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火小札 第一百四十七章 哪里还有第二个你(一)

作者 : 正宗太白金星

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花火小札。

[一]

深夜我自梦中睁开眼睛,将醒未醒之间,我又看到了你的样子。

你是上帝的宠儿,被时光遗忘的少年,脸上永远是澄澈干净的微笑,眼神清亮如山涧清泉。我怔怔的跟你对视,恍惚之间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

在清醒过来的下一秒钟,我捂住嘴,忍不住轻声抽泣起来。

无论过多久,一想起你,心脏还是会疼,还是会难过,还是会为你落下泪来。

像是心灵感应一般,我的手机在黑暗中亮起来,被人鄙视过很多次的老土的铃声是《千千阙歌》,邱致言的声音还是那么闹腾,彼端隐约有网游中厮杀的声音,他问我:“睡了没?出来吃宵夜吗?”

我想了想,知道梦见你之后不可能再安睡,与其一个人在床上翻来覆去唉声叹气胡思乱想长吁短叹,不如跟这个“网游界的包青天”出去吃点东西。

坐在人声鼎沸的烧烤摊子上,我毫不客气的点了很多东西,无视他愤怒的眼神,对着笑眯眯的老板说:“鸡翅我要三个,有多辣放多辣。”

邱致言不满的用筷子敲着桌上的碗:“点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翻白眼:“今天吃不完可以你可以打包留着过年添个菜嘛。”

他拿我没一点办法,用眼睛狠狠的鄙视我之后又开始兴奋的向我炫耀他今天玩游戏是多么的神勇,多么的所向披靡。

为什么说他是“网游界的包青天”?因为他玩起游戏来,六亲不认!

他的身边除了我,没有其他的女生。其实他长得不错,人又大方,不是没有女孩子喜欢他的,可是跟他交往过的女生到了最后提起他都是一脸的愤慨:让他跟他的游戏结婚生子去吧!

他最近的一个女朋友跟他分手是选在情人节之前一天,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在网吧里找到他的时候脸气得跟猪肝一个颜色,还是那种到了下午都没卖出去的猪肝。

她当着他所有的队友指着他问:“你选游戏还是选我?”

他一直没理她,终于结束一盘厮杀之后才不紧不慢的抬起头看着这个快要爆炸了的女孩子,慢吞吞的说了一句:“游戏,我是不能不玩的,至于要不要分手,你自己看着办。”

那个女孩子后来是哭着跑出来的,正好撞上我,我看她那个反应还以为邱致言把她强暴了,结果她脚一跺,说了一句让我崩溃的话。

她说:“强暴?他玩起游戏来,叫个果女站在他旁边他都没时间看一眼花火小札!”

事后我把这句话转达给他,他自己笑了半天,然后很严肃的跟我说:“真要搞个果女站在旁边,我还是会看一眼的。”

很多人以为我们之间有点什么小暧昧,其实一点都没,我之所以能在他身边长存,恰好是因为我对他一点兴趣都没有,也就无谓跟他至爱的游戏争宠,闲时还有兴致斗斗嘴。

他说我们这样的关系就叫无欲则刚。

可是这天晚上我没心情跟他闹,因为我梦见了你,隔着时光的长河与回忆对峙,这让我整个胸腔里都弥漫着一股酸涩和苦涩掺杂的味道。

出乎邱致言的意料,我点的所有的东西全都吃完了,包括那三个辣得我要吐血的鸡翅。

他在一旁用疑惑的眼神反复端详沉默的我,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专心致志的对付着鸡翅膀,好像这是全世界最要紧的事。

[二]

自从你退出我的生命之后,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情人节,圣诞节,七夕这些概念,除了商场的短信会提示我xx节来临,全场x折之外,我根本不觉得这些节日跟我的人生有什么关联。

邱致言曾经戏谑说:“孙心怡,我最喜欢你不争风吃醋的个性了,将来我要是没有人要,我就娶你算了,高兴吗?”

我失语的看着手舞足蹈的他,过了半天,说了一句让他含恨而终的话:“你没人要,凭什么要我做慈善事业。”

他恨得我咬牙切齿,我转过脸,看着教室外面浓郁的香樟,再也懒得搭理他。

阳光洒进教室,光线中有灰尘飞舞的轨迹,我伸出手去,它们停留在我的掌心。

邱致言不知道,很久以前,我也是个爱争风吃醋的人,与他眼里那些庸俗不堪的女孩子别无二致,就连一对普通的锆石耳钉,我也舍不得让给别人。

如果没有那对耳钉,我想我也不会认识你,我们的人生也不会产生任何的交集,就像这地球上无数条直线一样朝着自己的方向无限蔓延,永远不会有交叉。

然而就是那对锆石耳钉,它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轨迹,那种神奇的力量在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叫命运。

那时候我才多大,最多也就是十六七岁。

跟很多言情小说的女主角不一样,她们总是能把跟自己所爱的人相遇的那一年那一天甚至那个时辰都记得准确无误,可是我一想起你,脑袋就好像有无数团毛线被扯开,整个局面是一团糟,一点线索都梳理不清楚。

多年后我别的都忘了,就是无法忘记你潮爆的装扮之下干净而凛冽的笑容,它像图腾一样深深的铭刻在我青葱青春的底版上,任何力量也无法抹灭。

我第一次穿完耳洞,然后傻了吧唧的像个进城的村姑一样去买耳环,虽然是村姑,可是品味也不俗,一眼就看中了那个店铺里最漂亮的一对锆石耳钉,不是很大,但是非常非常抢眼。

我一边歇斯底里的跟老板还价,一边幻想着自己戴着它走在人群中光芒万丈的样子,你和你女朋友进来了。

对,那个时候你是有女朋友的,她漂不漂亮是个见人见智的事,但是风情是有的,在眼角眉梢,在举手投足,在一颦一笑当中。

我不喜欢这样的女生,有点类似古时良家妇女对青楼名妓的那种不屑,我往旁边挪了挪,给你们腾出地方来。

偏偏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不识趣的人,她跟我一样品味不俗,也看上了我要的那对耳钉,兴奋的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还没说话,我就不乐意了,这人哪里冒出来的,我吃到嘴边的肉凭什么要吐出来啊!

于是我用老板他娘的姿态告诉她:对不起,我买了,再见呐您!

她怔怔的看着我,妖娆的脸上突然惊现出那种童真的表情,反衬出村姑的彪悍和野蛮,我顿时又有点自惭形秽,可是我还是坚决的说:“我已经买了,不好意思。”

那个老板也真不是个东西,眼见剑拔弩张了,他居然还煽风点火:“什么叫你买了,你不是还没给钱嘛。”我恨不得把钱甩在他脸上:“拿去拿去,懒得啰嗦了。”

我雄赳赳气昂昂走出那家店铺的时候暗自发誓,我再也不要来这里买东西了,死老板,狗眼看人低!

还没走几步你就追出来,说实话,我只注意看你女朋友去了,根本没看你,所以你笑嘻嘻的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第一个念头是“我也有人搭讪啦?”

你真是彬彬有礼,面对倔强的我一直好声好气,即使最后我声嘶力竭的告诉你,杀了我也不会让给你们,你始终没有一点怒气。

僵持了很久,你最后略带遗憾的说:“那就算了,不好意思。”

我当机立断转身就走,手里死死的抓住装着耳钉的盒子,心里有一种难易言叙的委屈。那个时候我不能清楚的说出这种情绪是什么,直到多年后,我有了一张不动声色的面孔方才明白。

那是嫉妒。

我嫉妒她有一个这么好,这么疼爱她,这么重视她的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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