?那是三年前见到宁信时的衣锦吗?
她不知道。
因为自从母亲疯后,某天就一把火烧掉了她从小到大所有的照片,而她和宁信,在那抵死痴缠的五天四夜里,竟然连手机照都不曾拍过一张。
他曾经那么笃定,只要他坚持,就会拥有永远。
一张脸就这样消失了,而容貌如果不在,还有没有人能够认出曾经的灵魂?
她不知道。
她和他,都不是那么坚决的人,也许很爱很爱,但也只是很爱很爱。
如果这是宿命,他们自会在时间的暗河里慢慢沉默,渐渐接受。
6、尾声
“宁信,谢谢你,让我相信了童话的存在。可是一个童话结束了,后面是什么?是另一个童话的开始。”
离开的那一天,天终于完全放晴。
已经是满满的春天的景象,小街口亦有芙蓉花盛开,华美如裙,是城市的新衣。
今年的春天来得稍晚,也许是在家精心妆扮。
可是,它总会来的。
无论是含着泪,还是舞步姗姗。
衣锦拉着行李箱,慢慢走出盛世芙蓉酒店。
顶层的咖啡厅某桌上,放着一张照片,照片里的女人背影,似乎浮在云中,不能醒来。
远处的男人将他那好看的儿子抱进银色的小车里,顺手关门,从另一边上车。
半分钟后车子绝尘而去。
宁信最终没有认出衣锦,也许无数次的整容修复,衣锦的脸确已不是多年前的脸。
也许,那五天四晚,宁信曾经痴痴相望,意欲刻入脑海一生一世的脸,已经在这无情的时间里,一点点磨去,而他却浑然不觉。
他的妻子,那个他认为酷似记忆里的衣锦的小女人,在真正的衣锦眼里,却找不出半点相似之处。
她不知道是她的记忆模糊,还是宁信的记忆模糊。
又或许,他们记住的,都不是十九岁的衣锦。
时间不可重来。
她想起宁信的儿子跟着她稚气的念: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
他有一天会知道,这句魔法口诀,就是她的祝福吗?
平淡的幸福,幸福的童话。
有时候很容易,有时候却那么难,那么难。
“宁信,谢谢你,让我相信了童话的存在。可是一个童话结束了,后面是什么?是另一个童话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