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摄汇的生意远远没有我预期的兴旺。舒残颚疈地段马虎,经过的人都是附近的居民,经过得久了,再鲜有人扒头儿张望。
电话也只响了一次,咨询了两句后,说会考虑看看便挂掉了。
我没说什么,但于小界看穿了我:“你不会以为我这儿门庭若市吧?”
被看穿了总会有挫败感,我索性承认:“是啊,像我家对面那家卖熟食的,还有那家糖炒栗子,每天大排长龙。”
于小界送我回家,开着他半新不旧的面包车。车体上刷着嘿摄汇的广告。
不过是层铁皮,车内比外面的温度还低。我缩了缩手,于小界扭开了空调。暖风倒并没有多暖,但呼呼的轰鸣真是有气势。
这三两次下来,于小界回回会送我回家。我拒绝过,说我习惯一个人,可于小界毫不迂回地说,你那是不良习惯。
停了车,他还会陪我走上百十来米。
我双手插在衣兜里,即便肩上的皮包袋子直向下滑,手也不会掏出来扶一扶,免得给于小界再牵到我手的机会。
于小界也从不强求,摆臂摆得温润极了。
可他的话,却是咄咄逼人地:“何荷,下星期二有个聚会,我想请你和我一块儿去。”
我加快了步子,直截了当:“我不想去。”
“我以为我们是朋友了,”于小界长腿一迈,半挡在了我的面前,“当然,普通朋友。”
“那我也不想去。”我铁面无私。
这是于小界第一次对我没了把握。之前的他,一向自认为将我这大他六岁的少女看得是通通透透,即便我花样百出的,他也应付得绰绰有余。可这一次,我紧咬的牙关,把他给咬急了。
于是他越矩地说:“不请我上楼坐坐?”
“不了。”我大可以说一句诸如改天之类的应酬话,可我没说。
我从来没有让于小界上楼坐坐。毛睿说我时髦,可并非如此。怀着一个男人的孩子的我,无法和另一个男人共处一室。我的底线一降再降了,可总还不至于害人害己。
我在等着于小界面部肌肉一松,挠挠头,再来个让我如沐春风的一笑,可惜,没等到。他没笑,只说了一句“早点儿睡”,便走掉了。
我不禁怅然,这会儿纯天然的春风还刺骨着,论暖人心窝的话,还真的比不上他的笑。
至于他说的聚会,我从头到尾没打算过出席,所以多一句也没深入打探,以至于后来时辰一到,我自食恶果,没深入打探的下场便是九死一生地深入虎穴。
自从史迪文宣布了我和他的over,且上了夜班后,我们之间再没有了交集。
甚至有关他的资讯,都少之又少。
姜绚丽这会儿是满嘴的毛睿。她说,他会弹吉他,插电的那种,你知道吗?她还说,他们学校可真不像话,分数是可以花钱买的,真是世风日下。还有还有,他出车祸了你知道吗?好在人没事儿,好车就是好车,可以保命的。
而这些,我通通不知道。我只知道史迪文没车,肉身一只,而于小界那颤巍巍的铁皮厢,别说保命了,怕是保个全尸就阿弥陀佛了。