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什么?”这是于小杰问我的第一句话,在我的大红色奥迪上。舒残颚疈
“史迪文。”这是我的回答。在这由史迪文“馈赠”的大红色奥迪上,我颤巍巍地说出他的名字。
“我是问他中文名字。”
“就是史迪文。”
“哼,中不中,洋不洋的。”于小杰不屑地评价道。
“他,是你同事?”过了好一会儿,于小杰才问了这第二句话。
“嗯。”对我而言,这个问题太过简单了。史迪文他,的确和我一道效力于“宏利”。
“你们是不是,交往过?”于小杰偏过脸来,看着开车的我。
这是我意料之中的问题,却更是我怎么想也想不出答案的问题。交往?什么叫交往?我从不曾冠上他史迪文女朋友的名号,从不曾让我们的关系为我们的亲朋好友所知,这不可以叫交往吧?或者,我们应该在“交往”前加上定语,比如“见不得人”的。时至如今再回首,我竟不知道为什么当初他史迪文男未婚,我何荷女未嫁,却偏偏造就了一段“见不得人”的交往,是因为“宏利”不允许,还是因为我们之间根本没有爱,没有未来?我不知道。
于小杰将我的沉默当作了默认,于是继续深入:“他知道你怀孕的事?或者,他根本就是那个让你怀孕的人?”
我迅速地瞥了一眼于小杰,他的眼睛又涨出了血丝,而史迪文的那一拳,给他的嘴角处留下了一块瘀青。他没有心思整理他的夹克,任由它窝窝囊囊裹在身上。他像一只负伤的野兽,不,更确切地说,是像一只负伤的小动物。我的眼泪几乎要冲出眼眶了。这个倒霉的男人,遇上我,真是他的劫难。
“别再问了,求你了,别再问了。”我低声下气道。我不愿再欺骗于小杰,更不愿让真相将他刺得更深更痛。
可惜,我的这句话,好像和肯定的回答相差无几。所以,于小杰还是痛了。他终于可以肯定,我月复中孩子的父亲,并不是一个与我萍水相逢,仅仅有一夜**的陌生人,相反,他是与我有过过去,而且仍有交集的“同事”史迪文。如果说,于小杰可以接受我“不洁”的身体,那么,他这一刻绝望的神情,则代表了他对我那不清不白的情感的抗拒。也许在他心中,我再也不是那个受命运支配才未婚怀孕的无暇女子了,或者,我根本就是个满月复心机,满腔企图,玩弄男人的祸水。
“你爱他?”于小杰不再看我,目光投向了自己一边的车窗外,以至于他的声音在传到我的耳朵里时,已变得模糊,令我分辨不出他的这句话究竟是个疑问句,还是陈述句。
不过,不管是什么句,我还是月兑口否定了:“不,我不爱他。”过去,我乐于同他缠绵,是因为我寂寞,我不曾关心过我们的明天,不曾尽心尽力讨好他,更不曾去研究他是否对我专一不二,这不叫爱。何况,他也不爱我。至少,他也从不曾说过他爱我。而眼下,我们更是互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这哪里来的爱?
“那么,把孩子打掉。”于小杰的话又是先投到车窗上,再反弹向我。所以,那话中带着那车窗玻璃的冷冰冰的温度,令我战栗。这是第一次,于小杰不再是个温暖的男人,这是第一次,我认真正视“打掉”这两个字。而这一切,都并不显得突兀,反而好像是一步一个脚印,自然而然走到了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