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邱致言最初交女朋友的时候,经常被强迫陪着逛街,因为是刚刚开始交往,他也不好意思推卸花火小札。
每次要死不活的回来就找我诉苦:“天啊,我穿板鞋,她穿高跟鞋,走得比我还快。我腿都要断了,她还一副小宇宙刚刚燃烧的样子……”抱怨完之后总结性陈辞“真不是人干的活。”
是谁每次在他被女朋友勒索完之后一声不吭的听他发泄?
是谁每次在他女朋友哭哭啼啼指责他不体贴不细心时帮他收拾残局?
是谁在他每次分手之后陷入短暂黯然神伤和进行自我检讨时始终陪伴并且毫无怨言?
是我是我还是我!
邱致言的专属安慰天使——孙心怡!
有一次他喝多了酒,完全丧失了理智,扳过我的面孔用他红通通的双眼死死的看着我,我丝毫都不畏惧,最后他含糊不清的问了我一句话,我没有回答他,而是顺手操起桌上的一杯清茶对着他的脸就泼了过去。
第二天他在公寓门口堵着我,一张脸憋得通红,头低得跟卖国贼一样。
我看他那个样子也知道他知错了,于是宽宏大量二话不说也就原谅他了。他感激涕零,硬是放弃了一下午玩游戏的宝贵时间,主动提出要陪我去逛街,买礼物给我,算是向我真诚道歉。
其实他真的还不够了解我,或者说,以他的阅历还不足以了解异性。这些心思复杂,瞬息万变,名为“女人”的生物,并非都那么热爱逛街购物。
然而我们经过施华洛世奇的时候,任我再怎么心无旁骛,我还是忍不住停下了脚部。
我的眼睛钉牢那对金秋影金蝴蝶刻名挂晶果耳环,真是太漂亮了,我再也移不开目光。
邱致言不是笨蛋,也不是小气鬼,看我这个样子便极力怂恿我试一下,并且表示如果合适就送给我。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专柜小姐的笑容变得冷冰冰,眼睛里分明也是“买不起就别死盯着”的意味,我终于抬起头跟邱致言说:“走吧。”
一路上他像个老太婆一样絮絮叨叨,我整个人陷入了失神的状态,有好几次眼看就要跟别人撞上去,幸好他眼明手快一把拖住我。
在他疑惑的目光中,我终于恢复了神智。
我跟他说:“我不要耳钉。”
他问我:“你没有耳洞吗?”
我摇摇头:“不是,但是我不戴耳钉。”
我说完这句话悲哀的放心他目光中的疑惑比之前更深更浓烈,于是我更加悲哀的明白有些事情是永远无法靠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的,于是我言简意赅的说:“就像你之前玩一盘游戏,突然死机了,就算你重启之后再进去,一模一样的队友,一模一样的地图,可是它也不是之前那盘了,对不对?”
他皱着眉头模着下巴,这是他一贯思考问题的样子,表情严肃,好像在仔细参悟我所说的话里到底有什么真理花火小札。
然后他如梦初醒般张了张嘴:“孙心怡,其实你是因噎废食对吧。”
我被这句话哽得半天说不出话,我靠,这个文盲还知道成语,我以为他除了在游戏中打打杀杀之外什么都不知道呢。
回去的时候天都黑了,我们坐在公车上,我有一点累,于是邱致言以兄弟之名慷慨的把肩膀借给我。公车颠簸摇晃,本来就没什么精神的我迷迷糊糊有了睡意。
朦胧之中,我听见一个温和低沉的声音在唱我最喜欢的《千千阙歌》。
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恍惚之中,有泪水小颗小颗跌下来。可是我太累了,我分不清楚这泪水是我的,还是穿越尘嚣记忆,饱经风霜的你的。
[四]
你曾经问我,如果有一天,你喜欢的人变得面目全非,或者再也不记得你这个人,仿佛生命中从来没有你存在过的痕迹,你还会爱他吗?
我坦白跟你说:“我不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答得太肯定,因为不到那一天,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能按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做。”
你抬头看着天空,声音里有我无法企及的孤独,你说:“可是我有把握,我还是会像从前一样。”
被你所爱,真是她的荣幸。
彼时你爱的那个人,叫舒夏夏。
我在第二次看见你们的时候就正确无误的将你们从人群之中辨认出来,你们好像在争吵的样子,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向你们投来好奇与探究的目光。
我真替你们丢脸,有什么事非要在大街上吵。
待我走近才知道,你们根本没有吵,你一直没有说什么话,她也没有说,两个人越是不言不语,气氛就越是剑拔弩张。
然后,她甩了你一个耳光,然后转身就走,身手之敏捷,行动之迅速,让我这个路人都惊呆了。
众目睽睽之下,你像个孩子一样不知所措。
其实我是个善良的女孩子,真的,虽然我没有把那对耳钉让给她,可是在你这么难堪的时候,我像正义的使者希瑞一样担负起了拯救你的重责。
我走过去,穿过一众围观看戏的路人,不声不响的拉着你就走。
其实我自己也无法解释当时那一刻心血来潮究竟是为什么,也许是愤愤不平,也许是恻隐之心,尽管之前我们只有一面之缘,可是我不会忘记我曾经那么小人之心的嫉妒过她有一个这么宠溺她的男朋友。
我们走了很久,到广场上找了个石凳坐了下来,你定了定神,看着我,那个表情告诉我你真的是对我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我有点挫败感,长相平凡真是一件伤自尊的事情,于是我不得不指着耳朵上闪闪发光的锆石耳钉提醒你“我们曾经见过”。
你是个好孩子,我看你抽烟那个生疏的样子就知道你应该是第一次抽,那副装模作样维持镇定却在不经意的颤抖中泄露了些许端倪。
世上有个词语叫一见如故,我觉得用来形容我们两个挺恰当的。
我没有你爱的舒夏夏那么璀璨的锋芒,我有一张朴实无华的脸,这张脸让你觉得可以信赖,于是你放下原本就单薄的防备,问了我那个问题。
那个时候我心里没有喜欢的人,青春还是一张素白干净的纸。我还未曾领略爱情的美好与凄苦,也不知道最好的爱应该是个什么样子,所以我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你,我不知道。
那天你并没有跟我透露太多,分开的时候你对我笑,你说:“你人真好,认识你很高兴。”
我有一点遗憾,如果我长得像舒夏夏那么漂亮,那么风情万种,或许你就不会对我说这么老土的话了,而是会换一副嘴脸问我“美女,你电话多少?”
虽然我长得不是很出类拔萃,可是我有小聪明,眼看你的背影就要消失于茫茫人海,我忽然急了,我把自己手机调成震动然后追上去气喘吁吁的拦住你,问你借手机,我说:“我手机好像被偷了。”
被“偷”了的手机在我的裤子口袋里剧烈的震动着,夜幕之下我的脸红得像个番茄,可是你纯净的目光里没有丝毫的怀疑,这让我有点惭愧,我把手机还给你:“谢谢,没关机,可能是没带出来。”
你说:“那你快回去看看吧。”
用得着回去看看吗,在回家的路上我就忍不住给你发信息了,我说:“帅哥,我手机是扔家里了,谢谢你啊。”
你回短信也很礼貌,不像一些敷衍了事的男孩子就干脆利落两个字“好的”,而是标点符号整整齐齐的:没丢就好,我谢谢你才对,以后有机会一起出来玩。
我把你的号码存在手机里,姓名叫啊菠萝。
不是阿波罗,是啊菠萝,按音序排列,方便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